審判之城 正文 第四十九章 打眼對穿
    說起來,在從布裡克的住處出發時,霍克出於仔細,看見布裡克那裡有弓箭有短刀,還有不少工具,曾經提議都帶上,一路上也可以打獵,既能解決伙食,又能增添樂趣,艾美也是拍手叫好,但是布裡克直接就拒絕了。

    不是拒絕打獵,而是不想帶東西,用布裡克的話說,一張弓一支箭就行,至於其他的,現場做就行,哪裡這麼麻煩?

    獵人是森林的王,布裡克一直堅信這一點,在這裡,沒任何人或者生物是他的對手。

    起碼他輕盈的步伐,對地貌無比的熟悉,強悍的體力和耐力,足以讓霍克和約阿瑟讚歎不已。

    但是,要讓這兩個眼界高,本事大的人服氣,不拿點真正給力的本事來,是不行的。

    艾美的第一個要求是老鷹。事實上森林裡老鷹不少,抬頭就能看見,它們是鳥類食物鏈的頂端,而且這裡的老鷹,大概是受到妖精之森變異的影響,個頭大,翅膀展開幾乎有一人高,爪子鋒利,有半個人腦袋大,森林裡的野獸一般也不敢輕易招惹它。

    而且它們飛得高,速度快,如果不是弓弩手集團集體朝天放箭,看不出人類有能制服它們的可能。

    但是布裡克說,不用那麼費勁,一箭下去就好了。

    約阿瑟和霍克不信,於是布裡克拿出了他的弓。

    弓不大,大概只有軍中制式標準弓的一般,而且弓木看起來黑乎乎的,不定是森林裡哪兒撿的一木頭做的呢。

    但是布裡克只是讓約阿瑟和霍克拉拉看,結果,霍克使勁力氣,也沒能把弓拉滿。換了約阿瑟,約阿瑟深深吸口氣,用了吃奶的力氣,然後把弓拉滿,但是很快就頂不住了。鬆開後,約阿瑟只覺得自己的半邊肩膀幾乎失去了知覺。

    淡淡的笑笑,布裡克拿過這麼難看的一把弓,很輕鬆一拉,滿弓,鬆手,再一拉,還是滿弓。

    滿弓如月!

    服氣!約阿瑟和霍克是真的服氣!

    但是還沒有完。

    現在,約阿瑟和霍克知道了布裡克為什麼只帶了一隻箭。

    箭簇並不鋒銳,箭頭也是黑的,箭桿的羽毛到還是勉強對稱,但是,這支箭最大的特點,是後面連著絲線。

    「天蠶絲。」善於鑒寶的霍克很快就認了出來,「是大陸最南端一種高山上的天蠶吐得絲,比尋常蠶絲細的多,但是堅韌程度卻是十倍。」

    「呵呵呵。」布裡克憨厚的一笑,「我倒是不知道天蠶絲的說法,這是強尼給我們的。」

    絲線自然是連在弓臂上,有絲線的目的就是可回收。正巧此時,天上一聲長鳴,一隻老鷹好死不死的飛了過來。

    有陽光,有樹叢,有遮蔽,有干擾,看起來射死它似乎很難。

    但是對於布裡克來說,這一切就像吃飯一樣稀鬆平常。

    說時遲,那時快!等的就是這一刻!

    布裡克幾乎不需要任何準備,搭箭,拉弓,瞄準,鬆手,整個過程一氣呵成,幾乎2秒鐘也沒有用。就在這一刻,眼尖的霍克已經看出,原本看起來甚至有些傻氣的獵人布裡克,此時滿眼的殺氣。他並不魁梧的身軀此時卻顯得如此偉岸,渾身都充滿了力量。

    這一刻,他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戰士!

    「成了。」箭一射出來,布裡克就淡淡說道,他的眼神裡是不可動搖的自信。

    約阿瑟和霍克抬頭看天,那支箭劈開了空氣,絲毫不受風和氣旋的影響,幾乎是筆直的朝上飛,而且,布裡克甚至連提前量都掌握好了,由於鷹是朝前方飛的,他還特地留出了一點距離。

    果如所說,那支箭準確的射中了鷹,鷹連慘叫聲都沒來得及發出,便一頭栽了下來。

    了不起!

    但是,這並不是最了不起的,艾美拍手都拍早了。

    由於背後連著絲線,也就意味著箭可以回收,很容易就能找到射下來的老鷹。

    可是,當霍克抱著已經死去的鷹回來時,臉上掩飾不住的敬佩之色,才讓約阿瑟和艾美知道,布裡克是多麼了不起。

    箭當然是命中了,但是現在他們才發現,那支箭是從鷹的一隻眼睛射入,箭頭貫穿鷹的腦袋,從另一隻眼睛裡出來。

    這便是聽說過,沒見過的打眼對穿,神箭手的最高技藝。

    約阿瑟沉默了,他也在軍中服役過,弓箭自然是練過的,當年也是能連中靶心的人,可是他的那點本事,在布裡克面前卻根本不值一提。

    這樣的機會給他十次,大概也能有六七次射下來,但絕不可能做到打眼對穿。

    想想看,鷹的眼睛才多小?更何況鷹在飛行的過程裡,小腦袋是不停的轉動的,人在地上,也沒有任何瞄準工具,單單靠肉眼瞄準,去射這麼小的目標,還要保證從另一眼睛那裡穿出來,這需要多敏銳的觀察力?需要多長時間的苦練?

    這樣的本事,到了王國的軍隊裡,也是毫無疑問的神箭手,就憑這一手,布裡克換來一身的榮華富貴,一點問題都沒有。

    在約阿瑟心裡,甚至已經開始把他和據說是有史以來最佳的神箭手古烈相提並論了。

    他卻不知道,就是因為他這麼一想,才造就了那次宿命般的對決。

    「怎麼樣,艾美。」布裡克接過死去的老鷹,「我做到了。不過,老鷹肉身子上只有腿部這麼一點點好吃,別的地方都很澀,不如我再給你獵幾隻吧。」

    「呃,好吧……布裡克,你好厲害。」艾美都有些傻眼了。

    「那麼,你等著吧。」

    在眾人的目瞪口呆裡,布裡克把聞訊而來在天空盤桓的幾隻鷹全部射了下來,當然,無一例外全是打眼對穿。

    霍克不由在心中暗自琢磨,布裡克這麼一禍害,估計幾年內,這森林的上空怕不會有老鷹了吧。要知道,老鷹雖然是這森林空中的王者,卻並不是生活在森林裡,而是遠方的石頭山山頂。

    據說,老鷹之所以是白鳥之王,是因為它們是完完全全的適者生存,從出生開始就一樣!

    老鷹們下了蛋,雌鷹便會在窩裡拱來拱去,如果那個蛋不幸被拱出去,由於窩就在萬丈絕壁,掉下去了就一定會摔碎。但是老鷹們卻認為,這就是上天的選擇。

    然後在孵化出雛鷹後,老鷹們就不管了,也不給他們覓食,讓他們自相殘殺,只有最後活下來的那一個,老鷹們才會回來,帶給他們食物,哺育它們長大,然後翅膀稍微長成,老鷹便會把小鷹踢下山崖,如果沒學會飛,就會這樣摔死,只有學會的,才能活下來。

    因此出道時,師傅就反覆提醒過霍克,老鷹這種有靈性的動物,是不能隨便招惹的,結果今天,布裡克幾箭下去,就射死這麼多,讓霍克不由得有些懷疑起老師的話來。

    但是事情還沒完,艾美方才說的是三樣,而布裡克只搞定了一樣。

    但是,這些難得倒布裡克嗎?

    很快,在臨時宿營地點了一堆火,支起了帳篷,把死鷹丟在這裡,這樣就不怕被別的野獸叼走,然後布裡克帶著三人繼續狩獵!

    接下來他們的目的,是麋鹿。

    麋鹿最珍貴的自然是其鹿茸,據說那是活死人肉白骨的靈丹妙藥,艾美雖然就那麼一說,但是霍克和約阿瑟可是瞭解那東西的珍貴。

    森林裡自然是有麋鹿的,約阿瑟和艾美剛進來就看見過麋鹿從他們眼前跑過,當然了,那時候他們什麼也沒有做。

    不是不想做,是什麼也做不了。

    因為麋鹿的一個特點,是四腿都很長,跑起來蹦蹦跳跳,但速度奇快,一般人根本追不上。

    艾美頗為崇拜的看著布裡克,道:「你這次又要展現自己的神箭麼?」

    「老用一樣,多無趣?」布裡克丟下弓,「這一次,不必弓箭,我也能獵到麋鹿來。」

    約阿瑟和霍克傻眼了,不用弓箭,難不成你追著跑麼?就算布裡克是獵人,熟悉地形,天賦異稟,跑起來飛快,那似乎離起麋鹿的速度,還差了很遠。

    但是布裡克回應約阿瑟的疑問的方法,是微笑。

    布裡克的眼睛一梭,很快就找到了一顆樹苗,他走上前去,稍微一用力,就把樹苗連根拔起。

    然後,他從霍克那裡借來了匕首,開始加工。

    「啊,你要削去枝葉。」艾美拍手叫道。

    「沒有錯。」布裡克難得的露齒一笑,顯得頗為憨厚。只見他的手用起匕首來有如神助,那匕首飛快的閃動著,很快就把上面尚比較稀疏的枝葉全部削了下來,然後切斷了根部,這跟小樹苗就變成了一根木棍。

    「你難道要用木棍去打麋鹿嗎?」霍克也有些不解。

    「當然不是,我雖然是這妖精之森的主人,卻也追不上麋鹿,起碼靠我的雙腳是追不上的。」布裡克嘴上說著,手上卻沒有停,而是拿著匕首開始在木棍的前端刮著。

    「啊,你在做標槍!」約阿瑟畢竟在軍中混過,一眼就看了出來。

    「沒有錯,就是標槍!」布裡克已經把木棍前端削的很尖了,然後把匕首還給霍克,掂量了下,重量剛剛好。

    「好了,已經做成了,我們去獵鹿吧!」布裡克大叫一聲,拔腿朝森林深處跑去。

    「等等我呀。」艾美剛一叫,便被約阿瑟一把抓住,三人大步跟上。

    麋鹿也是很聰明的動物,自然不可能傻乎乎的站在那裡等著你,而布裡克卻吊著嗓子,一邊跑一邊大呼小叫。果然,布裡克的嗓音實在是怪異,聽起來一會像老虎一會像豹子,但不論是模仿那一種,都是十成的像。

    果然有效,布裡克的叫聲驚起了無數正在歇息的鳥兒,唧唧喳喳的聲音此起彼伏,還有不少松鼠兔子也被嚇得跑出了窩,地上到處都是,甚至還有刺蝟黃鼠狼山雞。

    但是,眾人卻沒有功夫管他們。他們的目的是麋鹿!

    運氣不錯!霍克只覺得眼前一閃,一頭依稀是鹿的動物快步從眼前閃過,只可惜,速度太快了,眼神好如霍克這般,依然只看見了一個影子。

    但是,這對於布裡克來說,已經足夠了。

    「垎~~~~嘿!」布裡克長乎一聲,單手把剛剛做成的木標槍高高舉起朝後拉,然後右腿離地身子後傾,左腳死死紮在地上,就像拉弓一樣,區別是他的身體成了弓臂。

    然後,他的右腳重重的蹬踏在地上,同時右手一揚,那根木棍就像離弦的箭一樣飛射出去。布裡克是用整個身體的力量,在發射這支標槍!

    他射出去時,霍克和約阿瑟已經知道,一定中了,沒有懸念。

    這一次,他們聽見了鹿鳴聲!

    不需要指點,布裡克也知道鹿在哪裡,三人匆匆跑過去,果然,地上鮮血皚皚,一隻小鹿正在那裡最後的掙扎,但肯定是活不成了。

    那支標槍從他的脖子那裡穿過去,貫穿了他的氣管,它是必死無疑了。

    霍克見了,大讚之時,還不忘打趣道:「布裡克,這下子你可沒做到打眼對穿喔,哈哈哈。」

    可是霍克自顧自的笑了兩聲,卻發現氣氛有些不對,因為其他人都沒有笑。布裡克更是神色嚴峻。

    「呃,怎麼了?」霍克摸摸後腦,就像犯錯的孩子一樣有些不知所措。

    「它好可憐,嗚嗚嗚~~~~~」艾美到底是女孩子,心腸軟,老鷹本就不是什麼善類,死了她也不心疼,但是這小鹿可是可愛的很,如今見其死的可憐,頓時聲音都帶了哭腔。

    「唉,我終究還是殺了它。」布裡克搖搖頭,沒有再多說什麼,他本就是獵人,自然不會因為殺了獵物而內疚,那是他的天職。

    但是約阿瑟的凝重表情,就讓霍克看不懂了。

    「這頭鹿,恐怕會跟我們帶來不可預料的後果。」約阿瑟淡淡說完,便站起身來,看著前面已經開始朝前走的布裡克,笑了笑,「我們跟上吧,不要忘了,布裡克還許諾請我們喝比目魚的湯呢。」

    相傳,比目魚生活的地方,水裡一定有寶貝,地下一定有靈氣,由於太過出名而在大陸上人盡皆知,但是真正見過的人,卻也不多,艾美當時只是那麼一說,沒想到布裡克居然也知道,還說這濁水溪裡就有。

    濁水溪就是眼前的這條河,沒有人知道它的源頭在哪裡,也不知道它流向何處,但是約阿瑟等人這幾天所見,濁水溪卻無時無刻不在,走到哪裡都能見到溪水。想必,濁水溪本身,就是妖精之森的一個大秘密。

    比目魚,顧名思義,雙眼同在身體朝上的一側,它們身體的朝下一側為白色。比目魚的身體表面有極細密的鱗片。比目魚只有一條背鰭,從頭部幾乎延伸到尾鰭。這種魚的形狀,連見多識廣的約阿瑟和霍克,也只在書上的配圖上見過。

    但是今天,隨著布裡克輕盈的腳步,他們繞啊繞,繞過了巨石,穿過了樹叢,來到了濁水溪的上游,而這裡,水淺而清澈,溪底全部是金色的沙子,幾條比目魚就像優雅的紳士一樣,慢悠悠的游動著。

    「捉他們?應該沒什麼難度,艾美,還需要我下水嗎?」布裡克卻只是抱著手,笑瞇瞇說道。

    開什麼玩笑,這當然沒難度,就那些比目魚,可能連人都沒見過,約阿瑟等人站在岸邊,人家動都不動,依然慢悠悠的在水裡游啊游。

    魚湯的香味,饞嘴的艾美彷彿已經聞到了。只是審判之城的那些人,如果能想到有些人居然把他們夢寐以求的比目魚拿來做湯,會是什麼後果?

    本來約阿瑟還很意外,這裡又沒有鍋也沒有灶更沒有調料,可怎麼煲湯呢?

    但是在布裡克的面前,沒有什麼是不可以解決的。

    妖精之森是森林,但是石頭很多,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讓這裡可以做鍋的怪石到處都是。

    至於灶,這不是問題,生火的工具都有,哪兒不能擺灶台?

    鹽巴已經有了,調料?布裡克熟練的採集了一大堆花花草草,然後朝石鍋裡一丟,一拍巴掌,笑道:「好了,有這些就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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