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阿瑟脫下帽子,開始對著墓碑鞠躬,艾美不知道為什麼,但是見約阿瑟鞠躬,便也跟著鞠躬。三鞠躬完,約阿瑟行了個神教的禮儀,喃喃道:「願月光神保佑你。」
「約阿瑟哥哥,你認識這裡埋葬的人?」艾美有些好奇。
「有十年了吧。」約阿瑟低聲道,「十年前,我還是一個無憂無慮的小孩子,而卡瓦尼已經是審判之城最傑出的少年,他的父親是當年宮廷禁衛軍的元帥,他則是當時大公主最中意的男人,本來他已經成為第一近衛軍得軍官了,可是為了一個承諾,他卻放棄了這一切,來到了妖精之森。」
「什麼承諾呢?」艾美滿臉好奇。
「當時,有人對大公主說,新婚妻子如果能得到妖精之森裡的寶物作為新婚禮物,就能成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她無意間把這個消息告訴了卡瓦尼,結果卡瓦尼就帶著一堆兄弟就來了妖精之森,從此再也沒回去。沒想到今天在這裡,我看見他的墳墓了,他……終究還是死了。」
約阿瑟的眼角,流出了一滴眼淚。
「其實,他與其說是我家族的朋友,不如說,是我的老師。我的劍術,書法,騎射,都是他教的。他還許諾我,要帶我去看歌劇,可是還沒來得及看,他便離開了。」
「約阿瑟哥哥,死去的人願他們安息,可是我們活著的人,只能活的更精彩,才能對得起他們,不是嗎?」艾美小心翼翼的安慰道。
「你說的沒有錯!我只是一時沉浸了而已。」約阿瑟擦了擦眼角,卻陡然發現,墓碑上面,居然用石頭壓住了一封信。這麼多年了,信居然沒被刮走!
拿下石頭,約阿瑟打開了幾乎已經風化的油紙信封,裡面的信,還是完好無損。
信上一排很小很小的字,卻是上一代的拼寫法則。不過好在約阿瑟學識很淵博,倒是不存在理解的問題。
「無論是誰打開了這封信,請記住,妖精之森處處充滿了危險,許願之樹有時甦醒,有時沉睡,如果甦醒了,你會幸運許多,如果沉睡了,你就有麻煩了。」
……
「卡瓦尼死於劇毒,這裡灌木刺上都有毒,而解藥卻是許願之樹甦醒時樹木裡流出的血液,只要你曾經沾到過,就一定不會有問題。可惜卡瓦尼那天卻是第一個通過許願之樹,因此無藥可救,我們費了一切辦法,不惜在這裡等待幾天,還是無力回天,我們只能親手埋葬他,希望他安息。他臨死時依然沒有忘記大公主。」
……
「前面的路會更加艱險,我們不惜一切的超前走,我們將繼續前進,將立志找到寶物,其中主要的一份將送給大公主殿下來告慰卡瓦尼。以審判之城尋寶隊的名義!強尼·哈布斯堡,喬·史密斯,約翰·史密斯,克裡斯蒂安·塞萊斯。第三紀元939年7月2日。」
看完了信,約阿瑟苦笑道:「看來,已經有十年沒有人進入妖精之森,卻走得這麼遠了,很多人大概都死在了許願之樹那裡。艾美,你還要和我一起走麼?」
「是的!」艾美很堅決,「艾美要和你一起走,走下去,直到盡頭。」
再次給墳墓鞠了躬,約瑟夫再次拔出了寶劍,開始劈開沿路長滿的荊棘。空氣越來越污濁,松樹越來越高,松樹的樹冠卻越來越稀疏。這說明這裡不僅很冷,還很缺少陽光。
好在,再走了大概半小時後,終於又有了路,很明顯,是上一波的尋寶隊開拓的路。甚至,正前方還有了一個岔道。
一個半人粗的松樹上釘著一塊木板,上面寫著一行字:向左走?向右走?我們選擇了向右。
約阿瑟沉默了,左邊的道路寬敞,平整,一眼望去似乎有光亮,而右邊幾乎看不見路,荊棘依然茂盛。
艾美也沒有說話,費了一點力氣,艾美才認出這幾個字來,正要說話,突然看見一隻野兔不知道從哪裡竄了出來。
「好可愛啊!」野兔一點也不怕人,蹲在那裡看著二位不速之客。一點沒有逃走的意思。
約阿瑟也很驚喜,因為這是進了妖精之森後,第一次看見除了蟲子外活的大型動物!
還劍入鞘,約阿瑟拉起艾美的小手,道:「我們跟著它一起走,讓他替我們選擇,好不好?」
「嗯!」艾美使勁的點頭。
見二人聯袂朝自己走來,野兔輕叫了一聲,便義無反顧的朝右邊走去。
約阿瑟笑了,「那麼,我們也將朝右走。」
「等一下!」艾美突然拉住了約阿瑟。
「怎麼了?」約阿瑟有些不解,不過有趣的是,那野兔這時候也停了下來,像是專門來給他們領路。
「刻字!我們是不是也在這裡刻字!」艾美指著那樹說道。
「沒有錯!我們也要刻字。」約阿瑟笑道,說完,便走到樹前,取出靴子裡的匕首,很快刻道:「第三紀元949年7月1日下午2時40分,聖詹姆斯·約阿瑟與他心愛的艾美來到這裡,我們也決定向右走。」
用手抹開木屑,使字跡更清晰,約阿瑟笑道:「好了,改變命運的時刻到了,艾美,跟我走吧!」
二人隨著野兔,在陽光下,毅然決然的走向未知,走向磨難,走向光榮。
小兔子也不時的擺了擺短尾巴,像是朝二人發出無形的邀請。可是二人無論怎麼加速,距離小兔子的距離,卻始終不曾拉近,也不會拉開。
「這個小兔子,也不一般吶。」約阿瑟感歎道。
這些問題,卻不是艾美該操心的,她抱著約阿瑟的胳膊,俏麗的臉上一片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