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同學的同學,關係遠著呢,孤兒院出身,老來向你和子淇借錢。」志峰剔剔手指上翹出來的小皮,朝還在盯著荷花發愣的人撒嬌,「阿濤,今天去商貿區,我的手指又脫皮了。」他的眼鏡已經被摘下,眼睛有些細小,卻並不妨礙他的帥氣,只是週身少了儒雅之氣,添了幾分妖冶。
這一幕恰好一滴不漏地落進跑到窗沿的荷花眼裡,他傻愣了幾秒鐘,不可置信地對著志峰:「志峰,你怎麼可以搶我老公?」
「小連,你瘋了。」金希過來扯他的胳膊,硬將他拉到幾米以外。
「阿濤,走吧。」志峰趁機幫阿濤發動車子,朝還在發愣的荷花揮揮手,得意地駛離了他的視線。
眾叛親離——荷花苦笑,眼淚簌簌地滑落臉龐——原來就是這種滋味,金希哥盲目地執行著某個人的任務,志峰搶了他最愛的人,郭海虎視眈眈地盼望他去死,心愛的人已經不記得他,最好的朋友變成了植物人——這種生活,他還有什麼可留戀的。
「哥,今天幾號?」
「十一月二十二,你已經昏迷了三四天。」
跟阿濤在一起不過二十幾天,他以為已經跟他過了一生一世,有爭吵,有哭鬧,有猜忌……但最終一步一步走過來了,唯有這次,縱然他再努力,亦挽回不了一瀉千里的頹勢,就這樣吧,他累了……
「回去吧,以後再也不來了。」和金希一塊跳上公交車,假裝輕鬆地和他商量以後的去處,金希卻旁敲側擊地不肯離開,這裡有兩個送上門的金主,白白地不要了,他才捨不得。
回到臨時租住的地方,他勤快地把房裡的傢俱和地板擦的裎亮,又去菜市場買了一大堆菜,在廚房裡搗鼓了半天,卻端了幾盤黑糊糊的看不清原貌的東西出來。
金希無奈地搖搖頭,拉著他去外面沙縣小吃裡面胡亂解決了一頓。
生活好似又回到了從前——他們倆人相依為命的日子,雖然在最後的日子裡,沒有阿濤的陪伴會成為他一生的遺憾。
走出沙縣,金希叫他先回家,自己一人去了橋東別墅區,在四周轉悠了大半天,終於看見郭海和志峰從裡面走出來,他們好像在爭執些什麼,坐上車子,卻並沒有要開走的意思。
過不了多久,車窗開了一道小縫,他們的聲音忽遠忽近地飄入金希耳中。
「你讓金希給荷花打的是什麼東西?」郭海有些憤怒,他已經不討厭荷花了,經歷過那麼多,他不想置荷花於死地。
「胰島素,只要連續打上三個月,他必死無疑,誰讓你上次叫金希撞阿濤,我明明叫你讓他去撞荷花。」他冷哼一聲,「不過這樣也好,雖然犧牲了一個肉球,阿濤的失憶倒是幫了我一個大忙。」
「你簡直不是人,我要去告訴荷花。」
「你敢?也不想想有多少把柄在我手上,郭海,你想鰲魚翻身,做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