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晴和恨遲認識十年之久了吧?具體什麼時間,她不記得了。反正,他最初是一個天天上報的花花公子,每天換一個床伴,浪蕩之名滿天下……
大學畢業後,他們斷斷續續地談了幾年戀愛。可以說,從一開始,Lily便參與其中。
她真的全程參與了他們的愛情.
公關公司成立之初,她們年輕愛玩,推出了一項女伴出租的業務。
有一天,Nathan代替老闆來租人,北晴被金錢蒙蔽雙眼,大筆刷刷地簽下去,事後才知,金主是她戰戰兢兢避了兩年的邱恨遲!
她個剛出社會的小蝦米想和玩轉了商場的大總裁談條件?一個字:死!一句話:死得很慘!
總之,她毀約不成,乖乖當起他的女伴來。
不過,她一直走得很穩。雖然心裡有那麼一點點心動,但她明白自己的追求不可能和他達成一致。與其以後糾結得痛苦,不如當下就不開始。這是她的觀點。
當時,邱恨遲的租約很猛。她們公司規定每人每週只出租一次,一個月內不得出租給同一個人。但他卻花一百萬租半年——不過,也得按照她們的規矩來。所以,實際上她只會陪他出席六次宴會。
也不知在第幾次之後,合約自動銷毀。因為,他們戀愛了,同居了。
在她平穩地走了那麼久之後,為什麼會陰溝裡翻船呢?
因為酈邐。
酈邐失戀了。
她在酒吧喝了很多酒,喝到老闆怕出人命,急忙給北晴打電話。北晴當時和邱恨遲在一起,急忙讓他帶自己過去。
北晴到時,桌上已經擺滿酒瓶子,她馬上就發飆了:「他劈腿,你喝酒?什麼道理?!喝死就算了,醉了你難受、酒錢你付,虧不虧?」
酈邐家裡窮,賺錢賺得很猛,平時一分一毫都省著。但她很愛她的男友,為了經營愛情,一定會放棄賺錢的機會。而那個男人,背叛了她。
她會傷心,會痛苦,那是絕對。但她酒量好得堪稱千杯不醉,要喝醉,估計存款就沒了……
「北晴……」酈邐哭著抬起頭,「我難受……」
北晴看著她,最後決定陪她喝,但酒錢邱恨遲付。
喝了幾杯後,北晴見她越喝越厲害,估計自己擋不住,就把邱恨遲拉下水,輪流來。
最後……北晴和恨遲喝掛了,酈邐沒什麼事。
走出酒吧,邱恨遲說:「我去開車。」
北晴不同意:「不要拿我們的生命開玩笑。」
「那就打的。」他做出決定,上車後卻想起,「我的車還在這裡。」
「我沒醉,我給你開回去!」酈邐說。
恨遲把鑰匙給她:「我叫司機開去我家,你跟在我們後面。」
三人沒覺得哪裡不對勁,酈邐就開著他的跑車跟上前面的出租車。開了一段後,她突然想到:要是把車給他送回去了,自己和北晴不是要走著回住處?
於是,她方向盤一轉,將車往自己的住處開去。
結果,北晴就醉醺醺地跑到了邱恨遲的老巢,被吃干抹淨。第二天來不及逃跑,被當事人捉姦在床,再一次被吃干抹淨、被要求負責任、成了某人女朋友。
頭一秒交往,下一秒她就接到了酈邐的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