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唇的溫存,和烤豬肉香,強烈刺激到胡玉兒,被葉思凡推進口中的肉,她緩緩嚼動,並且睜開朦朧睡眼,正對上對方明亮的,盯向她的一雙,「肉真好吃。」「乖,坐起來,吃完它。」葉思凡的胳膊伸進去,攬住胡玉兒的後背,扶她起身。胡玉兒丟開枕頭,接過葉思凡手上包肉的紙包,大塊朵頤。葉思凡坐到胡玉兒對面,看她吃,笑容很甜蜜。
「哪來的烤肉?」估計得花大價錢吧。「我把我珍藏多年的一本好書賣掉換的。」那可是葉思凡小時候就有,家中最具價值的一本古籍,也只是它才值錢,著急出手,就只換得這塊肉。讀書人最愛書,應該是必然,「你捨得?」當然不捨得,不過,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玉兒要吃我的肉,我都會給的。」「沒了肉,會死人的。」只剩下森森白骨,就是死人,胡玉兒這樣理解。「死也不怕,我心甘情願。」雖然有一點悲哀,但是,葉思凡真的樂意。
「你對我真好。」葉思凡的好,胡玉兒感覺得到,與胡海狸作比較,他至少不遜色於他,在某些方面,付出的,也許更多,「我好喜歡你。」胡玉兒這樣大膽表白,葉思凡倒不好意思地低下頭,心裡卻樂開花。有她這樣一句話,不管做什麼,就是付湯蹈火,他認為都值得,都毫無怨言。
「你也吃。」胡玉兒把烤肉遞到葉思凡面前。葉思凡卻搖搖頭,他聞聞香味就好,肉本來不太多,全留給胡玉兒吧,「你自己吃。看到你吃得高興,我就什麼都有了。」「我就要你吃。」胡玉兒硬往葉思凡嘴邊塞,還撅起小嘴兒。「好。」葉思凡咬上一小口,使勁咀嚼,裝作吃下一大口的樣子。幸福,遠比這塊肉的好吃程度,要深遠得多。
胡玉兒不是沒有愛心,不講道理,會吃獨食的人,儘管還沒飽,「我們留給娘吃。」「娘」,不只是個親切稱呼,它代表更多含義,儘管言者其實不懂,可是別人都曉得,她和葉思凡,也就差拜堂成親儀式,其餘方面都可以稱得上是夫妻,要不然才不會叫娘。
東屋,躺在床上的葉仇氏,透過清冷的月輝,看見她臉上露出欣慰笑容。她只是眼睛看不見,耳朵不聾,鼻子好使,肉的香,葉思凡進進出出的動靜,還有他和胡玉兒對話再小聲,夜裡傳得清楚,也聽得到。抿抿嘴唇,烤豬肉真的好香,葉仇氏也好幾年沒有吃過肉,還是這樣香的肉。
這個兒媳婦雖然嬌氣,任性,不過,還是挺有愛心的,這一點很重要。等胡玉兒熟悉起這個家的生活,想必就會漸漸習慣這樣過日子。從另一個角度來講,她貪圖享受,也能促進葉思凡掙錢的慾望,得好好養活他嘴饞的妻子呀,也許不比單純死讀書差,讀書有什麼出息,又不是誰讀書讀得好就可以上朝為官,還不如算計怎樣改善日常生活更實際。
「不要留給娘吃,不能讓娘知道我把書換了肉,別再讓娘著急上火。」葉思凡等母親睡覺以後,再偷偷出去買肉,就是不想被葉仇氏發覺,哪裡還有留給她,讓她知道的,「快吃完。」他憂愁的是,明天可怎麼辦,怎樣再給胡玉兒弄好吃的。「噢。」胡玉兒這才大吃特吃起來,烤豬肉本來就不太多,很快叫她吃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