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狀元 正文 第二十一章 東門狐狸(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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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發現,原來,我真的很重要!

    刺殺,一而再。刺殺不成,換成陷害。為了完成這個陷害,拼了一個小僕役還不算,還拼上了一個縣令的前程。

    聽著古山的解釋,我嘴角不由再次勾起了一個笑容:「這位古先生,在下與您,好像不太熟悉。」

    古山冷笑了一聲,說道:「正是。今日之前,我們並沒有見過面。無冤無仇,老夫根本不會來陷害你。」

    先申明無冤無仇不會來陷害我,這難道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我點了點頭,說道:「既然我們素不相識,而我的文章,也從來沒有傳進延川書院。」目光看著李縣令,我的聲音淡淡的,「大人明見。在下去年過年之前,曾經前往延川書院報名參加入學考試。書院入學考試,只是背誦四書而已,在下並沒有留下任何筆跡在書院之中。此後另起波折,在下與書院中的另外幾個學子,杏壇論道,雖然獲勝,卻立即被奸人擄走,此後身體受傷嚴重,一直留在山中養傷,也不曾前往書院就學。前日才從山中回來,家中左鄰右舍,可為證見。在下雖然寫字,卻從來不曾將文章送出家門。也就是說,古先生從來不曾見過我的字。」

    古山冷笑了一聲,說道:「從來不曾見過你的字,所以也無法模仿你的筆跡。」

    我笑了一笑,不理睬古山,繼續對縣令說道:「既然古山先生從來不曾見過我的字,如何就判定這文章是我寫的?古山先生剛才說過:想不到舞弊者竟然排上案首。也就是說,古山先生撿到文章之後,就判斷那卷文章的作者是我。卻不知古山先生是如何判定我就是舞弊者?」

    是的,我曾寫過文章,請林子陌送給古山點評。因為要送給古山點評,所以,我在文章下面,留下了非常恭敬的言語,也留下了落款。只是,古山要陷害我,一定會將下面的留字裁掉。

    我的留字下面,有我的名字,也有日期。

    只要他將字裁掉,將時間裁掉,那我就有話說。

    古山冷笑了一聲,說道:「老夫是沒有見過你的字,但是不代表著我書院的學生都沒有見過你的字。你的字有人認得,也不稀罕。」

    林子陌……心頭劃過這個名字,我淡淡冷笑:「縣令大人,所謂證據,能否給學生看上一看?」

    李縣令點了點頭,邊上的師爺,就將一份文稿拿下來。卻沒有遞給我,只是展示給我看:「你小心辨認著,是不是你的字跡?」

    看到最後,果然沒有落款與留字了。

    我點頭:「不錯,這文章的確是我寫的。」

    李縣令一拍驚堂木:「那麼,你是認罪了?」

    我淡淡笑:「縣令大人,這文章是我寫的,這沒錯。不過時間錯了。」

    李縣令怔住:「時間錯了?」

    我淡笑:「寫這文章的時間,是在考試之後。考試之後,學生逞能,就又另外寫了幾篇文章。這是其中之一。不知如何竟然落在這位古先生手中,而這位古先生,卻不知因為什麼原因,竟然拿了這個來誣陷學生。」

    我這樣的解釋,所有的人都怔住!

    李縣令怔住,古山也怔住!

    我知道,在他們的預料之中,我會聲嘶力竭的叫冤枉,甚至拉出林子陌來作證……但是我卻簡簡單單一句「時間不對」就將所有的罪名,都堵了回去!

    古山先反應過來,厲聲道:「難道老夫還會誣陷你不成!老夫得到這個文章之後,也曾給延川書院的不少師生看過……他們都可以來作證!」

    (推薦我家漫天花雨的《步步生魅》,很優美很糾結的文。另外,歸元的粉絲們,天下歸元的《扶搖皇后》收藏了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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