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生之年不說我愛你 正文 第十章 我一定要比你幸福
    高三了,學習任務一天緊似一天,母親林流珠為了更好地照顧女兒,從鎮上搬家到了市裡,可母女兩個最終並沒搬到冷慕雲的那所老宅子裡去,而是在離林落白學校不遠的地方租了一個小院,典型的蘇州人家,灰瓦白牆,小巷深深,門外有石橋流水,斑駁的牆壁上爬滿青苔,下雨的時候滿城濕霧瀰漫。

    冷慕雲會常常來看她們,有時候提兩條鮮活的大鯉魚,到了林家的小院就會很家常地脫掉價值不菲的外套西裝,挽起袖子下廚做菜。

    林流珠依舊是一年四季愛穿旗袍,身段也依舊玲瓏,只是眼角的魚尾紋又添了淡淡幾條,林落白偶爾回家會碰到冷慕雲和她母親並肩挨著,坐在院子裡聽戲,有時候則是閉了門躲在屋子裡,外面淅淅瀝瀝下著雨,林落白看到母親鑲著水鑽的高跟鞋有些凌亂地散在門檻外,而男人的黑色皮鞋則整齊地在門口擺著。

    已經十七八的林落白不是不明白他們的關係,從母親提起冷慕雲眼睛裡突然泛出來的異樣神采,她便知道,這個男人也許有一天就要真正走進她們的生活了。

    可是,能怎麼樣呢?能怎麼辦呢?

    林落白不是抗拒,只是淡漠,淡漠地對待這個眉眼清正的男人,他做的糖醋魚很好吃,可是每次冷慕雲笑吟吟地把魚塊家夾到林落白的碗裡時,都會被她冷冷地甩出去。

    「謝謝,我不吃魚。」

    冷慕雲的笑立刻就風化在飯桌上,林流珠忙來緩和氣氛:

    「落落嫌糖醋的太甜,冷慕,你吃。」

    母親這時就會細心地挑上幾塊魚肉放進冷慕雲的碗裡,她總是叫他,冷慕。

    四十多歲的男人旋即大度地笑笑,夾了那魚塊認真挑出刺來,卻放到林流珠的碗裡。

    「還記得以前的事嗎?有一次我請你吃飯,食堂燒了糖醋魚,你貪吃被魚刺卡了嗓子。」

    冷慕雲微笑,襯得那鬢角的白髮格外生動。

    林流珠眼眶微濕:「怎麼不記得?我不肯去醫院,一直不停地喝醋,結果越喝嗓子越疼,後來還是被你扛著送了醫院。」

    「因為你喝醋蝕壞了嗓子,大半個月不能開口唱戲,我被狠批了一頓,嚇得好長時間不敢請你吃飯。」

    他們兩個絮絮說著,林落白原是受不了這種氣氛想起身走的,可又聽見他們講起從前,便坐著沒動彈,手裡有一下沒一下地撥拉著米飯。

    林落白這才知道,她母親從前真是唱戲的,十八年前在蘇州,林流珠是小有名氣的戲曲演員。並非專業出身,只是喜歡且有天賦,偶然被一家剛組起來的戲曲團相中,從此便開始了正式的唱戲生涯。

    也唱過春香,也唱過紅娘,最後婉約美麗的林流珠成了劇團的頂樑柱子,專攻小旦,身段裊娜嗓音柔美的她是眾多男士追捧的對象,而她獨獨喜歡的只有一個人,那就是扮演小生的冷慕雲。

    兩人你儂我儂,戲裡戲外羨煞眾人,林落白聽著他們濕著眼眶含著微笑地追憶,再看看風華漸老的母親和鬢角染白的冷慕雲,突然也覺得鼻子發酸。

    最年輕的時候,他們還是沒能在一起。

    但他們都沒有提,當年的一對璧人是為什麼最後終於分離,一別竟是十四年。

    冷慕雲愛林流珠,應該愛的,他看她的眼神那麼深情而眷戀,母親也是愛他的吧,等了十幾年的男人,原來就是他吧。

    可是,林落白知道,這個男人不是自己的父親。

    曾經她以為是的,這幾年的時間裡,因為冷慕雲的處處照顧,林落白幾乎快要習慣和接受這個男人,甚至她在心裡曾多次暗暗揣測他就是自己的父親。

    直到高一那年,母親出了車禍被送入醫院搶救,卻得知A型血漿急缺,急壞了的林落白打電話叫來沈陌錦,兩個孩子站在醫院的走廊裡急的要哭,可都不是A型血,最後是冷慕雲急匆匆趕到醫院,知道情況後立刻讓護士從自己身上抽了四百毫升的血。

    林落白是B型,而冷慕雲和林流珠都是A型,所以她的父親只能,另有其人。

    他們彼此相愛,卻沒有走到一起。

    林落白為此傷心很久,和沈陌錦在一起的時候,她無限傷感地問他:

    「我們以後會不會分開?」

    「不會。」

    「我們會不會一直在一起,無論如何你都不會離開我?」

    「是,我們會一直在一起,到老,到死,我都不會離開你。」

    林落白終於開始篤信這個少年的灼灼誓言,她下定決心,一定要過的比母親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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