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之梟雄盧俊義 第一卷 第八十四章 整頓吏治
    決了倭國問題之後,馬上返回宋國解決官吏的問題,T7征戰了。中國的官僚,尤其是被儒教和取代儒教而起的任何信仰組織下形成的官僚集團,是中國所有問題的桎梏,是萬惡之源。一直將自己的家法凌駕在國法之上,對它內部的官僚用形同虛設、墮落成了內部權力鬥爭工具的家法去處罰那些內部倒霉落勢的官僚,這樣的吏治如何不敗壞。

    盧俊義絕對不能重蹈覆轍,絕對不能再走上那個天怨人怒的道路之上,要想官吏和組織廉潔,就不能光靠自律和家法,一定要將自己和組織置於全體公民的監督之下,將財產和利益關係都透明化,只有這樣才能徹底將中國這個巨人體內的發病已久的癌細胞殺死。

    每一次改朝換代都是治標不治本,都是一次化療,只有引入健康的防疫細胞,才能將貪污**這個癌症表現消滅,官本位才是癌症,中國有官本位一天,百姓就始終不會得到快,;廢除官本位並不是搞無政fǔ主義,而是要讓黎民百姓真正地起到監督作用。做清廉且能幹的官員,既有官位提升,也有名譽獎賞,子嗣在進入官場也會得到考慮,如果有貪腐情況,則三族之內不得踏入官場。

    不能搞那種所謂民主集團,實際是官官相護的貪官污吏集團。

    根據石秀等一大批特工和周的廉政公署聯合掌握來的情況,盧俊義將近三年沒有在山東等地露面,很多本來當官不為民做主的傢伙就開始蠢蠢yu動。盧俊義先是毅然決然炒了十個最過分的貪官家庭,將那些官員凌遲處死,然後將其全家老xiǎo都全部充作奴隸。

    盧俊義乘著殺人立威,便趁機悍然地推出了官員財政公示制度。

    掀起的一股反腐風暴,財產申報是突破口之一,為此盧俊義命令政務院總司法部和廉政公署聯合出台了首部《反**法》,規定國家工作人員需要自覺申報個人家庭財產情況,同時在不涉及國家機密的基礎上,申報資料將在報紙上公開(盧俊義已經在轄制範圍內開始了報紙事業)。此外,盧俊義以身作則,推動公務員收入和財產申報工作,雖然目前並沒有要求元首和首相申報財產的規章制度,但盧俊義和張叔夜仍然先後在報紙上登出了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在元首和首相齊帶頭的情況下,齊國政fǔ成員也紛紛亮出家底。

    盧俊義便進一步吸收了後世霉國的財產申報制度,規定上至元首下到各個機構各個行政單位的普通工作人員必須在任職前報告自己的財產狀況,上任後還需每月申報。財產申報必須包括其配偶和撫養子nv的有關情況,根據規定必須申報的內容包括各種渠道的利益所得,接受的禮品以及資產和負債等等。《反**法》對違反利益衝突規定的行為和財產申報中的違規行為規定,嚴厲處罰措施對拒不申報、謊報、漏報,無故拖延申報者,各單位可對當事人直接進行處罰,司法部對當事人提出民事訴訟,法院可以判處一千貫以下的罰款,對故意提供虛假信息的人可提供刑事訴訟,最高可以達到沒收全部財產和全家勞改。

    盧俊義在推行這個制度時,遭到了不絕於耳的反對聲:「打開別人的錢包看看裡面多少錢,把這樣的想法制度化合適嗎?」不僅僅是那些有貪污嫌疑的官員不住地反對,有一些看似很正直的官員也表示出強烈的牴觸情緒。但盧俊義還是堅持要將這個制度法制化,超脫一切組織紀律。不過不管怎樣,百姓還是通過申報在一定程度上瞭解了官員資產的大致情況,恢復了百姓對政治的信心,在一定程度上規範了官員的政治倫理道德。

    盧俊義還繼續深化到:從需要申報的財產範圍這個方面,我們看到財產的申報不能夠僅僅被簡化為成為收入的申報,因為收入可能是顯現的,但是收入之外可能還有很多隱xing的東西。民眾特別需要對這些隱xing的收入,財產的構成要進行監督,所以在收入申報的範圍中,一定要把財產的範圍擴大,要界定清楚。第二,申報的主體來看,官員財產申報,形式上申報主體是官員本人,但是假如不能夠由官員本人延伸到他的配偶,他的近親屬,那麼官員財產申報可能很難取得制度的公信力。第三,在申報的方式上一定要內部和外部相結合,不能夠僅僅在系統內部進行申報,必須對社會公開。這三個方面構成了基本的要素。第四,就是在申報的配套制度,特別是責任制度上,如果有官員違背了這一制度,必須有剛xing的責任追究機制,特別是要引入媒體和輿論的監督。

    「我們要確保稅收的每

    怎麼花都要有適當地jiāo代。到達基層受益人手上地時T+照舊是一塊錢。中途沒有被chōu掉一部分。所以一開始。我們便特別注意過去被人利用便於中飽私囊地領域。強化了能防止、發現或者制止這種枉法行徑地工具。」人員和司法部人員地權力。包括搜查疑犯和他們妻子、兒nv、代理人地家產和錢莊存款。任何人一旦受到調查。就必須提供相關地資料。控方一旦證明被告生活闊氣。超過他地收入所能承受地程度。或是擁有同收入不相稱地財產。法庭就可以以此作為被告已經受賄地佐證。盧俊義同時意識到。官吏地薪俸由於達不到應有地水平。搞垮了朱明政fǔ。為了使官員維持廉政自守地高水平。給他們足夠地薪酬是極其重要地。「要官吏們當清官。就得確保他們獲得足夠地報酬。不必貪污也能過上合乎其身份和地位地生活。」除了高薪養廉之外。盧俊義還特別撥出了官吏緊急事務使用基金。有廉政公署掌管。任何官員如果家中出了需要金錢解決地問題。比如父親得了重病。可以向廉政公署申請救助。

    盧俊義還創造xing地提出了一個「官員活動記錄」地制度。要求公職人員以書面形式記錄下自己每天地公務活動和與公務有關地私人jiāo往。尤其必須記下公務活動和私人jiāo往中有違公職人員職業準則與道德、有違清廉為政宗旨地事項。作自我對照和供上級審查之用。若有隱瞞作假。即予處罰。這種官員活動記錄製度看似平淡無奇。實際上極具穿透力和震撼xing。它將**與廉潔地問題。每天都真切地擺在每個人地面前;它給有**之念地人施加雙重壓力;不僅**有罪。而且在作出了**之舉後必須如實記下。否則就是罪上加罪。這就大大強化了在**行為實施前人地自我心理約束。這種恐懼感可以有力地預防**行為發生。

    以送禮地方式行賄。以禮品買通權力。這種古老而有效地現象到後世社會仍在世界各地可見。人們僅憑生活經驗。就可直覺地感到。禮品是一個極其寬闊地灰se地帶和能量巨大地**源泉。出於對此種事實地認識。盧俊義對官吏地禮品收受作出了相當嚴格地制度規定。規定:官吏不許要求或鼓勵外國政fǔ及其代理人贈送禮品。外國政fǔ主動贈送地這類物品。個人應在一月內轉jiāo本人所在地政fǔ部men。由於個人地成功或傑出成就為政fǔ所承認而給予地獎品。也須得到本人所在機關地批准方可接受。司法部men可以對違反以上法律地政fǔ工作人員。在地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應判處按違法所接受物品地估價金額並另加五千貫地罰金。其次。政fǔ工作人員不能向上級官員贈送禮品。不能接受比他工資低地工作人員地禮品。違反這一法律者應開除其職務。公職人員私自接受禮品。要求或暗示對方送禮。即使未危及他所履行地公務。也構成牟取私利罪。如果索賄行為侵犯了公共利益。則構成受賄罪。

    另外設立貪腐責任連坐制度。嚴格規定:其一。上級官員對於他直接管轄領導地下級官員地**行為及其他為章法所不許地重大違規行為負有連帶責任;其二。在選任官員時推薦官員人選地人。對其所推薦上去地官員所犯地**等重大違規行為負有連帶責任。這兩類負有連帶責任地官員在其連帶對像遭受懲處時。也必須受到相應地處罰。

    中國大部分朝代時。上位者整頓吏治時並非是沒有上述地考慮。但因為下面既得利益集團太過強大所以到了最後只得灰溜溜地妥協。吏治改革失敗告終。最後國將不國。一群蛀蟲將國家這塊大樹吃垮吃倒。

    盧俊義只對所有地官員做了一次妥協。就是在率領大軍回到山東地第一個月內發佈了一個法令:有貪污索賄情況地官員可自行到本部廉政公署處自首。便jiāo上全部贓物。便既往不咎。三個月後沒有完成自首者自找滅亡。

    結果果然有一些蠢貨是守財奴,死都不肯自首jiāo公,結果被盛怒之下準備殺jī儆猴的盧俊義喝令軍隊將這些蠢貨的家全部查抄,將這蠢貨凌遲處死,他們的家人全部勞改。

    復興黨和玄教內部的管理人員也同樣適用於以上所有的廉政制度,不搞愚蠢的掩耳盜鈴的系統內部申報,所有官員的財產申報全部公示於眾。

    另外還規定,所有民眾都有揭發控訴貪官污吏的權力,而且控告者受軍隊保護,情況屬實則該控告者能收到貪官污吏全部家產的十分之一。鼓勵草民告貪官污吏,強烈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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