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情說案 魔鏡 臉 31 四件事
    臉31四件事

    「當然,你也沒有白去一趟,最起碼,在三元村的調查中,你發現了元明禮曾經和前妻有一個女孩,元閔敏。」

    駱煒森聽到這笑了,「你不是想說這個元閔敏就是我們酒店那個閔敏吧?」

    項擎朗挑挑眉毛,「一年前,也就是洪天兆來你們酒店入住,那之後閔敏就被調到了21樓的總統套房,當時負責人事調動的經理還記得是你推薦的。」

    駱煒森沉住氣,「你講了這麼多,可是我還是不知道你想說明什麼。二十幾年前的事我早就忘了,我和前妻離婚也完全因為性格不合,至於你說什麼復仇,什麼偷誰家的孩子,還有調動閔敏……我不知道跟我有什麼關係。」

    「那我就說四件和你有關係的事吧,」項擎朗翻開手裡的檔案夾,「今年六月八日,也就是在天龍酒店2101房間發生命案的當天,下午一點到兩點之間,你在哪,在做什麼?」

    項擎朗說的話顯然打亂了駱煒森的陣腳,他楞了一下才道,「我,我在辦公室休息。」

    「那就是沒有時間證人了?」

    駱煒森沒有說話。

    「第二件事,七個月以前,你在X醫院的DNA分型中心,鑒定了兩份完全沒有血緣關係的DNA,經過我們查證,一個是閔敏,另一個……是前幾天意外死亡的駱奇。」

    「我不知道你什麼意思。」駱煒森強自鎮定地說。

    「一開始,我也不知道你什麼意思。」項擎朗沉聲道。「第三件事,我們在你的辦公室找到一個電話卡,經過查證,這個電話卡曾經在案發前後和駱奇的手機有過密切的短信聯繫。」

    「你們!你們有什麼權利搜查我的辦公室!」駱煒森漲紅了臉說。

    「我們當然有權利!」江守言說,「我們已經有證據證明,你就是殺害洪天兆的兇手。」

    「不可能!」駱煒森大聲道,「兇案發生的時候。我正在22樓地會議室開會!」

    「下午兩點到五點,你的確在會議室開會!但是……誰告訴你。那就是案發時間?」

    項擎朗地話,讓駱煒森一下洩了氣。

    「死者的確是在…以後死亡,只是我們一直都忽略了,他是失血過多而死。換句話說,從開始失血到死亡,具體的時間無法估計!如果你願意,你甚至可以用一天的時間讓他慢慢流光身體裡最後一滴血!」

    「你。你們沒有證據。」駱煒森兀自掙扎道。

    「你到現在還不清楚嗎?如果沒有證據,我們不會發逮捕令!」江守言對駱煒森的堅持顯然有些無語。

    「我倒有些理解你。」項擎朗冷靜的說,「你自認做的天衣無縫。事實上你也確實做得乾淨利索,為了找到你說地證據,我們可是煞費苦心。」

    「翟躍曾經說,案發的前一天,她看到俞大衛和洪天兆在房間門口吵架。我們也證實了,翟躍說的俞大衛就是駱奇……但是問題也恰恰出在這。那天晚上,駱奇在樓下值班,有很多人都看到他,按理說他沒有時間在21樓,包括更早以前在酒店餐廳和洪天兆發生爭執。」

    「而你就不同了,員工餐廳的廚師說過。那天你約他喝酒,但是遲到了1個小時。那位廚師是晚上八點下班沒錯,但是你和他約的,是晚上八點半!你們從九點半開始在酒店附近的露天啤酒廣場喝酒,不到十一點,你就借口有急事走了。能告訴我們,是什麼急事嗎?」

    「……我,我一個朋友出了車禍。」駱煒森說。

    「哪個朋友?可以把他的聯繫方式告訴我們嗎?」江守言不懷好意的說。

    駱煒森沒有再說話。

    「現在沉默對你沒有任何好處。」項擎朗合上手裡地資料夾,「我實話告訴你,洪天兆死前曾經寫下兇手的名字……」看到駱煒森不置可否的神色。項擎朗淡定的說。「沒錯,他是用自己的血在地毯上寫下一個名字。為了掩蓋這一點,你在整個房間都灑滿了血……但是你一定沒有注意到,洪天兆是用指甲用力的劃在地毯上,也就是說,不管你灑多少血在上面,地毯上地痕跡都不會消失!」

    駱煒森低下頭,好像在猜測項擎朗的話,到底有多少可信性。

    過了很久,他抬頭,「不可能!我根本不認識他,他為什麼要寫我的名字?」

    江守言樂了,「我們什麼時候說,他寫的就是你的名字?」

    駱煒森短暫的沉默後,爆發了,「你們到底什麼意思?!我覺得你們根本沒有任何證據!你們說這麼多,是想誣陷我,還是逼我就範?」

    項擎朗沒有猶豫,繼續說,「第四件事,我們在2115房間發現的用於裝洪天兆人體組織的塑膠袋。按照我們之前猜測,兇手是帶著手套作案,所以不可能留下指紋。但是,非常不湊巧,我們重案組一位女警想到,塑膠袋很明顯是兇手帶來的,他不可能一直帶著手套拿這個塑膠袋,所以……我們很幸運的,在塑膠袋裡封口地部分,居然找到了一枚你地指紋。」

    接著,項擎朗又從資料夾裡拿出一張照片,交給孟醒,孟醒走過去交到駱煒森手裡。照片裡,正是放大的一張血字,雖然很模糊,但是也可以勉強看出是在地毯上劃下地「駱煒森」三個字。

    駱煒森面如土色的抬起頭,「這,這能說明什麼?你們怎麼能確定不是有人誣陷我?」

    「我們不能確定!」江守言說,「所以我們需要你來解釋,案發前一天晚上十一點以後到第二天早上九點,還有案發當天下午一點到兩點之間,你都在哪,在做什麼?!」

    「還有,你調查駱奇和閔敏的DNA為了什麼?你用沒有登記姓名的電話卡和駱奇聯繫,裝屍體組織的塑膠袋有你的指紋,又是為了什麼?」

    「如果你可以很全面的解釋這幾個問題,我想我們會考慮收回逮捕令。」江守言眼睛彎彎的,看起來心情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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