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情說案 夢遊 序
    合上書,《新帕爾格雷夫法經濟學大辭典》.

    他一直很奇怪何人會看這種書。誠然,他是商人,精明而又果斷,商場上幾乎無往不利,然而他不是理論家,沒有時間也沒有興趣做這種在他看來全無意義的研究。

    他的生活總是忙碌的。好像現在這樣,舒適的坐在書房,腦海中不再回想那些商場的爾虞我詐勾心鬥角,不再為輸贏計較,心裡平靜的像一汪湛藍湖水。這樣的生活,他以前想到沒有想過……確切的說,三十歲以前他也曾經平淡過。不,應該說平凡。

    那時候他只是個貨車司機。工作繁重而又辛苦,兒子剛剛出世,妻子身體又不好。家裡的瑣事和工作的不順心讓他的心情常年處於暴躁焦慮的狀態,他記得他總是發脾氣。也許還動過妻兒……他都忘記的差不多了。那是個苦命的女人,不到三十歲就死了。

    他不是個迷信的人。那個女人剋夫。結婚前就有位高人這麼說過,他沒當真。後來她死了,他還想說不定是自己克妻。誰想到,她死後沒有兩年,他嘗試做些小生意,運氣好的讓所有人嫉妒,幾乎無往不利,很快便成了市裡有名的實業家。

    有時候他想,迷信這個東西也不見得全無道理。

    他三十四歲第二次結婚。那是個不錯的女人,留給她一個兒子一個女兒。陪了他一輩子,感情……還好吧。他一直忙著賺錢,沒什麼時間陪他們。這是他心口永遠的痛。她十年前去世,臨死的時候已經說不出話,死死的拉住他的手。他紅著眼睛保證,會照顧好她的兩個孩子……

    他想到這把桌上的檯燈調亮一點,再一次翻開《新帕爾格雷夫法經濟學大辭典》第三冊。裡面放著一個信封,打開。拿出裡面的紙。

    這是他地遺囑。

    他曾經以為寫遺囑是很時髦的事情。只有那些有權有勢的人才會寫遺囑,住簡易房的小市民不會做這樣的事,從這個角度來說,遺囑也是身份的證明。

    他戴上老花鏡,一字一行地重新又看一遍……這是三年前寫好的。那時候,誰會知道現在的事?他只覺得生命無常。他也到了體驗無常的年紀,今年都六十八了。多可怕。很多事不趕快做就再也來不及了。

    他最近常常覺得很累。睡著了就像再也起不來一樣。以前不這樣,以前他什麼都很好,朝氣蓬勃,充滿活力。第三任妻子說,他看起來一點也不像六十歲的人。他知道她只是想逗他開心。她嫁給他時才二十八歲。現在想起來也不算很快樂的生活,他很努力地和她保持一致的步伐,節食,學交誼舞。染髮。注射肉毒桿菌,去皺紋……他做了那麼多。她卻最終也沒能陪他走完全程。

    真奇怪,這些女人都怎麼了?爭先恐後的死在他前面。不過。沒關係。這一次他有預感。他會先死。在那之前,他要搞定這個麻煩的遺囑。

    大兒子。大兒子四十多歲了。貪婪膽小,像隻老鼠。他厭惡地想,和三年前沒什麼變化,還是他全部資產地5%好了。

    二兒子。今年三十二,精明能幹,能幹的有些過頭。還有二兒媳,市儈功利。一對小市民德行,成不了大氣。也不用改,20%。少,公司在老二手裡,經營地還不錯。

    三女兒。二十八。他想起這個女兒就傷心。他最疼愛的小女兒,三年前得了一場感冒,後來不知道怎麼搞

    身不遂了。女婿總是出去拈花惹草,他只能裝看不道,如果他今日一文不名,這個花心大少怎麼也不會待在女兒身邊。他心裡難受,愧疚萬分地把遺囑上地字改成20%。他不能再讓她受苦了。

    小兒子。才六歲。這也是個可憐孩子。兩歲那年,母親從樓梯上摔下來撞破了頭,沒等送到醫院就死了。這孩子從小就自閉,他不上學也不說話。大多數時候只是蹲在花園裡玩泥巴。他以前一直覺得自己兒女成群,是最幸福的人,可是這幾天他總在想,讓這些沒有母親也沒有親情地孩子住在一起,是不是一個好的決定……最起碼,他知道如果自己死了,小兒子就不會有人照顧了。在其他兒女眼裡,小兒子只是個分家產的對手……

    他想了想提筆在遺囑上寫下一行字。

    最後是他第四任妻子。他想了想,在遺囑裡劃掉了她的名字。沒有必要,她從他身上得到的足夠多了。這個妄想得家產的女人,費盡心思挑撥離間,如果最後律師宣佈遺囑裡沒有她的名字……哈哈。他惡作劇的想,她漂亮的臉蛋會浮起什麼樣的表情?真是讓人期待。

    不,這樣太無趣了。她會惱羞成怒的拂袖而去,那樣就太讓人失望了。他壞心眼的想,就讓她繼續留在這裡,他想起二兒媳那尖酸刻薄的臉,有些遺憾這樣的鬧劇他沒機會看到了。

    他重新讀了一遍遺囑。很好,沒有遺漏。

    仔細的重新謄抄一份,又把以前的那份燒掉,這才打電話給律師。

    等待律師的功夫,他站起身走到窗前。小兒子還在玩泥巴,背對著他蹲在花園中央。他不可抑制的慍怒,抬眼看看表,已經是深夜十一點了。照顧小兒子的阿姨不知道去哪了,他怒沖沖的想打電話罵人,卻忽然發現,在花園的另一角,坐著一個女人……是了,朋友的小女兒,聽說惹了點麻煩,被送過來靜養,其實是來避難吧?

    他對這個女人沒什麼印象。不愛說話,不討人喜歡,好像才二十三歲。真不可思議,他記得自己女兒二十三歲的時候,可是跟小麻雀一樣,歡天喜地嘰嘰喳喳的。

    算了。他頹然的走回書桌前。最起碼,這個女人對自己的小兒子還不錯,這幾天總見他們在一起。也許是同類吧?

    他心念一動,在寫好的遺囑上又加了一句話。

    好了,萬事具備。之差一場體面的葬禮。他自嘲的笑。

    他不知道,在見過律師三個小時後,他安靜的死在自己的床上。

    十二個小時後,他迎來了他一直想要的……體面的葬禮。

    他的遺體還在殮房躺著,他的兒女們就迫不及待的為他舉行了沒有遺體的葬禮……甚至,沒有人追究過他的死因。

    當然,他也一樣。致死都不明白,到底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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