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鏑大廈是本市商業區中最高的一棟大廈。weNxUemi。Com有108層。大廈的外圍都是金色的鋼化玻璃,在夕陽下看去,就宛如一座熠熠發光的金山。
王不凡就站在金鏑大廈的樓下,七分頭,鼻樑上架著一個堪比啤酒瓶底的高度近視眼鏡,從樣貌上看去斯斯文文。可是他偏著頭,叼著一根軟白沙,上身穿著白中帶黃的小背心,下身著灰色開叉短褲,腳蹬趿拉板,不管怎麼看都不像是個好人。反倒像在流氓街混了十來年的老混混。
他穿成這樣,當然不是來金鏑大廈上班的。事實上,他剛從大學畢業時的確有來金鏑大廈應聘,還夢想著能成為這裡面的一個高級白領。可如今,他只想一件事。
「金鏑這個王八蛋怎麼還不出現?老子非捅死他不可!」王不凡攥了攥藏在褲兜裡的那把削皮刀,牙根癢癢地恨道。
金鏑就是這棟金鏑大廈的老總金正炎的獨子。長的的確很對得起「紈褲子弟」這個稱呼。一米八三的身高,臉比德華,貌超潤發,堪比世界頂級男模的身材,又身家過億,簡直是所有男人渴望的摯友,所有女人渴望的床伴。
按理說,這樣一個極品男人是輪不到剛剛大學畢業,還在社會閒逛的王不凡來痛恨的。大學四年,金鏑還是和王不凡同穿一條褲衩,一起挨板磚的過命交情。大學畢業後,金鏑還屢次邀請王不凡來他父親的公司工作。但被王不凡給拒絕了。
這樣一個種關係,按理說王不凡不會想殺人。可問題是,昨夜王不凡的女朋友筱倩竟然一夜未歸,而在剛才,心急如焚的王不凡去西城別墅區找金鏑商量時,卻看見自己的女朋友筱倩一身素裹白衣,飄然地從金鏑家出來。那條本該挽著他的柔膩藕臂卻搭在了金鏑的臂彎。
在上金鏑的保時捷時,王不凡還親眼看見自己的兄弟親暱地在筱倩那雪白的臉蛋上咬了一口……
瘋了,瘋了。
自己最好的兄弟竟然把上了自己的女人。這種俗套的要死的港台劇情竟然發生在他的身上。一向冷靜的王不凡忽然覺得血氣上湧,插在褲兜裡的手不可遏止地抖個不停。
「媽的,王八蛋。這個死了姥姥又死姥爺的王八蛋。」王不凡早上剛洗的頭,可就是覺得自己頭上沒洗乾淨,彷彿連陽光都是綠色的。
他打了一輛車,回到居住的小屋,扔了一百塊錢給司機都不敢問師傅找錢,就怕司機師傅問他為什麼腦袋是綠色的……
等到中午,筱倩都沒有回來。這時,鄰居楊璐過來借牙膏,看見臉色陰沉的王不凡卻好說不說地調侃一句:
「咋啦?臉色那麼臭?戴綠帽子了你?」
「騰……」
王不凡心頭那股邪火完全被點起來了。伸手拿起桌上的削皮刀揣進褲兜裡,踹上趿拉板就奔金鏑大廈而來。
「老子既然戴著綠帽子,就非把你的腦袋扎個窟窿眼不可!」
王不凡兩眼冒火,衝到了金鏑大廈。
他倒是想直接衝進去找到金鏑那個混蛋然後給他兩刀,解解心頭之恨。可門口的保安明顯不同意。最主要的原因還是他那一身非常後現代主義的著裝。
被如熊的保安一擋,王不凡的心情迅速冷靜下來。可是腦子裡想捅死金鏑的想法卻更加強烈。強烈的殺意幾乎快要把他給烤熟了。他就這麼站在金鏑大廈樓下的花壇後面,眼神冷冷地盯著在大廈樓下來來往往的的人群。
偶爾一窺間,有出入的人看見站在花壇後面的他,都對他那件黃中帶白的小背心表示了自己的唾棄。
王不凡的手不抖了。眼神透過厚厚的鏡片露出一種渺然的表情。
老子連命都不要了,還在乎你們這些卑微的生物?信不信老子一刀捅死你們……
王不凡的眼神越發的冰冷。沒有臨殺人前的害怕。一旦定下來之後,心情平靜,腦仁卻在噗噗地抖動。這種一動一靜的鮮明對比,不身在其中的人很難以體會。
花壇裡種著的是山茶樹,修建的整整齊齊。比王不凡的髮型還整齊。一陣風吹過,吹起葉上的塵土,鑽進王不凡的眼睛裡---這難道就是傳說中的殺氣?
Boxster911GT2雙渦輪增壓發動機的聲音傳進王不凡的耳裡。一輛銀白色的敞篷跑車出現在王不凡視線裡。
「來了……」
王不凡死死地盯著那輛保時捷911。手心裡已經攥出了汗……
車身在大廈前的廣場上劃出一道漂亮的弧線,穩穩地停在了那裡。金鏑一身休閒裝推開車門走了下來,然後快步走到另一邊打開車門。筱倩穿著白色的連衣長裙,束踝的高跟涼鞋襯托著一雙秀美蓮足踏出了車門。
路人無論怎麼看,金鏑和筱倩都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對。但在王不凡的眼裡,他們只是兩個狗男女,姦夫淫婦,西門慶和潘金蓮……
筱倩挽著金鏑,笑語嫣然。不知道金鏑對她說了什麼好笑的事,惹得她花枝亂顫,就差掛在金鏑身上了。在王不凡看來,就好像有一隻美麗的樹獺掛在了金鏑的身上。
就在金鏑和筱倩走到大廈門口時,王不凡突然仰天大吼一聲:「金鏑!!!」
「嗖」的一下,王不凡以從來不曾有過的快速身影竄出花壇,握著削皮刀,目光如火,衝向金鏑。
「啊!」筱倩花容失色,忙從金鏑身邊跳開。
金鏑看見王不凡也是一怔,剛想開口說些啥,就感覺腹部一痛。王不凡的削皮刀已經死死地扎進了他的身體。
「呃……」
金鏑不可置信地看著王不凡那張已經有些扭曲的臉,耳中隱隱聽見王不凡咬牙切齒地擠出的話:
「剁了你個勾引二嫂的王八蛋……」
金鏑轉頭看了一眼捂著嘴,瞪大眼的筱倩,手指指了指她,又指了指自己,而後眼前一黑,躺倒在地。
門口的保安已經驚慌失措地衝了出來,來往的人群幾乎是驚叫著如潮水一樣四避而開。
王不凡沒有任何驚慌,只是冷靜地看著自己這個曾經的兄弟躺下。瓶底厚的鏡片下,已經是一片冷漠。
不知過了多久。刺耳的警笛聲響徹整個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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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你查身份證吧!」
「性別」
「如果可以,我想是女人。」
「為什麼殺人?」
「我喜歡……」
「你知道殺人是犯法的嗎?」
「廢話。老子讀了四年大學法律,這個都不懂你乾脆去問問教育部長好了!」
「那你還殺人!?」
「吃油條還得癌症呢,那你還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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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王不凡的所有供詞。
無禮,蠻橫,一點沒有原先斯文的樣子。有的只是一心求死和頂撞的語氣。如果不是手腳都被拷著,王不凡還有心襲警來著。
鑒於金鏑被重傷致死,加上王不凡家裡可沒有任何背景和靠山,比錢更是比不過金家,所以法院的判決也就注定了。
「死刑!」
臨上刑場的時候,有專人過來詢問王不凡還有什麼遺言要說。王不凡輕輕地搖了搖頭。
「你不想見見那個叫筱倩的姑娘嗎?」
王不凡一愣,還是搖頭。
不是王不凡不想見筱倩,而是他壓根不想知道關於她的任何消息。因為王不凡突然想到金鏑看見自己時眼神裡的那絲喜意,似乎這裡面有什麼隱情。
可王不凡不想知道。
他害怕自己錯怪了金鏑。
是的。王不凡就是這樣的人。寧願錯,也不願意知道自己做錯。
其實這又何嘗不是現代人的通病呢?
每個人往往都知道自己犯了錯,可卻不想去探究自己為什麼錯。寧願一錯再錯。在心底最深處保留最後一絲希望,好以此安慰自己本已悔恨的心。
蒙上黑紗那一刻。王不凡都沒有看見任何一個想見的人。他是家中獨子。雙親早在讀大三那年就出意外亡故。可以說是徹徹底底的光棍。
當黑紗罩住眼睛,隔絕了陽光之後,王不凡才真正體會到無邊的孤寂和黑暗。他突然好想再看看筱倩。
哦,不。不單單是筱倩,哪怕是任何一個人他都願意見。
隱隱中,他聽見有人在喊他。
「不凡,王不凡……我欠你的牙膏下輩子還你啊!」
是鄰居楊璐!
王不凡想回頭,忽然後腦一疼,然後才是一聲槍響。
「原來中槍是先有感覺然後才能聽見槍聲。」
都說任何人在死之前都會有短暫的知覺,因為腦死亡才是真正的死亡,而大腦要徹底死亡,需要十九秒的時間。
對中槍的看法,是王不凡最後的念頭。
好吧,我承認,沒有寫手寫都市小說會一出來第一章就讓主人公被槍斃的。可事實就是這樣。王不凡被槍斃了,子彈準確地灌進後腦,卻在前額出現了一個大洞!
足有拇指那麼大的洞!!
他生的不光榮,死也不偉大。他沒有穿越。也沒有被穿越……因為,他壓根就沒死。
或許大家不相信。可事實就是事實。連法醫都不相信的事實。
在這裡必須解釋一下,死刑執行時,執行者會頭戴黑色頭巾蒙住面容,然後在死刑犯的腦後開槍。按照迷信的說法是怕死刑犯在臨死前記住執行者的面容,死後靈魂出來報仇。
但哪怕再多次經驗的執行者都從來沒有見過一個人在子彈灌進後腦後會從前額再穿出爆裂開。
死刑時使用的子彈可不是狙擊手使用的強力爆裂彈,它只是一顆普通的火藥彈而已。這樣的子彈是不可能將人徹底爆頭的---畢竟死刑犯也是人,還是要收拾的。如果將人的腦袋爆開跟糨糊一樣,未免顯得太沒有人性了。所以死刑時使用的子彈會在人的腦袋內部爆炸,彈頭會卡在人腦內。前額應該是看不見傷口的。
但射進王不凡腦子裡的那顆子彈卻偏偏穿腦而過,在前額裂開了!
法醫說,他當時都不敢肯定,一個後腦模糊,前額也在汩汩流血的犯人到底算不算死亡。他只是按照程序,仔細地翻開王不凡的眼瞼,用燈光刺激他的眼球時發現,王不凡的瞳孔竟然還沒有散光,而是炯炯有神地盯著他。甚至還調皮地衝他眨了眨眼……
「他日後絕對不凡!」
法醫事後心有餘悸地說。
不管怎麼說,我們的主人公的確從頭開始了他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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