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之弱者的反擊 第六卷 第三百五十八章 爭勝心
    頭冠泛射出的並不是許多玩家夢寐以求的七彩神光,入目便知這不是一件神器,好在我原本就沒有對結果寄予太高的期望,只是「祈禱」千萬別再便宜了龍空——如果爆出的還是魔騎士的裝備,估計他很快就能湊齊一身聖器了,等於是用我的功勳和面子,去為他謀「福利」,所期盼的,只不過是能夠獲得一兩件適合亡靈巫師使用的,能夠增加精神力上限的聖器而已。而白骨製成的王冠,以及週身所泛射出的淡淡的紅黃藍三原色光環,已經清楚的標明了它的「真實身份」,因此我非但沒有什麼失落的感覺,反而長出了一口氣——總算是沒有白忙活一場。

    只要是亡靈巫師專屬的聖器,一般都會附帶增加精神力上限的屬性,區別只是增幅多少而已。按捺住激動的心情,撿起了地上的白骨頭冠,仔細查看它的屬性——「龍骨聖冠」,高階聖器,增加60%的精神力上限,附帶「凝神辟邪」的能力,一經發動,會持續消耗精神力,但對中毒、麻痺等各種負面異常狀態的抵抗能力增加30%。好,終於得償所願,我徹底消去了最後一絲擔心,立刻便把「龍骨聖冠」戴在了頭上,替換下了原來那頂盜賊職業的破帽子,隨手扔給了一邊的阿風——雖然只是一件不值多少錢的下階天器,卻也屬於同心盟的集體財產,需要「繳公」的。

    除了「龍骨聖冠」這件高階聖器以及那枚「聖魔晶」,其餘的兩件掉落物品都是原材料,並不是什麼裝備。這也很正常,一般殺死一個聖獸,最多只會掉落兩件下階的聖器,如果出現中階和高階的聖器,通常只會是一件,才導致了現階段《天下》中的聖器這麼「稀缺」,價格一直居高不下。否則我也不至於遲至今日,還穿戴著一身的「破爛」——既有盜賊的,也有魔法師的通用裝備,整個一「雜牌軍」。

    雖然戴上了「龍骨聖冠」,不過施展「亡靈召喚」的效果卻遠遠低於我的期望——又增加了60%的精神力上限,居然只是剛剛能夠把八級中階的無馬或者奇特雷給召喚出來,連個恐怖地行龍騎士都「搭配」不上,就是八級下階的恐怖飛龍騎士,一次也只能夠召喚出來兩個,這「理想與現實」之間的差距也實在是太大了一些。

    也不能怪我「貪心」,在獲得戰勝「執法者」的獎勵之前,我處於施展出「血變」的狀態下,一次可以召喚出兩個恐怖地行龍騎士,而在又增加了大約15%的基礎精神力之後,卻赫然能夠召喚出一個八級下階的恐怖飛龍騎士,一下子便跨越了兩階多,甚至一舉超越了七、八級之間的「級差限制」,讓我都為之驚訝不已。由此類推,按說這下又增加了60%的精神力上限,縱使還無法召喚出九級下階的胡夫,我想也足以把八級中階的無馬和奇特雷同時給召喚出來,沒想到卻會是如此一個結果,實在是不能不讓我感到失望。

    只是縱然倍感疑惑,卻也沒有可以參照、借鑒的實例——除了我之外,其它的亡靈巫師恐怕還沒有人有能力收服實力達到八級的亡靈生物,不可能有這方面的經驗。無奈之下,聯繫了熟識的同行之中實力最為接近的輕舞飛揚進行商議,綜合了她的實際情況以及所掌握的相關信息,得出的推論是施展「亡靈召喚」召喚出來的亡靈生物的數量特別是等級並不僅僅取決於精神力上限的多寡,還同基礎精神力有著密切的關聯,應該是以基礎精神為本源、相輔相成的關係。如果基礎精神力的數值相對「滯後」,跟不上精神力上限的提升速度,同樣不可能召喚出數量太多,或者級別太高的亡靈生物。這大概也是系統對亡靈巫師職業的一種制約,或者是一種「保護」,避免某些玩家單純的依靠一身增加精神力上限的極品裝備來「橫行天下」,而忽略了基礎屬性值的作用,在完成晉級任務的時候「偷奸耍滑」,不肯「出力」挑戰高級別的難度。

    其實以我現在七級亡靈巫師職業、五級盜賊職業的實力,能夠一次性召喚出兩個八級下階或者一個八級中階的亡靈,已經是相當的強悍了。除非其他的玩家借助神器或者是「偽神器」,又或者是裝備著一身不錯的聖器。否則正面對決,沒有人會是我的對手。如果再強大一些,恐怕真要成為「無敵」的存在了——我當然是很希望如此,不過從職業平衡的角度講,系統應該是不會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的。

    此次挑戰大惡魔的行動可說是收穫頗豐,不過為此所支付的代價也是不菲,而且裝備對我的實力提升的作用並不是太明顯,因此目前階段無須再在這方面進行過多的投入,把能夠用於我身上的有限的資金投入到挑戰金龍和玄武的行動當中。畢竟,「死靈權杖」的解封對於我的作用要大的多。

    因為「龍骨聖冠」屬於高階聖器,所以回到了東方大陸,我馬上趕往城市當中的傭兵工會申報對它的所有權。按照新頒布的「《天下》裝備道具管理辦法」的規定,玩家使用的所有神器以及高階和中階聖器級別的裝備道具必須向傭兵工會申報備案,以便於系統控制管理,不允許隨意進行出售、轉借等「非法交易」行為。一方面是容易被有心人利用來「擾亂正常的市場秩序」,不利於合理的判斷衡量高級裝備道具的實際價值,另一方面也是為了保障玩家的正常利益——高級裝備道具一般都價值不菲,通過系統設立的「交易所」進行正規交易,可以有效的避免欺詐行為,規避風險。

    這樣的規定固然有其積極的一面,同時也不無為了增加《天下》官方的「收益」的考慮,可以避免「私下交易」帶來的偷逃「交易費」或者「管理費」的行為——通過「交易所」進行的交易,需要按照成交金額支付一定的「交易費」,即便是暫時轉借給他人使用,也需要向「交易所」進行申報備案,按照物品的價值以及轉借的天數收取一定數額的「管理費」。

    就拿神器來說,每個擁有者都會被系統公告,還必須經過「滴血認主」的程序方才能夠使用。如果只是轉借給其他玩家使用,必然會頻繁的發出系統公告,容易擾亂正常的遊戲秩序。而只要向「交易所」申報只是「轉借」的性質,所有權沒有改變,則就可以避免這些麻煩,不會因為使用者的臨時變更而出現系統公告。

    當然了,如此的規定對於玩家或許會麻煩一些,還可能損失一些額外的金錢。不過倒是方便了系統對高級裝備道具進行控制管理,在某些時候,對於我們這些「老實」的玩家卻也是不無益處——像這次的「天下英雄大會」,就規定了所有參賽的玩家只能穿戴自己擁有所有權的高階、中階聖器以及神器出戰,而且在大會舉行期間不得發生任何交易、轉借等行為,以避免「不公平競爭」——某些由於失利提前出局的玩家把身上的高級裝備道具借給不害繼續參加比賽的同伴好友使用,「萬千寵愛集一身」,湊出一身極品來,再想贏過他們,恐怕就要難上加難了。時隔一年,現在《天下》中的高級裝備道具,怎麼也要比上屆「天下英雄大會」舉行的時候多上至少幾十倍了,不用說別的,如果聖天堂與奧林匹亞能夠達成協議,「天使法袍」和「光輝之眼」兩大神器集於一身,就是我,恐怕也要甘敗下風。

    此時已經進入了七月下旬,距離「天下英雄大會」是越來越近了。相關的賽程安排也已經通過《天媒》進行了詳細的報導,同上屆的安排一樣,分為個人賽和團體賽,具體的規則也基本相同,除了現任的「十大高手」和「十大傭兵團」自動進入正賽之外,其他報名的玩家以及傭兵團都需要先參加預選賽,各個小組的前兩名才能獲得進入正賽的資格。不過在頒發給優勝者的獎勵方面卻有所不同,不僅進一步提高了獎金,還取消了通過完成特定的任務獲取高等級的裝備這一獎勵——獎勵神器估計系統不大捨得,但中、高階聖器對於頂尖高手玩家的吸引力相比一年前已經大為減弱,改為更加實用的獎勵方法。

    在個人賽方面,大概是水平接近的頂尖高手玩家太多,就連神器也已經出現了九件,所以此次大會為了激起參賽的玩家特別是已經榮膺「十大」的玩家的競爭心,讓比賽變得更加激烈,對於新當選的「十大高手」的獎金,也進行了「細分」:排名最末的第十高手屬於最低的一個檔次,獲得一萬金幣的獎金,第九高手的獎金為一萬五千金幣,以此類推,排名每前進一位,獎金遞增五千,這樣第二高手的獎金將會達到五萬金幣。而「天下第一高手」的獎金則直接增加一萬,達到了破亡靈的六萬金幣,比上屆個人賽的獎勵高出了一倍,用「級差」獎金的方式來讓「十大高手」之間展開更加激烈的比賽,以吸引更多的玩家到場觀戰。至於其它的獎勵方面,「十大高手」並不能在「奪魁」之後直接獲取到獎勵,而是安排在晉級第八級職業的時候可以選擇完成一個超高難度的晉級任務,成功通過的玩家可以在晉級時提升更多的基礎屬性值,或者是多學習一個正常體系之外的強力技能。即便是不幸失敗了,也可以再選擇一個正常的晉級任務重新開始,最多只是耽擱一點兒時間而已,不會影響玩家以後的發展。比起一件聖器級別的裝備來,這樣的獎勵應該會更受頂尖高手玩家的歡迎。而且還有另外一項特別推出的「優待」——「十大高手」的天下卡都可以增加一粒金星,使得他們可以兌換更大數額的金錢,節省了必須去完成傭兵任務的時間。

    而「十大傭兵團」除了更高的金幣獎勵之外,還可以推選出十名主力成員,為他們的天下卡增加兩粒銀星,其餘參賽成員的天下卡增加一粒銀星。同時傭兵公會將會以比較低廉的價格賣給各大傭兵團不同面積的一塊土地,可以進一步擴大駐地的規模,更好的構築防禦體系。

    趁著距離「天下英雄大會」還有幾天時間,我不敢多做耽擱,立刻又趕回了「死靈空間」,抓緊時間進一步擴充實力,以應付即將開始的連場惡戰。至高榮譽、聖天堂、無畏勇士、高麗武士……都有神器在手,如果再搭配上一兩件「偽神器」,勝負委實難料,我可是絕對大意不得。雖然時至今日,我已經算的上是「衣食無憂」,初步實現了進入《天下》打拼的目的,但隨著身份、地位的變化,也許是習慣了作為勝利者的感覺吧,或者是逐漸的受到了龍行天下、輕舞飛揚,甚至是至高榮譽他們的感染,不知不覺間,我的心態似乎已經發生了某些轉變,不僅僅是為了獲得贏得勝利之後的利益,更是不願意再去「品茗」失敗的滋味。不管面對的對手是誰,我都不想輸——因為我有信心,也有足夠的能力去爭取最終的勝利。

    說起來也真是人生無常,在我前二十多年的現實生活中,不敢用「坎坷」二字來形容,卻也相當的不順利。重點大學沒考上,工作也是極不順利,如果不是靠阿風的接濟,幾乎就要在城市裡混不下去了,險些「蒙羞回家鄉」,使得我信心全失。沒想到經過兩年的努力,卻在虛擬的遊戲世界裡獲得了成功,擁有了現實中無法取得的「成就」,居然萌生了和那些可能在現實中也同樣「超卓」的人物一爭長短、甚至勝過他們的「野心」。也許,正如人們常說的:不得意,未必全是個人不努力,或許,是欠缺一個走向成功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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