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神 正文 第六十九章 過去之迷
    讓查克斯和阿蘭卡頓意外的是,就在他們自以為必死無疑的時候,一切竟然就那麼結束了,那個黑洞只存在了一秒,便迅速的消失了,紫電與白光,也同時消失的無影無蹤!

    兩個人對視了一眼,稍微一想便明白了過來,不由同時大呼僥倖,兩人之所以留得一條小命,是因為紫電與熾白光柱這兩種能量,在總量上正好是相等的,撞擊後完全消耗完了,不然的話,只要有哪怕百分之一的能量沒有消耗完,恐怕兩人都得當場被衝擊波化為飛灰!

    僥倖活得性命,兩人都大大鬆了口氣,當他們終於恢復了精神,朝周圍看去時,發現那個魔法陣已經完全的崩塌了,整個魔法陣碎成了細小的碎塊,被暴雨給沖的支離破碎。

    兩人簡單的商量了一會後,達成了共識,一個往東,一個向西,分別去找那柄劍的劍身和劍鞘,查克斯一路找下去,先是找到了那柄插在岩石上的銀劍,也就是查克斯送我的那把,也就是我現在用的這把銀劍,隨後順路往回走的時候,發現了那個一身奇異裝扮,從黑洞中出現的年輕人。

    當然,這個年輕人,就是我了……按照我的理解,一定是那次撞擊的能量太過龐大,破碎了虛空,形成了往來與兩個世界的通道,我被強行吸了過來!

    至於為什麼把銀劍送給我,查克斯的說法是,既然是他把事情搞壞了,自然要做出補償,雖然那把劍肯定不是普通的東西,不過他認為這本劍是和我有關係的,他也不好意思強佔,而且他是用匕首的,並不用劍。

    最重要的是,他試過很多次了,那柄劍也就是堅硬一點而已,連鋒利都談不上,無論怎麼實驗,都沒有什麼特別的反應,對他來說,根本沒有任何的用處,連最基本的魔法武器都不如!

    多年的探險下來,類似的寶貝,其實查克斯還有很多,大多數和這把劍一樣,都是不知道來歷和功用的,比如現在他用的這對匕首,來頭就不比這把劍差!

    在把我送到獵人村後,查克斯便開始動身去尋找阿蘭卡頓,可是一直尋找了三年半,卻一點消息都沒有,前不久,偶然在工會裡知道有人在找他,他以為是阿蘭在找他呢,沒想到,昨天才知道,找他的竟然是我!

    聽了查克斯的話,我大腦不由的一陣眩暈,帶著最後的一絲希望,我喃喃的道:「這麼說來,你們也不知道我為什麼會來到這個世界的了?」

    沉默的點了點頭,好半天……查克斯歎息道:「雖然我很想安慰你幾句,但是事實就是這樣,上次隱瞞了這些,一直以來,我都飽受良心的譴責,這一次……無論結果會是如何,我都不會再隱瞞任何東西了!因為……內疚的滋味,真的太難受了!」

    聽了查克斯的話,我的心徹底的涼了,其實……從查克斯剛才的描述裡我已經大約知道,他不可能知道我是怎麼來的,更不要說怎麼回去了,一切……都要歸功與那次意外,這是誰都無法預料,更無法複製的意外啊!

    淚水,不知不覺中從臉上滑落了下來,想起了遠在另一個世界的爸爸,媽媽,還有姐姐,想起來和我朝夕相處的那些朋友,也許……我們這一生,再也見不到了!

    絕望!

    真的是絕望了,知道了一切後,我幾乎立刻便斷絕了回家的想法,不是我不夠執著,事實是就算我全力尋找回家的路,也根本是毫無頭緒啊,對於我來說,什麼紫電天雷,什麼地脈豪光,都完全不是我可以控制的!

    對於我來說,從這個世界回到地球,與地球的人想來到這個世界是一樣的,可能性絕對是幾百億分之一,只有極度的巧合,才會產生的結果,可遇而不可求!

    哎……

    見到我默默流淚,查克斯不由的歎息一聲,拍了拍我的肩膀道:「小子,男子漢大丈夫,流血不流淚啊,事情既然已經這樣了,我們也只好一切向前看了!」

    說到這裡,查克斯沉默了一會,歉疚的道:「這次的事,完全是我們引出來的,而你又明顯不適合在這個世界中生存,所以……作為補償,無論你遇到什麼困難,我都會無條件的幫助你的!」

    擦了擦臉上的淚水,微微看了查克斯一眼,雖然事情是他們搞出來的,可是我還是相信天意,不然的話,怎麼就那麼巧合?別人都沒事,偏偏我出事呢?

    而且,殺人不過頭點地,查克斯已經誠懇的認錯了,而且先是幫我找到生活的出路,後又在夢幻都市救了我,要知道……他可以完全不用管我的,如果他不說出來,我可能一輩子都不知道到底是怎麼回事。

    現在難過,痛恨,都是毫無用處的,人總是要面對現實的,既然我幾乎已經鐵定不能回到原來的世界了,那麼我就必須考慮該怎麼樣在這個世界中生存了!

    很顯然,我不適合這個世界,我沒有魔力,沒有鬥氣,雖然練習的進展很快,可是……我的極限也是很明顯的,就算努力的練上一輩子,我也休想在鬥氣和魔法上有太大的建樹!

    一想到這裡,我便不由難過,在這個世界裡,我是一個比女人還要弱小的存在,論體質的話,完全可以和法師相提並論了,可是我卻沒有這個世界裡的人類那麼強大的魔力基礎!

    在過去的三個月內,我已經瞭解了很多了,魔法和鬥氣這個東西,是要靠天賦的,後天的鍛煉雖然也很重要,但是先天的條件,卻決定了你的最高成就,這個世界管這個叫做神賜的天賦!

    其實,就算地球上也是一樣的,有的人聰明一些,有的人笨一些,有的人身體高大,有的就非常的矮小,這就是天賦,一個不到一米的侏儒,無論怎麼刻苦的去訓練,都不可能比得上奧尼爾力量大,他們的天賦,決定了他們的成就!

    而對於現在的我來說,我體內的鬥氣,以及魔力,和這個世界的人比起來,就像拿一個白癡,和一個天才相比一樣,完全的不成比例,無論怎麼努力,一個智障都不會有太大的成就的。

    當然,我也可以選擇做一個平民,這個世界雖然是劍與魔法的世界,但是要知道,佔據這個世界人口99%的,也只不過是平民而已,與他們比起來,我已經算很厲害了,對於他們來說,我已經算是踏入江湖的江湖中人了。

    可是,我會甘心的去做一個平民嗎?做一個每天看人臉色,受人欺凌,完全不被尊重的平民嗎?

    不!

    答案已經很明確了,昨天晚上,臨死前的一刻,我想通了這個世界的一切,想通了這個世界的生存法則,我要讓自己變的強大起來,我要創造自己的秩序!

    也許有人問,什麼是秩序?我的理解是,地球的法律,就是一種秩序,不過我所要創造的,不是這樣的秩序,我的秩序就是——順我者昌,逆我者亡!

    人生,不過區區數十寒暑而已,無論你有多麼強悍,最後都難免一死,無論是強大暴虐的秦始皇,還是威震天下的成吉思汗,他們的結局都是一樣的,匆匆幾十年後,不過一掊黃土而已。

    人生在乎不是結果,而是過程,平凡懦弱的活上一生,每天重複著同樣的事情,混吃等死的話,那麼早一天死,晚一天死,又有什麼區別呢?

    雖然,我的體質不適合練鬥氣,不適合練魔法,但是……天無絕人之路,所謂條條大路通羅馬,只要有信心,只要肯堅持,我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尋找到另一條途徑,達到人類的極限,成就自己的所有夢想!

    想到這裡,我的眼神不由的堅定了起來,無論前面還有多少坎坷在等我,我都不會退縮的,我再也不要做那種連和麗絲說話都自卑的人了!

    回頭朝夢幻都市的方向看去,我內心暗暗發誓,總有一天,我還會回來的,到那時,我會以另一個身份回來,我會以完全匹配艾法麗絲的身份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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