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現在這些人的素質,我實在是無語了。
在這已經打了好幾分鐘了,不要說上來勸架或者幫忙的,連一個報警的都沒看見,所有人都站在遠處看熱鬧,彷彿我是在耍猴戲一樣。
我剛才看陣勢就知道今天的事沒辦法善了了,那就乾脆先下手為強好了,我可不會傻到等人家打過我了再去反抗的地步。
而眼前的這幫小子,也明顯的沒想到我以一敵十還敢先出手,被我打了個措手不及,順利的放倒了三個,不過代價就是自己也遭了兩下狠得。
看著金髮氣急敗壞的擦掉臉上的鮮血,竟然一聲招呼,每個人都從衣服裡拿出把水果刀,我鬱悶了。
水果刀雖然長不過半尺,但是卻是殺人越貨必備良物,首先它不犯法,其次真的要是給捅到了估計性命也難保。
我習慣性的一摸口袋,手機忘在車上了。
現在形勢危機啊,七個人都手持凶器,殺氣騰騰,而我手無寸鐵,孤軍奮戰,貌似問題不小。
眼光一瞥,看到了醫院門口消防栓的地方玻璃裡面竟然有把消防斧,真是天不亡我。
金髮等幾個傢伙把凶器掏出來之後,就準備讓我乖乖就擒的,畢竟這裡可是大庭廣眾,鬧出人命來他們也難關係。
可是沒想到我在看到凶器之後竟然面不改色,直接側身衝到了醫院的壁角里。
『砰』,好在以前還練過,消防櫃上面的玻璃對我來說根本就是擺設,連手上的油皮都沒破。
一斧在手,天下我有!拿著這長達尺半的人間凶器,情勢立刻改觀!
要知道,水果刀長不過半尺。而且必須要用捅的才能體現出威力,而我這把斧頭,可是長達尺半,先天就佔了優勢。而且此物可是用劈的,比水果刀的使用要求可低得多了。
將斧頭在手中掂了掂,感覺份量正好。不過如果這樣小子不衝上來。我也不會殺過去的。要知道剛才打倒那三個傢伙只是毆鬥,現在要是拿著斧頭砍出去可就是行兇了,性質可是不一樣的。
但是如果是那些傢伙先衝上來。那我就變成了正當防衛了,雖然說有斷牙他們兩個傢伙的人脈,這點小事輕鬆可以擺平,但是我可不希望別人把我當成一個喜歡暴力的人。
看到雙方都拿出來凶器,鬥毆事件立刻升級。圍觀的人群驟然的將中間空地的範圍增大了,不過人雖然越來越多,但是就是沒有一個幫忙或者叫警察的。都站在旁邊一副看好戲的情景。
金髮等人看著我現在的造型,一身的鮮血加上手中紅色的斧頭。整一個殺人狂魔,有兩個膽小點的腿都在發抖了,不過現在要是十來個人給對方一個人嚇跑了,那以後自己也不用在南街混了,現在可真是騎虎難下啊!
我警惕的看著面前的這一夥傢伙,中間的距離不超過十五米,雖然說單打獨鬥我可以輕鬆的搞定他們,但是現在誰流行單挑啊?要是他們真的一窩蜂衝上來,我還不立刻變成馬蜂窩啊?
不過很明顯的,現在的小弟也並非都是傻子,金髮叫囂了半天,但是他手下的那些小弟也沒有一個肯往前挪動半步,都拿眼神看著別人。
還好,這次金髮帶來的手下都有二十多歲,知道了生命的可貴,要是碰上一群十八九歲不怕死的。恐怕我現在就橫屍在這裡了。
雙方就這樣的對峙住了,金髮那邊不肯就這樣的放我走,又沒有那個不怕死的願意帶頭衝出來,而我這邊可是想走都走不掉,至於打電話叫人,不要搞笑了,對面可是八個人盯著我啊,要是分心去做其他事,不是找死是什麼?
「全部不許動!」一聲脆響在旁邊響起,隨著聲音的來源看去,一個身穿警服的胖子站了出來。手中還舉著把手槍。
雖然這胖子貌似體重超過三百斤,巨大的肚子讓人懷疑他還能不能站得住,但是手裡的槍那可是真傢伙,再加上身上穿的那身警服,讓人還真的不敢質疑他的身份。
「你們幾個,把凶器都放下,靠牆趴好!」胖子揮動著手中的凶器喊道。
沒奈何,現在這種情況,主動權不在自己的手裡,看到金髮幾個按照那胖子的吩咐將手中的水果刀扔到了地上然後立刻又手抱頭面對牆壁,就知道人家已經已經習慣了,貌似也不是一次兩次被抓了。
看著金髮以及那幾個小弟靠牆蹲好了,胖子又把槍口掉轉對準了我,我連忙的將斧頭扔掉學金髮那小子的姿勢靠牆,現在明顯不是講道理的時候,要是那死胖子等會寫報告說槍支走火什麼的,那我不是太冤枉了?
「李組長,這發生什麼事了?」一聲清脆的聲音從背後傳來,怎麼聽起來這麼耳熟?
「不許動!」我剛剛準備轉頭看下到底是誰的聲音這麼耳熟,就聽到胖子的吼聲,連忙把頭又轉了過來。
「佳穎啊,立刻叫三大隊派人過來。這群人當眾手持凶器行兇,需要全部拘捕!」
靠,什麼世道,我好心好意救了一個老太太,結果變成了當眾手持凶器行兇,難得一天去看下老婆,結果演變成這樣,天啊!真是比竇娥還怨啊!
倒霉的我和金髮那十來個小弟一起被帶回了警察局,不過看來那金髮在局裡的案底不少,來的刑警看到了是他之後就知道了我是無辜的,雖然也被帶去例行調查,但是卻沒有帶手銬,算是優待了吧!
我沒有打電話給斷牙或者芸芸,雖然知道以他們家族的勢力,這點小事根本不費吹風之力。但是我可不想被他們知道我這麼窘迫。
審訊我的警官就是剛才看到的那個胖子,別說,還真的看不出來,這胖子的身手竟然那麼靈活,貌似跟我比起來也差不了多少了,哈哈!
「姓名?」
「張羽。」
「年齡?」
「二十九!」
「職業?」
職業!我是什麼職業,職業玩家。不算吧:公司老總?貌似那公司我也從來沒有去管理過吧!
見到我不說話。李傲還以為我是經營什麼見不得光的職業,立刻情緒暴漲,好奇心滿槽:「職業?什麼職業?怎麼不說話!」
「自由實業總裁!」不是我愛慕虛榮,只是現在這個世道就是這樣,如果我說是職業玩家,肯定沒有人理你,但要是換個身份,自由實業的總裁。立刻就會變了。
果不其然。聽到我報出了身份,胖子的表情立刻變了「自由實業?難道是中心商業區的那家自由實業?」
廢話,難道還有第二家。我們的自由實業現在雖然還沒有達到路人皆知的地步,但是在這S市,也算得上赫赫有名了。
「那麼您能不能將今天發生的一切具體的告訴我們一下呢!」聽聽,聽聽,立刻語氣就變了吧,現在的這個社會就是這麼現實,真是沒辦法。
……………………………………………………
我說的是口乾舌燥,這胖子也真是的,也不說給我送杯水,真的不行,可以換個MM來問我啊,也比對著這麼一座肉山要好得多。
「我已經把所有的事情都說完了,我說,可不可以讓我回去先換身衣服。」到現在身上穿的還是那件沾滿了鮮血的西服,鮮血已經凝固,變得黏黏呼呼的,難受極了。
「您請稍等好嗎?我們叫交通部門查一下有關錄像,然後才能確定,請再稍等一下!」雖然這句話是以詢問的語氣說出來的,但是我可不認為他會好心的讓我不想待就可以放我回去的。
「李組長,我給你送剛才那群打架鬥毆的口供來了!」一個清脆的聲音從門外響起,應該是剛才的那個聲音,沒錯!
「佳穎,進來吧!」隨著李胖子的一句話,審訊室的門被打開了,走進來一位身穿警服的美女。
那聲音,那身材,那髮型,那相貌,咦!怎麼感覺這麼眼熟呢?
「水清靈!」雖然很像,但是我可不敢這麼肯定,好歹也有兩三年沒見到了,到底是不是我也不敢打包票。
不過貌似我喊對了,那美女警官立刻抬頭看著我,奇怪我為什麼能知道她的名字。
「你是……」
不會吧,竟然把我給忘了,有沒有搞錯,雖然說大家有兩三年沒見,但是也不至於對我這個態度吧。
其實倒是我錯怪她了,剛才我送那位老太太去了醫院。然後又和金髮那群小子打了一架,已經有部分鮮血粘到了臉上,再加上全身上下弄得一塌糊塗,整個人弄得跟大神一樣,就算是芸芸恐怕一時也認不出來吧!
「你是隱為者?」雖然相貌模糊,但是這個聲音,沒錯,這個聲音絕對是隱為者。
水清靈一臉的驚訝,自己剛剛調到這S市還不到半個月,竟然就遇到了他,難道真的是天意。
「最近過的還好嗎?」真傻,我怎麼會問出這樣的話。
「還好,你呢,過得怎麼樣?」不過貌似水清靈也傻掉了,問出來的話也是沒有什麼水平!
「也還好!」為什麼感覺這些對話超沒營養!……
不過雖然我們兩人之間的對話毫無營養,但是身體卻還是緩慢的靠近了。
我輕輕的挑開了水清靈臉上的那幾縷髮絲,看了看她近在咫尺的臉龐,感覺她比剛見面的時候要瘦上了一些,「你瘦了!」
雖然數年未見,但是我這個子動作是這麼的自然,而水清靈也沒有感到不妥的模樣。
「我那裡是瘦,人家這是健康,誰像你,現在長得這麼胖!」
……我哪裡胖了,雖然說現在生活是比以前安逸了不少,但是我也有每天鍛煉的,每年絕對體重增加不會超過八公斤,跟剛才那位李組長比起來,我可是要劃為身體瘦弱的那一群人當中。
『咳』見我們兩人已經完全的融入狀態,無視了他的存在,李胖子終於忍不住咳嗽了一下。
「啊!」我們兩個立刻回過神來,現在我和水清靈的嘴唇距離絕對不超過五公分,如果那個胖子再稍微咳嗽的慢幾秒,估計應該已經黏到一起了。
「組……組長!這是剛才的口供,我先出去,等會再來!」水清靈現在才想起來自己剛才來到底是為了什麼,而且還在組長面前差點和別人那個那個……,任憑她再怎麼堅強,可是好歹也只不過是個女孩子,那裡還能待的下去。
不過水清靈在走到門口的時候,還是回頭對我笑了一下,然後就跟做錯事的小貓一樣鑽了出來。
看著水清靈的身影消失在門外,我才回過神來,快三年了,和芸芸結婚以後我以為自己已經把水清靈忘記了,可是今天見到了她之後才發現,我根本沒有忘記她,我只不過把她深深的藏在了心底。
如果再過上個三五年不見到她,可能我真的會把她忘記,但是現在,有關她的忘記卻有如潮水般湧入了我的腦海。
她的堅強,她的委屈,她的一言一行,一顰一笑,驟然之間佔據了我整個心房!
「張先生,張先生!」李傲喊了我幾遍,我才反應過來。
「啊!不好意思,剛才想起來一些事情!」驟然之間看到這麼個大胖子對你笑,而且是笑得這麼恐怖的類型,換成隨便哪個人都有點受不了。
「張先生,剛才的事我們已經知道了,但是還需要一些調查,您現在需不需要去換身衣物,清理一下。」
靠,早就要去清理了,沒想到三年來第一次看到水清靈,竟然是這樣的場景,全身亂糟糟的在警局的審訊室裡,實在是太丟人了。
「當然是要去清理一下,這麼說我是不是可以走了?」現在想去看看芸芸的話肯定是來不及了,難得一個休息日啊!
對了,等下看看水清靈好了,好幾年沒見了,也不知道她現在過的好不好,我記得當時她好像和那個黑衣人之間關係不錯來的,也不知道這兩年有進展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