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偵科的姚隊長打來電話,說出了宗兇殺案,兇手的殺人方式很詭異,要求我們小隊立刻到兇案現場協助。
我帶著天書來到兇案現場,是一間廉價旅店的其中一個房間。這種地方最容易出事,因為人員流動量大,而且店主都是只認錢不認人,所謂的登記也只是做做樣子。
天書做事向來都是風風火火的,一到步就立刻衝入房間,接著又立刻衝出來,抱著個垃圾桶就吐,也不管那垃圾桶比裡面的垃圾更骯髒。天書的反應讓我覺得很好奇,因為她是那種看人體解剖也能看得津津有味的書獃子,是什麼樣的情景能讓她反應如此大呢?
我先與姚隊打個招呼才走進房間時,剛踏入房門的時候我差點滑倒,因為地上流滿了鮮血。而房間裡的情景,我想只要是正常人,看了也一定有嘔吐的衝動,那怕整天也沒吃東西,也會把昨天吃的都吐出來。
廉價旅店的房間,污穢髒亂是肯定的,這沒有什麼需要特別說明。踏入房間後,雙眼就只能看見一種顏色——鮮艷的紅,地面全是鮮血,血液幾乎把整個房間的地面染得鮮紅。房間中央有一張凳子,凳子上躺著一條身**的女屍,以一個很古怪的姿勢的躺在凳子上,背壓凳子,**朝天聳立……如果那還算是**的話,而頭和四肢則垂下來。頭部和四肢都沒受傷的跡象,但身軀卻血肉模糊,因為身軀的皮膚被剝下來了。左胸肋骨之間有明顯的傷口,僅憑肉眼觀察就能發現她的心臟被粗暴地挖掉。女屍倒垂的頭部正對著房門,露出一面癡迷之色,就像服食了過量的迷幻藥一樣,雙目半睜似乎仍在享受著終極**的餘韻,血液順著她的臉流到頭髮,再順來頭髮流到地上,感覺詭異至極。
屍體周圍有六支蠟燭,以六邊形排列,仔細查看能發現被鮮血覆蓋的地板上畫有一個圓圈,圓圈內是一六芒星圖案,蠟燭就是插在六芒星的六個角上。圖案內還畫有很多詭異的符號,大部分但都是我從未見過的。
很明顯,這是一宗邪教殺人案件,但這案件詭異的地方並非死者的恐懼死法,而是案發時,死者並沒有掙扎的跡象,也沒有呼叫求救。
發現死者並報案的是旅店的老闆,在我們到來之前,姚隊的下屬已問過他及其他旅客的口供。他們都聲稱沒聽見案發房間有爭執打鬥或求救之類聲音傳出,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事。一個大活人被活生生地挖心剝皮,怎會連聲慘叫也沒發出呢?
法醫驗屍後,說死者是個處女,沒有受到性侵犯的跡象,但其血液中含有高濃度的血清素與多巴氨,濃度之高足以讓人連續**數十年,如果要以吸食毒品來達到這種效果,得一次性吸食一噸以上的海洛因。
綜合已知的資料,死者極有可能不是因為失血過多,或心臟被掏出而死,正真的死因很可能是因為經受不起超越極限的快感,而在**中興奮至死。
通過排查,我們很快就鎖定了犯罪嫌疑人,並迅速申請到搜查令,到嫌疑人家中搜查。在搜查過程中,我們發現了包產沾有血污的衣物在內的一大堆證物,單憑這些證物就足以證明嫌疑人的犯罪事實。
因為案情詭異離奇,尚有很多疑點未能解開,並已引起媒體暗中關注,雖然上頭已下令封鎖消息,但是如果不把案子查個清楚,過中的樂子可不小。因此,我們必須對犯罪嫌疑人蕭某作一次仔細的審問。
審詢室內,兩位名真槍實彈的武警正把槍口對準蕭某,雖然他在被捕後沒作出任何反抗,現在雙手也被手銬反鎖在椅背上,但對待一個以如此詭異的方式殺人的變態狂魔,實在不能有絲毫大意。
我先說一些程序上的話,就是你所說的每一句話都會記錄在案之類,再問一些如案發時身在何方,是否有不在場證據云云。平時我並不太在意這些程序,但今天所面對的並非善男信女,所以這些門面功夫一定要做足。然而,蕭某表現卻異常輕鬆,與我們如臨大敵的態度截然不同,讓人覺得不是我們在審問他,而是他在審問我們。
蕭某說:「不要再問些無聊的問題了,人是我殺的,但她是自願把身體奉獻給主人。」
「主人?是你所信奉的神嗎?」我問。
蕭某發出陰險的笑聲:「對你們這些螻蟻來說,主人就是法力無邊的真神。」
我說:「政府允許公民擁有宗教自由的權利,但絕不允許借此為殺人的借口。她是否自願已難以查證,但你把她殺死卻是事實。」
蕭某冷笑著問了奇怪的問題:「你餓了會吃飯嗎?
「當然。」
「你要吃飯,那廚子就要宰雞殺鴨來給你做飯,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但是,如果神餓了呢?」
在場所有人的臉色略變,我們都明白蕭某想說什麼,他又說:「我並不是殺人犯,我只是神的僕人,是神的廚師。我的主人餓了,要吃東西,我就得為主人尋找合適的食物。如果我有罪的話,所有廚子都該死。」
我嚴肅道:「你未免太強詞奪理了,怎能把人當成食物呢!」
蕭某冷笑道:「人又憑什麼把其它生物當食物呢?是因為它們比人低等,還是因為它們無力反抗?對於全能的主人來說,人不也像螻蟻一樣,為何不能把人當食物呢?」
我沉默了,其他人也沉默了,蕭某所說的話,看似歪理,但仔細一想也的確如此。弱肉強食是大自然的定律,人類可以把其它生物當作食物,是因為人類有主宰世界的能力。但如果某種生物擁有超越人類的智慧和力量,那麼它們把人類當作食物又有何不可?
我說:「別再跟我胡扯這些鬼話,殺了人就得伏法,不管你有多冠冕堂皇的借口。」
「不是借口,而是事實。也許你們並不相信主人的存在,就讓我告訴你們一個故事吧……」蕭某露出陰冷的笑容,向我們講述一個荒誕不經的詭異故事——
小時候,我在所有人眼中都是一個乖巧聽話的孩子,大人們都很喜歡我。在我家附近有個獨居的老爺爺,他幾乎不與任何人來往,我媽是個善良的人,經常叫我帶些好吃的東西給他,因此我和他很熟絡。
老爺爺的脾氣很古怪,對別人都是不理不睬,惟獨對我特別好,經常給我講一些有趣的故事,所以我一有空就往他家裡跑。可是人總有升天的一日,我最後一次看見他的時候,他躺在床上奄奄一息。在離開之前,他給了我一個精緻的木盒子,叫我替他保管,但一再吩咐我千萬別打開。
老爺爺去世後,我一直把木盒子留在身邊,但我從沒想過要打開它看裡面有什麼東西,正如我之前所說,我是個很聽話的孩子,這也許是他把木盒子交給我的原因。
我把木盒子放在衣櫃頂上,之後就把它忘記了,直到幾年後我想把衣櫃搬到房間的另一邊時,它從上面掉下來,我才記起它。木盒子掉到地上就打開了,裡面沒什麼別的,只有一本書,一本殘舊的手寫書。
我當時想,既然木盒子已經打開了,看一看這本是什麼書也沒所謂吧!於是我把書翻開,這是一本神奇的書,裡面所記載的內容都是我從未聽聞的,它講述了與神溝通的方法,還有如何才能討得神的歡心,如何得到神所賜予的力量,以及如何運用這些力量。
我被書的內容深深吸引,並嘗試以冥想的方式與神溝通,可是我失敗了,失敗的原因很簡單,神不屑與我這種低等生物交流。我沒有放棄,依照書中的記載,以另一種方式與神交流,那就是祭祀。沒有人不喜歡送禮的人,神也一樣,但神所喜歡的禮物與人不同,神喜歡的是鮮血與內臟。
某天深夜,我偷偷在自己的房間裡殺死一隻母雞,以它的鮮血、心、肝等祭祀神。這次果然成功了,但接受我召喚的神並不喜歡這份祭品,不但沒有現身,甚至不屑於說出其尊貴的名字。
第二天,我弄來一隻出生沒多久的小狗,用它來祭祀神。這次神比較滿意,不但告訴我其尊貴的名字,還允許我當他的僕人。
我請求我的主人賜予我力量,但主人卻要我拿出勇氣表示忠心,命令我親手殺死自己的父母,用他們的鮮血和心臟表示忠誠。
我猶豫了,但只猶豫了片刻,因為主人在我面前展示了偉大的力量。主人只要動一根指頭,就能讓我感到無比的痛苦,身體彷彿被投入巨大的攪伴器,我能感受到骨肉被逐寸絞碎的痛楚。再動一根指頭,痛楚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無與倫比的快感,是讓人欲仙欲死的美妙感覺。
我被主人的力量完全馴服了,衝進廚房拿起刀,把熟睡中的父母殺死,並挖出他們的心臟,剝下他們的皮膚,讓主人盡情享用。
主人相信我的忠誠,賜予我力量,並許諾只要我發誓永遠效忠,就賜予我永恆的生命。我毫不猶豫地發了誓,並把靈魂交給主人,換來了不可思議的神奇力量。我用這些力量四處為主人尋找美食,這些年來,我記不清奉獻了多少個處女給主人,應該不少於一百個,她們都是自願的,我從不強迫任何人。因為只要見識過主人的力量,任何人也會願意把身體奉獻給主人的。
主人對我的表現很滿意,賜予了我更強大的力量,只要我繼續為主人效力,永生是隨手可得的事情,哈哈哈……
蕭某突然放聲大笑,身體莫名其妙地噴出火焰,把自己包裹在烈火之中。炙熱的火焰使審詢室變成一個大烤箱,我們的頭髮眉毛幾乎要點燃了,但處於烈火之中的蕭某竟然笑聲依舊,絲毫沒有表現出痛苦。
因為事出突然,兩名武警沒管蕭某在玩什麼把戲,把槍口對準他猛扣扳機,其中一槍打掉了他半個腦袋,但他瘋狂的笑聲依然迴盪於審詢室之中。
火勢越來越猛烈,已使我們受不了,再呆下去恐怕要給烤焦,於是我們都奪門而出。一步出審詢室,炙熱感全消,再頭查看,發現火已經消失了,而蕭某也消失了。仔細搜查審詢室的每一個旮旯,根本沒發現任何起火的痕跡,只發現椅子尚有一絲餘溫,但並非火警引起,而是蕭某留下的體溫。
地面及牆壁上的血液及腦漿證明了蕭某頭腦中槍的事實,但他為何會突然消失,誰也不知道。因為蕭某生不見人,死不見屍,所以案子只能以嫌犯潛逃來處理。
我問天書對此事的看法,她說:「其實這個世界有很多事情是人類不能理解的,例如蕭某所信奉的神,也許是存在於四維空間的高等智慧能量體或生物體。
「或者我可以用個簡單的比喻來解釋四維空間,螞蟻是一種典型的二維空間生物,它們生活在平面世界,對它們來說,只有前後左右之別,沒有上下之分。當它們爬在牆壁上時,也許有人認為它們在往上爬,但對它們來說只是往前爬。
「當一片放在地面上的樹葉被生存於三維空間的人類拿起時,生存於二維空間的螞蟻就會覺得,這片樹葉離奇地消失了,因為它們不能理解三維空間的立體概念。同樣道理,當生存於四維空間的高等智慧把某事物「拿起」,那麼對人類來說,同樣也是離奇地消失了。
「對人類來說,螞蟻只是一種低等生物,它們不能知道人類的存在,大部分人類也不屑於與它們為伍,除非是專門研究它們的專家學者。但這些專家學者會怎麼對待螞蟻呢?一些專家為研究蟻窩形態,會把凝膠灌入蟻洞,待凝固後將其挖出來做成模型,這個過程中會殺死多少螞蟻根本沒人會在乎,甚至有些人有意無意踩死一群螞蟻也不會有人在意。
「把角色對調,生存四維空間的高等智慧就等於人類,而我們則是螞蟻。這些高等智慧雖然不屑於與我們為伍,但為了研究或者純粹為了娛樂而殺死成千上萬的人類,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如果某只螞蟻能與人類溝通,並聽從人類的命令,以殺死其它螞蟻來取悅人類,那不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嗎?」
也許蕭某突然消失,是他的主人把他「拿起」,但在他消失之前頭部已經中槍了,他的主人有辦法救活他嗎?或者說,他的主人願意救活他嗎?將心比心,如果我遇上一隻這麼有趣的螞蟻,當它遇到危險時肯定會把它「拿起」,但「拿起」之後發現它的頭也掉了,我會隨手把它扔掉,因為螞蟻還多著,犯不著為這只而花費力氣。
對人類而言,「神」這種高等智慧也許很可怕,但對其它生物來說,人類同樣也是可怕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