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 11
.    內台正令史梁在三品蘊位。

    2中華書局標點本《隋書》三冊74頁此處作「太子左右二衛率、殿中將軍及丞」,其中頓號「、」誤,應刪。因「殿中將軍及丞」乃太子二衛率屬下之殿中將軍及丞,加上頓號,只會造成混亂。「雜號護軍」,見《宋書·百官志下》。

    2「署」字今本《宋書·百官志》無。按《宋書·百官志》官品表第六品中有「諸縣署令千石者」,六百石、千石相對,可知六百石上當脫一「署」字。又《通典·職官十九》晉官品喪第六品下有「諸縣置令秩千石者」,第七品下有「諸縣置令六百石者」,和宋志所載比較,知「置」均「署」之訛。晉有「諸縣署(置)令六百石者」,則宋當亦有之。

    2.郡丞梁制不載。陳制萬戶郡丞和不滿萬戶郡丞分別在七、八品,可推定梁制亦當在流內。

    3.諸縣、署長梁制不載。據《後漢書·百官志五》,縣長秩四百石或三百石,署長四百石。陳制五千戶以下六百石縣令在九品,則不滿六百石之縣長自在九品以下,亦即梁當在一班以下。諸署長位次於諸署令,諸署令梁在一班,則署長亦當在一班以下。

    雜號宣威將軍以下據《通典·職官十九》,門品二品銓選的軍號二十四班,與宋、齊軍號的對應關係是二十四班相當宋齊驃騎、車騎等。二十三班相當四征等十六班相當征虜,十五班相當冠軍,十四班相當輔國,十三班相當寧朔。十二班以下未言相當宋齊何軍號。但依十六至十三班的對應比例,據宋志宣威將軍以前尚有建威至凌江共軍號十八,則到雜號宣威將軍以下,其相當的軍號自應由「不登二品」者銓選,亦即其官相當於流外。

    由此可見,宋制官品八品基本上轉為梁改革後官制的流外官。

    至於宋制官品六品,十四類官,雖然幾乎全轉為梁改革後官制的流內官,但一般班次均高於和宋制官品七品對應的流內官,最高的達到十一班(皇弟皇子師),九班、八班也頗多。而後者最高才只有六班(公府掾屬、太子洗馬)。

    綜觀宋制官品六、七、八品和梁改革後官制之對應關係,可以肯定,梁制十八班不是宋制六品以上,而是七品以上官品的重新組合。

    這樣改革,有著歷史根據。

    自漢以來,官秩二千石(相當於官品四、五品)與千石(相當於官品六品)之間固然有著一條重要界線,而官秩六百石(相當於官品七品)與四百石(相當於官品八品)之間,也存在一條重要界線。《漢書·宣帝紀》黃龍元年詔「吏六百石,位大夫,有罪先請,秩祿上通,足以效其材力,自今以來,毋得舉」。表明六百石是大夫等級,享有先請特權。什麼叫「秩祿上通」?《禮記·儒行》「上通而不困」。鄭注「上通,謂仕道達於君也」。據此可知「秩祿上通」便是其官職是直接效力君主,政績可上達於君主之意。按漢代公府與州郡辟除掾屬,秩祿最高四百石(公府東、西曹掾),見《後漢書·百官志一》。這些掾屬有事只與辟主相通,相互有君臣關係,相當於先秦的「陪臣」,由「士」充任,而不能上通於君主。漢宣帝不許舉六百石官吏,就是為了給這些掾屬之察舉開闢道路,反過來也就證明二者之間存在一條重要界線六百石以上是大夫,四百石以下是士,多數是「陪臣」。這條界線也體現於晉宋禮制中。《晉書·禮志下》西晉元會朝賀,二千石以上與千石以下固然有著截然不同禮制,已見前考;另外六百石即官品七品以上與四百石即官品八品以下禮制的不同同樣突出,這就是除服務人員(如一些郎官等)外,凡元會正式成員,亦即在殿前設有位次者,均六百石以上官吏,而無四百石以下官吏位次。這恐怕仍是漢代大夫上通之制的延續當然,這並不意味四百石以下全不能上通,如少數四百石、三百石之縣長、郎中等,亦可上通,宣帝詔只是大體劃一界線。《後漢書·光武帝紀》建武三年將「先請」範圍擴大到秩祿三百石,但只限於「墨綬長、相」,即直接效力君主可「上通」的官吏,精神同。

    2。

    通過以上改制,梁武帝將十八班界線劃在宋、齊官品七品以上,規定由門品二品之人充選,實際上就是將原來一般情況下最高能升至官品六、七品,即層次較高的低級士族(門品約三品),吸收到門品二品即高級士族行列中了3。這是因為在宋、齊兩代低級士族的儒學修養、文化素質、統治經驗日益提高,越來越表現出他們在鞏固封建皇朝統治中的才幹和作用,因此梁武帝為了自己朝廷的利益,採取承認現實的政策,在繼續拉攏琅邪王氏、陳郡謝氏等第一流高門,也不忽視重用某些有才幹、有作為的一般高門的同時,不得不進行改制,大幅度地拉攏、討好這一社會力量。具體變化大概是凡原來上代往往充任宋、齊六、七品官位,本人官位又在改制後的十八班以內,便由低級士族升為門地二品,成為高級士族,從而為合乎制度地取得五品以上特別三品以上官品,準備了資格、條件。梁武帝在位期間最信用的一批參與機密的大臣,除周■為一般高門外,其他原來多為這類低級士族如徐勉,被梁武帝目為「寒士」;朱異,自稱「寒士」范云「起家(宋武陵王贊)邱州西曹書佐,轉法曹行參軍」,俱見《南史》本傳。如起家法曹行參軍,還有可能是一般高門,起家州西曹書佐(即西曹或西曹從事,亦即漢代功曹書佐,見《宋書·百官志下》,梁在改制後的一班),原來只能是低級士族。梁代這些人都升至五品以上高位,如范雲,尚書右僕射,三品;徐勉,尚書僕射,十五班,右光祿大夫,十六班;朱異,中領軍,十四班。而且門閥也改變了。《南史·張纘傳》出身范陽張氏,「本寒門(低級士族)」,弟張綰曾被人目為「寒士」(《周書·劉璠傳》)。可是因父張弘策助梁武帝奪天下有功,三子包括纘均起家秘書郎(乃著名高門起家官),纘、綰均位吏部尚書、尚書僕射。門閥未升二品,是不可能得此任命的。《資治通鑒》卷一六一太清二年條梁武末年,欲利用侯景,景「徵求無已,朝廷未嘗拒絕。景請娶於王、謝,上曰『王、謝門高非偶,可於朱、張以下訪之。』景恚曰『會將吳兒女配奴!』」侯景生氣的是未能與第一流高門王、謝聯姻,並不意味朱、張門閥低;相反,從梁武對侯景徵求一直給予滿足推測,朱、張肯定門閥也比較高,只不過稍遜王、謝而已。「朱、張」,胡三省注「謂朱異、張綰之族也」。這不但再次印證范陽張氏門閥升得相當高,而且也表明朱異自稱「寒士」,是就過去的門閥而言,或就與原高門交往中仍被目為寒士而言(此即朱異所謂「諸貴皆恃枯骨見輕」,見《南史》本傳),其實在戶籍記注上,在吏部銓選文書上,他已和范陽張氏一樣,升為相當高的門閥了。總之,梁武帝改制,乃是東晉末至宋、齊間士族隊伍變化在官制上的反2《晉書·輿服志》規定車制,也只有六百石以上官吏制度。又《晉書·禮志》中、下篇兩見以官品六品以上為界線,但都只涉及局部問題(一為晉成帝杜皇后死,選六品子弟為挽郎;一為晉孝武帝於太學行釋奠禮畢,會六品以上官吏),和漢代以來一般的大夫上通之制並不矛盾。3《南史·王僧孺傳》梁武帝詔僧孺「改定百家譜」。僧孺曾「通范陽張等九族」以代「雁門解等九姓」,或即反映官制改革內容的一部分。當然,梁武帝的改革也可解釋為進一步擴大高級士族特權,將官品六、七品的推選也從低級士族手中奪走,完全轉歸高級士族。可是這和東晉以來士族的整個發展趨勢(高級士族沒落,低級士族逐漸取而代之)不合,是不可能的。觀梁武帝全部政策自明。如他即位前就上書反對「甲族以二十登仕,後門以過立試吏」,為「後門」即低級士族鳴不平,即一例。週一良《論梁武帝及其時代》,載《中華學術論文集》。有關問題考證、分析極詳。映。它表明,宋、齊門閥制度雖仍處鼎盛時期,高級士族仍佔據高官要職,享有種種特權,但已極大程度上要受皇權支配和限制,特別是隨著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各個層次的士族升降、興衰已大不相同。梁武帝官制改革,便是宋、齊這些變化的一個總結。

    附帶一說,前言宋、齊多以「寒人掌機要」,為什麼梁武帝改革著重照顧、優待的卻是原來的「寒士」呢?

    原因有二第一,由於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程度的限制,從東晉末至宋、齊,只有原來的低級士族儒學修養、文化素質、統治經驗顯出長足的進步,逐漸在頂替原來的高級士族,充當支撐封建大廈頂樑柱的角色。與低級士族有所不同,役門、寒人雖得到皇帝出於種種動機的信用而「勢傾天下」,但多半僅長於吏事和武職,儒學修養、文化素質尚未跟上,還缺乏從封建統治的整體、長遠利益著眼,考慮和處理政務之水平,因而一旦得寵,雖能帶來短期效益,往往因貪污納賄,胡作非為,最後反而導致皇朝或君主的覆敗。沈約在《宋書·恩倖傳序》中便說「民忘宋德,雖非一塗,寶祚夙傾,實由於此(指信用恩幸)」。這就是說,從整個社會發展趨勢言,役門、寒人的德、才雖有進步,但與士族特別高級士族平起平坐的條件尚未成熟。所以新起的梁武帝君臣不可能重視他們。

    第二,宋、齊兩代,特別宋代的君主和皇族雖然原為低級士族,可都是以長於吏事、武職和權術,乘前朝末年種種矛盾尖銳,統治昏亂之機,奪取政權的。本身氣質則與寒人比較接近。所以為了鞏固統治,君主一方面固然不得不拉攏、拔擢某些有才幹而又願意為自己效忠的高級士族,和文化素質、儒學修養好的低級士族,治理國家;另一方面出於種種特殊目的(如解決與皇族、大臣之間矛盾等),需找親信密謀、商議時,氣質相近而又極力諂附、迎合自己的寒人,便入選了。梁武帝的氣質則不同。儘管過江的蘭陵蕭氏各支本低級士族,多以武功顯,但經過一百多年的發展,儒學修養、文化素質已有了很大提高,梁武帝蕭衍之學術與文才更為突出,所以他雖仍重吏事,但在他面前,寒人多半任奔走之勞,參與內省政事謀議的均范雲、徐勉、周■、朱異一類兼長吏事的士大夫。君臣在一起有時還討論經學、禮學、文學、佛學等,甚至吟詩作文,僅長於吏事的寒人很難與他氣味相投。《南史·朱異傳》本小官,梁武帝召見,「使說孝經、周易義,甚悅之。謂左右曰朱異實異」。隨後朱異便逐步飛黃騰達。這種情況,宋、齊幸臣無一其例。《隋書·百官志上》天監九年梁武帝下詔將過去由寒人充任的尚書五都令史,「革用士流」,委派的五個人並登門地二品,「才地兼美」。這雖然不涉及參與機密問題,也從一個方面反映了梁武帝對僅長於吏事之寒人的態度。

    北魏孝文帝定姓族的標準關於五胡十六國時期「典定士族」和「定士族舊籍」問題,前面已經簡略分析。

    對於後燕慕容寶所定士族,北魏孝文帝改革前大概是承認的。《魏書·高允傳》上書建議於郡國立學,「學生取郡中清望先盡高門,次及中第」。「顯祖(獻文帝)從之。」北魏建國至顯祖時從未清定士族,所云「高門」、「中第」,自依五胡十六國以來,特別慕容寶之制。

    隨著漢化的推行,北魏孝文帝定姓族,一方面對鮮卑貴族固然不得不以當代三世官爵為標準;另一方面對漢人重定士族高下,則似乎是以魏晉官爵為主要標準;至少定第一流高門是如此。

    《資治通鑒》卷百四十建武三年魏主雅重門族,以范陽盧敏、清河崔宗伯、滎陽鄭羲、太原王瓊四姓,衣冠所推,鹹納其女以充後宮。隴西李沖以才識見任,當朝貴重,所結姻■,莫非清望,帝亦以其女為夫人。詔黃門郎、司徒左長史宋並定諸州士族,多所升降其穆、陸、賀、劉、樓、於、嵇、尉(代人)八姓,自太祖以降,勳著當世,位盡王公,灼然可知者,且下司州、吏部,勿充猥官,一同四姓。看來宋弁定諸州士族,最高等級無疑就是這「四姓」。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這「四姓」入魏後到孝文改革前的官爵全都不很高。

    范陽盧氏盧玄,寧朔將軍(四品上,此據孝文帝所頒第一職令,下同)。子盧度世,平東將軍(從二品上)、青州刺史。孫盧淵,儀曹尚書(二品中)。淵弟敏,議郎(當即中書議郎,五品中)。

    清河崔氏崔玄伯、崔浩一支入魏雖官至八公、三公,十分顯赫,但因國史案已遭族滅。其餘早入魏各支無一達此高位,如崔逞在北一支到孝文帝初,且滅絕。此外崔亮、崔光都是晚入魏的「平齊民」,上代仕南朝,到定姓族時二人官位均不算很高(亮,中書侍郎,四品上;光,散騎常侍,二品下),更無三世官爵可言。至於崔宗伯,是崔逞留在南朝第二子崔諲的後代,入魏頗晚,似未入仕。子崔休,至定姓族時才位尚書郎(從五品中)。

    滎陽鄭氏鄭蠢曾祖仕後燕;祖,史無傳;父,不仕。本人於定姓族時已卒,位中書令(二品中)。當時子鄭懿不過位司徒左長史(四品上)。

    太原王氏王瓊祖慧龍,晚入魏,最高位龍驤將軍(三品上)、滎陽太守。瓊父寶興,襲軍號為龍驤將軍。瓊本人定姓族時為前軍將軍(從三品上)、并州大中正。

    以上無一人達官品一品。如果就封爵言,這「四姓」最高不過為「侯」,無一達「公」者(鄭羲乃「假南陽公」,不得世襲,與正式爵位不同)。孝文帝改革前封爵甚濫2,爵位並不足貴,故孝文第一職令亦不載其品級。這「四姓」如從當代官爵言,都不如趙郡李氏和隴西李氏。

    趙郡李氏李順,都督四州諸軍事(二品上)、太常(從一品下),爵高平公。從父弟李孝伯,位尚書(二品中),爵宣城公。順子敷,中書監(從一品中)。敷侄憲,定姓族時位建成將軍(四品中)、趙郡內史。

    隴西李氏以下官爵,除另註明者外,均見《魏書》、《北史》各本傳。

    2參見《文獻通考·封建考十四》按語。

    此據李憲墓誌銘,見《漢魏南北朝墓誌集釋》第六冊。

    李寶本西涼宗室,歸順北魏後位鎮南將軍(從一品下)、并州刺史,爵敦煌公。長子承,位龍驤將軍(三品上)、滎陽太守。承弟沖,定姓族時位鎮南將軍(從一品中),爵隴西公。

    這「四姓」當代官爵甚至也不如門閥比兩李氏還低的士族。如勃海刁氏,刁雍入魏位征南將軍(從一品中)、特進(一品下),爵東安公。頓丘李氏,李峻因系外戚,先後封公、封王,位太宰(一品上)。弟誕,封陳留公,官鎮西大將軍(從一品上)。誕弟嶷,封彭城公,定姓族時,誕子崇已位安東將軍(二品下),嶷子平,已位太子中庶子(三品中)。

    可是孝文帝定姓族時「四姓」的門閥卻最高。重視與漢族高門聯姻的孝文帝,如上所引《資治通鑒》記載,對「四姓」,是因他們為「衣冠所推」即門閥高而「鹹納其女」;對隴西李沖則首先因他「以才識見任」,方「亦以其女為夫人」。至於對趙郡李氏之女,則根本沒有放在眼裡。後來孝文帝為六個弟弟聘高門之女,同樣不及趙郡李氏。當然,這並不意味趙郡李氏門閥很低。前引《資治通鑒》下文又說,「時趙郡諸李,人物尤多,各盛家風,故世之言高華者,以五姓為首」。可見趙郡李氏比隴西李氏雖略低,但仍屬「高華」,共同構成「五姓」中之一姓。

    那麼究竟根據什麼標準定門閥高下的呢?

    主要當依據魏晉官爵。

    范陽盧氏盧毓,曹魏三公;盧欽,西晉尚書僕射。

    清河崔氏崔林,曹魏三公;崔隨,西晉尚書僕射。

    滎陽鄭氏鄭渾,曹魏列卿(將作大匠);鄭袤,西晉三公(未就)。

    太原王氏王昶,曹魏三公;王渾,西晉三公。

    而隴西季氏、趙郡李氏魏晉間卻無確鑿的、值得稱道的官爵可言。

    「四姓」與二李門閥高低主要決定於魏晉官爵之有無,是十分清楚的。

    當然,如果上代魏晉無聞,但五胡十六國時官爵顯赫,後者在一定範圍內也是孝文帝定姓族的重要依據。如隴西李寶、李沖,本西涼皇室,社會聲望自然極高。趙郡李順,祖李頤,高陽太守,武安公2;父李系,後燕散騎侍郎(官品五品);從父李勰,史書雖未載其官爵,但既稱「有聲趙、魏間」,以至魏道武帝平中原,聞其已死,甚悼惜,竟贈將軍、太守之位,自亦五胡十六國名族。勰子李靈能與范陽盧玄等一起被魏太武帝所征,征至京師由平民直接拜中書博士(即原國子博士,從五品上),當亦依據十六國舊籍。所以,我們估計隴西、趙郡二李定為高門,當決定於十六國舊籍,上升為第一流「高華」,則依靠入魏後顯赫之官爵。而和二李情況不同,如前述頓丘李峻等,雖入魏後官爵之顯赫少有倫比,但因上代魏晉、五胡十六國俱無聞(僅知李峻父位劉宋清濁不分的濟陰太守),估計當出身役門、寒人,所以定姓族時門閥遠比不上「四姓」、「二李」,雖然也是高門。

    再舉一例。

    《北史·宋隱傳》出身廣平宋氏,曾祖、祖、父「世仕慕容氏,位並通顯」。由隱從弟宣、從子愔起,子弟先後仕魏,官位最高不過員外散騎常隴西李氏西晉當為寒門,見唐長孺《論北魏孝文帝定姓族》,載《魏晉南北朝史論拾遺》。趙郡李氏,多稱東漢名士李膺之後,即便此說可靠,團其後入魏晉間默默無聞,不是「勢族」,對北魏定姓族也不起多少作用。

    2《唐書》卷七十二上《宰相世系表》。

    侍(從三品上)。愔孫宋弁,孝文帝用為黃門郎(三品中),兼司徒左長史。「時大選內外群官,並定四海士族,弁專參銓量之任,事多稱旨」。弁也」自許膏腴」。可是有一次孝文帝「以郭祚晉魏名門」,謂棄曰「卿因當推郭祚之門」。並不肯。帝曰「卿自漢魏以來,既無高官,又無俊秀,何得不推?」按郭祚出身太原郭氏,乃漢大司農郭全,曹魏車騎將軍(二品)郭淮弟郭亮之後。淮侄奕,西晉尚書,「有重名,當世朝臣皆出其下」。五胡十六國時郭氏似未出仕。入魏,郭祚祖逸最高位徐州刺史;祚父洪之,坐崔浩姻親誅。祚定姓族時位散騎常侍(二品下)。以上材料表明廣平宋氏入魏並非顯宦,與太原郭氏大略相同,可是因為按舊籍宋氏於十六國時「位並通顯」,是高門,故宋弁得負責定姓族之事,孝文帝臨終還以宋弁為六名輔政大臣之一。而郭氏儘管五胡十六國默默無聞,但因是「晉魏名門」,所以孝文帝要宋弁推郭祚門閥在前。這與孝文帝推崇「四姓」之精神完全一致。考慮十六國舊籍,特別是重視魏晉官爵、門閥之風,早已在北魏社會流行。《魏書·崔浩傳》與崔賾、崔模雖同出清河崔氏,但「浩恃其家世魏晉公卿,常侮模書·王慧龍傳》自稱出身魏晉太原王氏,王氏世齇鼻(酒糟鼻),「慧龍鼻大」。司徒崔浩曰「真貴種矣」,推崇其高貴血統,並妻之以女,「數向諸公稱其美」。隨著漢化發展,類似崔浩思想在社會上進一步擴散,到孝文帝定姓族時,把魏晉官爵放在主要地位,便毫不奇怪了。

    關於重視魏晉官爵之風,還表現於許多人往往假托兩漢魏晉顯宦之後代。《魏書·成淹傳》「自言晉侍中粲之六世孫」。《張熠傳》「自雲漢侍中張衡是其十世祖」。《溫子昇傳》「自雲晉大將軍嶠之後也」。類似情況還可見劉道斌、孫惠蔚、陳奇、竇瑗、王顯、趙黑、抱嶷各傳。甚至前述「四姓」之一的王慧龍,也是「自雲」出身太原王氏,只因崔浩讚許,方才得到王朝承認。這種風氣既推動了定姓族對魏晉官爵之重視,也是定性族重視魏晉官爵之制在社會上之反映。

    由上也可證明,唐代柳芳關於北魏孝文帝重定郡姓高下,系以北魏三世官爵為主要標準之說,並不完全符合當時實際。

    以下參見《魏書》本傳、《三國誌·郭淮傳》及注、《晉書·郭奕傳》。第四節門閥制度的衰落南北朝後期是門閥制度的衰落時期。

    隨著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自南北朝後期起,門閥制度走向衰落。最主要標誌便是士族在官吏選拔與任用上所享有的特權逐漸削弱,寒人或庶人比重在各級政權之品官中進一步增加。其結果首先是官吏銓選上的士庶界限難以堅持,長期存在的清濁之分逐漸淡化以至消失。隨後,門品失去了意義,至隋,九品中正制亦被廢除。最後,在唐代,由原來士族演變而成的郡望、氏族,特別是一些舊有的高門,社會地位雖高,選官特權和免役特權則已喪失,剩下在婚姻上的高自標置,與人際關係上對非舊有高門、士族的歧視,因為已失去經濟和政治基礎,成為無本之未,延續至唐末,終於在社會上基本消失。門閥制度也就完全退出歷史舞台。

    下面對以上觀點略加申述。

    南朝後期在南朝後期,如前所述,梁武帝在位期間信用一批原來的低級士族進入秘書咨詢機構,以至宰相機構。梁武帝的主要著眼點在於這批低級士族儒學修養、文化素質和統治經驗已經或正在超過原來的高級士族,必須越來越多地依靠他們鞏固統治。因此,他雖然沒有象宋、齊君主那樣信用寒人掌機要,但其政策精神從一開始可以說就在鼓勵寒微士人和寒人提高儒學修養、文化素質,並把達到標準的吸收入各級政權。試看下例。

    《隋書·百官志上》天監四年,梁武帝置五經博士各一人,開館招生。「舊國子學生,限以貴賤,帝欲招來後進,五館生皆引寒門俊才,不限人數」。《梁書·武帝紀》天監八年詔凡五館生,「其有能通一經,始末無倦者,策實之後,選可量加敘錄。雖復牛監羊肆,寒品後門,並隨才試吏,勿有遺隔」。

    這裡有兩層意思。

    第一,五館生皆引「寒門俊才」,主要當指招納寒微士人子弟。按西晉國子學生只收官品五品以上子弟。至南齊,已經下降到官品六、七品的子弟。據《南齊書·禮志上》,齊高帝時規定入國子學的資格,自「王公已下」,最低包括太子舍人、領軍與護軍諸府的司馬和咨議參軍等官(均七品)子弟。如今梁武帝將這一「限以貴賤」的條件再降低,則「寒門俊才」自一般當屬門地不登二品,即門地三品以下的寒微士人子弟。不過從「牛監羊肆,寒品後門」句推測,似乎寒人子弟也可入學。按「寒品後門」,自指寒微士人子弟,與「寒門俊才」涵義相近。而「牛監羊肆」則不同。它與「寒品後門」並舉,疑是當時熟語。《周禮·夏官小子》「掌祭祀羞羊肆、羊餚、肉豆」。對此「羊肆」,前鄭、後鄭訓詁有異,我們可以不管,總之與陳奉羊牲進行祭祀有關。梁武帝之「羊肆」當指掌管這類事物之官吏。又《唐六典》卷十七、《通典·職官七》均記魏晉以下太僕屬官有掌管馬牛羊畜牧之事者,叫《梁書·武帝紀上》齊代「甲族以二十登仕,後門以過立試吏」。「後門」雖比不上甲族,但畢竟三十歲起便可出仕,與庶人服徭役不同。又「寒品」,也是在中正官那裡有「品」,「寒」,當指門地三品以下,而庶人、寒人、役門是沒有中正之「品」的。

    「牧師令」、「牧監」。疑「牛監」與之類似。這一類「牛監」、「羊肆」,南朝多用寒人。如掌陳奉牛羊等犧牲之事的廩犧令,齊梁用三品勳位,見《唐六典》卷十四。又如掌管皇帝車、馬,地位應略高於「牛監」、「羊肆」的乘黃令,梁亦用三品勳位,見《唐六典》卷十七。由此可見,說「牛監羊肆」指一些由寒人充任的官吏(這裡包括指他們的子弟),是很有可能的。

    第二,重視並提倡儒術。這與梁武帝本人的儒學修養、文化素質有關,也是時代使然2。《梁書·武帝紀》天監四年詔「今九流常選,年未三十,不通一經,不得解褐。若才同甘(羅)、顏(淵),勿限年次」。此詔指的雖是由士人銓選的流內官,一般不涉及寒人,但強調官吏必須通經,將通經與「才」等同看待的精神,同樣適用寒人。所以前引關於五館生之詔也稱能通一經,便可由吏部量加敘錄;並且不論出身寒人或寒微士人,全都「隨才試吏」。後句的「才」,與前句的通經,也是一致的。我們知道,在這以前,從東晉以來庶人、寒人只能靠吏干、武功謀取仕進。由於中正無品,察舉無望,通經讀史對他們是無用的。因而少數寒人雖升高位,與士族比,不但制度上官分清濁,更重要的是,氣質也有很大不同。而梁武帝的開五館,卻為寒人仕進開闢了一條新途徑,鼓勵和推動他們鑽研經學,提高文化素質,從而客觀上為後來從氣質上泯滅士族與寒人界限,為門閥制度的瓦解創造了條件。

    在梁武帝新政策的影響下,私人講學傳經之風也逐漸發展。據《南史·儒林傳》,梁陳兩代計有伏挺、孫詳等十餘人,均為普及文化做出了貢獻。寒人憑經學、史學、文章入仕為流內官者逐漸增多。《南史·儒林沈峻傳》,「家世農夫,至峻好學遂博通五經,尤長三禮」,由兼國子助教(流內二班)升兼五經博士(流內六班)為其一例2。這樣,梁、陳之時寒人既繼續憑借吏干、武功仕進,甚至升為高官顯貴,與高門平起平坐,陳霸先以寒人奪取帝位,更開了南朝從未有過的先例(宋、齊、梁開國諸帝均出身低級士族)。同時,寒人又開始通過經史學術躋身九流,逐漸向士族轉化。此外,還有一個新情況也必須看到。這就是由於自東晉以來官分清濁,清官聲望越來越高,因而逐漸形成易代之際往往用清官,而不能再像東晉、劉宋那樣用濁官獎勵寒人的吏於和武功。如齊末梁初,就有不少「吏姓寒人」選為清官,甚至得到了黃門郎、散騎侍郎這樣長期為高門壟斷的極清之職,見《梁書·文學鍾嶸傳》。梁末陳初,也是「員外常侍,路上比肩;咨議參軍,市中無數」,兩者也都是清美之官,見《陳書·徐陵傳》。

    所有這一些,不以人們意志為轉移,必然導致士庶界限走向模糊。《陳2東晉以後,玄風獨振,士族高門放鬆儒家經典即古代統治經驗之學習,使封建政務遭到不小損失。有鑒於此,南朝劉宋、蕭齊先後興國子學,儘管時置時廢,但崇尚經學之影響卻在擴大。梁武帝正是順應潮流,在此基礎上進一步重視儒術的。

    門閥制度鼎盛時期,被察舉者一般得是士族,寒人是沒有資格的。見唐長孺《南北朝後期科學制度的萌芽》,載《魏晉南北朝史論叢續編》。

    2又參見《南史·儒林孔子祛傳、文學吳均、周興嗣傳》。

    在梁、陳,通過經史學術而取得流內官之寒人,疑繼續充任一、兩代,即可轉化為士族,如「家世農夫」的沈峻,因通經致位流內官後,子沈文阿習父業亦位五經博士,遂成士族。時有王元規者,自恃士族,不願與「郡土豪」聯姻,認為不能「輒昏非類(寒人)」,可是卻「少從吳興沈文阿受業(捐私館)」,是沈文阿已是士族之證。參見《南史·儒林傳》。

    書·章華傳》「家世農夫」,「素無伐閱」,可是至章華因為「好學」,竟衝破了士庶天隔的界限,「與士君子游處,頗覽經史,善屬文」,仕為流內官。《陳書·周迪、周敷傳》周迪「少居山谷,有膂力,能挽強弩,以弋獵為事」,自是寒人。可是因為「勇冠眾軍」,梁末動亂竟被「郡中豪族」推為領袖。當時同郡周敷也是豪族,「迪素無簿閥,恐失眾心,倚敷族望(《資治通鑒》卷一六六作「族望高顯」),深求交結。敷未能自固,事迪甚恭」。此事一方面反映門閥制度仍有一定影響,另一面從諸豪族推迪為主,周敷事迪甚恭,而迪原來官位並不高,也可看出,寒人只要有才幹,凌駕士族,或與士族平起平坐的可能性,比東晉、宋、齊已進一步增加(假如周迪原已官居方面,權勢甚重,而被豪族、士族推為主,情況就不足為奇)。

    《隋書·百官志上》稱「陳依梁制其官唯論清濁,從濁官得微清,則勝子轉(《通典·選舉二》「轉」作「遷」)」。其實這是南朝共有現象。由於不少寒人通過各種渠道湧入士族行列,許多低級士族轉化為高級士族,門地二品的隊伍也不斷擴大,因而官分清濁以保障高門甲族優越地位之制(見本書55至5頁),其實際作用已大大減少了。

    除了寒人地位的變化外,梁、陳高級士族的狀況也發生極大變化。

    東晉與南朝前期,高級士族子弟不管才幹如何,都可憑門閥直接起家,所以往往不參與需要考試的察舉與國學,特別是第一流高門。以琅邪王氏為例,東晉與南朝前期,沒有一名子弟入國學;舉秀才者亦為聲望稍遜各支。宋、齊最顯赫的王弘、王曇首兩支,除王融因祖王僧達犯罪而死,父道琰因而流放,本人方應秀才之舉外,其他無不直接起家。而至南朝後期,仍以琅邪王氏為例,其起家於梁、陳,《梁書》、《陳書》、《南史》有傳者共十六人,即琮、訓、琳、銓、錫、僉、規、褒、承、沖、通、勱、質、固、瑒、瑜。其中國子生八人(琮、訓、錫、僉、承、通、勱、質),舉秀才四人(規、褒、琳、固),直接起家三人(銓、沖、瑒),起家不明者一人(瑜)。舉秀才者中,王規、王褒正是齊代最顯赫之宰相王儉之嫡孫和嫡曾孫,相繼襲爵南昌縣侯,且為外戚(王規妹為梁皇后)。另兩人王琳、王固雖非王弘、王曇首兩支,但琳父王份已仕梁位尚書左僕射而上升為新的顯赫一支,王琳又尚梁公主,歷清官,有子九人,諸史書有傳者七人。或直接起家,即王銓;或為國子生,即錫、僉,通、勱、質;或舉秀才,即固。

    為什麼會發生這麼大的變化呢?

    其直接原因,除上述梁武帝重視經術,甚至下詔強調「九流常選(其中自然包括高門子弟),不通一經者不得出仕」,以及規定學校學生策試得第,出仕可不受年齡限制,促使或吸引高門適應這一形勢外,還與統治集團對文學的態度有關。

    由於齊、梁之際很長一段時間南北沒有發生大規模戰爭,社會秩序比較穩定,文學得到進一步發展,並博得君主、貴族、官僚的欣賞與重視。《梁書·劉孝綽傳》出身劉宋時方興起的高門彭城劉勉一支,因善文,得梁武帝欣賞,除極清之官秘書丞。梁武帝曰「第一官當用第一人。」《梁書·文學庾於陵傳》,出身穎川庾氏,時為一般高門,「博學有才思」。「舊事,東官官屬通為清選,洗馬掌文翰,尤其清者。近世用人,皆取甲族有才望,《隋書·百官志上》「陳依梁制,年未滿三十者,不得入仕。唯經學生策試得第得仕」。《梁書·王承傳》、《陳書·蕭乾傳》,均於梁代以國子生策試得第,十五歲即出仕,不受年齡限制。時於陵與周捨(一般高門)並擢充職,高祖曰『官以人而清,豈限以甲族。』時論以為美。」《梁書·徐摛傳》出身一般高門東海徐氏,任太子宮官,為文創立「官體」。「高祖聞之怒,召摛加讓,及見,應對明敏,辭義可觀,高祖意釋。因問五經大義,次問歷代史及百家雜說,末論釋教。摛商較縱橫,應答如響,高祖甚加歎異寵遇日隆。領軍朱異不說曰『徐叟出入兩官,漸來逼我(指將取代其權位)』」。這些表明,文學已發展成為飛黃騰達的一個途徑。而要向當政者,特別是君主,炫耀自己的文學才能,作為一個尚未出仕的青年來說,正常、穩妥的渠道便是「舉秀才」,因為秀才需應策試,從現存《文選》卷三六所載齊、梁三組策秀才文看,沒有文學才能,是無法對策奪標的。也正因此故,在齊、梁,已經出仕者,往往還願意舉秀才,以博得當政者賞識。如《梁書·張率傳》出身吳郡張氏,齊末已起家人們欣羨的清官著作佐郎,不久又舉秀才。再如《梁書·顧協傳》出身吳郡顧氏,梁初已起家揚州議曹從事史,兼太學博士,又舉秀才。「尚書令沈約覽其策而歎曰江左以來,未有此作」。所有這些變化,便不能不給琅邪王氏極大影響。

    此外,必須看到,還有一個因素,大概也促成了高級士族的上述變化。

    這就是梁武帝一代范雲、周捨、徐勉、朱異諸人飛黃騰達的示範作用。如前所考,范雲、徐勉、朱異出身低級士族,周捨也不過是一般高門,可是他們竟先後位宰相或握實權約數十年。其原因,曉習吏事雖是一個方面,但更重要的是他們全都博通經史,文才出眾。陳代姚察把徐勉、朱異致位卿相僅歸因於「明經術」,固然不全面,不過如果說是因為他們具有一種結合經術、其他各種學術、文才以及吏事在一起,適合當時統治需要的文化素質,或許不會有大誤。前引徐摛既懂五經大義、歷代史,又懂百家雜說、釋教,也長於吏事2,因而「寵遇日隆」,便是梁武帝重視這種人才的一證。這樣一些典型的存在,不以任何人意志為轉移,必然把過去往往滿足於「清言」、「玄談」的高門,包括第一流高門,引向對經術、文章、學術,甚至吏事方面的重視。《梁書·何敬容傳》出身著名高門廬江何氏,在徐勉的推薦下,繼任宰相,「聰明識治,勤於簿領,詰朝理事,日旰不休」。這招到譏諷。據說「自晉宋以來,宰相皆文義自逸,敬容獨勤庶務,為世所嗤鄙」。不過另一方面此事也說明,在時代潮流包括徐勉等人示範作用的推動和影響下,像廬江何氏這樣的高門也去精心鑽研過去所最鄙視的吏事,則琅邪王氏入國子學,應秀才之舉,轉向高尚得多的經術、文學,自然順理成章,毫不奇怪。當然,由於積習使然,上述變化多半還打有門閥制度的烙印。如入國學者,皆門地二品士族,寒門俊才只能入五館;高門皆輕視孝廉,僅應秀才之舉同樣是明經對策,國子生與五館生的出仕,便有清濁、高低之別等。可是對高級士族純憑門閥直接起家出仕的特權,畢竟是極大的衝擊。

    這樣,一方面門地二品士族的數量不斷增加,而仕進特權卻逐步減少,迫使高門不得不提高自己的文化索質,擴大知識領域,注意鍛煉統治本領,不少人需入國學,應察舉,開始憑個人學識,通過考試出仕。另一方面,寒人子弟於吏事、武功之外,漸趨經學文史之途,氣質發生變化,不少人還通當時「文學」一詞,兼指文章與學術。所以《梁書·文學傳序》稱「今綴到沆等文兼學者為『文學傳摛傳》稱梁武帝用人要求「文、學俱長,兼有行者」。均為文、學並舉。2徐摛後為新安太守,有治績,是亦長於吏事之證。見《梁書》本傳。

    過考試出仕,甚至躋身士族。

    南朝後期的這些特點,使得東晉以來士庶之間,特別是高門與寒人之間,在銓選制度上「實自天隔」的差距明顯縮小。這正是門閥制度衰落的最重要標誌。

    北朝後期北朝後期門閥制度的衰落,比南朝後期來得厲害,這是北朝後期門閥制度的特點決定的。

    這些特點主要有四第一,這一門閥制度,是魏孝文帝借鑒東晉和南朝前期長期採用的門閥制度,在北方五胡十六國和北朝前期不很完備的門閥制度基礎上,用詔令形式在全國範圍推行的。根據以往各皇朝之經驗教訓,這一制度除有鞏固北魏統治的作用外,同時還蘊藏著嚴重的弊端。所以門閥制度剛剛推行,大臣李沖、李彪、韓顯宗等即予以批評、諫淨,其用語之精煉、準確,論據說服力之強,可以說在東晉南朝從未見過。正因如此,魏孝文帝在堅持推行門閥制度的同時,也不得不鬆口說「(寒人)必有高明卓然、出類拔萃者,朕亦不拘此制」,「若有其人,可起家為三公」,「苟有才能,何必拘族也」。不管孝文帝的主觀意圖如何,在門閥制度剛剛推行,阻力還不小之時,便開了一個可以「不拘此制」的口子,又是出自孝文帝之口,這實際上已埋下了後來這一制度堅持不好和比較早地走向衰落的種子。孝文帝死後,宣武帝即位,大量重用寒人,甚至以「出自夷土,時望輕之」的高肇為宰相、三公,原因當然是多方面的,但孝文帝所開口子,恐怕也是他的重要依據。宣武帝、孝明帝以後,政治混亂,戰爭頻仍,寒人興起更多,這個口子自然越開越大。第二,這一門閥制度適用的對象,不但有漢族,而且有鮮卑族。其中漢族高門從未擁有東晉高門那種與皇權平起平坐的權力;也不像南朝高門,雖已喪失了左右皇權的優越地位,畢竟仍是皇權政治除皇族以外的另一主要依靠對像和統治基礎。在北朝,皇權政治的主要依靠對像和統治基礎是包括皇族在內的全體鮮卑貴族。由於他們進入封建社會時間不久,沒有門閥傳統,門第觀念不強,雖經孝文帝大力倡導,一般說真正重視的仍是當朝的官位和權勢,而不是「塚中枯骨」。《魏書·恩幸茹皓傳》本縣吏,得宣武帝寵幸,權勢顯赫。「為弟聘安豐王延明妹,延明恥非舊流,不許」。太傅、北海王詳「勸強之雲欲覓官職,如何不與茹皓婚姻也」「延明乃從焉」。《魏書·侯剛傳》,「本出寒微」,以善烹飪,孝明帝時位居侍中,「進爵為公」。「剛寵任既隆,江陽王繼、尚書長孫稚皆以女妻其子。司空、任城王澄以其起由膳宰,頗竊侮之然公坐對集,敬遇不虧」。皇族和第一流鮮卑貴族尚且如此,社會風氣可知。《周書·宣帝紀》宣政元年八月九條詔制,其中用人部分,除才學要求外,只說「偽齊七品已上,已敕收用,八品以下,愛及流外,若欲入仕,皆聽預選,降二等授官」。一個字未及門第。這和南朝梁武帝即位之初下詔搜括「邦國舊族」入朝作官,顯然不同。《文館詞林》卷六九一載隋初文帝敕舉薦山東三十四州(原齊地)人才,說「如有仕齊七品已上官,及州郡縣鄉望,(仕至)縣功曹已上,不問在任下代,材於優見《資治通鑒》卷百四十建武三年。又《魏書·李彪傳》。

    長,堪時事者,仰精選舉之。縱未經仕宦,材望的然;雖鄉望不高,人材卓異,悉在舉限」。雖然提到了門望,但著重強調的是「材干」,而且官位仍先於門望。

    我們知道,南朝寒人雖位居三公,仍對高門企羨、敬重;而高門往往不因寒人握有權勢,據有高位,而改變對之輕視的態度,這在北朝便幾乎看不到。與此相關連的一個問題是東晉南朝需要繼續兩三代維持住一定的官位,方可更換門庭,由寒人升士族,或由次門升高門(參本書555至5頁);而在北朝後期,儘管魏孝文帝典定姓族時,有三世官位的要求,可實際上寒人只要一代取得高官要職,一般就被視為盛門,即便漢族第一流高門也不拒絕與之聯姻。如隴西李氏曾與佞幸、寒人,然位至錄尚書事的穆提婆家聯姻;范陽盧氏曾嫁女與出身西域商胡、位至錄尚書事的和士開弟和士休;清河崔■也嫁孫女與出身寒人,但官爵達二、三品的陳元康之子。《北齊書·白建傳》因善吏事,由小吏升至侍中、中書令(俱正三品),「諸子幼稚,俱為州郡主薄,新君(指州郡長官)選補,必先召辟,男婚女嫁,皆得勝流」。按州郡主簿在北朝是士族、高門充任之官2;婚嫁中的「勝流」雖不見得是一流高門,門閥較高總可以肯定。這表明,即便出身低微,只要有了官位權勢,子弟便可像高門一樣地「婚宦」。《魏書·李彪傳》「家世寒微」,後任高官,為子李志向吏部尚書郭祚「求官」,「祚仍以舊第處之。彪以位經常伯(散騎常侍),又兼尚書,謂祚應以貴游拔之,深用忿怨時論以此譏祚」。後任城王澄用李志為列曹行參軍,「時稱美之」。由此可見,,早在魏孝文帝改革之初,就存在按「舊第」(原來出身)或「貴游」(當前官位)銓選的不同制度。從「時論以此譏祚」句,知後者佔有優勢。北齊白建的子弟像高門一樣「婚宦」,沿襲的正是按「貴游」待遇之制。2.任城王澄用李志為高門起家官列曹行參軍3,既是當時「按貴游拔之」制度佔優勢之一證,也再次表明鮮卑貴族重視的是當朝官位、權勢。

    北朝後期這一門閥制度,可以說大體相當於曹魏、西晉初步形成的門閥制度與東晉以後確立了的門閥制度的混合體。一方面從北魏孝文帝以後評定了按血緣關係區別的漢族士族和鮮卑姓族;另一面依鮮卑習氣,真正重視的仍是當前官位、權勢——略相當於西晉劉毅所說的「勢族」。如前所述,西晉「勢族」一般說是東晉以後高級士族的前身,逐漸發展成為後者。而北朝後期是許多出身低微的「勢族」,與按血緣關係區分的士族、姓族並存。前者實際上起著瓦解門閥制的作用。因為這些「勢族」,不論胡漢,多半靠吏干、武功起家,儒學傳統和文化素質一般很差;特別是魏孝明帝以後又處在不斷動亂之中,「勢族」更迭頻繁,很難發展成新的穩定的士族。相反,前者參見《南齊書·王敬則傳》《陳顯達傳》。後者參《南史·王球傳》、《張敷傳》。甚至寒士位底顯貴,仍被高門「侍枯骨見徑」,見《南史·朱異傳》。

    分別見《北齊書》李璵傳、馮子琮傳、崔■傳。

    2參見《魏書·盧玄附盧道侃傳》、《魏書·李順附李顯進傳》、《北齊書·崔暹傳》、《隋書·韋世康傳》。又《魏書·文苑袁躍附袁聿修傳》出身陳郡袁氏,父翻,位都官尚書,加撫軍將軍(從二品),乃朝廷顯貴。聿修「九歲,州辟主簿」,與此處白建諸子「幼稚」而為州郡主簿,正相呼應。3據《魏書·李順附李曄傳》;《李寶附李德顯傳、李暖傳》;《盧玄附盧義悰傳》;《鄭羲附鄭士淵傳》,諸人作為第一流高門,起家官均公府行參軍,與李志起家官任城王澄(姑蕃王)的列曹行參軍,俱為官品從七品上,地位、聲望相等,見《魏書·官氏志》。

    他們的存在卻排擠、壓制了舊有的高門,尤其是漢族高門的仕進。南朝高門「平流進取,坐至公卿」,北朝很少見到,原因就在於此。如自魏宣武帝即位(500年)至北周滅亡(58年),八十年中,位宰相(錄尚書事、尚書令、僕射)者,漢族第一流高門(盧、王、鄭、兩崔、兩趙),只有清河崔亮於北魏時任尚書僕射一年,博陵崔遇與崔昂於北齊時分別任尚書僕射兩年和三月。而且這三人仕進、陞遷靠的都是個人才幹,並不是門閥特權。這和南朝後期王、謝兩族至少形式上仍多為宰相,也很不同。

    由於在「宦」上門閥與官位難以一致。所以在「婚」上也就無法不作某些通融。《魏書·鄭羲傳》「自靈太后預政,淫風稍行,及元叉擅權,公為奸穢。自此素族名家,遂多亂雜,法官不加糾治,婚宦無貶於世,有識鹹以歎息矣。」

    總之,北朝後期不斷更迭的「貴游」,往往凌駕於穩定的「舊第」之上,從而導致在「婚宦」上,與魏孝文帝改革時的指導思想和制度,存在相當距離。這既是門閥制度沒有得到南朝那樣高度發展之證明,也是門閥制度建立後,迅速走向衰落的徵兆。

    當然,必須說明,以上是就朝廷官吏和地方長官而言,它們多由鮮卑族和較早投靠北魏的一部分漢族後代充任。至於州郡佐吏情況則有所不同。曲於從五胡十六國以來,各國統治者便依靠漢族士族控制地方,北魏皇朝建立後對他們依然極力拉攏(如獻文帝時於郡國立學,「先盡高門,次及中第」,見《魏書·高允傳》;孝文帝時,州郡舉秀才、孝廉,「但檢其門望」,見同上《韓顯宗傳》),所以北朝後期如就州郡長官辟除的佐吏(如州主簿、郡功曹等)而言,門閥影響還是很大的。試看諸第一流漢族高門位望稍差的各支,和二流以下漢族高門,應州郡辟除者頗多;以及現有北朝後期州郡佐吏的材料,多為士族子弟,便可知道。《周書·蘇綽傳》「自昔以來,州郡大吏,但取門資,多不擇賢良」,反映的就是這一狀況。不過因為它們在整個統治機構和制度中,不佔重要地位,所以並不影響前述論斷。

    第三,北朝後期在政權中占主導地位的鮮卑貴族,在重視官位、權勢的同時,還十分重視軍功。吏於。東晉南朝重文輕武,重學識輕吏事之風,在北朝一直缺乏社會基礎,無法廣泛流行。

    《魏書·良吏明亮傳》出身平原郡一般士族,由員外常待(五品上)

    越過從四品,升勇武將軍(四品上),不願。進曰常侍是「第三清」,而勇武「其號至濁」,「且文武又殊,請更改授」。魏宣武帝答曰「今依勞行賞,不論清濁九流之內,人鹹君子,雖文武號殊,佐治一也。卿何得獨欲乖眾,妄相清濁。」不許。明亮又說,南方未平,君主應不惜官爵,鼓勵效死。宣武帝笑曰卿欲為朕平南方,「非勇武莫可」,今辭「勇武」,是「自相矛盾」。終於沒有改授。

    此事一方面說明,自孝文帝重定士族後,重文輕武,計較官位清濁之風,已在一部分漢人士族中傳播,明亮就是一例;另一面通過宣武帝的回答,又可清楚看到,在鮮卑習氣的支配下,加上平定南方之需要,君主的指導思想見萬斯同《魏將相大臣年表》、《北齊將相大臣年表》、《周公卿年表》。當然,漢族第一流高門任宰相、高官者少,還有其他原因,如皇族的排擠等,這裡不論。

    參見嚴耕望《魏晉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下編第四章「州府僚佐」又《唐書·柳沖傳》北朝「州主簿、郡功曹,非四姓(高門)不在選」。

    實際上仍非常重視軍功。「文武號殊,佐治一也」的話,便是強證。影響所及,官分清濁之制實際上也有兩種一種以官品九品上下為界線。九品以上都算清官。如《魏書·源懷傳》便將包括「守宰」(郡守、縣令)在內九品以上官統稱清流,而與「勳品以下」官對舉。「勳品」亦作「流外勳品」,見《隋書·百官志中》。「勳品以下」大概就是《魏書·劉昶傳》載魏孝文帝所提到,與「士人」之官對舉的「小人之官」。《北史·元順傳》為吏部尚書。宰相元雍欲用三公曹令史朱暉為廷尉評,元順反對曰「高祖創定九流,官方清濁而朱暉小人,身為省吏(時令史一般均流外官),何合為廷尉清官?」此證「小人」按制度只合為流外官。《魏書·任城玉澄傳》稱「門下錄事」為「三清九流之官」。按門下錄事,官品從八品上,位次與尚書都令史相侔,見《魏書·官氏志》。這更是九品以上官,不論官品高下,職掌煩雜與否,均清流官之證。上引宣武帝語「九流之內,人鹹君子卿何得獨欲乖眾,妄相清濁」。批評明亮「妄相清濁」,實乃強詞奪理。因為孝文帝定制,官品九品以上確分清濁,這就是我們看到的官制上另一種清濁,決非明亮妄分。如《魏書·儒林傳序》魏孝明帝將立國學,「詔以三品已上及五品清官之子以充生選」。此證五品以下官當有清濁之分。不過宣武帝語的確反映了大量鮮卑貴族的看法,並不同意重文輕武的制度,強調的是「九流之內,人鹹君子」,無所謂清濁。如果定要分清濁,也是按官位,以九品上下為界線。

    以上兩種清濁。如就孝文帝定制言,由於模仿南朝,官分清濁本主要當指後者,即官品九品以上所分清濁。在南朝這樣規定的原因是充任九品以上官者,不但有高門,有次門,而且有官品雖入流,而門第尚未改變的寒人,要借官分清濁來區別士庶,以至區別士族中門閥之高下。而在北朝後期,由於社會特點(鮮卑族重當前官位、權勢,寒人一成「貴游」,就可凌駕非貴游的舊族之上等),這一制度遭到抵制,真正流行的主要是前者,即以官品九品上下為界線所分清濁。後者在制度上雖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實行,但遠不能與南朝相比。

    關於重文輕武和九品以上官分清濁之制遭到抵制,試舉一例《資治通鑒》卷百四九天監十八年載北魏孝明帝時,舊族清河張彝之第二子仲■上封事,「求銓削選格,排抑武人,不使豫清品」,招致鮮卑羽林、虎賁近千人,衝至張家詬罵、捶辱,彝及長子均死。對此,當權的胡太后不敢深究,相反,作了妥協,「因令武官得依資入選」。據上下文義,所謂「依資入選」,即根據軍功入清官之選。

    這條材料表明.在此之前,孝文帝所行門閥制度,並未認真排抑武人,武人仍預清品,所以張仲■才會上封事,並引起極大震動。2.孝文帝其所以沒有認真排抑武人,宣武帝其所以宣揚「文武號殊,佐治一也」,主要原因就在鮮卑無敵劍全文閱讀武人實力強大。如果說在北鎮地區還可勉強推行新制的話,則在內地,尤其是京師,便不可能不有所顧忌,而不敢完全照搬南朝模式。張彝父子想進一步推行新制,落此可悲下場,是毫不奇怪的。3.據《資治通鑒》,張彝死後不久,因「依資入選」的人太多,吏部尚書崔亮被迫實行停年格。舊制「依資入選」雖不排抑武人,但還得考慮待選者的「賢愚」,而按新格,則專憑「年勞」用人。因而一個寒人、武人只要因軍功進入九流,以後便可參見《北齊書·魏蘭根傳》。但最後仍爆發六鎮起義。

    熬年頭,按步就班陞遷,進入清官、高官行列2。當時戰爭較多,因軍功甚至「竊冒軍功」取得官位者甚多(參《魏書·盧同傳》)。這些,便給寒人大量轉為士族開了方便之門。

    由於君主、鮮卑貴族全都重視軍功,社會風氣也就不能不相應受到極大影響《魏書·李琰之傳》出身隴西李氏,從父李沖乃孝文帝時宰相。琰之「經史百家無所不覽」,「雖以儒素自業,而每語人言,吾家世將種,自雲猶有關西風氣」。《北史·盧同附盧勇傳》出身范陽盧氏,叔父盧同曰「白頭(盧勇從兄景裕)必以交通,季禮(盧勇字)當以武達。興吾門者,二子也。」《隋書·酷吏崔弘度傳》出身博陵崔氏,「祖楷,魏司空」。弘度專習武事,曾自四五丈高樓上「欻然擲下,至地無損傷」。仕周,屢以「戰勳」陞遷。《隋書·長孫最傳》「時周室尚武,貴遊子弟鹹以相矜」。可見,不但社會尚武,甚至第一流漢族高門也不輕視「武達」,不諱「將種」,和南朝有很大的不同。這種風氣,也是適合寒人仕進、陞遷,淡化士庶界限的。

    除了軍功,吏干在北朝也一直受重視。魏孝文帝改革時本來似乎想引導人們把吏千與儒術、文才、學識結合起來。所重用或重視的人,漢族中多屬這一類型。如王肅、宋弁、郭祚、李彪、崔光、邢巒、崔休、甄琛等均是。其中如李彪,「家寒微」,只因「學博墳籍,兼優吏職」,便被孝文帝不斷提拔,升任清官散騎常侍(從三品),兼度支尚書(三品),以至「等望清華」。這種做法,和隨後南朝梁武帝信用范雲、徐勉、周■、朱異等,指導思想,頗為相近。

    但是,因為北朝社會鮮卑貴族政治上佔優勢,他們雖然受漢風薰陶,子弟漸趨文史經術之途,畢竟一時和漢族相比,還存在很大差距,參見《魏書·山偉傳》。所以孝文帝把吏干與儒術、文才、學識結合起來的官吏選拔標準,後來實際上很少貫徹和實行。當權者真正重視的,除了軍功,就是吏干。《魏書·羊深傳》魏末上疏稱,孝文、宣武重視儒術,「自茲以降,世極道消進必吏能,升非學藝。是使刀筆小用,計日而期榮;專經大才,甘心於陋巷」。同上《文苑邢聽傳》「自孝昌以後,天下多務,世人競以吏工取達,文學大衰」。兩文都把銓選重視吏干,忽略儒術、文學,歸諸魏孝明帝以後。這不符合事實。其實,這種風氣宣武帝之時就很厲害。「本無學識,動違禮度」的高肇,只因有吏干,「世鹹謂之為能」,便被拔為宰相(尚書僕射、令),前後任職達十年之久。另一任職較久的宰相(尚書左僕射)源懷,也毫無學術。宣武帝十分信任的(對這種信任,梁武帝也為之歎服)處在與南朝鬥爭最前線的揚州刺史、都督李崇,其長處除了「深有將略」,便是「斷獄精審」。至於不少毫無儒術、文學的恩倖,受重用,升高官,「參機要」,「關與政事」,幾乎也多在宣武帝之時,參見《魏書·恩倖傳》。這正是推動「進必吏能,並非學藝」風氣的強大因素。總之,前述魏孝文帝在官吏選拔標準方面的努力,總的來看,收效並不大。其根本原因,與其說是宣武帝沒有很好繼續、堅持,倒不如說這是當時北魏社會特點決定的。因為從魏初以來,選官標準中儒術、文才、學識便處於很次要地位。孝文帝進一步漢化,大力倡2參見《魏書·辛雄傳》。又《北齊書·魏蘭根傳》提到,與北鎮府戶身份日益卑賤不同,其在內地的「本宗各類,各備榮顯」,當即指這一類人。

    導,如果隨後得到一個長期穩定環境,鮮卑貴族在這些方面逐漸趕上漢族,或許孝文帝的目標可以實現。無奈北朝後期動盪、戰亂多,穩定、和平少,於是孝文帝的努力成果漸披擱置一邊,基本上恢復了魏初以來除了軍功,主要重視吏干的傳統,「進必吏能,非升學藝」,便是很自然的。所以不是羊深所說,似乎魏孝明帝以後改變了孝文、宣武的用人標準,而是魏孝文帝時一度有所改變的、魏初以來的用人標準,宣武、孝明以後又逐漸恢復了。北齊、北周情況略同,如北齊寒人趙彥琛「始從文吏,終致台輔」(《北史》卷五五傳論),其間還當過多年宰相,為其著例。另一寒人唐邕「以干濟見知」。北齊文宣帝曾「親執邕手,引至太后前,坐於丞相斛律金之上(時邕位僅給事中),啟太后云『唐邕強幹,一人當千』。」或切責侍臣云「觀卿等舉措,不中與唐邕作奴」(《北齊書》、《北史》本傳)。這與南朝齊武帝誇獎善吏事之寒人劉系宗語氣十分類似。可是劉系宗最高官位僅寧朔將軍、宣城太守,均非清官;而唐邕最後卻當上了宰相(尚書右僕射、令、錄尚書事)。這清楚地表明了吏干在南北不同的地位。

    重吏干,就像重軍功一樣,也是有利於寒人仕進、陞遷,從而淡化士庶界限的。

    關於寒人因軍功、吏干而轉化為士族,最突出的事例莫過於北朝後期寒人大量兗任州郡中正。如恆州有王峻、齊州有趙彥琛、并州有唐邕、雲州有張遵業、夏州有赫連子悅、冀州有高岳2、雍州有王仲興、燕州有寇猛、肆州有茹皓、荊州有趙邕3、濟州有張軌、華州有冀俊、西安州有宇文盛4。甚至於卑賤之宦官,也可充任州大中正。如平季、楊范、成軌、封津均是,見《魏書·閹官傳》。其中如平季不但是幽州大中正,而且攝燕、安、平、營四州中正。

    如所周知,州郡中正必須以士族,特別是高門充任。孝文帝時曾「高擬其人,妙盡茲選。皆須名位重於鄉國,才德充於具瞻,然後可以品裁州郡,綜核人物」,可是從宣武帝起,制度便已破壞,到孝明帝時,中正已是「所置多非其人」。無疑是指許多寒人混進去了。這和前述北魏社會重官位、權勢,重軍功、吏干,孝文帝一度強調門閥、儒術、文學,宣武帝以後逐漸又基本恢復舊狀,也是一致的。針對這種現象,清河王懌於孝明帝時上表情重中正之選,可是積習已久,雖然「詔依表施行,而終不能用」。

    州郡中正尚且士庶不分,其他官吏可知。《隋書·盧愷傳》稱「自周氏以降,選無清濁」。這是大勢所趨,毫不奇怪。

    第四,北朝後期,由於門閥制度不夠發展,通過考試用人、取士,範圍也比南朝要寬。其主要原因有二.鮮卑貴族尚武,而騎射之類的高低,最《北齊書,邢邵傳》「自孝明之後,文雅大盛一文初出,京師為之紙貴」。這符合本文帝改革後正常發展規律。可是六鎮起義後,此風即衰。即《魏書·文苑邢聽傳》所稱「孝昌以後,天下多務文學大衰」。

    參見《南史·恩倖劉系宗傳》。

    2見《北齊書》各本傳。

    3見《魏書·恩倖傳》。

    4見《周書》各本傳。

    以上均見《通典·選舉四、二》。

    好的辦法便是通過比賽、考試決定。對此,鮮卑貴族十分習慣2,將它推行於用人、取士上,是很自然的。2.北朝後期,由於種種原因,包括軍功、吏干,應該得官者多,而且越來越多,可是官位有限3。崔亮所立停年格,只能解決一部分人,即已經出仕,數年後期滿停官,等待另行任命時,官位少,待任命者多的矛盾;至於大量尚未取得出仕資格者爭取出仕,以及已經取得出仕資格,任命時爭取美官、要官等一系列問題,則無法解決。於是,在上述鮮卑貴族習慣比賽、考試風氣的影響下,加上漢魏以來察舉本行考試之法的作用,這一制度逐漸向多樣化演變,便成為不可避免之趨勢。

    首先是學校和察舉中的射策、對策制繼續推行,由於種種原因,已由士族壟斷逐漸轉為容納寒人。通過此途,寒人仕進的越來越多。

    其次,有時有的官職可由白衣不經學校或察舉,直接通過考試取得。如《魏書·文苑溫子升傳》孝明帝時,御史中尉元匡,「博召辭人,以充御史。同時射策者八百餘人,子升與盧仲宣、孫搴等二十四人為高第遂補御史」。按溫子升時為廣陽王淵家「賤客」,本「在馬坊教諸奴子書」,自無官職。據《北齊書·孫搴傳》第一任官是御史中官位最低的檢校御史,當即此次與溫子升同時射策所得,則射策前亦為白衣。《北史·盧仲宣傳》雖不言考御史事,亦未言釋褐何官,但據其稱仲宣兄弟入仕前「俱以文章顯」,這與元匡「博召辭人」之說正相吻合,似亦可推定射策前原為白衣。這種由白衣直接射策取得某種官職之制,無疑是北朝後期銓選上一個重要發展,對寒人仕進也是有利的。溫子升「家世寒素」,只能在王府充「賤客」,「教諸奴子書」,卻通過此制一躍當上御史,進入清流官行列,便是明證。

    再次,某些美官、要官可由已有官職的人考試取得。《魏書·字文忠之傳》「忠之好榮利,自為中書郎六、七年矣,遇尚書省選右丞,預選者皆射策,忠之入試焉。既獲丞職,大為忻滿,志氣囂然」。這一制度同樣對寒人有利。因為它雖不能使無官職的寒人仕進,卻可使已經仕進的寒人,由於種種原因宦途受阻時,借此取得較好官職。《北史·文苑樊遜傳》北齊天保八年,「減東西二省官,更定選,員不過三百,參者二、三千人。楊愔言於眾曰『後生清俊,莫過盧思道;文章成就,莫過樊孝謙(即樊遜);几案斷割,莫過崔成之。』遂以思道長兼員外郎,三人並員外將軍」。從楊愔評語推測,似乎既有筆試,又有口試。「文章成就,莫過樊孝謙」,自指筆試(《北齊書·文苑樊遜傳》此事正記為「所司策問,遜為當時第一」)。「後生清俊,莫過盧思道」,似為口試觀察「身、言」的結果。據《北齊書·楊愔傳》「典選二十餘年,取士多以言貌,時致謗言」。楊愔把盧思道用為員外將軍(從八品),長兼員外郎(從七品),高出另外兩個人,正和他用人「多以言、貌」之說相吻合。至於「几案斷割,莫過崔成之』,恐亦為口試。後來唐代吏部試中「身、言、書、判」四條標準,這時已有了三條(除「書」)的萌芽。不過唐代的「判」比較重視文采,是筆試,而此處稱「几案斷割」,似側重吏干,口試的可能性大。楊愔所下評語,又叫對士人「題目」。《北齊書·辛術傳》位吏部尚書。「天保末,文宣(帝)嘗令2多見《魏書》卷十五《元禎傳》、卷十六《元渾傳》;《北齊書·元景安傳》。3《魏書·崔亮傳》稱,早在孝明帝時已是「令十人共一官,猶無官可授」。閻步克博士學位論文《察舉制之變遷》,第五部第四章對當時考試任官之制,有詳細考證。文存北京大學圖書館。

    術選百員官,參選者二、三千人,術題目士子,人無謗」。此處雖未提到考試,但其經過與前一次十分相像,相隔時間也很近,參選者與入選者之比例更加懸殊,所作「題目」,恐怕也是通過了考試的。辛術用人,史稱重視「才器」,「管庫(指寒人)必擺,門閥不遺」,則天保末這次「題目」,自亦守此精神,其中包括拔擺一些有才幹的小官(類似「管庫」),所以才會「人無謗」。在這一方面,前面提到的樊遜,更為好例。他出身寒人,「門族寒陋」,但因為「學富才高」,曾多次被州舉為秀才,證明當時察舉確已容納寒人。可是大概由於其他環節還存在著門第歧視,所以儘管對策高第,取得出仕資格,仍然長期得不到吏部銓敘實官,只能憑此資格輾轉官府中承擔一些臨時雜務。幸虧有了東西二省官的更選,使他擺脫了困境,被用為流內官——員外將軍。官位雖不高,但這種考試制度,同樣有利於寒人仕進,卻是可以肯定的。

    最後,歷來察舉均需先經州、郡長官推薦,而至北朝後期卻出現了自願報考的萌芽,見《北齊書·儒林馬敬德傳》。這對有才學的寒人的仕進,無疑十分有利。

    總之,北朝後期考試制的發展與多樣化,是內在原因促成的。因為主要是憑個人才學競爭,便於武功、吏於之外,又為寒人開闢了一條仕進、陞遷之路。士庶界限之淡化,門閥制之早衰,都和這一特點分不開。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北朝後期私人開學館,教授生徒之風,遠盛於南朝。「橫(黌)經受業之侶,遍於鄉邑;負笈從宦之徒,不遠千里」(《北史·儒林傳序》)。其中如經師張吾貴「每一講唱,門徒千數」;大儒徐遵明「每精廬暫辟,杖策不遠千里,束修受業,編錄將逾萬人」。這些盛況,南朝私學是看不到的,從而為一些寒人學習儒術,在考試中奪標、出仕,準備了條件。

    以上是北朝後期門閥制度的四個特點。正是這些特點的存在,決定了北朝後期門閥制度的不振,或者說早衰。

    參見《魏書·儒林劉獻之傳、徐遵明傳》。

    第五節門閥制度出現和持續存在的原因為什麼在三國兩晉南北朝這段歷史時期會出現門閥制度,並前後存續了數百年?

    中國古代的門閥制度,整個看來,最主要特徵在於按門第高下選拔與任用官吏。在相當長的時期內,主要當屬於政治制度的範疇。根據這一理解,再進一步探討其出現和持續存在的原因和規律。

    一、大土地所有制、封建大家族與宗族、以及儒學三者相結合之統一體,其形成與發展,是門閥制度出現和持續存在的前提。

    如所周知,自從春秋戰國時期農村公社逐漸瓦解,奴隸制宗旌。氏族大量沒落以後,到西漢初為止,社會上湧現出來的是無數個體小農,以及伴隨土地兼併相繼形成的一些中小地主。至於大土地所有者,雖然有,數量還很少,且因多與六國貴族、官僚、豪傑身份相結合,往往與封建皇朝發生矛盾、衝突,在秦及西漢前期不斷受到壓制、打擊,不能穩定地延續下去。另一面,封建皇朝的主要支柱是功臣、貴族、官僚。為了換取他們的全力,除了經濟方面的優遇,西漢皇朝在政治方面也賦予不少特權,如其子弟可以「父兄任」出仕,公卿以「武力功臣」為之,形成「以列侯為丞相」的慣例等2。可是由於歷史條件和文化素質的限制,這些功臣、貴族、官僚家族在政治上同樣不能穩定地延續下去。子孫或者驕奢淫逸,「多陷法禁」,丟掉官爵;或者統治才幹很差,在職「備員而已」3。

    所以,從漢武帝開始,為了鞏固統治,被迫適應上述社會條件,在全國範圍內,主要按德、才標準,從「布衣」,包括富裕農民和中小地主出身的士人中,選拔人才,實行經由「鄉舉裡選」的察舉制度。從此,整個兩漢,公卿大臣,郡國守相,基本由此出身。在這段歷史時期裡,不是某些顯赫家族,天生貴胄把持朝政,而是力圖把大權交給有德、才的賢士掌管,用沈約的話,這種局面便叫做「以智役愚」。

    可是後來逐漸出現了新的社會、經濟、文化條件,導致了這一局面的破壞。

    第一,隨著土地兼併的進行,封建大土地所有制不以人們意志為轉移地發展起來。這些大土地兼併者,有在野的「強宗豪右」,也有原為一般「布衣」,依察舉制仕進,又飛黃騰達而成的朝廷顯貴。封建皇朝曾十分注意限制大土地所有制的發展,甚至還任用酷吏,給一些不法豪強地主以嚴重打擊。可是由於封建經濟規律的作用,一部分豪強地主消滅了,更多的大土地所有主繼續湧現。他們的總體力量不但沒削弱,反而日益增大。在其壓力下(如東漢初「度田」事件中「郡國大姓」等的叛亂),封建皇朝被迫改變過去的態度與政策,向大土地所有者一步步妥協退讓,經濟上聽任其自由發展,政治上漸予拉攏。

    第二,隨著大土地所有制的發展,封建大家族、宗族也同步發展起來。

    一些大地主家族將大量土地出租給喪失土地的農民耕種,收取地租。這些農不算秦朝,僅僅高祖至宣帝一百多年中強制遷徙來強即達七次;景、武之際用酷吏打擊豪強,更為厲害。參田餘慶《秦漢魏晉封建依附關係發展的歷程》,載《中國史研究》i983年第別見《漢書·儒林傳序、公孫弘傳》。

    3分別見《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序》、《史記·張丞相附申屠嘉傳》。民,除外來的「賓客」外,更多的是本地的「宗族」成員。經濟上的剝削,在當時條件下必然導致人身奴役和控制,形成封建依附關係。很自然,大土地所有主逐漸演變成鄉里、宗族的領袖。在其影響、控制下,鄉里特別是宗族的凝聚力大大加強了。依靠這一力量,大地主家族平時可以左右地方治安,戰亂時又可以聚集成千上萬戶宗族、賓客擁眾自保,甚至組成一支有戰鬥力的武裝。就每一個大地主家族、宗族言,和封建王朝相比,其力量自然是不足道的。但當這種力量在全社會中比重日益增加之後,就總體言,就構成上述足以迫使封建皇朝不敢再輕易限制、打擊,不得不對其改變態度與政策的強大力量了。

    為了防止大土地所有制分散,實力削弱,無法長期有效地影響、控制宗族與鄉里,再加上儒家思想的反作用(見下),封建大家族漸次發展起來,改變了秦以來諸子成年即與父母別籍異財,另立小家庭的制度,從此一直延續兩千年。

    第三,除了社會、經濟方面的原因外,促成封建皇朝改變對豪強勢力或豪強大族(即大土地所有制與封建大家族、宗族之結合體)的態度與政策,還有文化方面的原因,這就是儒學的廣泛傳播。

    如所周知,漢代儒學宣揚的主要內容,一方面,對於整個社會來說,便是倡導孝道,「親親」,力圖通過大家族成員間的親愛、和睦與感化力量,通過維護父家長的權威和影響,來穩定各個家族、宗族、地區的秩序;進而要求人們由父及君,「比國如家」,實現「忠孝之道」,以鞏固整個封建皇朝的統治2。《漢書·宣帝紀》詔曰「導民以孝,則天下順」,當即這一指導思想的高度概括。由於儒家積累下了大量經典著作,經過漢代學者糅合法家、道家、陰陽五行家等思想進行註釋,其所包含的內容,不但體現上述政治、社會觀點和原則,而且凝結成為當時說來是豐富的理家、治國的具體經驗。這些著作和內容,成為漢代提高文化素質,培養合格統治人才,特別是高級統治人才的最好教材。其他任何一種學派,都無法與之比擬。

    這種儒學正好適合西漢中、後期發展起來的封建大家族的需要。對於這些大家族的父家長來說,以儒學教育後代,既可加強家族成員之間的凝聚力,又可以使子弟提高文化素質,應州郡辟除和察舉出仕,保證家族、宗族在本地以至全國的聲望長期延續不衰。由於此故,早在西漢便出現「遺子黃金滿籯,不如一經」的諺語(見《漢書·韋賢傳》)。東漢以後,封建大家族世代奉習儒學的越來越多,甚至原來的律學世家,也轉而「兼通經書」。這樣,在豪強勢力中便逐漸形成了一些由大土地所有制、封建大家族與宗族,以及儒學三者相結合的統一體。隨著這些統一體中辟除、察舉出仕人數的增加,特別是其中一部分還升為朝廷顯貴,形成政治上的累世公卿,社會上的世家大族,它們與封建皇朝的利害關係日益接近,自然也就越來越靠攏和封建皇朝。這和西漢初年往往與六國貴族、官僚、豪傑身份相結合的強宗豪右,常與皇朝衝突、對抗的政治態度,迥然不同。

    另一方面,自西漢初年起,吸取秦朝因嚴刑峻罰而覆滅的教訓,儒家還宣揚德化思想,特別是強調統治集團內部應注意團結、和睦的思想。封建皇參見祝總斌《略論晉律的儒家化》,載《中國史研究》985年第2期2「憂國如家」,見《漢書·翟方進傳》;「忠孝之道」,見《漢書·張敞傳》。《後漢書·郭躬傳、陳寵傳》。

    朝逐漸認識了這一思想對鞏固統治的極端重要性,並以之指導行動。當豪強勢力施加壓力之時(如「度田」中之叛亂),封建皇朝其所以往往妥協退讓,固然有著力量對比方面的原因,同時恐怕德化思想也在起著指導作用2。而當豪強勢力積極出仕,主動靠攏、之時,封建皇朝對它們自然更加注意拉攏、團結,除了經濟上的照顧外,便是將它們大量吸收進入各級政權,轉化為官吏甚至朝廷顯貴,使它們與皇朝的利益緊緊地連在一起。

    就這樣,作為西漢初年異己力量的豪強勢力,逐漸變成了封建皇朝的社會、階級基礎與統治支柱。二者由矛盾、對立、鬥爭,終於走向了統一、結合、相互依存。自此直至明清,雙方形式儘管有著發展,這一基本關係,卻始終沒有根本的變化。而在二者的結合過程中,儒學的傳播,從文化方面,從思想意識上層建築方面,是起了重大促進作用的。

    以上論述了在新的社會、經濟、文化條件下,大土地所有制,封建大家族與宗族,以及儒學三結合統一體的形成與發展。漢代「以智役愚」局面的逐漸遭到破壞,正和這種三結合統一體的存在分不開。

    道理並不複雜。當三結合統一體發展,特別是其中累世公卿的世家大族力量壯大,甚至「勢傾天下」(《三國誌·袁紹傳》)之後,為了爭取他們的全力,封建皇朝對這些家族子弟的出仕,陞遷,往往不能很好地堅持長期以來實行的德、才標準。察舉、銓選上不時發生憑借權勢,走後門,「竟相薦謁」等現象2,封建皇朝由於自身危機重重,為了求得統治集團內部的團結與相安無事,對之也只得采默許、放任態度。這樣,日積月累,人才的選拔、任用,自然發生對普通「布衣」不利,而對豪強勢力、世家大族有利的變化。後者實際上得到某些法外照顧,仕宦不絕的可能性增加了。「四世三公」、「四世五公」相繼出現。「以智役愚」局面開始破壞。「選士而論族姓、閥閱」之風,就是在這種背景下流行起來的。很明顯,這一系列連鎖反應,追根溯源,全都關係到前述力量對比的變化,關係到三結合統一體的出現與發展。

    不過,直到東漢末年為止,如本章第一部分所論,用人考慮「族姓」只是一種社會風氣,遠未形成國家認可的制度。一些朝廷顯貴家族其所以能仕宦不絕,累世公卿,固然與越來越多的法外照顧分不開,但就大多數情況言,主要依靠的仍是儒學傳統、文化素質、統治本領,亦即封建德、才。另一方面,一些普通「布衣」,只要有德、才,進入各級政權仍有不少機會。

    這也就是說,東漢末年雖然出現了「選士論族姓」這一門閥制度的萌芽,但是離開門閥制度的形成還存在相當一段距離。三結合的統一體,特別是累世公卿的世家大族的存在,已經導致了門閥制度的萌芽,並就其不可抗拒的總趨勢言,必將繼續導致門閥制度的形成。事實也證明,魏晉以後門閥制度其所以形成,離開豪強勢力的強大,特別是當時的三結合統一體的制約,是不可想像的。而且門閥制度下的高級士族,正是由東漢興起或魏晉興起的累世公卿、世家大族所轉化。不過在東漢末年,這一制度畢竟尚處在雛形之中。如果沒有東漢末年的戰亂,如果統一皇朝繼續存在下去,門閥制度由雛形到2《後漢書·光武帝紀》提出以「柔道」治天下,即其證。

    東漢一代,特別是桓、靈、獻帝三朝,三公《後漢書》有傳者,大多數出身公卿二千石官吏家族。參見永田英正《從後漢三公看起家與出身》,載《東洋史研究》24卷見《後漢書·種暠傳、郎f傳》。

    形成的過程將會是很慢的。作為一個龐大的統一皇朝,有著大量個體小農散居,提供兵役、徭役、賦稅,使它能保持相對強大的力量;同時又有著相當數量有德、才、出身普通「布衣」的士人,不斷被選入各級政權,作為新鮮血液,為朝廷出謀劃策或掌管行政事務。因而對當時的豪強勢力、世家大族,雖然已在經濟上給予照顧,在用人上有所偏向,但是決不會很快把它們視為主要社會、階級基礎,將照顧、偏向發展為賦予特權,從法令上固定下來,建立門閥制度的。

    只有東漢末年以後,出現了新局面,產生了新問題,方才加速了門閥制度的形成過程。

    二、戰亂,統一帝國瓦解與分裂,新皇朝力求三結合統一體,特別是世家大族大力,是門閥制度加速形成的決定因素。

    東漢末年爆發黃巾農民大起義。軍閥混戰的結果導致社會大動亂和統一帝國解體。隨後形成三國鼎立。幾十年後,經過短暫統一,各類矛盾又匯為永嘉之亂,再開南北長期對峙的局面。

    在這過程中,出現了兩個顯著變化及其連鎖反應,迫使封建皇朝為了鞏固統治,不得不加速推行門閥制度。

    第一,在東漢滅亡以後幾百年中所建立起來之鼎立、對峙的各皇朝,不僅聲望遠遜於統治達四百年之久的漢皇朝,而且統治地盤縮小,統治基礎與實力也無法與之相比。東漢桓帝時皇朝編戶人口達500多萬;百進入三國,編戶最多的曹魏才440多萬,西晉統一時也只有00多萬;南北一分裂,各自的人口又復減少。勞動力控制大大減少,意味著實力極大削弱;再加上鼎立對峙,戰爭頻仍,消耗至巨,因而各皇朝統治的穩固程度,也無法與東漢相比。

    可是另一方面,在這過程中,前述三結合統一體,特別是世家大族的實力,一般卻比過去加強。原因是在戰爭不斷,兵役、徭役沉重等條件下,個體小農很難維持生產,不得不大量投附這些勢力,充當佃客、部曲,以求庇護。十六國末南燕尚書韓■曾上疏曰「百姓因秦晉之弊,迭相蔭冒,或百室合戶,或千丁共籍,依托城社,不懼熏燒,公避課役,擅為奸宄」(《晉書·慕容德載記》)。此證豪強勢力,特別是一些高官顯貴家族隱佔大量勞動力,自魏晉以來很普遍。它們的力量本已不可忽視,得到大量投附佃客、部曲之後,便進一步擴大。對基礎、實力削弱的新皇朝來說,地位和重要性顯著提高,後者對前者的依靠程度,也遠超過東漢。

    以統治區比較狹小,豪強大族數目不多,容易看出上述規律的孫吳政權為例,其對「僮僕成軍田池布千里」的江南豪強大族,尤其是對實力最強的吳郡顧、陸、朱、張四姓的依靠和優遇,是驚人的。顧雍為丞相,一於就是十九年;雍母由吳郡至建業,孫權作為君主「臨賀之,親拜其母於庭」,此均秦漢以來所未見。朱治任孫吳最富足的吳郡太守,前後竟達二十二年,死而後已,可以說實際上讓他操縱了經濟命脈。而且「治每進見,(孫)權常親迎,執版交拜」。陸遜為荊州牧,鎮守長江上遊軍事要地,孫權許其獨自與蜀國辦交涉,「並刻(孫)權印,以置遜所」;後升丞相,領荊州牧如以上數字參見梁方仲《中國歷代戶口、田地、田賦統計》。

    《抱朴子·吳失》。「僮僕」,實際上多指佃客,見唐長孺《孫吳建國及漢末江南的宗部與山越》,載《魏晉南北朝史論叢》。

    故,萃內外大權於一身2。值得注意的是,對充任高官顯貴的豪強大族代表人物,制度上還有特殊優待。首先是免除他們田客的賦役,即「復客」制度。其次是高級將領死後,子弟可以襲爵為官,繼續統率其軍隊,即世襲領兵制度。這兩項特殊優待,作為皇朝認可的制度,亦為秦漢以來所未見。以上這些全反映了新形勢下,基礎、實力較弱之朝廷,對相對強大之豪強勢力、世家大族之特殊讓步與籠絡。如果西晉不統一,聽任孫吳獨立發展,不受干擾,遲早孫吳式的門閥制度是會確立的。

    通過孫吳之例,我們也就容易理解為什麼西晉要規定「二品系資」,東晉要允許「凡厥衣冠,莫非二品」,要建立和發展門閥制度,其實全是為了籠絡高官顯貴家族,以此換得他們對自己不很穩固統治的全力。

    第二,東漢滅亡,特別是永嘉亂後,文化學術中心由漢代京師的太學,以及各地的郡國學,逐漸轉移子三結合統一體。「太學博士之傳授,變為家人父子之世業」。情況是這樣的連綿戰亂,官府書籍大量焚燬、損失,再加上玄學清談的巨大影響,無論南北,公私學校全都淪廢,或形同虛設。由此產生的一個連鎖反應便是在很長一段時期內,庶人、寒人甚至某些低級士族,要想找到書籍和經師,提高文化素質,學習統治經驗都十分困難。同時,編戶減少,不斷戰爭對兵役、徭役等的需要又極大增加(一部分編戶且被強迫充當軍戶、吏家等),庶人、寒人也很難再有條件讀書、出仕。這樣,他們就無法象漢代普通「布衣」那樣進入士人行列,更談不上躋身廟堂,為君主籌謀劃策了。前述東晉南北朝之庶人、寒人只能靠吏干、武功出身,根本原因就在於此。

    在此條件下,一般說只有三結合統一體、世家大族保存和傳習文化學術。一則,從漢代至魏晉南北朝,世家大族一般都重視儒學,注意搜集、保存經籍史書,有一部分還發展成儒學世家、「儒宗」。及至學校淪廢,庶人、寒人又無法讀書,文化學術、古代統治經驗,只在這些家族中保存和傳習下去,便是很自然的。再則,在戰亂或賦役沉重條件下,也只有世家大族得以保存書籍,傳習文化學術。因為他們往往擁有塢壁等防禦工事,一般可以擁眾自保,使書籍、文化免遭摧殘。而等戰亂過去,他們又往往是新朝官吏和權貴,家族享有免役等特權,從而不影響將文化學術和古代統治經驗穩定地傳習下去。這樣就迫使各新皇朝不得不主要從這些三結合統一體、世家大族中選拔統治人才,特別是高級統治人才。

    必須指出,各皇朝之所以要從三結合統一體、世家大族中選拔、補充統治人才,除文化素質、統治本領外,還有一個重要考慮,這就是認為在儒學的薰陶下,這些家族子弟一般具有較高的封建道德品質,而這正是封建統治人才必備的條件。《魏書·韓麒麟附子顯宗傳》魏孝文帝實行門閥制度,李沖反對說「陛下今日何為專崇門品,不有拔才之詔?」孝文帝回答「苟有殊人之伎,不患不知。然君子之門,假使無當世之用者,要自德行純篤,朕是以用之。」本文第三節已說,南朝宋、齊諸寒人出身之佞幸,雖有吏干,但由於缺乏儒學修養,掌權後貪污納賄,胡作非為,結果反而導致了皇朝或君主的覆敗。魏孝文帝模仿南朝推行門閥制度,在這次對話中重視「德行純篤」,把它作為其所以要從「君子之門」選拔人才的一個理由,恐怕同時也2以上三人分別見《三國誌》本傳及裴注。

    陳寅恪《隋唐制度淵源略論稿·禮儀》。

    是有鑒於佞幸給皇朝帶來危害之教訓的。

    總之,在漢代三結合統一體形成與發展,「選士論族姓」之風開始流行的基礎上,魏晉以後各皇朝其所以要加速建立,並持續實行門閥制度,一是因為連綿戰亂,鼎立對峙局面改變了皇朝與諸三結合統一體的力量對比,迫使皇朝不得不進一步依靠他們,特別是銓選上賦予更大特權,以求其全力自己不很穩固的統治。二是因為當時一般也只有這些三結合統一體,尤其是累世公卿的世家大族中擁有統治人才和高級統治人才,不在銓選上賦予更大特權,新皇朝便不能將他們盡快地、大量地吸收入各級政權,以鞏固統治。一句話,必須從這些統一體中選拔人才,一般也只可能從這些統一體中選拔人才。於是便形成了沈約所說的「以貴役賤」的局面。

    三、九品中正制對門閥制度的形成,在形式方面的影響。

    上面論述的是門閥制度實行的前提,以及加速形成的原因,但究竟採用什麼形式來賦予這些三結合統一體以特權,從中選拔統治人才呢?歷史上有世官世祿制,有父兄任,而魏晉南北朝卻主要採用了和以前制度有所不同的、獨特的門閥制度。它是九品中正制在一定條件下逐漸推移促成的。

    如所周知,曹魏實行九品中正制,由朝廷官兼任各級中正,將人才依古制分為九等,原來意圖只是為了便於銓選,並將用人權掌握於朝廷手中,防止、抵制當時世家大族的「浮華」結黨之風。這可能與曹魏「三祖」受先秦法家思想影響較大有關。隨著社會經濟恢復,三結合統一體特別是其中世家大族日益強大,而封建皇朝力量卻相對削弱,出於種種具體動機,封建皇朝不得不對前者加意拉攏、依靠之後,九品中正制便逐漸變質了。如西晉司馬氏為篡代曹魏和鞏固新皇朝統治,對諸世家大族態度十分遷就。《晉書·良吏胡威傳》,為尚書,「嘗諫時政之寬,帝曰『尚書郎以下,吾無所假借。』威曰『臣之所陳,豈在丞郎令史,正在如臣等輩,始可以肅化明法耳。』」皇帝毫不諱言自己只準備對官品六品(尚書郎)以下官吏犯法給予懲罰,六品以上就要「假借」,這在中國歷史上是第一次見到。他不但這麼說,也是這麼做的。《資治通鑒》卷七九泰始三年載司隸李喜劾大臣、宗室山濤、司馬睦、武陔,以及縣令劉友侵佔官稻田。對這種直接損害皇朝經濟利益的行為,晉武帝只處死了官位最低的縣令劉友(官品六品),對山濤等(官品三品以上)則下詔「皆勿有所問」。怪不得司馬光就此事評說這是「避貴就賤」,「可謂政乎」。既然皇帝都對高官顯貴如此遷就,則各級中正在評定他們及其子弟的人品時怎麼可能公正呢?很自然,結果便是劉毅所說的,「隨世盛衰,不顧才實,衰則削下,興則扶上」;「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職名中正,實為奸府」。九品中正制並不公正了。

    前面已經涉及,九品中正制的特點有二.九品之「品」,作為人品,不是社會道德觀念,而是中正官評定,經司徒府批准,即封建王朝承認、備案的,具有權威性。2.這樣定下來的人品,不僅是一種榮譽,更重要的是,它還與吏部銓選,與官職緊密聯繫在一起。人品上品則官品悠悠高,且陞遷快,容易爬上高位;反之,則往往沉滯於卑官賤職。

    由於具有這兩個特點,所以九品中正制在逐漸變質後,特別是稍後再與西晉皇朝公開優待高官顯貴的「二品系資」相結合,便導致以下結果第一,發展成一種惡性循環家族中有人官居高品,子弟便容易獲得人品上品,取得較快陞遷官品高品之資格;等這批子弟達到官品高品後,下一批子弟又容易獲得人品上品。反之,官居下品者,子弟往往得到人品卑品,便形成向官品下品之循環。這便是過渡性的、按官位高低區分的門閥制度。第二,東晉建立後,「勢族」和皇朝比,相對說,力量更強大,因而評入品上品,陞官品高品的可能性也就更大。於是又引起以下連鎖反應本來,九品中正制下一個士人被評為上品或下品,是個人德、才問題,與家族血緣無關。「二品系資」後,與家族發生了關係,也只涉及「資」即官位,仍與血緣不相干。可是等到「凡厥衣冠,莫非二品」以後,由於是由中正官與司徒府代表封建皇朝確定的,具有權威性;相應地這些「勢族」子弟又往往最後達到官品高品,成為高官顯貴,這樣,時間久了,其人品、官品之取得,就不僅被看成個人德、才,而首先被視為出於整個家族血統高貴了。相反,「寒門」子弟屢被評為人品下品,充任下級官吏,時間久了,便被視為整個家族血統卑賤的結果。經過以上演變,終於人品轉為門品,個人德才轉為家族血統。過去是官品決定人品,此後是門品決定官品。這就是按血緣關係區分的門閥制度。至於庶人、寒人,因為本無人品,其中極少數人的官品是靠士族輕視的吏干、武功取得,家族仍需服徭役,血統之卑賤自然又在低級士族之下,因而也就被壓在門閥社會的更下一層,「士庶天隔」便是它的真實寫照。

    十分清楚,無論以上哪一階段門閥制度的形成,最初全都始於中正評定人品。中正評定和吏部銓選依據人品、門品,構成門閥制度不可或缺的部分與特點。可以說,門閥制度在形式方面是淵源於九品中正制的。

    必須指出,無論以上哪一階段門閥制度,均與世官世祿制、父兄任制有所不同。後者由貴族地位或官位直接決定子弟出仕,而前者形式上需經過一個中間階段,即考慮人品或門品。按規定,人品主要標準為德、才,考慮它便意味「勢族」子弟仍需德、才,方能取得出仕優勢。這顯然帶有很大欺騙性。至於門品,雖按血緣關係區分,但它從人品發展而成,所以也意味與德、才標準緊密相關。門品二品,即意味其家族由血緣決定的門風,在德、才上具有優勢,因而理應出仕悠悠高,並迅速升至大位。任防贊琅邪王氏「六世名德,海內冠冕」;琅邪王筠自稱家族「七葉之中,名德重光,爵位相繼」;前引魏孝文帝以為「君子之門」「德行純篤」,全都把門閥血緣與「名德(名指著名,名德即重德、大德)」、「德行」連在一起。這和世官世祿、父兄任相比,具有較大欺騙性。

    總之,魏晉南北朝的門閥制度,在形式方面,離開九品中正制便不可想像。

    以上即為什麼在魏晉南北朝出現並持續存在門閥制度的三個原因。

    等到南北朝後期,社會經濟、文化發展,大土地所有制、封建大家族與宗族、以及儒學三結合統一體在實力和文化素質、統治經驗上,不再佔有壓倒優勢;相反,由於種種原因,包括農民起義之打擊,高級士族日益沒落;而庶人、寒人地主則在新形勢下經濟實力加強,文化索質提高,特別在北朝,軍功、吏於出身的官吏從來就佔據重要地位,往往便是朝廷顯貴。在這諸種因素結合下,「以貴役賤」的局面已無法維持下去,至隋唐,封建皇朝為了更廣泛地選拔人才,求取各種社會力量,以鞏固統治,便把九品中正制廢除,使門閥制度與政治制度脫離關係,變成了純粹的社會制度。

    分別見《文選》卷4《王文憲集序》、《南史·王筠傳》。

    第四章戶籍制度第一節戶口數的歷史記載本節所述三國兩晉南北朝各時期的戶口數,僅是一般民戶在國家戶籍上登記而見於歷史記載的戶口數。由於當時有許多人不向國家登記戶口,一些特殊身份的人也不編入一般民戶的戶籍,所以一般來說,國家戶籍上的戶口數要少於或遠遠少於實際所有的戶口數。

    由於戰亂影響,三國時期戶口的數量大幅度地下降。

    關於蜀的戶口,史籍中有兩個數字。《晉書·地理志·總序》稱章武元年(22)「其戶二十萬,男女口九十萬」。時隔四十二年,至景耀六年(23)蜀亡時,劉禪向鄧艾所上之士民簿,僅有「領戶二十八萬,男女口九十四萬,帶甲將士十萬二千,吏四萬人」。增加的戶口數微乎其微。

    吳的戶口,《晉志·總序》稱「孫權赤烏五年(242),亦取中州嘉號封建諸王。其戶五十二萬三千,男女口二百四十萬。」《三國誌·吳志·孫皓傳》注引《晉陽秋》載王濬滅吳時(280),吳有「戶五十二萬三千,吏三萬二千,兵二十三萬,男女口二百三十萬」。以上兩組戶口統計數字大致相同,僅口數一作「二百四十萬」,一作「二百三十萬」。這不能不使人懷疑,這兩組數字都是出自一個來源,因轉錄或版刻有誤,所以才出現這點差別。大概吳自赤烏五年以後,再沒有進行過戶口統計工作,所以王濬在滅吳時所得的戶口數,仍然是三十八年前,即赤烏五年的統計數字。另據《續漢書·郡國志》劉昭注引《帝王世紀》,皇甫謐以為「正始五年,揚威將軍朱照日所上吳之所領兵戶凡十三萬二千,推其民數,不能多蜀矣」。朱照日所提供的這個數字以及皇甫謐的推斷恐與事實有違,皇甫謐在世的時間為25—282年,他所撰《帝王世紀》當在西晉平吳之前,時北人對吳的戶口數字尚茫無所知,朱照日謂「吳之所領兵戶凡十三萬二千」,大約得自訛傳,所以距離事實甚遠;皇甫謐據此推斷吳之人口「不能多蜀」,當然也只能是錯誤的。總之,吳的戶口雖有以上三種記載,但其中一種屬完全錯誤,另兩種實為一種,即赤烏五年所統計。

    關於曹魏的戶口,《帝王世紀》中有一條記載「景元四年(23),與蜀通計民戶九十四萬三千四百二十三,口五百三十七萬二千八百九十一人。」《通典》卷七《食貨·歷代盛衰戶口》所載與此略同,僅口數作五百三十七萬二千八百八十一。減去蜀亡時的戶口數,《通典》的計算是「魏氏唯有戶六十六萬三千四百二十三,口四百四十三萬二千八百八十一。」

    據上述統計,魏、蜀、吳三國戶口的總數是戶一百四十六萬六千四百二十三,口七百六十七萬二千八百八十一(不包括兵、吏,吳口數按二百三十萬計)。《晉志·總序》載東漢的最高戶口數是戶一千六十七萬七千九百六十,口五千六百四十八萬六千八百五十六。三國的戶、口數都僅相當於東漢最高戶、口數的七分之一弱。

    《三國誌·蜀志·後主傳》注引王隱《蜀記》。

    《通典》統計三國的總戶數是「百四十七萬三千四百三十三」,東吳的戶數《通典》按五十三萬計,技五十二萬三千計,尾數「四百二十三」,《通典」誤作「四百三十三」,所以與我們統計的數字有不同。西晉的戶口數,《晉志》載太康元年(280)「大凡戶二百四十五萬九千八百四十,口一千六百一十六萬三千八百六十三」。《隋書·地理志·總序》作「大抵編戶二百六十餘萬」,較前者多二十萬戶左右。即使以《晉志》的數字與我們前面統計的三國戶口總數相比,戶多近一百萬,口多近八百五十萬。由於這時吳剛並於晉,故這些增加的人口主要應是在原魏、蜀境內。魏、蜀的戶口是魏滅蜀那年的統計數字,距離太康元年僅十七年。在這樣短的時間內能增加戶近一百萬、口八百多萬,是十分可觀的。這大概是由於下述原因所造成第一,西晉初年形勢安定,政治比較清明,這有利於人口的增殖。第二,在賦役較輕的情況下,可能使一部分流民、隱戶重新編入國家的戶籍。第三,西晉初年統治者比較注意抑制大族的勢力,如司馬炎曾詔禁募客,不准「私相置名」,這對防止國家編戶的喪失起一定的作用。

    在《三國誌·陳群傳》裴注中也保留有一條西晉的戶口資料「按《晉太康三年地記》,晉戶有三百七十七萬,吳、蜀不能居半。」拿這條資料與《晉志》所載太康元年的戶數相比,僅僅過了兩年,西晉的戶數就激增一百三十多萬戶,超過太康元年的戶數一半有餘。這顯然不能歸因於人口的自然增殖,而是與太康元年開始推行的占田令有直接關係。因為既要在全國範圍推行占田制,就必然要進行一次大規模的戶口、財產登記工作,編製新的戶籍,脫離戶籍的人為了取得土地的合法所有權,就必須得重新向國家登記戶口。再,魏晉時期封建依附關係有很大發展,門閥大族既佔有不少合法的蔭戶,也佔有數量更多的非法隱戶,如在頒布占田制的前幾年,中山王司馬陸就曾佔有簿籍不掛的隱戶和冒牌蔭戶七百多戶。西晉占田令中規定品官蔭戶的數額為一至十五戶,這是比較低的,推行這種蔭戶制,可以把官員大族擁有的一部分依附農民轉變成國家的編戶。太康三年國家編戶的激增,主要應是這次與推行占田制聯繫在一起的檢括戶口、整理戶籍的結果。太康三年國家有三百七十七萬戶,如每戶平均以五口計,則那時國家控制的人口大約可達到一千八百八十五萬人左右。

    東晉南朝時期,僅宋、陳在史籍中有具體的戶口數字。《通典》載宋大明八年(44)的戶口數是戶九十萬六千八百七十,口四百六十八萬五千五百一。而《資治通鑒》卷一二九大明八年末載宋有「戶九十四萬有奇」。《宋書·州郡志》未載大明八年的戶口總數字,僅有各州郡戶口的分計數字。據此,梁方仲統計宋大明八年的戶數為九十萬一千七百六十九,口數為五百一十七萬四千零七十四2。總之,大明八年的戶數當不足百萬,口數在五百萬左右。東晉末劉毅稱「今江左區區,戶不盈數十萬,地不逾數千里」3;《宋書》卷九《良吏傳·序》稱「以區區江東,地方不至數千里,戶不盈百萬」;齊初崔祖思也說「今戶不能百萬」4。可見東晉、宋、齊的戶數都不足百萬。《梁書》卷三《武帝紀》末「徵賦所及之鄉,文軌傍通之地,南超萬里,西拓五千。其中瑰財重寶,千夫百族,莫不充牣王府,蹶角闕庭。三四十年,斯為盛矣。自魏晉以降,未或有焉。」大概在梁朝全盛時的戶數可能會超過百萬。但由於侯景之亂,「台城淪陷,墳籍散逸,注記無遺,郡縣戶口,不《晉書·高陽王■傳》。

    2《中國歷代戶口、田地、田賦統計》,第38頁。

    3《晉書·劉毅傳》。

    4《南史·崔祖思傳》。

    能詳究」。

    在東晉南朝中,陳的疆域最小,「西亡蜀漢,北喪淮肥」,大體上同三國吳差不多。在東晉南朝五個朝代中,陳的人口最少,《隋志·總序》稱陳僅有「戶六十萬」。《通典·歷代盛衰戶口》也稱「宣帝勤恤人隱,時稱令主,閱其本史,戶六十萬。」可見杜佑認為陳有戶六十萬是在宣帝時。至陳後主亡國時(589),僅剩「戶五十萬,口二百萬」2。它控制的人口竟比東吳還要少一些。

    十六國時期,北方割據混戰,干戈相尋,在史籍中留下戶口統計數字的僅有前燕、翟魏與西燕三國。《晉書·苻堅載記》上稱前秦滅前燕後,「堅入鄴宮,閱其名籍,凡郡百五十七,縣一千五百七十九,戶二百四十五萬八千九百六十九,口九百九十八萬七千九百三十五」。前燕統治的區域,大體上相當於今天的河北、河南、山西、山東等地,是古代人口密集的地區。翟魏和西燕都是小國,它們的戶數見《晉書·慕容垂載記》翟魏都滑台,滅亡時有七郡、戶三萬八千;西燕部長子,滅亡時有八郡、戶七萬六千八百。北魏統一北方以後,推行均田制度,社會經濟逐漸得到恢復和發展,人口有較大的增長。但因北魏末爾朱榮之亂,「官司文簿,散棄者多,往時編戶,全無追訪」;魏收僅籠統地指出「正光以前,時惟全盛,戶口之數,比夫晉之太康,倍而已矣」。杜佑據此作出推斷「今雲倍而餘者,是其盛時則戶有至五百餘萬矣」2。那時北魏的人口大約在三千萬以上。爾朱之亂以後,據《通典》記載,北魏有「戶三百三十七萬五千三百六十八」3。

    北魏分裂以後,東魏、北齊據有中原富庶地區,故人口眾多。梁方仲根據《魏書·地形志》統計,東魏在武定年間(543—550年)有戶二百萬左右,口七百六十萬左右4。《周書》卷六《武帝紀》下載北齊滅亡時(577)的戶口數為戶三百三十萬二千五百二十八,口二千萬六千八百八十六。《隋志·總序》戶數作「三百三萬」而略去尾數,未載口數。《通典》戶數作三百三萬二千五百二十八,口數作二千萬六千八百八十;口數尾數與《周書》略異,戶數前面的大數同《隋志》,尾數同《周書》。《資治通鑒》卷一七三太建九年僅舉北齊的戶數為三百三萬二千五百。十分明顯,杜佑和司馬光認為《周書》的「戶三百三十萬」,其中「十」字為衍誤。

    西魏、北周佔有關隴,大部分地區比較荒涼,後雖奪取南朝的益州及荊州之一部,但人口仍遠比東魏、北齊稀少。《通典》載北周「大象中(579—580年)有戶三百五十九萬,口九百萬九千六百四。」按,大象年間北周已統一北齊,但它的人口反較北齊原有的人口少一千多萬。這是為什麼?岑仲勉認為「《通典》所記大象中戶口,系指北周原有區域而言,不包滅齊之數。」這個看法十分正確。

    《隋書·地理志·總序》。

    2《北史·陳本紀》上。

    《魏書·地形志》上。

    23《通典》卷七《食貨·歷代盛哀戶口》。

    4《中國歷代戶口、田地、田賦統計》,第5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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