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 26
    《後漢書·李固傳》。

    2《後漢書·李固傳》。

    就是跟梁冀走的人也難免受禍。「為世通儒」的馬融,曾為梁冀起草誣陷李固的奏章,但因為馬融不能事事順從,有時忤旨,梁冀便讓有司奏馬融犯有貪污罪,「免官,髡,徙朔方」。

    揮霍無度梁冀之妻孫壽,色美而善為妖態,梁冀也奇裝異服,扮演風流。梁冀靠孫壽取得了一些權位,並與孫壽巧取豪奪,不擇手段地勒索財物。當時四方調發,歲時貢獻,都是先送到梁府,然後才輪到皇帝。吏人行賄求官請罪者,「道路相望」。梁冀還遣人交通各族,「廣求異物」。他霸佔人家妻女,毆打吏卒,「所在怨毒」,怨聲載道。

    梁冀大興土木,營造宅第園囿。孫壽倣傚,對街為宅,殫極土木,「互相誇競」。梁冀夫婦建造的亭台樓閣,豪華異常,難計其數,佔地甚廣。兩人共乘輦車,前呼後擁,遊樂其間,日以繼夜。「又多拓林苑,禁同王家。西至弘農,東界滎陽,南極魯陽,北達河淇。包含山藪,遠帶丘荒,周旋封域,殆將千里。」所起兔苑,「經亙數十里」,征發民工,幾年才修成。所養兔子,如被誤傷,則置人於死地。曾有西域商人誤傷一兔,「坐死者達十餘人」。梁冀還在洛陽城西起別第,「以納奸亡」。或「取良人,悉為奴婢,至數千人,名曰『自賣人』」。

    權壓皇帝建和元年(公元47年),桓帝立梁冀妹為皇后。這樣,皇太后、皇后均為梁冀的姊妹,其權勢更加牢固。桓帝益封梁冀一萬三千戶,並增大將軍府屬官,倍於三公。又封其弟梁不疑為穎陽侯,梁蒙為西平侯,其子梁胤為襄邑侯,各萬戶。和平元年(公元50年),益封梁冀一萬戶,「並前所襲合三萬戶」。封梁冀妻孫壽為襄城君,兼食陽翟租,歲入五千萬,加賜赤紱,如長公主。

    元嘉元年(公元5年),朝議對待梁冀之禮。有司奏請梁冀「入朝不趨,劍履上殿,謁贊不名,禮儀比蕭何」。增封為四縣,「比鄧禹」。賞賜金錢、奴婢、彩帛、車馬、衣服、甲第,「比霍光」。朝會時,另坐一席。但梁冀還覺得「禮薄」,內心不悅。他獨斷一切,抓權不放。甚至官吏陞遷必須先到梁冀家謝恩。遼東太守侯猛,任命時未謁見梁冀,梁冀「托以它事,乃腰斬之」。吳樹被拜為宛令,到梁冀家謝恩辭行。到任後,「因誅殺梁冀賓客為人害者數十人」,梁冀深怨之。後吳樹遷為荊州刺史,到梁府辭行,被梁冀鴆酒毒死。

    當時,郎中袁著憤恨梁冀凶橫,上書桓帝建議讓梁冀致仕,交出大權。

    梁冀知道後,密遣人逮捕袁著。袁著乃變易姓名,後托病偽死,但還是被梁冀捉到,悄悄殺死。袁著的學生被其侮辱,朋友郝絜、胡武也被害死。胡武家受株連者六十餘人。

    梁冀指使眾人上書桓帝,薦其子梁胤為河南尹。梁胤一名胡狗,時年十六,「容貌甚陋,不勝冠帶,道路見者,莫不嗤笑」。其叔梁不疑為梁冀的行為感到羞愧,遂讓位歸第,閉門自守,梁冀不欲令與賓客交通,而害其交往者。至永興二年(公元54年),梁冀一門「前後七封侯,三皇后,六貴人,二大將軍,夫人、女食邑稱君者七人,尚公主三人,其餘卿、將、尹、校五十七人。在位二十餘年,窮極滿盛,威行內外,百僚側目,莫敢違命。天子恭己而不得有所親預」。

    梁氏滅族梁冀以援立之功,狂妄自大,操縱桓帝,桓帝內心不平。延熹元年(公元58年),太史令陳授陳述日食災異之變,咎在梁冀。梁冀得知,害死陳授。桓帝由此發怒。這時梁冀又欲認鄧貴人為己女以自固。實際上,鄧貴人名猛,其母宣改嫁於梁紀(梁冀妻舅)。梁冀欲達到目的,害死知情人,又欲殺宣,被中常侍袁赦發覺,使宣得知報告了桓帝。桓帝大怒,決心除掉梁冀。

    桓帝與中常侍單超、唐衡、左悺、徐璜、具瑗等人,共同謀誅梁冀。梁冀懷疑單超等人的行為,乃使中黃門張惲入省宿,以防其變。具瑗以「輒從外入,欲圖不軌」的罪名逮捕了張惲。桓帝使黃門令具瑗率兵千餘人與司隸校尉張彪共圍梁冀宅第。又使人收梁冀大將軍印,徙封他為景都鄉侯。梁冀與其妻孫壽自殺。梁、孫兩氏的親友皆受株連,「無少長皆棄市」,其他連及公卿、列校、刺史、二千石,死者數十人。「故吏賓客免黜者三百餘人」,致使「朝廷為空」。事發突然,朝野鼎沸,「百姓莫不稱慶」。「縣官沒收梁冀的財貨斥賣,合三十餘萬萬,以充王府用,減天下稅租之半。散其苑囿,以業窮民。」

    第三十六章班固王充蔡邕班固、王充、蔡邕是東漢時期卓有成就的著作家。其中,班固和蔡邕既是文學家,又是史學家,王充是思想家。

    第一節班固班固的生平班固(32—92),字孟堅,扶風安陵(今陝西咸陽市東北)人,是班彪之子。班彪見另傳。

    班固九歲能寫文章誦詩賦,十六歲至二十三歲游太學。治學不拘於章句,著重領略大義。

    建武三十年(公元54年),班彪病死,留下了遺作《後傳》。班固此時二十三歲,離開太學,返鄉為父守喪,並檢閱其父所作《後傳》的手稿。此後,他感到「彪所續前史未詳」,於是反覆思考,欲繼承和發展前人的史學事業,自永平(公元58—75年)初年起,著手撰寫《漢書》,專寫西漢一代二百三十年的歷史。這是適應大一統的時代需要而編撰的。自司馬遷撰《史記》之後,統一的西漢皇朝由盛而衰,經綠林赤眉起義和王莽篡權,西漢滅亡,東漢又隨之興起。在複雜的階級鬥爭和統治階級內部矛盾中,封建統治階級,一方面總結歷史經驗,在政治上作出對策;另方面又借助思想文化加強思想統治。史學為適應歷史需要,只是補續《史記》是遠遠不夠的。班彪的《王命論》和《後傳》也只是適應臨時之需,未能承擔歷史使命。班固寫西漢全史,給大一統的西漢皇朝以突出的歷史地位,總結它的興亡盛衰及成敗得失,才完全適應了歷史的需要。

    就在班固著手編撰《漢書》不久,永平五年(公元2年)有人向朝廷上書,告發班固「私改作國史」。皇帝下詔收捕,班固被關進了京兆監獄,家中的書籍也被查抄。其弟班超擔心他受委屈而難以自明,便上書,在漢明帝面前申說班固著述之意,地方官也將其書稿送到朝廷。漢明帝瞭解情況後,很欣賞班固的才學,召他到校書部,任命他為蘭台令史。蘭台是漢朝收藏圖書之處。蘭台的令史共有六名,秩六百石,掌管和校定圖書是其職責。

    班固做了蘭台令史,便和陳宗、尹敏、孟冀等人共同撰成《世祖本紀》,這是寫漢光武創立帝業的歷史。班固因此陞遷為郎。他又撰寫開創東漢的功臣列傳以及平林、新市、公孫述等載記,共二十八篇,送呈朝廷。這些著述,都被後來官修的《東觀漢記》所採用。完成上述著作後,他又在漢明帝指使下繼續撰寫《漢書》。他在散文賦《答賓戲》中,表示決心「專篤志於儒學,以著述為業」。先後歷時「二十餘年」,至「建初(公元7—84年)中」,完成了大部分著述任務。「當世甚重其書,學者莫不諷誦焉。」

    班固自為郎之後,「遂見親近」。當時建都洛陽,而關中耆老猶望遷都長安。班固乃作《兩都賦》,呈給漢明帝,「盛稱洛邑制度之美,以折西賓淫侈之論」。《西都賦》和《東都賦》都是宏篇巨製。及漢章帝雅好文章,班固更加「得幸」,多次入宮與帝論學。據說「每行巡狩,輒獻上賦頌,朝廷有大議,使難問公卿,辯論於前,賞賜恩寵甚渥。」建初三年(公元78本節主要依據於《漢書·敘傳》及《後漢書·班彪附固傳》,凡引此兩傳文字不另加注。年),班固當了玄武司馬,秩比千石,掌管守衛玄武門。次年,章帝於洛陽北宮白虎觀召集諸儒,講論《五經》異同。班固擔任記錄,會後奉命根據記錄編纂成《白虎通義》(又名《白虎通德論》或《白虎通》)。這書是董仲舒以來儒家學派的法典性著作。

    元和元年(公元84年),北匈奴願與漢人「合市」,並要求「和親」。章帝詔問群臣。議者意見不一,或以為匈奴「變詐」,不予理睬。班固發議根據歷史經驗,應當通使修好,「上可繼五鳳、甘露致遠人之會,下不失建武、永平羈縻之義」。章帝允許北匈奴前來「與漢賈客交易」,地方官府「賞賜待遇之」2。這大概與班固的建議有關。

    永元元年(公元89年),南匈奴單于向漢請兵征伐天災人禍頻仍的北匈奴。竇憲因罪懼誅,自求討伐北匈奴以贖罪。竇太后乃任命竇憲為車騎將軍出征北匈奴。班固為中護軍,參與謀議。漢軍與南匈奴兵等大勝,出塞三千餘里,追至燕然山(今蒙古境內杭愛山)。班固奉竇憲之命,刻石勒功,記漢威德。次年,北匈奴單于遣使向漢請求和親,竇憲奏請派遣班固行中郎將事,帶領數百騎出居延塞迎接北匈奴單于。適值北匈奴單于被南匈奴擊敗逃走,班固到了私渠海(今杭愛山南)聞知對方情況,只好返回。

    永元四年(公元92年),竇憲因外戚專權而被和帝奪了兵權,被迫自殺。班固也由於和竇憲關係密切,而受牽累罷了官。班家奴僕以往曾仗勢侮辱過洛陽令種兢。種兢起初因畏竇憲而含怒未發,待至竇憲垮台及班固失勢,便將班固逮捕入獄。不久,班固死於獄中,年六十一歲。

    班固去世時,《漢書》功虧一簣,八表及《天文志》尚未完成,和帝令其妹班昭就東觀藏書閣續成之,班昭續成八表,《天文志》由馬續奉詔完成。可以說,傳世至今的《漢書》,是經由班彪、班固、班昭和馬續四人撰寫,歷時幾十年才畢其功的;當然,其中最主要是班固二十餘年心血的結晶。班固除編撰《漢書》外,還有很多詩賦文章,明代張溥曾輯《班蘭台集》,近人丁福保輯有《班孟堅集》。

    班固的辭賦班固的辭賦很有成就。他寫騷體賦;也寫詠物小賦,最著名的是仿司馬相如《子虛》、《上林》式的大賦。漢武帝好辭賦,其時辭賦高度發展,形成興盛的文章風尚。宣帝亦好辭賦,並有所評論,認為「辭賦大者與古詩同義,小者辨麗可喜」;認為辭賦「尚有仁義風諭,鳥獸草木多聞之觀,賢於倡優博奕遠矣」。雖有所肯定,但亦比之於倡優博弈,視為「小道」。揚雄「少而好賦」,後來則以為類似「童子彫蟲篆刻」,「壯夫不為」。他認為賦的諷諭作用甚微,而「不免於勸」。他不「尚辭」而「尚事」,以為「事勝辭則伉,辭勝事則賦」(《法言·吾子》)。賦以辭勝,辭是賦的特點和優點。有一類賦如司馬相如的大賦,本來起源於春秋戰國時期的行人之辭和縱橫家之辭。揚雄根據自己創作辭賦的經驗,對辭賦的評價實際是可信的。班固處於漢室的中興時期,作《兩都賦·序》,再一次評論辭賦的價值,認為「賦者古詩之流也。」它與詩歌一樣是「潤色鴻業」,為統治者的政治服《後漢書·南匈奴傳》。

    2《後漢書·南匈奴傳》。

    務的。他具體地說「或以抒下情而通諷諭,或以宣上德而盡忠孝,雍容揄揚,著於後嗣,抑亦雅頌之要也。」他極力提高辭賦的歷史地位,認為辭賦的興盛,「而後大漢文章炳焉與三代同風」。他所以作《兩都賦》卻非倡優博弈之戲可比,而是解決重大的建都問題的。《兩都賦》指《西都》、《東都》二賦,西都之賓盛誇西都長安,為周秦漢三代名都,漢「肇自高而終平,世增飾以崇麗,歷十二之延祚,故窮泰而極侈」;東都主人盛誇東都洛陽,而語「建武之治,永平之事」,開國立制,歸於節儉,以說服西都之賓,實後漢初期的一篇阿頌之辭。到後漢,辭賦的形式已成定局,一般堆砌詞藻,連類並舉,全面鋪陳,以達其「勸百而諷一」的旨趣,班固的《兩都賦》亦不例外。

    班固的傳記文學在傳記文學方面,班固也是一把好手。在《漢書》裡,有不少這方面出色的作品,舉例來說,《李廣蘇建傳》寫李廣、蘇建、李陵、蘇武四人。其中寫李廣,基本用《史記》文,但有刪改,有增益,有移易段落者。寫李陵則幾乎重寫,利用《史記》者極少。從此傳可以看出,班固並不只是概括地敘述史事,而亦不排斥細緻的描寫。此傳寫出了一個英勇戰鬥、以寡敵眾最後失敗的英雄,並同情司馬遷對李陵的看法,引用了司馬遷的話,說陵事親孝,與士信,常奮不顧身以殉國家之急。其素所畜積也,有國士之風。今舉事一不幸,全軀保妻子之臣隨而媒糵其短,誠可痛也。且陵提步卒不滿五千,深輮戎馬之地,抑數萬之師,虜救死扶傷不暇,悉舉引弓之民共攻圍之。轉斗千里,矢盡道窮,士張空拳,冒白刃,北首爭死敵,得人之死力,雖古名將不過也。身雖陷敗,然其所摧敗亦足暴於天下。彼之不死,宜欲得當以報漢也。

    此傳詳細描寫李陵的戰鬥實際為司馬遷給李陵辯護強有力的證詞。它的具體描寫,是文學性很高的史文。

    班固寫蘇建,基本為《史記》文,增末句引出蘇武,目的在新寫《蘇武傳》,此為《史記》所無。《蘇武傳》也是有文學性的史文,是班固的新創。它表現出另一個英雄形象,出使匈奴十八年,千辛萬苦,始終不屈,終有匈漢和解得以歸漢的一日。它寫蘇武迎漢李陵送別的場面最為動人於是李陵置酒賀武曰「今足下還歸,揚名於匈奴,功顯於漢室,雖古竹帛所載,丹青所畫,何以過子卿!陵雖駑怯,令漢且貰陵罪,全其老母,使得奮大辱之積志,庶幾乎曹柯之盟,此陵宿昔之所不忘也。收族陵家,為世大戮,陵尚復何顧乎?已矣!令子卿知吾心耳。異域之人,壹別長絕!」陵起舞,歌曰「徑萬里兮度沙幕,為君將兮奮匈奴。路窮絕兮矢刃催,士眾滅兮名已聵。老母已死,雖欲報恩兮將安歸!」陵泣下數行,因與武決。這是李陵的自辯和自責,可見李陵原無投降匈奴之意,只是因為漢武帝聽信流言蜚語隨便殺了李陵全家,使李陵無以自明,無路可走而不得不恥辱地留居匈奴,直到匈漢和解蘇武還朝才有機會吐露自己的心情。這段悲壯的描寫,使二千年後讀者認識到這場悲劇真正的根源只是漢武帝封建主義的無情和黑暗的專制。

    《李陵傳》和《蘇武傳》是《漢書》後部分突出的傳記文學。

    《漢書》在史學上的貢獻班固的主要學術成就是在史學方面,他所著《漢書》,是一部傑出的歷史著作。

    《漢書》是我國第一部紀傳體斷代史。它有十二紀、八表、十志、七十傳,共一百篇(後人析為一百二十卷),主要記述漢高帝元年(公元前20年)至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二百三十年的史事,個別篇章貫通古今數千年(如《古今人表》和十志)。全書八十餘萬字。它承襲了《史記》的體例而有所變化,《史記》是本紀、表、書、世家、列傳五體;《漢書》則是紀、表、志、傳四體,改「書」為「志」,捨棄「世家」,體例較為嚴整。它為斷代體「正史」定下了格局,遂為後代正史不祧之宗。我國傳世的「廿四史」,除《史記》和《南史》、《北史》外,都是沿用《漢書》的體例。詳贍是《漢書》的一大特點。《漢書》中有關武帝以前的史事,多采自《史記》,甚至有抄襲之嫌,但實際上補充了很多內容,也有些刪改。例如,《漢書》增設了《惠帝紀》和賈山、李陵、蘇武、張騫等傳,創立《古今人表》和刑法、五行、地理、藝文等志;蕭何、韓信、劉安等傳中,增加了不少史料,特別是在一些紀、傳中記載了很多詔令、奏議、詩賦、文章。這就大大地豐富了漢代史的內容。武帝以後的記載,大概是綴集班彪《後傳》及各家續《史記》之作,加以編撰而成。各家所作及《後傳》早已散佚,具體情況不得而知。從班彪的《前史略論》「今此後篇,慎核其事,整齊其文,不為世家,唯紀、傳而已」來作推敲,《後傳》大概只有紀、傳,而無表、志。看來,班固寫武帝以後史事的任務也是艱巨的,撰十志尤非易事。

    從《漢書》的總體來看,十二紀寫西漢十二世君國大事,記明年月,多列事目,不寫細節,起提綱作用。八表,有六個王侯表是從《史記》中的漢王侯表發展起來的;《百官公卿表》比之《史記·將相名臣表》豐富得多,既敘述秦漢官制演變,又記錄漢代三公九卿的任免;《古今人表》把遠古至楚漢之際的人物列為九等,未列漢人。十志,是律歷、禮樂、刑法、食貨、郊祀、天文、五行、地理、溝洫、藝文等,記述古代政治、經濟制度及文化思想史。七十傳,先專傳、合傳,後類傳,記載西漢各種人物、各個民族及鄰近諸國,末尾傳寫王莽及《敘傳》。

    十志最體現《漢書》的詳贍。《食貨志》記述西周至王莽時期的農業、農政、貨幣和財政的情況。《刑法志》記述西周至東漢初年的軍制和刑法的歷史變化。《地理志》概述古今地理沿革,漢代政區,以及各地區的範圍、山川、戶口、物產、風習和中外交通。《溝洫志》記述古今水利事業,詳載了賈讓的治河三策。《禮樂》、《郊祀》二志記載歷來的禮樂文化和祭祀制度。《天文》、《律歷》二志記有古代自然科學的寶貴資料。《五行志》詳記了自然界古今很多的災異現象。《藝文志》吸收了劉歆《七略》的成果,著錄了西漢末年皇家藏書的情況,並綜述了各種學術派別的源流和短長。這些詳細的記載,把政治史、經濟史、文化史、自然史的著述,在《史記》八書的基礎上,大大向前推進了一步,極大地豐富了歷史的內容,對後世紀傳體史書的志影響很大,對後來《通典》、《文獻通考》的影響也不小。

    《漢書》所記民族歷史,比《史記》增多了。它把《大宛傳》擴充為《西域傳》,敘述了漢朝與西域間政治、經濟、文化關係史,西域幾十個地區或國家的歷史,為研究我國古代民族史和中外關係史提供了極為珍貴的資料。這樣的記述,為後世正史所取法,形成了一個優良的傳統。故《漢書》在中國史學史上有「文贍而事詳」之譽。

    大一統和正統思想是《漢書》的又一大特點。首先,它肯定大一統,給統一的漢代政權和多民族統一國家以應有的歷史地位。秦漢的一統,在我國歷史上有重大意義,《史記》已寫出了中國古代趨向統一的歷史大勢,但尚未完整地記載漢代統一的歷史。《漢書》吸收了《史記》的經驗,加以改進和發展,從時間、地域、人事、思想文化諸方面詳述漢代統一,給漢代以應有的歷史地位,歌頌一統大業,這是應予充分肯定的。

    其次,它推崇漢為正統。《漢書》寫道「漢承堯運,德祚已盛,斷蛇著符,旗幟上(尚)赤,協於火德,自然之應,得天統矣。」(《高帝紀》)神化劉邦興漢符合天命。同時又否定被漢取代的秦朝和篡漢的王莽政權都不符天命,只是「余分閏位」(《王莽傳》),沒有合法的歷史地位。這種封建正統觀念,是非歷史主義的,它對後世的影響很大,故後世封建史家有正閏之論。同時,它卑視非漢的政權和非帝系的人物。秦末農民大起義對於漢之代秦起了決定性的推動作用,《史記》將陳涉列於「世家」,將項羽列於「本紀」,給以較高的歷史地位;而《漢書》則將陳涉和項羽一律列於「傳」。王莽建立過政權,且不論其政治得失,就體例而言,也應當入紀,而《漢書》只列於「傳」。這些都反映了作者的正統思想。《漢書》的大一統和正統思想既有聯繫又有區別,如今應當審慎地予以分析批判。

    再次,它獨尊儒學思想。《漢書》評司馬遷曰「其是非頗繆於聖人,論大道則先黃老而後《六經》,序遊俠則退處士而進奸雄,述貨殖則崇勢利而羞貧賤。」(《司馬遷傳》)這正表明它以「聖人」之是非(實即封建正統思想)為準則。它獨尊儒家和《六經》,把諸子、詩賦視為「《六經》之支與流裔」(《藝文志》)。它把凡是結賓客、廣交遊而形成的一種社會勢力的人都稱為遊俠,斥其為「背公死黨」(《遊俠傳》),它談謀生之道,也強調封建等級,說「小不得僭大,賤不得逾貴」,要求老百姓「貴誼(義)而賤利」(《貨殖傳》)。這種與司馬遷《史記》對立的觀點,確是宣揚封建專制主義的正統思想。

    還有,它雜有神學色彩。漢代統治者有意宣揚天人感應論和五行災異說,故使全社會和學術界都程度不等地受了影響,《漢書》作者也難倖免,故它在記述史事中,往往夾雜這種思想和說教。如講漢得「天統」,漢為「火德」,講五行災異,天變與人事的符應(見《天文志》、《五行志》),這種思想滲透於其書。不管作者是有意或無意,寫得多或少,實際上是在起了一定的宣揚天人感應論和五行災異說的作用,而為漢朝封建統治服務。

    《漢書》因其在史學史上的地位和意義,深為後世學者所重視,歷來研究它的學者甚眾,顏師古的《漢書注》、王先謙的《漢書補注》,以及近人楊樹達的《漢書窺管》、陳直的《漢書新證》等,都對漢書學作出了一定的貢獻。

    第二節王充王充的生平王充(公元27—約97),字仲任,會稽上虞(今浙江上虞縣)人。祖先為魏郡元域(今河北大名縣)王氏家族。先輩曾幾世從軍有功。祖上以軍功受封於會稽陽亭(今址不詳),不久因故失爵,就此定居在那裡。此後他家或務農,或經商,並有世代任俠的傳統。

    王充家境貧寒,困難的環境使他很早成熟。兒童時「恭願仁順,禮敬具備」。六歲開始習字,八歲出入書館。稍長,王充開始學習《論語》、《尚書》,一日可背誦千字。青年時期入太學讀書,曾以班彪為師。

    剛剛成年的王充,就承擔起養家重任。先是回鄉以教書為業,在地方官府做過小官吏。大約三十歲以後,他辭官家居,潛心著述,作《譏俗》、《節義》十二篇,著《論衡》八十篇,二十餘萬言。

    元和三年(公元88年),他六十歲,為避禍舉家遷往揚州郡,轉徙於丹陽(今安徽宣城)、廬江(今安徽廬江)、九江(今安徽壽春)等地。此間揚州刺史董勤曾召他任從事,又轉任治中,不久退職回家。章和二年(公元88年),同郡友人謝吾夷上疏章帝,推薦王充,章帝特命以公車待詔。王充以病為由,推辭不就。

    王充晚年貧病交困,無人幫助。他寫下了最後的著作《養性》十六篇。

    七十歲以後,王充病逝於家中。

    自然無為的唯物主義思想王充繼承樸素唯物主義傳統,他對天地的性質做了唯物主義的說明。他說「天地,含氣之自然也。」「夫天者,體也,與地同。」不論天是體,還是含氣的自然,都從根本上肯定了天地的自然物質屬性。

    從天地的物質屬性出發,王充闡發了天地自然無為的理論觀點。所謂天地自然無為就是「天動不欲以生物,而物自生,此則自然也。施氣不欲為物,而物自為,此則無為也。」他認為天地的運行是一個自然變化過程,不具備任何精神作用,人和萬物都是在天地運行中自然產生的,是「天覆於上,地偃於下,下氣蒸上,上氣降下,萬物自生其中間矣」,而絕非「天地故生人」,「天故生萬物」。他用氣和氣化說解釋萬物的生成變化,豐富了古代的樸素唯物論。

    在天人感應說甚囂塵上之時,王充的天道自然無為思想具有鮮明的戰鬥性。

    他首先對當時盛行的君權神授之說和讖緯符命的種種神異傳說做了有力駁斥。王充對於當時流行的劉邦母與蛟龍感而生劉邦的傳說,大膽提出異議。他說「含血之類,相與為牝牡。牝牡之會,皆見同類之物。今龍與人異類,何能感於人而施氣?」對美化統治者的符瑞說,如周代文王得赤雀、武王得白魚、赤烏而受命等神話,王充用偶然巧合加以解釋「文王當興,赤雀適來;魚躍鳥飛,武王偶見。非天使雀至白魚來也。」

    譴告說是漢代天人感應論的核心。王充對它進行了重點批駁。災異說特本節主要依據於《後漢書·王充傳》和王充《論衡》,凡引上述傳文者不另作注。別重視日食、月食,認為這是統治者失德所致。王充指出「在天之變,日月薄蝕,四十二月日一食,五月六月月亦一食。食有常數,不在政治,百變千災,皆同一狀,未必人君政教所致。」對於所謂旱災是天神對人君驕橫暴虐的譴責,澇災是天神對君主迷戀酒色的懲罰,蟲食穀物、老虎吃人是天神對官吏為奸的警告等等神學囈語,王充都予以有力的批駁。他還運用矛盾律對譴告說進行總的清算「天能譴告人君,則亦能故命聖君今則不然,生庸庸之君,失道廢德,隨譴告之,何天不憚勞也。」

    王充還追究譴告說產生的原因及其實質,說「《六經》之文,聖人之語,動言天者,欲化無道,懼愚者。欲言非獨吾心,亦天意也。及其言天,猶以人心,非謂上天蒼蒼之體也。變復之家,見誣言天,災異時至,則生譴告之言矣上天之心,在聖人之胸,及其譴告,在聖人之口。」這是非常深刻的見解。

    無神論思想鬼神之說是儒家祖先崇拜的立腳點,是古代較為普遍的世俗迷信。王充針鋒相對地提出「死人不為鬼,無知,不能害人」的無鬼論主張。

    王充首先從形神關係上對無鬼論加以論證「人之所以生者,精氣也,死而精氣滅滅而形體朽,朽而成灰土,何用為鬼?」他強調「形須氣而成,氣須形而知。天下無獨燃之火,世間安得有無體獨知之精?」王充從物質決定精神的哲學觀念入手,否定鬼的存在。這為後來範縝的神滅論奠定了堅實的理論基礎。

    對於無鬼說,他還做了一個風趣、但很有說服力的論證從古以來,死者億萬,「計今人之數,不若死者多。加人死輒為鬼,則道路之上,一步一鬼也。人且死見鬼,宜見數百千萬,滿堂盈廷,填塞巷路,不宜徒見一兩人也。」

    王充用生理和心理的原因說明鬼神怪念的產生「凡天地之間有鬼,非人死精神為之也,皆人思念存想之所致也。致之何由?由於疾病。人病則優懼,憂懼則鬼出畏懼則存想,存想則目虛見。」所謂鬼不過是人們由於疾病、畏懼而產生的一種幻覺而已。這個說明很接近客觀實際。

    王充還把無鬼論引入薄葬說,批判了儒家的厚葬。他指出,只有「明死人無知」,才能定「厚葬無益」。王充克服儒、墨兩家學說的片面性,把薄葬主張與無鬼論結合起來,使這一主張立足於堅實有力的理論基礎之上。王充用有生必有死,有始必有終的樸素辯證思想,否定了成仙得道、長生不死等迷信。他推論道「有血脈之類,無有不生,生無不死夫有始者必有終,有終者必有始。」因而「諸學仙術為不死之方,其必不成」。這對於沉迷此道的封建帝王及眾多信男信女,無異當頭棒喝!

    當時各種迷信禁忌之說盛行,舉凡蓋房遷居、喪葬嫁娶、沐浴裁衣等等日常生活中的大小事情都要擇良日,卜吉凶,唯恐得罪鬼神,觸犯忌諱,招來禍患。王充在《論衡》中,專門寫了《四諱》、《■時》、《譏日》、《辯祟》、《難歲》、《詰術》、《解除》、《卜筮》等篇章,一一對世俗迷信的各種說法作了批駁。如說「或有所犯,牴觸縣官,罹麗刑法,不曰過所致,而曰家有負。居處不慎,飲食過節,不曰失調和,而曰徙觸時。死者累屬,葬棺至十,不曰氣相污,而曰葬日凶。有事歸之有犯,無為歸之所居。居衰宅耗,蜚凶流屍,集人室居,又禱先祖,寢禍遣殃。疾病不請醫,更患不修行,動歸於禍,名曰觸禍」,實在是捨本求末的行為,是「用知淺略,原事不實,俗人之材也」。這是非常清醒的藥石之言,不但在長期的封建社會中有指點迷津的作用,就是在今天也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王充對卜筮迷信也有所批判。他認為人世間的禍福吉凶,決定於人事,也決定於時命,唯獨不決定於鬼神。他說「行堯舜之德,天下太平,百災消滅,雖不逐疫,疫鬼不往。行桀紂之行,海內擾亂,百禍並起,雖日逐疫,疫鬼猶來夫論解除,解除無益;論祭祀,祭祀無補;論巫祝,巫祝無力。竟在人不在鬼,在德不在祀,明矣哉!」這是可貴的見解。

    為什麼會產生諸多忌諱迷信之說呢?他認為一是統治者神道設教,「明與鬼神同意共指,欲令眾下信用不疑」;二是人們對於吉凶禍福產生種種錯覺,把許多巧合事件作為吉凶的根據;三是搞迷信者利用人們的恐懼心理,「積禍以驚不慎,列福以勉畏時」,是在「驚惑愚闇,漁富偷貧」。所以說,「衰世好信鬼,愚人好求福。」

    實知的認識論思想對於知識來源問題,王充否認生而知之的觀點。他認為感覺是認識的基礎,知識源於後天的學習。他申明「不學自知,不問自曉,古今行事,未之有也學之乃知,不問不識。」用認識論劃清了與先驗論的界限。

    對於儒者論聖人「不學自知,不問自曉」的離奇妄語,在《實知》裡用孔子不能先知先覺的十六件事實加以詰難。如「匡人之圍孔子,孔子如審先知,當早易道,以違其害。不知而觸之,故遇其患。」又如「子入太廟,每事問」,如果真的生而知之,又何勞詢問呢?

    王充還強調實踐對於知識技能的決定作用「齊都世刺繡,恆女無不能;襄邑俗織錦,鈍婦無不巧。日見之,日為之,手狎也。使材士未嘗見,巧女未嘗為,異事詭手,暫為卒睹,顯露易為者,猶憒憒焉。方今論事,不謂希更,而曰材不敏,不曰未嘗過,而曰知不達,失其實也。」這是把實踐納入認識論的高見。

    王充還強調感覺經驗的可貴,也看到了直觀感覺的局限性,因而提出要想得到正確的知識,還必須經過一個「揆端推類」、「以心原物」的邏輯推理和思維判斷過程。他說「夫論不留精澄意,苟以外效立事是非,信聞見於外,不詮訂於內,是用耳目論,不以心意議也。」推斷是非,「不徒耳目,必開心意」。這把古代唯物主義認識論大大推進了一步。

    王充在認識論中提出的「效驗」,就是用事實來檢驗言論的當否。他認為「凡論事者違實不引效驗,則雖甘義繁說,眾(終)不見信。」這個觀念的提出,提高了王充辨別是非的水平,也增強了王充論定是非的能力。王充用「以心原物」和「效驗」的方法,對儒家經傳虛妄失實之處提出質詢和攻訐。

    王充認為,古書傳說中的堯、舜、禹、湯、文、武之治,都經過了增飾與放大。他在《語增》、《儒增》、《藝增》等篇章中列舉出很多經傳及傳說中美化上古之世的實例加以反駁。比如儒書裡面「稱堯、舜之德,至優至大,天下太平,一人不刑;又言文、武之隆,遺在成、康,刑錯不用四十餘年」;可是,又寫有堯、舜、文、武、成、康用兵征伐之事。堯、舜、成王既然大動干戈,四出征伐,怎麼可能「一人不刑」,「刑錯不用四十餘年」呢?另外所謂「武王伐紂,兵不血刃」,「堯舜之儉,茅茨不剪,采椽不斫」等等說法,他都認為是在誇大其詞。他正確地闡明,這些說法的本意是要褒美先王,但是「為言不益,則美不足稱;為文不渥,則事不足褒」,誇張、虛美是起不到預期宣傳效果的。

    王充在批判「好褒古而毀今,少所見而多所聞」的尊古卑今之論時,表述了今勝於古的歷史發展觀點。他把周與漢進行比較後得出結論「夫實德化則周不能過漢,論符瑞則漢盛於周,度土境則周狹於漢,漢何以不如周?」理直氣壯地聲言當今勝於三代盛世。

    王充很少偶像崇拜。為了求真求實,他把質詢的矛頭指向儒家學說的創始人孔子。在《問孔》中,他揭示出孔子學說中的多處矛盾。

    王充自己對《論衡》的寫作旨意做了明確說明「《論衡》篇以十數,亦一言也,曰『疾虛妄。』」求真求實是王充理論學說的根本出發點,是《論衡》一書的靈魂。

    王充思想局限和內在矛盾王充的進步思想,是必須充分肯定的;但也有無法克服的局限性和十分明顯的內在矛盾。

    王充在《論衡》中用《齊世》、《宣漢》、《恢國》、《驗符》、《須頌》等篇章頌揚漢朝的歷史功績,這對於戰勝復古倒退思潮,推進社會發展,是有積極意義的。其「宣漢」用意真誠,無可懷疑;所謂「宣漢非出本心」的說法,是一種誤解。但是,王充宣漢很少使用歷史的方法,卻把瑞應說當作最得力的武器。這就產生了他思想中的一個矛盾——反對感應論與宣揚瑞應說,對瑞應說時而贊同時而反對的矛盾。在《恢國》中,甚至重彈「高祖母妊之時,蛟龍在上,夢與神遇」的濫調。

    王充用元氣自然論,批駁了神學目的論。但在人的窮通禍福和社會的治亂興衰上,由於他看不到人的主觀能動作用,不懂得在社會本身尋找原因,只好拾起命定論武器,說人「有死生壽夭之命,亦有貴賤貧富之命」;「命當貧賤,雖富貴之,猶涉禍患矣;命當富貴,雖貧賤之,猶逢福善矣」。這種命是在娘胎裡就決定了的,人們對此根本無能為力「凡人受命,在父母施氣之時已得吉凶矣。」「修身正行,不能來福;戰慄戒慎,不能避禍。」由個人的命定推而廣之,他認為國家的治亂興衰繫於時數「國當衰亂,賢聖不能盛;時當治,惡人不能亂。世之治亂,在時不在政;國之安危,在數不在教。」「教之行廢,國之安危,皆在命時,非人力也。」這個論斷的要害,是除了命或時數之外,人事與社會因素都與國家治亂安危無關。甚至還說「國之危殆災害,繫於上天。」從中我們看到他從依違於循環論和天命論之間,最終滑向天意史觀的軌跡。這造成了他思想中另一個重大矛盾。即在命運面前無所作為的悲觀思想,在從畏天、戡天到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進程中,它是一個嚴重的歷史倒退。這是王充思想中的最大弱點。

    王充在否定有鬼論的同時主張有妖說,這妖怪到處存在「天地之間,妖怪非一,言有妖,聲有妖,文有妖。或妖氣像人之形,或人含氣為妖。像人之形,諸所見鬼是也;人含氣為妖,巫之類是也。」承認妖的存在是王充向迷信妥協的表現,這同承認人死為鬼在實質上並無二致。因此,有妖論成為王充思想的一大蕪累。

    承認王充思想中的缺陷與矛盾,不論是源於他所處時代科學與思維的不發達;是源於他階級地位的限制;還是源於他稍嫌嚴重的形而上學思想方法;都不能因此而否定他貢獻出那麼多至今還閃耀著真理光芒的思想瑰寶。

    第三節蔡邕蔡邕家世蔡邕(33—92),字伯喈,陳留圉縣(今河南杞縣西南)人。六世祖蔡勳,好黃老,漢平帝時為郿縣令。王莽篡漢,拜蔡勳為厭戎連率(隴西郡守)。蔡勳面對印綬,仰天歎道「吾策名漢室,死歸其正。」祖父蔡攜,字叔業,漢順帝時「以司空高弟遷新蔡長」。父蔡稜,字伯直,「處俗孤黨,不協於時,垂翼華髮,人爵不升」。行為清白,謚曰「貞定公」。

    蔡邕篤孝。母尚滯病三年,他侍母「自非寒暑節變,未嘗解襟帶,不寢者七旬」。母卒,「廬於塚側,動靜以禮」。與叔父從弟同居,三世不分財,鄉里「高其義」。

    政治活動靈帝建寧三年(公元70年),蔡邕步入仕途,先在司徒橋玄府幹事,受到橋玄的器重,出補河平長。不久,召拜為郎中,校書於東觀,進而遷為議郎。

    先是,朝議認為「州郡相黨,人情比周」,規定婚姻之家及兩州人士不得互相監臨。到了這時,又制訂了「三互法」,規定諸州郡行政長官,不僅不能任用本籍之人,而且兩州人士及婚姻之家也不能交互任官。其目的是防止官吏來互相勾結庇護。但「禁忌轉密,選用艱難」,致使幽、冀兩州,欠缺不補。所以,蔡邕上書皇帝,指出幽、冀兩州官職欠缺不補,耽誤了政事,就是因避「三互法」。他建議趕快突破禁令,選用人才,安置諸州刺史。結果,他的建議如石沉大海。

    靈帝時,天災連年不斷,雷霆、疾風、地震、隕雹、蝗災等,往往數害並發,加之鮮卑不時侵擾,百姓賦役加重。熹平六年(公元77年)七月,靈帝制書「引咎」,要求群臣各陳政要及當務之急。

    蔡邕上書,陳述七事。第一,行祭「宜如舊典」。他說郊祭「五帝」,是為了「導致神氣,祈福豐年」;廟祭祖宗,是為了「追往孝敬」。這些都是帝王的「大業」,應當排除一切禁忌,按故典行祭。第二,廣開言路,使「抱忠之臣展其狂直」。他認為,國之將興,能聽到至言,從而「內知己政,外見民情」。第三,廣求賢才,「以勸忠謇」,「博開政路」。第四,督察賢奸。應當恢復朝廷遣使的辦法,「糾舉非法」,同時「更選忠清,平章賞罰」。對官吏要進行年終考核,處分優劣,「使吏知奉公之福,營私之禍」。第五,以經術取士。不能以「書畫辭賦」的「小能小善」取士,而要取「通經釋義」的人才。第六,考察治民的長史。應「以惠利為績,日月為勞」。以政績的優劣,定賞罰升黜。第七,慎選太子官屬。他指出,前以宣陵孝子為太子舍人,須知今虛偽小人,「假名稱孝」,應當「搜選令德」。

    蔡邕所陳七事,大多與官吏制度有關。他認為,天災人禍與官吏良莠有密切關係;而解決的辦法,只有革除吏制的弊端,懲治不法官吏,選擇賢良任用。

    本節主要依據《後漢書·蔡邕傳》,凡引此傳文字不另加注。

    蔡邕的奏疏送了上去,靈帝採納了部分建議,如親自迎氣於北郊,行辟雍之禮,令宣陵孝子為太子舍人者,一律改為丞尉,以及置鴻都門學等。但是,對於涉及吏制弊端的問題,靈帝並未觸動,因此,問題依然如故。

    當時災異多次出現,吏民驚憂。光和元年(公元78年)七月,詔蔡邕與光祿大夫楊賜、諫議大夫馬日等人,引入崇德殿,使宦官曹節、王甫詢問災異產生的原因,以及清解的辦法。蔡邕認真作了回答。皇帝又特詔要他不必顧慮,「指陳政要」,封好上奏。蔡邕說天對於漢朝非常關懷,「故屢出妖變,以當譴責,欲令人君感悟,改危即安」。現在發生災害,主要原因在「寺署」(指宦官),這是老天給予的監戒。還有一些災異,是「婦人干政」、「小人在位」的「天戒」。對付的辦法,只有「忍而絕之」,意即解決宦官專權、婦人干政等問題,才是報答「天望」的切實措施。末了,他還要求皇帝保密,洩密則有「殺身之禍」。靈帝看了奏章而歎息,因起更衣。宦官曹節在後偷看了奏章,並洩露了出去。一些仇家便伺機報復。

    蔡邕與司徒劉邰原有矛盾。其叔蔡質與將作大匠楊球也有矛盾。楊球是中常侍程璜的女婿,程璜使人飛章誣告蔡邕、蔡質多次以私事「請托」於劉邰,邰不聽,蔡邕懷恨在心,便企圖中傷之。靈帝得書,令尚書召蔡邕詰問。蔡邕上書陳述情況我與劉邰本有宿怨,錯在對方,我父子(指叔父蔡質與己)本無傷陷對方之事,竟然出現謗書,應當以我之言與劉邰「參驗」,以澄清是非。實際上,問題出在我上次的奏章中「譏刺公卿,內及寵臣」,招來了誹謗。請靈帝主持正義,否則,「言者不蒙延納之福,旋被陷破之禍」。再者,這事與我叔父蔡質無關,不當株連於他。我年已四十六,孤特一身,忠言而死,「死有餘榮」。靈帝昏憒無能。蔡邕及蔡質還是被關進洛陽牢獄,被劾為「仇怨奉公,議害大臣」,定了「大不敬」之罪,棄市。

    案件報告皇帝。中常侍呂強覺得蔡邕無罪,為其說情,靈帝也想起以往的奏章,下詔「減一等,與家屬徙朔方,不得以赦令除」,即流放朔方而不能再赦免了。楊球收買刺客,令追殺蔡邕於路途。刺客為蔡邕的忠義所感動,不肯下手。楊球又賄賂其部主毒殺蔡邕,而受賄者反以其情告誡蔡邕要嚴加防範。因此,蔡邕倖免於難,徙居於五原安陽縣。次年大赦,靈帝改變「不得以赦令除」的詔令,寬宥蔡邕還歸本郡(陳留郡)。

    蔡邕在五原安陽縣服刑九個月,將還,五原太守王智為他餞行。王智乃宦官王甫之弟。酒酣,王智起舞對蔡邕勸誦,蔡邕卻不予理睬。王智在賓客前感到失了臉面,惱羞成怒,罵蔡邕道「徒敢輕我!」蔡邕拂衣而去。王智記恨在心,密告蔡邕「怨於囚放,謗訕朝廷」。宦官更加「惡之」。蔡邕為了避禍,乃「亡命江海,遠跡吳會」。在吳度過了十二年。

    跟董卓的關係中平六年(公元89年),靈帝卒,董卓為司空。董卓想借蔡邕的名氣鞏固地位,征他入朝。蔡邕稱病不出。董卓大怒,罵說「我力能族人,蔡邕遂偃蹇者,不旋踵矣。」又令州郡催蔡邕速行。蔡邕不得已,應徵,拜為祭酒,「甚見敬重」。繼而補侍御史,又轉為侍書御史,遷尚書。「三日之間,周歷三台」。不久,遷為巴郡太守,復留為侍中。初平元年(公元90年),拜蔡邕為左中郎將,隨獻帝遷都長安,封為高陽鄉侯。

    董卓的賓客部曲欲推崇董卓比姜太公,稱為「尚父」。蔡邕說姜太公輔周翦商,故特為其號。你威德「誠為巍巍」,然還不可稱尚父,要等到關東平定,車駕還返舊京洛陽,然後才議尊號。董卓接受了他的意見。當時關東以袁紹為首的反董勢力很強,蔡邕之言實是反對尊董卓為「尚父」的托詞。初平二年(公元9年)六月,蔡邕借董卓問及地震,答道地動者,「陰盛侵陽」,乃「臣下逾制」所致,並指出董卓車輿僭越的事實。董卓於是改乘「皂蓋車」。蔡邕的諸多建議,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董卓的權欲。蔡邕雖然很受董卓器重,並想借此提出有益時政的建議。但董卓剛愎自用,蔡邕恨他很少聽取意見,對從弟蔡谷說「董公性剛而遂非,終難濟也。」表示想脫離董卓而東去,以待時機。蔡谷說他狀貌異常,很難瞞過眾人。蔡邕只好作罷。

    董卓被誅時,蔡邕在司徒王允處,不經意地歎息,形之於色。王允勃然斥之,說董卓乃「國之大賊」,你受其「私遇」而忘大節,豈不是一路貨色。即收付廷尉治罪。蔡邕表示願受刑得以「繼成漢史」。士大夫為其說情,太尉馬日也勸王允勿失人望。王允說「昔武帝不殺司馬遷,使作謗書,流於後世。方今國祚中衰,神器不固,不可令佞臣執筆在幼主左右。既無益聖德,復使吾黨蒙其訕議。」蔡邕遂死於獄中,時年六十一。

    善音律,能文章,有志於漢史蔡邕博學多才,他善音律,能碑傳文字,有志於續修漢史。蔡邕善彈琴,還能製作琴,深知琴音。他逃難於吳時,聽到吳人燒桐炊飯的火烈聲,知道是良木,乃以桐木製琴,果然發出美妙之音,而琴尾猶焦,故時人稱為「焦尾琴」。他在家鄉時,應鄰人之召去飲酒,到達時鄉人已酒酣,聽到屏後彈琴之聲,仔細聽之,覺得琴音有「殺心」,便返回家去。主人得知蔡邕至門而去,便向蔡邕追問何故。蔡邕說了原因,眾人覺得奇怪。彈琴者說我鼓琴時,見螳螂方向鳴蟬,蟬將去而未飛,螳螂為之一前一卻,我唯恐螳螂受害,這可能就是「殺心」形之於聲吧?蔡邕莞然而笑,說這就是了。

    桓帝時,宦官徐璜、左悺等五侯專權恣肆,聽說蔡邕善於彈琴,以皇帝的名義令陳留太守督促蔡邕到京師。蔡邕不得已,行至偃師,稱病而歸,「閒居玩古,不交當世」。

    蔡邕著述很多,「所著詩、賦、碑、誄、銘、贊、連珠、箴、吊、論議、《獨斷》、《勸學》、《釋誨》、《敘樂》、《女訓》、《篆埶》、祝文、章表、書記,凡百四篇,傳於世」。其中,《釋海》是蔡邕仕宦前的作品,其宗旨是「斟酌群言,韙其是而矯其非」,表達「貧而不恥」的思想,標榜淡於名利的清高品格。《釋誨》體現了蔡邕早期的思想狀態。

    傳世的《蔡中郎文集》保留了蔡邕七十餘篇作品,其中多數是碑銘。碑銘雖然有歌功頌德的成份,但它的史料價值卻很高,個碑傳所傳記的一些人,《後漢書》頗缺其傳,故碑又成了獨一無整二的史料。碑文中的得意之作是《郭林宗碑》。蔡邕在碑文中稱郭林宗「砥節勵行,直道正辭,貞固足以幹事,隱括足以矯時」。他曾對友人盧植說「吾為碑銘多矣,皆有慚德,唯郭有道無愧色耳。」熹平四年(公元75年),蔡邕曾與當時一些學者「奏求正定《六經》《後漢書·郭太傳》。

    文字」,以訂正後學對儒家經籍的穿鑿,得到靈帝允准。他自書丹於碑,使工人鐫刻立於太學門外,這就是有名的《熹平石經》。「碑始立,其觀視及摹寫者,車乘日千餘兩,填塞街陌。」

    蔡邕所作碑文,很受當時人的喜愛。傳說禰衡能背下來他的一篇碑文,「惟兩字缺」2。

    蔡邕的史學造詣也很深。他曾在東觀與盧植、韓說等撰補《後漢記》,因遭事故不得成書,他曾上書自陳,奏其所著十意。《後漢書·蔡邕傳》引李賢注引《邕別傳》說,「邕昔作《漢記》十意,未及奏上,遭事流離,因上書自陳曰『臣既到徙所,乘塞守烽,職在候望,憂怖焦灼,無心能復操筆成草,致章闕廷。誠知聖朝不責臣謝,但懷愚心有所不竟。臣自在布衣,常以為《漢書》十志下盡王莽而止,光武以來唯記紀傳,無續志者。臣所事師故太傅胡廣,知臣頗識其門戶,略以所有舊事與臣。雖未備悉,粗見首尾,積累思惟,二十餘年。不在其位,非外史庶人所得擅述。天誘其衷,得備著作郎,建言十志皆當撰錄。會臣被罪,逐放邊野,恐所懷隨軀朽腐,抱恨黃泉,遂不設施,謹先顛踣,科條諸志,臣欲刪定者一,所當接緒者四,前志所無臣欲著者五,及經典群書所宜捃摭,本奏詔書所當依據,分別首目,並書章左,惟陛下留神省察。臣謹因臨戎長霍圉封上。』有《律歷意》第一,《禮意》第二,《樂意》第三,《郊祀意》第四,《天文意》第五,《車服意》第六。」

    蔡邕既死,鄭玄聞而歎曰「漢世之事誰與正之?」此可見蔡邕對漢史造詣之份量。蔡邕所敘漢事,有《靈帝紀》及十意,有列傳四十二篇,因李傕之亂淹沒多不存。看來,繼漢史者,班固以後,蔡邕是一大家。

    第三十七章仲長統王符崔■仲長統、王符、崔■是東漢末年的政治家。

    第一節仲長統生平與著述仲長統(80—220),字公理,山陽高平(今山東鄒縣西南)人。

    仲長統自幼勤奮好學。他博覽群書,寫得一手漂亮文章。二十多歲的時候,他在青、徐、並、冀(今山東、淮北、山西、河北)等地遊歷訪學,擴展了自己的學識。凡是與他交往的人都很佩服他。當時的并州刺史高於是袁紹的外甥,向來貴顯有名,門下網羅了不少游士。仲長統去拜訪他,很受敬重。高幹以當世事務向他請教,他指出了高幹的毛病在於「有雄志而無雄才,好士而不能擇人」,提醒他應深以為戒。高幹十分自負,聽不進仲長統的逆耳之言。仲長統見言不見從,就辭別而去。不久,高幹舉兵叛亂,滅族。仲長統不拘小節,一些人目他為「狂生」。他有政治見解,卻不願做官。每當地方官想推舉他出仕,他總是以病為由加以拒絕。他的才智得到尚書令荀彧的賞識,被推薦任尚書郎。後來,一度做過丞相曹操的軍事幕僚。漢獻2謝承《後漢志》卷五。

    本節主要取材於《後漢書·仲長統傳》,凡引此傳文字不另加注。

    帝被逼退位之年,他與世長辭,年四十一歲。

    仲長統著《昌言》一書,三十四篇,大概在宋代開始散佚,現存者,均已收入嚴可均《全漢文》中。

    天人關係論仲長統在天人感應學說居於正宗統治地位的時代,明確提出「人事為本,天道為末」的觀點,表現出他哲學思想的唯物主義傾向和歷史進步性。

    仲長統認為人們的行為與措施是關乎社會治亂的主要因素,災異祥瑞的所謂天道則居於無足輕重的地位。他從正反兩方面論證了這個觀點。如果人事修正,自然會天下大治「王者官人無私,唯賢是親,勤恤政事,屢省功臣,賞錫期於功勞,刑罰歸乎罪惡,政平民安,各得其所,則天地將自從我而正矣,休祥將自應我而集矣,惡物將自捨我而亡矣,求其不然,乃不可得也。」如果人事悖亂,對於上蒼再頂禮膜拜也無法避免敗亡的下場「王者所官者非親屬則寵幸也,所愛者非美色則巧佞也。以同異為善惡,以喜怒為賞罰。取乎麗女,怠乎萬機。黎民冤枉類殘賊,雖五方之兆不失四時之禮,斷獄之政不違冬日之期,蓍龜積於廟門之中,犧牲群於麗碑之間,馮相坐台上而不下,祝史伏壇旁而不去,猶無益於敗亡也。」由此他得出結論「人事為本,天道為末,不其然歟?」

    既然天道居末,對它不學、不知、不信是理智的、正確的態度,沉迷其中則是下愚之人所為。他用漢代的史實說明,劉邦、劉秀以及蕭何、曹參、陳平、周勃、霍光、丙吉、魏相等二主數子之所以威震四海,建功立業,流名百世者,「唯人事之盡耳,無天道之學焉」。他不便明言的昏主庸臣敗國亡家的現實則告訴人們「故知天道而無人略者,是巫醫卜祝之伍,下愚不齒之民也。信天道而背人事者,是昏亂迷惑之主,復國亡家之臣也。」仲長統明確劃開具有神學意味的天道與人事的界限,強調人事、人略的重要,把「知天道」、「信天道」作為下愚不齒之民、昏亂迷惑之主,覆國亡家之臣才從事的低級迷信活動,表現出對天人感應神學目的論的否定態度,在當時具有中華控衛全文閱讀鮮明的戰鬥性和積極的意義。

    仲長統認為應該遵從的「天之道」是星辰運行、四時代序等自然界變化的法則,而不是吉祥災異的神學虛構。他說「所貴乎用天之道者,則指星辰以授民事,順四時而興功業。其大略吉凶之祥,又何取焉?」他以農業為例,說明順應自然的重要「天為之時,而我不農,谷亦不可得而取之。青春至焉,時而降焉,始之耕田,終之簠簋,惰者釜之,勤者鍾之。」強調自然的變化有一定規律,人們根據其變化規律決定自己的行為,就會得到成功。仲長統還對當時流行的巫祝、祈禳、丹書、厭勝、時日、風水等神學迷信活動做了揭露批判。他指出要想壽孝吉祥,就要從講究衛生、醫治疾病和修正行為等方面努力來求得。捨此而求諸鬼神迷信,是通人所深疾的迷、誤、惑的行為。他說「常俗忌諱可笑事,時世之所遂往,而通人所深疾也!且夫掘地九仞以取水,鑿山百步以攻金,入林伐木不卜日,適野刈草不擇時,及其構而居之,制而用之,則疑其吉凶,不亦迷乎!簡郊社,慢祖禰,逆時令,背大順,而反求福祐於不祥之物,取信誠於愚惑之人,不亦誤乎!彼圖家畫捨,轉局指天者,不能自使室家滑利,子孫貴富,而望其德致之於我,不亦惑乎!」這個批判是很深刻的。

    歷史治亂說仲長統對歷史變化趨勢做了比較精闢的分析。他闡述社會的治亂遵循著一個由盛而衰的歷史過程。這個過程有由人事而決定的演進程序,與天命、歷數是沒有關係的。他把這個過程劃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以武力兼併天下,建立統治秩序。他說「豪傑之當天命者,未始有天下之分也。無天下之分,故戰爭競起焉。」

    第二階段人心思安,社會穩定。他說,「及繼體之時,民心定矣。」

    百姓「安居樂業,長養子孫,天下晏然,皆歸心於我矣。」處於秩序初建的穩定階段,即使是無德、無能的昏庸君主也可作威作福而不至於有傾覆的危險。

    第三階段運徙勢去,天下大亂。「彼後嗣之愚主,見天下莫敢與之違,自謂若天地之不可亡也,乃奔其私嗜,騁其邪欲,君臣宣淫,上下同惡。使餓狼守庖廚,饑虎牧牢豚,遂至熬天下之脂膏,斫生人之骨髓。怨毒無聊,禍亂並起,中國擾攘,四夷侵叛,土崩瓦解,一朝而去。」統治者驕奢淫逸,罪惡多端,使生靈塗炭,禍亂並起,自身的威權也就隨之喪失。

    歷史的治亂過程從爭奪權勢開始,經繼體之君憑借威權進行統治,到濫用權勢導致敗亡,這樣循環往復進行。這個趨勢是由人們行為決定的,一旦形成,又非人力所能挽回。「存亡以之迭代,政亂從此周復,天道常然之大數也。」這就是他的結論。把君主專製作為社會動亂的根源,是他歷史眼光敏銳之處。指出「富貴生不仁,沉溺致愚疾」的客觀趨勢,顯示出他歷史思考的深度。用人文主義的歷史治亂說同三統循環的神意史觀相對抗,更表現出他歷史觀的珍貴價值。但滿目瘡痍的動亂現實、地主階級的立場和時代的局限,限制了他的眼界。把歷史治亂看作週而復始的過程,落入了歷史循環論的窠臼。「亂世長而化世短」的基本估計和「變而彌猜,下而加酷,推此以往,可及於盡矣」的歷史結論,雖然具有揭露封建統治反動本質的思想意義,卻是違背歷史規律的主觀臆斷。他對社會似乎已完全絕望,「不知來世聖人救此之道將何用也?又不知天若窮此之數,欲何至邪?」他感到世事茫茫,苦海無邊,看不到社會的出路在哪裡,看不到歷史發展的光明前景。這種悲觀主義的歷史懷疑論是消極無益的。

    政治批判思想仲長統的思想是矛盾的。他既有超世脫俗、寄情山水的精神追求,又時時為經濟殘破、戰亂不息、民眾流離的悲慘世界而感憤歎息;他既有社會危亂、無法救活的悲歎,又不放棄對匡世濟民良策的尋求。

    仲長統對東漢黑暗的社會現實作了深刻觀察,揭示了造成國家衰敗、社會殘破的原因。他的批判筆觸首先指向以帝王為中心的封建統治階級的奢淫無度。他指斥帝王,「今為宮室者,崇台數十層,長階十百仞,延袤臨浮雲,上樹九大旗,珠玉翡翠以為飾,連幃為城,搆帳為宮,起台榭則高數十百尺,嚴可均輯《全後漢文》卷八九。

    壁帶加珠玉之物,木土被綈錦之飾。」對於惡性發展的豪強大地主勢力,他進行了抨擊「豪人之室,連棟數百,膏田滿野,奴婢千群,徒附萬計。船車賈販,周於四方,廢居積貯,滿於都城。琦賂寶貨,巨室不能容,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三牲之肉,臭而不可食;清醇之酎,敗而不可飲。睇盼則人從其目之所視,喜怒則人隨其心之所慮。」他們運用詐力聚斂財富,作威作福,不要說廣大勞動人民被他們敲骨吸髓,在死亡線上掙扎,就是「清潔之士」也「徒自苦於茨棘之間」。社會分配的不公,導致階級矛盾的激化,這抓住了社會動亂的根本原因。

    他認為東漢政權的頹靡不振與外戚、宦官勢力的膨脹是分不開的。他闡述外戚專權的危害「漢興以來,皆引母黨為上將,謂之輔政,而所賴以治理者甚少,而所坐以危亂者甚眾。」又說「東漢桓、靈之世,宦官跋扈,前後五十餘年,天下亦何緣得不破壞耶?」

    他認為豪強勢力膨脹的根本原因是「分田無限使之然也」,土地私有,自由兼併,造成了經濟秩序的混亂。改變的辦法就是實行「井田」法。土地公有,使民財均勻,是走向太平治世的根本措施。如果一時不能恢復井田制,也要採取變通措施,「限夫田以斷並兼」。即使是「土廣民稀,中地未墾,猶當限以大家,勿令過制。其地有草者,盡曰官田,力堪農事,乃聽受之」,絕不能任人自取。

    為了防止外戚、宦官擅權,他主張逐層選拔人才,充實到各級政府和政府的各個部門,「使通治亂之大體者,總綱紀以為輔佐;知稼穡之艱難者,親民事而布惠利。政不分於外戚之家,權不入於宦豎之門。下無侵民之吏,京師無佞邪之臣。」他還主張選任稱職的丞相總領朝政,或給三公以重權,削奪外戚、宦官權力。這在當時是很切實的救弊措施。

    仲長統十分重視德教與刑罰的關係問題,闡述「德教者,人君之常任也,而刑罰為之佐助焉。」2在以德教為主的思想指導下,他提出了十六條政務原則「明版籍以相數閱,審什伍以相連持,限夫田以斷並兼,定五刑以救死亡,益君長以興政理,急農桑以豐委積,去末作以一本業,敦教學以移情性,表德行以厲風俗,核才藝以敘官宜,簡精悍以習師田,修武器以存守戰,嚴禁令以防僭差,信賞罰以驗懲勸,糾遊戲以杜奸邪,察苛刻以絕煩暴。」他認為,以此十六條作為「政務」,操之有常,課之有限,堅持下去,就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另外,仲長統的人生觀是迷惘、矛盾的。一方面,他主張以儒家學說指導為人處世。在事親、敬君、交友方面,都要盡心誠意,既要孜孜不倦,內省諸已,又要對尊長、朋友負責,勇於糾正他人的過失。他輕視天下士人的「三俗」、「三可賤」、「三奸」,說「天下士有三俗選士而論族姓閥閱,一俗;交遊趨富貴之門,二俗;畏服不接於貴尊,三俗。天下之士有三可賤慕名而不知實,一可賤;不敢正是非於富貴,二可賤;向盛背衰,三可賤。天下學士有三奸焉實不知詳不言,一也;竊他人之記以成己說,二也;受無名者移知者,三也。」3要求士人達到儒家標準。

    《全後漢文》卷八九。

    《全後漢文》卷八九。

    2《全後漢文》卷八九。

    3《全後漢文》卷八九。

    另方面,殘酷的社會現實使他的人生信念發生了動搖。理想的破滅導致了虛無主義的態度。他聲稱要「叛散《五經》,滅棄《風》、《雅》。百家雜碎,請用從火。」他甚至要消極避世,在老莊哲學中求得解脫。在《樂志論》中,他抒發了放浪形骸「消搖一世之上,睥睨天地之間,不受當時之責,永保性命之期。」尋求自身超越的心緒。在他身上折射出兩漢儒學向魏晉玄學的過渡。他本人也成為魏晉名士的先驅。

    第二節王符隱居著書王符,東漢安定臨涇(今甘肅鎮原南)人。生卒年月不詳,主要生活於二世紀前中期。少好學,有志操,與馬融、竇章、張衡、崔瑗等學者友好。安定俗鄙妾生之子,而王符沒有外家,故被鄉人賤視。自東漢中期以來,社會矛盾日益嚴重,士人大多到處求官謀職,當權者更相薦引,而王符獨耿介不同於俗,因此不得升進。思想上積憤,乃隱居著書三十六篇(分十卷),不願顯露其名,而稱《潛夫論》。

    《潛夫論》是一部政論與社會史論著作。王符面對東漢衰世重重的社會矛盾,懷抱強烈的憂患意識,憂國憂民。他尖銳地指出,東漢政治腐敗,經濟凋弊,民生苦難,風氣不正。他說,仁人君子「夙夜箴規,蹇蹇匪懈」,「憂君之危亡,哀民之亂離」。推其仁義之心,愛君「猶父母」,愛民「猶子弟」。「父母將臨顛隕之患、子弟將有陷溺之禍者,豈能墨(讀『默』)乎哉!」他大聲疾呼「一國盡亂,無有安身。」「有親者,憂將深。」他認為,東漢社會的政治、邊事、風習、教育等都必須改良,才能挽救危亡。論富民王符於《潛夫論·務本》篇中,明確地提出「為國者,以富民為本」的觀點。

    民本思想,在儒家學說中早已有之;富民思想,在《論語》、《管子》、《史記》、《漢書》裡有明確的闡說,故這不是王符所獨創;但王符「以富民為本」的思想,卻有其獨到之處。《務本》篇開宗明義「凡為治之本,莫善於抑末而務本,莫不善於離本而飾末。夫為國者,以富民為本,以正學為基。」這顯然是繼承了先秦以來的富民思想。

    為何要以富民為本?王符於《本政》篇說「凡人君之治,莫大於和陰陽。陰陽者,以天為本,天心順則陰陽和,天心逆則陰陽乖;天以民為心,民安樂則天心順,民愁苦則天心逆。民以君為統,君政善則民和治,君政惡則民冤亂。」於《遏利》篇說「帝以天為治,天以民為心,民之所欲,天必從之。」這裡談了個天人關係的理論問題。漢代學者好談天人關係,王符也是如此。天人之際,各說不一,這裡且不細究。考察王符的天人思想,顯然是以人為主,人則以民為主,政則以富民為本,只有民心安樂,才順天心,才萬事大吉;否則相反。這是對「民貴君輕」思想的繼承和發展。

    如何富民?王符於《務本》篇指出「凡為治之大體,莫善於抑末而務本夫富民者,以農桑為本,以游業為末;百工者,以致用為本,以巧飾為末;商賈者,以通貨為本,以鬻奇為末。三者守本離末則民富,離本守末則民貧。」本末之說,早已有之。先秦秦漢間,所言重本輕末,一般說來,就是重農抑商。這個思想,形成了傳統,影響後世幾達二千年。其實,重農抑商僅僅是為保持自然經濟,使農民附著於土地,以利於穩固封建統治,而對進一步發展商品生產的社會經濟是不利的。司馬遷早已覺察到這一點,雖本節主要依據於《後漢書·王符傳》及《潛夫論》。凡引上傳文字不另作注,凡引《潛夫論》文字,只夾注篇名。

    然他也使用本末之說,但他在《史記·貨殖列傳》所論,是重農而不抑商。這是獨具慧眼的。王符的本末之說,也是卓異不凡的。他不承襲重農抑商的觀點,而把農、工、商都視為治生之正道,強調以農桑、致用、通貨為本,以游業、巧飾、鬻奇為末;並斷言守本離末則民富,否則相反。這比司馬遷的思想又前進了一步。他觀察世事,覺得「治本者少,浮食者眾」(《浮侈》),以巧飾取寵,以鬻奇致富,這樣豈不導致民生凋敝,社會衰亂,故才產生上述思想和治世之策。

    富民,必須使民安心勤事生產。但在社會動亂、勞役繁重、刑罰擾民的情況下,百姓難以正常從事生產,則富民就難以指望。因此,王符認為「民為國基,谷為民命。日力不暇,谷何由盛。公卿師尹,卒勞百姓,輕奪民時,誠可憤諍。」故他寫了《愛日》篇專論愛惜民時的問題。他說「國之所以為國,以有民也;民之所以為民者,以有谷也;谷之所以豐殖者,以有人功也;功之所以能建者,以日力也。」就是說,「日力」(即從事生產的時間)是百姓從事生產的基本要素;沒有「日力」,就不可能從事生產,也就不可能富民富國。他接著說「治國之日舒以長,故其民閒暇而力有餘;亂國之日促以短,故其民困務而力不足。」意思是,政治清明而恤民,百姓安閒而有充足的時間從事生產;政治混亂而擾民,百姓困擾就不可能安心致力於生產。他認為,日力「乃民之本也而國之基」。故為政者當務省役「為民愛日」。就是要「敬授民時」,不可「煩民」。他指出,「今則不然,萬官撓民」,百姓困擾而「廢農桑」。故他在《愛日》篇末大聲疾呼「今民力不暇,谷何以生。『百姓不足,君孰與足。』嗟哉,可不思乎!」(以上引文,均見《愛日》)

    論求賢王符於《潛夫論·實貢》篇提出「國以賢興,以諂衰。」就是說,國家的興衰,在於所用的人之賢或奸。

    東漢選士用人,多注意世族,而忽視寒士;或譽不以實,營私舞弊;仕途要津,多信用外戚、宦官,而排擠正直賢能之人。官場往往魚目混珠,清濁混流,甚至奸佞得勢,賢能貶黜或禁錮。王符對此甚為不滿,曾指出「非今世之無賢也,乃賢者廢錮而不得達於聖王之朝爾!」(《實貢》)

    王符覺得當時選士,「名實不相副,求貢不相稱」(《考績》)的情況相當嚴重。原因何在?他認為有幾種毛病存在或有「以族舉德」(《考績》),即以世族門第取人。對此,他是反對的,曾指出「人之善惡,不必世族。」(《論榮》)意思是,人的善惡不是由家庭出身所決定。對於「虛造空美」、「虛張高譽」(《實貢》),他也表示反對,主張按「質干」、「材行」取士。對於「富者乘其材力,貴者阻其勢要,以錢多為賢,以剛強為上」(《考績》),他更是反對。同時,他還尖銳地指出一些官吏「終無進賢嫉惡」(同上)之語,任憑歪風邪氣盛行,只圖個人尸位素餐。他主張各級官吏都應重視選任賢能的問題,只要切實做到「重選舉」、「審名實」、「取賞罰」,就可以「獲多士」(同上),使得賢才濟濟。

    王符對於外戚、宦官竊權欺侮賢能之士,特別氣憤。他說「今世得位之徒,依女妹之寵以驕士,藉亢龍之勢以陵賢。」(《本政》)他還指出,貴寵之臣往往「援私人進奸黨」(同上),即結黨為奸。這些人,排擠忠賢,「讒妒群吠嚙賢」,使得忠直賢能之士多災多難,「循善則見妒,行賢則見嫉」(《賢難》)。對此,王符深為慨歎,「人君內秉伐賢之斧,權噬賢之狗,而外招賢,欲其至也,不亦悲乎!」(《潛歎》)君主表面招賢,實際養狗咬賢,賢人怎能受到重用呢!

    如何招賢?王符想的,首先還是「禮賢下士」的老辦法。他要求君主「以謙下士」(《本政》)。不能「慢賤信貴」,而當「敬納卑賤以誘賢」,「賞鄙以招賢」(《明暗》)。判定賢鄙,不按出身貴賤、官位高低;而視品質材行,以「恕」、「平」、「恭」、「守」(《交際》)四者為標準,去衡量,即認為品行端方、敬賢尊長、守信仗義、表裡一致的人,才是真正的賢者,才可選用。

    王符還認為,賢與不賢,不是以主觀斷言,而是「毀譽必參於效驗」(《交際》),即要以考績來檢驗。所寫《考績》篇,專論這個問題。他說「知賢之近途,莫急於考功。」按考功之虛實,就可鑒別官吏之賢奸,還可以促進政治。考核官吏,要求「各居其職,以責其效」,即從實際出發,觀察名實是否相符。

    論邊事王符生於西北地區,身遭羌亂,故對東漢皇朝事羌問題特別注意,多有論述。

    羌亂是東漢民族矛盾的一個重要方面,危害不淺,影響很大;東漢皇朝處理羌亂多有不妥,有些值得注意的歷史教訓。王符於東漢安帝初年羌亂發生不久,就於永和和元初幾年間寫下了《勸將》、《救邊》、《邊議》、《實邊》等篇文字,對羌亂和事羌問題發表議論。他指出了羌亂的嚴重性「羌虜背叛,始自涼、並,延及司隸,東禍趙、魏,西鈔蜀、漢,五州殘破,六郡削跡,周回千里,野無孑遺。寇鈔禍害,晝夜不止,百姓滅沒,日月焦盡。」(《救邊》)

    執政者對如此嚴重問題,不僅貪生怕死,缺乏良策,而且趁火打劫,發民難之財。守邊的將帥,「皆怯劣軟弱,不敢討擊,但坐調文書,以欺朝廷」,「便身利己」。州郡的官吏,趁機生事,「搜索剽奪」,使得百姓苦痛遭殃,「甚於逢虜」(《實邊》)。朝廷的權臣,不明邊事,「陶陶閒澹,臥委天職」(《救邊》),當官享祿而抱觀望態度。甚至有人提出「不當動兵」、「邊不可守」之議,主張邊民內遷,棄地苟安。

    王符對此深感不安,主張積極事邊。他批駁了「捐棄涼州,卻保三輔」

    (《救邊》),「不當救助,且待天時」,「費煩不可」(《邊議》)等謬論,強調事邊的重要性,認為「無邊亡國」(《救邊》),一定要及時救邊,不能算小賬而不顧大計。「今但知愛見薄之錢谷,而不知未見之待民先也;知徭役之難動,而不知中國之待邊寧也。」(《邊議》)他認為,邊民懷本土,民心思安寧,存在安邊的有利條件,故謂「戰守之策,不可不早定」(《救邊》)。

    對於民難國危,王符主張積極實邊的政策。他認為,土地乃「民之本」,「不可久荒以開敵心」(《實邊》),有了土地,「百姓可富」(《勸將》),「土地、人民必相稱」(同上)。故強調邊地不可棄,要讓百姓在邊地從事生產,才可望安寧。同時,他還主張,對於「耕邊入谷」的人,應當拜爵賜祿,以獎勵實邊有貢獻者,還說這是「均苦樂,平徭役,充邊境,安中國之要術」《實邊》)。

    不迷信東漢時期,神學讖緯迷信盛行,但同時,無神論思想,也有很大發展,王符繼承和發展了後者。

    王符是個元氣一元論者。他說,元氣歷久,「變成陰陽」,「陰陽有體,實生兩儀,天地壹郁,萬物化淳,和氣生人,以統理之」(《本訓》)。天地間萬物萬象,包括「鬼神人民」、「變異吉凶」,「何非氣然」?這可謂唯物主義的自然觀,而非「天人感應」論的貨色。

    對於人和自然的關係,王符說,「天道日施,地道日化,人道日為。為者,蓋所謂感通陰陽而致珍異也。人行之動天地,譬猶車上馭馳馬、蓬車擢舟船矣。雖為所覆載,然亦在我何所之可。」(《本訓》)這強調的是人的能動性,事在人為。而且強調人生的貴賤貧富,不取決於天地鬼神,「天地所不能貴賤,鬼神所不能貪富」(《相列》),一切都在人為。

    對於當時盛行的讖緯神學,災祥獎懲之說,王符是不輕信的。他認為,宇宙間萬象變化,「莫不氣之所為」(《本訓》),並不是什麼祥瑞符志和災異譴告。

    王符對於卜筮、占夢、相術,也持不輕信或反對的態度。他警告人們不要惑於卜筮,不要「為巫所欺誤」,並說「聖人不煩卜筮,敬鬼神而遠之。」(《卜列》)他勸告人們不要相信迷迷糊糊的夢境,「不專信以斷事」(《夢列》)。對於相術,他說,「能期其所極,不能使之必至。」(《相列》)意思是說,相術可以根據某種跡象推測一定的後果,但決不能據以達到肯定性的目的。王符認為,「吉凶之應,與行相須。」(《敘錄》)就是說,人的吉凶禍福,是由人的客觀條件和主觀行為所決定的。

    王符既不迷信鬼神,也就對厚葬崇喪不感興趣,甚至批判「生不極養,死乃崇喪」的壞風氣。他指出,一些富貴豪家大辦喪事,「此無益於奉終,無增於孝行,但作煩攪攏,傷害吏民」(《浮侈》)。他認為這種浮侈的風氣,於國於民都極為不利。

    論正學王符非常重視「正學」(即教育)問題。強調以「正學」作為一項基本的國策。

    在《務本》篇裡,王符把正學與富民作為治道的兩大問題。他說「夫為國者,以富民為本,以正學為基。民富乃可教,學正乃得義,民貧則背善,學淫則詐偽,入學則不亂,得義則忠孝。故明君之法,務此二者,以成太平之基,致休征之祥。」顯然,他是把正學作為一項基本的國策,認為只有重視和辦好教育,民眾才能走正道,國家才興旺發達。

    於此,我們還悟到,王符為什麼把《贊學》篇置於《潛夫論》首位的用心。《贊學》篇開宗明義「天地之所貴者人也,聖人之所尚者義也,德義之所成者智也,明智之所求者學問也。雖有至聖,不生而知;雖有至材,不生而能。故志曰『黃帝師風後,孔子師老聃。』若此言之而信,則人不可以不就師矣。夫此十一君者,皆上聖也,猶待學問,其智乃博,其德乃碩,而況於凡人乎!」就是說,人在天地間之所以可貴,就在於有道德知識,而智義的獲得和修養,就在於求學問、受教育;人不是生而知之者,要靠學習才能增長知識和才幹;我國有重視教育的傳統,一些先聖先哲都不是生而知之者,而是就師求學才智博德碩的,故強調所有的人都要求學受教。

    關於教學的內容,王符強調的是《六經》。他說「士欲宣其義,必先讀其書。」「教之以明師,文之以《禮》、《樂》,導之以《詩》、《書》,贊之以《周易》,明之以《春秋》。」

    王符認為,人只要從師就學,就一定「聰明無蔽,心智無滯」,就能有「聰達之明,德義之理」。他還斷言「凡欲顯勳績、揚光烈者,莫良於學矣。」(以上均見《贊學》)

    王符的政論與社會史論的內容較為豐富,這裡僅略述數端,其它從略。

    他的思想,自然有歷史局限性,或近乎淺;但論旨明,進步性和歷史意義是很顯然的。

    第三節崔寔做官為民崔寔(?—約70),字子真,又名台,字元始。涿郡安平(今河北安平)人。少時沉靜,喜好典籍。出身官宦世家,有學術傳統修養。

    其祖父崔寔,是東漢著名的學者,為人正直,曾規諫竇憲「擅權驕恣」。其父崔瑗銳志好學,能傳其父業,善於文辭,有名於世。他為汲縣令時,「為人開稻田數百頃」,「百姓歌之」。臨終,囑咐兒子崔寔「夫人稟天地之氣以生,及其終也,歸精於天,還骨於地。何地不可臧(藏)形骸,勿歸鄉里。其寔贈之物,羊豕之奠,一不得受。」可見他頗有唯物主義思想和精神。其父去世,崔寔遵照父親遺囑,留葬洛陽,隱居於墓側。服喪畢,三公並辟,皆不就。

    桓帝初年,崔寔由郡推舉,征詣公車,因病未對策,除為郎。經羊傅、何豹的推薦,崔寔拜為議郎,遷大將軍梁冀司馬。與邊韶、延篤等任史職,著作東觀。

    後出京任五原太守。五原郡地處西北,天氣寒冷,土地宜植麻枲,「而俗不知織績,民冬月無衣,積細草而臥其中,見吏則衣草而出」。崔寔到任後,撥出一些錢和教導百姓種麻、紡績,使民有衣可穿,「得以免寒苦」。其母劉氏博覽書傳,頗有淑德,對崔寔「常訓以臨民之政」。崔寔有政績,與其母的教訓有關。這時西北地區發生民族糾紛和矛盾,崔寔練兵馬,嚴烽候,積極防禦,遂得以安定。

    後崔寔因病徵召還京,拜為議郎,又與諸儒博士共雜定《五經》。桓帝延熹二年(公元59年),梁冀因罪被誅,崔寔因是其故吏而被免了官,禁錮了幾年。

    這時鮮卑多次犯邊,崔寔經司空黃瓊推薦,出任遼東太守。適值其母病故,請求歸葬行喪。服喪後,召拜尚書。他因世道混亂,稱疾不辦事,數月免歸。所撰《政論》,據「僕前為五原太守及今遼東耕犁」云云,可以推斷大約寫於為遼東太守及其後一段時期,但也不排除此前寫有部分文字的可能。

    崔寔一生清素。其父去世時,變賣田宅,為起墳墓,立碑頌,因此「資產竭盡」,「窮困」,乃以釀酒販賣為業。時人多以此譏笑之。但崔寔為此職業,只是為了生活需要,「取足而已,不致盈餘」。做官後,「愈貧薄」。病死時,「家徒四壁立,無以殯斂(殮)」,受人資助才得以辦完喪事。崔寔於建寧年間病卒。所著碑、論、箴、銘、答、七言、祠文、表、記、書凡十五篇。另有《四民月令》留存部分內容。

    論政尚法崔寔的《政論》,全書已佚,一部分文字節存於《後漢書·崔寔傳》及《群書治要》等,清人嚴可均收輯殘文斷片於《全後漢文》。

    他身經亂世,置身政局,對於世道官風頗有體會和認識。他指出當時有本節主要依據於《後漢書·崔寔傳》及《政論》。

    均見《後漢書·崔駰崔瑗傳》。

    「三患」一是奢侈。手工業者製造奢侈品,商賈販賣之,民眾被誘而買之,於是奢侈成風。二是上下匱乏。奢侈風氣所及,民多賤視正業而奔競淫侈,誤了糧食生產,奸盜增多,倉廩空而囹圄實,「上下俱匱,無以相濟」。三是犯法者眾多。富豪者養生送死,大講排場,極事鋪張,「在位者則犯王法以聚斂,愚民則冒罪戮以為健」。

    「三患」何以嚴重?崔寔認為,主要的問題,首光是君主昏暗不明。他說「凡天下所以不理者,常由人主承平日久,俗漸敝而不悟,政浸衰而不改,習亂安危,寔不自睹。」昏君表現不一,「或荒耽嗜欲,不恤萬機;或耳蔽箴誨,厭偽忽真;或猶豫歧路,莫適所從;或見信之佐,括囊守祿;或疏遠之臣,言以賤廢」。然結果是一樣,「王綱縱弛於上,智士郁伊于下」,難免發生患難和危亂。

    其次是官風不正。崔寔對此有些揭露。他指出「今官之接民,甚多違理。」徵用民眾勞力,「更不與直(值)」,即不給適當的報酬。百姓上訴,「終不見省」,即不予理睬。或過幾年才給一點欠款,也是大打了折扣;或是給一些陳舊廢棄之物,百姓得到也不好使用。「是以百姓創艾,鹹以官為忌諱,遁逃鼠竄,莫肯應募,因乃捕之,劫以威勢,心苟不樂,則器械行沽,虛費財用,不周於事。」意思是,百姓見官懼怕而逃走,如果被捕強迫勞動,也不為其好好幹活,造物讓其享用。官吏「上為下效」,敗壞風氣,「俗易於欺,獄訟繁多,民好殘偽」。這樣,有害無利,都是由於官吏「不明為國之體,苟割脛以肥頭,不知脛弱,亦將顛仆也。」這就是「聚斂之臣」、「貪人敗類」所造成的惡果。他又指出「貪饕之吏,競約其財用,狡猾之工,復盜竊之,至以麻饕被弓弩,米粥雜漆,燒鎧鐵淬醯中,令脆易治,鎧孔又褊小不足容人,刀牟(矛)悉鈍。」就是說,有些負責監管製造兵革的官吏,偷工減料,加以盜竊,從中大撈一把,而製品質量低劣,不堪使用。這樣,「鎧則不堅,弩則不勁」,「兵鈍甲軟,不可依怙」,國家不僅遭受財力人力的耗損,而且有損武備能力。

    他還指出,現在大小官吏不思盡心職守,而「各競摘微短,吹毛求疵,重察深詆,以中傷貞良』。他們抬高自己,打擊別人,以致壞官不臭,良吏被害。而君主又不瞭解下情,用人不當,「是以殘猛之人,遂奮其毒;仁賢之士,劫俗為虐」。凶殘者更為毒辣,仁賢者也受影響而變壞。於是,被害的百姓「嗷嗷之怨,咎歸於上」,甚至「仇滿天下」。

    崔寔認為,面對政敝風壞,必須改革。他說,君主御世,譬諸「乘弊車」,破車載不了人或物,「當求巧工,使輯治之」,改舊為新,「新新不已,用之無窮」。如果不加修理而乘用之,便有「摧拉捌裂」的危險。他認為,如今,「政令垢玩,上下怠懈,風俗凋敝,人庶巧偽」,百姓囂然而思中興。必須想出濟時拯世之術,「中興之主,亦匡時失」。

    如何匡時之失?崔寔認為,首先,要總結西漢為政得失的經驗教訓,不必純法遠古。他說「宜參以霸政,則宜重賞深罰以御之,明著法術以檢之。自非上德,嚴之則理,寬之則亂。」漢宣帝「嚴刑峻法」,天下治安;漢元帝「多行寬政」,終於致衰。「政道得失,於斯可監(鑒)」。這裡強調的是「嚴」。關鍵是要懂得「與世推移」的道理。他進一步論道「夫刑罰者,治亂之藥石也;德教者,興平之粱肉也。」治理亂世,只有尚嚴用刑罰才能奏效。「方今承百王之敝,值厄運之會。自數世以來,政多恩貸,馭委其轡,馬駘其銜,四牡橫奔,皇路險傾。」對此,尚寬豈能奏效,復古之法更是行不通。

    其次,要注意取士用人。崔寔認為,應當網羅賢士,注意養士。他說「舉彌天之網,以羅海內之士。」「馬不素養,難以追遠;士不素簡,難以趨急。」「理世不得真賢,猶治病無真藥;當用人參,反得蘆菔根。」招賢,就得識別賢佞。他說,賢人並不書名於臉以待沽,而且往往遭受排擠和壓抑,「常患賢佞難別,是非倒紛,始相去如毫釐,而禍福差以千里」。故明君「其猶慎之」,即要求君主謹慎地辨別賢佞而選士。他提出關心和愛護官吏,既要「原其小罪,闊略微過,取其大較,惠下而已」,即要分清官吏的功過,取其所長,而原諒其小過失;又要增祿養廉。他指出「今所使分威權,御民人,理獄訟,干府庫者,皆群臣之所為,而其奉(俸)祿甚薄,仰不足以養父母,俯不足以活妻子。」待遇低下,養不了父母妻子,要他們「臨財御眾」,猶如「渴馬守水,餓犬護肉」,欲其「不侵」即不貪污,那是辦不到的。於是「則有賣官鬻獄,盜賊主守之奸生矣」,意謂官吏便有以權謀私,執法者而為盜賊之事發生。儘管有個別的廉吏,然而,「雖時有素富骨清者,未能百一,不可為天下通率」。意思是,雖然也有一貫廉潔的人,但只是極少數,是不能作為天下通例的。故他強調,對待官吏,應當「重其祿以防其貪慾,使之取足於奉(俸),不與百姓爭利」。要爭取使官吏養成「習推誠之風,恥言十五之計」。

    此外,崔寔還論及「民不可輕」;徙民於「土曠人稀」之處,既可活民而有利開發;不可數赦,「赦以趣奸」,不利於治,等等。

    崔寔評論崔寔撰《政論》以論政,頗受時人稱許。仲長統說「凡為人主,宜寫一通,置之坐側。」意思是,《政論》可作為君主的座右銘或參考書。范曄寫史也予以肯定,曰「指切時要,言辯而確,當世稱之」;曰「寔之《政論》,言當世理亂,雖晁錯之徒不能過也」;曰「子真持論,感起昏俗」。他們對崔寔《政論》的評價都是很高的。司馬光認為崔寔嚴治之說,針對時弊,可以「矯一時之枉」;但又申明,此「非百世之通義」,他說只有「寬猛相濟」才能「政和」。王夫之既不同意崔寔嚴治之說,也不贊同司馬光寬猛政和之說,而提出「嚴以治吏,寬以養民」說2。其實,崔寔嚴治之說,是以官吏為對象的,並不是或主要不是針對於民。而且,崔寔既講嚴,又講寬;既講刑罰,又講重賞、厚祿,有點辯證法。他揭露時弊,對症下藥,頗有實事求是的味道。

    第三十八章檀石槐第一節鮮卑勢力的發展檀石槐(37—8)2,鮮卑族首領。

    見《資治通鑒》卷五三。

    2見《讀通鑒論》卷八。

    此篇材料,主要依據於《後漢書·鮮卑傳》,凡引此傳文字不另加注。2按《後漢書·鮮卑傳》有「光和(公元78—84年)中,檀石槐死,時年四十五」的記載,而《後漢東漢前期,匈奴又一次南北分裂,南匈奴依附於漢,北匈奴勢單力弱,鮮卑勢力逐漸發展。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鮮卑向漢朝「始通驛使」。建武三十年(公元54年),鮮卑首領於仇貢等到洛陽朝賀,「慕義內屬」,受光武帝的封賞。從此兩族和好,達數十年之久。「明、章二世,保塞無事。」和帝永元(公元89—04年)年間,漢軍擊破匈奴,北匈奴逃走,鮮卑「因此轉徙據其地」。當地匈奴部落「皆自號鮮卑」。從此鮮卑逐漸強盛。自永元九年(公元97年)起,處於遼東的鮮卑數次寇擾漢境肥如、漁陽等地。安帝永初(公元07—3年)年間,鮮卑首領燕荔陽到洛陽朝賀,鄧太后封賞之,命他居於寧城(即寧縣,今河北萬全)地區,通市交易,築館接待。「是後或降或畔(叛),與匈奴、烏桓更相攻擊。」公元二世紀前期,其勢力發展到今冀、晉二省的北部,不時騷擾漢境,但漢朝尚能防禦之。

    第二節鮮卑「大人」

    永和二年(公元37年),檀石槐誕生。傳說,其父投鹿侯在匈奴從軍三年,其母在家生子,自言「嘗晝行聞雷震,仰天視而雹入其口,因吞之,遂妊身,十月而產」,實際上是私生子。其父不信其說,遺棄此兒。其母私語家令收養,取名檀石槐。

    檀石槐長到十四五歲時,智勇雙全。曾單騎擊退另一部落的騷擾,奪回被掠的牛羊,「由是部落畏服」。他制定和維護法令,處理部落內部糾紛,「施法禁,平曲直,無敢犯者」,威信很高,於是被推為「大人」(即部落首領)。

    第三節稱雄於北方檀石槐建「庭」(部落聯盟中心)於彈汗山欼仇水(今名東洋澗)地區,在高柳(今山西陽高)北三百餘里,兵馬很盛,東、西部落首領都歸屬之。這時鮮卑南抄漢境,北拒丁零,東卻夫余,西擊烏孫,勢力大為擴張,「盡據匈奴故地,東西萬四千餘里,南北七千餘里,網羅山川水澤鹽池」。

    檀石槐把幅員遼闊的鮮卑佔領地分為東、中、西三部。「從右北平(郡治土垠,在今河北豐潤東)以東至遼東,接夫余、貊二十餘邑為東部,從右北平以西至上谷(郡治沮陽,在今河北懷來東南)十餘邑為中部,從上谷以西至敦煌、烏孫二十餘邑為西部」,大致是,今河北豐潤以東為東部,今河北懷來以西為西部,東、西二部之間為中部。三部之地,包括今內蒙古、蒙古的大部,東北三省以及河北、北京、山西、新疆的一部分。三部各置首領掌管,都統屬於檀石槐。

    這時檀石槐招誘漢人,採集鐵器,利用漢人的技術和物資,製造武器和工具,發展生產,加強兵力,稱雄於北方大漠南北。

    永和二年(公元5年)秋,檀石槐寇抄雲中郡,被漢度遼將軍李膺擊退。延熹年間(公元58—7年),鮮卑多次寇抄北邊漢郡,為患不淺。延熹九年(公元年),漢朝擔心不能抵制鮮卑,遂遣使者持印綬封檀石槐書·靈帝紀》未記檀石槐之死,足見范書對檀石槐死期並不明確。《資治通鑒》寫明檀石槐死於光和四年(公元8年)。此從兩書所記,推斷檀石槐的生卒年。

    為王,欲與其「和親」。檀石槐不肯接受,更加寇抄漢之邊郡。

    漢靈帝(公元8—88年)時,漢朝幽、並、涼三州緣邊各郡年年遭受鮮卑寇抄,有時一年被掠數十次,「殺略不可勝數」。熹平六年(公元77年)秋,北地太守夏育上奏靈帝,提到「鮮卑寇邊,自春以來,三十餘發」,足見事態極為嚴重。他建議集中漢兵出塞擊之。朝廷未許。田晏通過中常侍王甫的關係求得為將,願與夏育併力討伐鮮卑。靈帝乃任命田晏為破鮮卑中郎將。漢朝群臣意見不一,於是召集百官議於朝堂。議郎蔡邕論說華夷關係有悠久的歷史,因歷史各階段形勢不同,時和時戰,謀有得失,事有成敗,不可一概而論。漢武帝因文景之積蓄,窮兵黷武,有得有失,晚年後悔,乃息兵罷役。如今「人財並乏,事劣昔時」;而鮮卑強盛,佔據匈奴故地,「稱兵十萬」;加之中原鐵器傳入鮮卑,逃去的漢人又為之謀主,使鮮卑「兵(武器)利馬疾,過於匈奴」。在這種情況下,夏育、田晏輩豈能取勝。假如大事用兵,弄得內外交困,便難收拾,故強調守禦而不出征。靈帝不從,命令夏育、田晏、臧旻各率漢軍馬騎三道並出,以討鮮卑。

    檀石槐命令東、中、西三部首領各率眾迎戰,將漢軍打得落花流水。漢軍「死者十七八」,即戰死三分之二,夏育等三將被罷了官。從此鮮卑仍然寇抄漢之邊郡。

    這時鮮卑族眾日多,田畜射獵不足以供給食物,檀石槐親自巡視各地,發現烏侯秦水(今名老哈河,在內蒙古東部)流域數百里之內,池澤中有魚,但無法捕取。他聽說倭人國善於以網捕魚,便東擊倭人國,收得千餘家漁民,遷徙到烏侯秦水流域,命令他們捕魚以資助鮮卑食物。

    光和四年(公元8年),檀石槐死,時年才四十五歲。其子和連代立。和連才力不及乃父,「貪淫,斷法不平,眾畔(叛)者半」。寇抄漢北地郡時,被漢人射死。其子騫曼年幼,兄子魁頭為首領,後來騫曼長大,與魁頭爭權,內部矛盾嚴重,「眾遂離散」。自檀石槐以後,「諸大人遂世相傳襲」,鮮卑統一勢力喪失,各部實已相對獨立。

    檀石槐在鮮卑族歷史上起了很大的作用,《後漢書·鮮卑傳》所論「石槐驍猛,盡有單于之地」,並非虛言。他實是我國歷史上少數民族中的一個傑出的歷史人物。

    第三十九章黨錮東漢「黨錮」事件,株連上千人,有史可查姓名者數十人,著名者十餘人。據《後漢書·黨錮傳·序》稱「竇武、劉淑、陳蕃為『三君』。君者,言一世之所宗也。」竇武、陳蕃等實是反對宦官專橫的「黨人」之首領。故本篇先據《後漢書》之《竇武傳》、《陳蕃傳》,傳寫竇、陳二人;再據《黨錮傳》,從二十一人傳中,選寫李膺、杜密、范滂、張儉、賈彪五人;還據《郭太傳》,傳寫郭泰,共寫八人。

    此篇材料,主要依據於《後漢書》之《黨錮傳》及《竇武傳》、《陳蕃傳》、《郭太傳》,凡引此數篇文字不另加注。

    第一節竇武謀除宦官竇武(?—8),字游平,扶風平陵(今陝西咸陽西北)人。竇融的玄孫。其父竇奉是定襄太守。他少時以「經行」著稱,顯名於關中。

    延熹八年(公元5年),其長女入宮為桓帝的貴人,不久立為皇后。

    竇武先為郎中,隨即為越騎校尉,封槐裡侯。次年,為城門校尉。他在位「多辟名士,清身疾惡,禮賂不通,妻子衣食才充足而已」。這時有羌蠻之難,歲儉民饑,他得到皇家賞賜的財物,或散給太學諸生,或以糧食施於貧民。永康元年(公元7年),當宦官專橫,李膺、杜密等為黨事拷問之時,竇武上書切諫,為李、杜等「黨人」伸冤,認為這些人「建忠抗節,志經王室」,「皆國之貞士,一朝之良佐」,並說應當貶黜宦官,「案罪查罰,抑奪宦官欺國之封,案其無狀誣罔之罪」,做到「信任忠良,平決臧否,使邪正毀譽,各得其所」。桓帝下令赦免李、杜等。

    是年冬,桓帝死,新即位的靈帝才十二歲。竇武任大將軍,封聞喜侯,子侄三人也封為侯,掌握權要。

    竇武輔政,常有翦除宦官之意,太傅陳蕃也素有此心,兩人合謀,起用李膺、杜密等人,任以要職,共定計策。天下士人聞風振奮。

    建寧元年(公元8年),五月日食,竇武借此為由,請求竇太后誅除宦官,並先下手誅了中常侍管霸、蘇康二宦官,並要動手殺曹節等人,竇太后猶豫未決,拖延了時間。

    遲疑致敗到了八月,有人勸竇武、陳蕃立即動手,以防意外之變。竇武馬上著手準備,罷了黃門令魏彪,以親己的小黃門山冰代之,將狡猾的長樂尚書鄭■關進北寺獄。陳蕃建議立即殺了鄭■,竇武不同意,命令山冰等人審問之,供辭連及曹節、王甫等宦官,並欲上奏收捕之。

    是夜,竇武歸府住宿時,宦官朱瑀得知消息,偷看了他的奏章,大呼竇武、陳蕃陰謀廢皇帝而謀「大逆」,立即組織反抗力量。曹節聞之,驚起,挾持靈帝,關閉宮門,脅迫尚書官屬寫詔,任命王甫為黃門令,持節到北寺獄收捕山冰等人。殺了山冰,釋放了鄭颯。接著劫持竇太后,奪去璽書。並使鄭■等持節收捕竇武等人。竇武不奉詔,馳入步兵營,射殺使者。召集北軍數千人屯於都亭下,對軍士下令「黃門常侍反,盡力者封侯重賞。」五更時分,王甫集結討伐人馬於朱雀掖門。次日早晨,兩軍對陣於闕下。王甫的軍士逐漸增多,對竇武之軍喊道「竇武反,汝皆禁兵,當宿衛宮省,何故隨反者乎?先降有賞!」營府軍士素來畏服宦官,到了中午,竇武之兵幾乎散光了。最後,竇武被圍,自殺,被梟首於長安都亭。他的宗親、賓客、姻屬都被殺害。家屬被流放遙遠的日南郡。竇太后被軟禁於雲台。

    這時,宦官得志,士大夫喪氣,原為竇武府掾的胡騰(字子升),獨為竇武殯斂行喪,因此也被禁錮。

    第二節陳蕃志在清世陳蕃(?—8),字仲舉,汝南平輿(今河南汝南)人。十五歲時,曾單獨住於一室,庭宇蕪穢,有客來訪,對他說你為何不灑掃庭院以待賓客?他答「大丈夫處世,當掃除天下,安事一室乎?」客知他有清世之志,非常器重之。

    起初仕於郡,舉孝廉,任郎中。因母去世,棄官服喪。服喪之後,為刺史周景辟任別駕從事,因諫諍不合,隨即離去。

    經太尉李固推薦,征為議郎,再升為樂安太守。當時李膺任青州刺史,有「威政」之名,屬官聞風,多自引退,陳蕃獨以「清績」而留任。郡人周璆是個高潔之士,前後郡守招命總不理睬,只有陳蕃能請得動他,以禮待之。有個叫趙宣的平民,葬親而不封閉墓道,居在裡面,服喪二十多年,鄉里稱孝,地方長官多次以禮請之。郡人向陳蕃推薦此人。陳蕃與趙宣相見,問起他的妻和子,得知他的五個兒女都是喪服期間所生。陳蕃大怒,斥責其偽裝孝道,表裡不一,「誑時惑眾,誣污鬼神」,隨即判處其罪。

    大將軍梁冀致書於陳蕃,有所請托,「不得通」,使者詐騙求謁,陳蕃怒而殺之,因此下放為修武令。

    陳蕃後為尚書。當時零陵、桂陽二郡「山賊為害」,大臣議論派兵鎮壓。陳蕃上疏駁之,說二郡之民鬧事,一定是地方官「貪虐」所致,應當審查地方長官,清除「在政失和,侵暴百姓者」,更選清賢奉公之人去宣佈法令,安撫百姓。又提出裁減朝廷和宮中的冗員,除去奸惡。因此觸忤左右,被排擠出京為豫章太守。後又征為尚書令。為人嚴肅,不接賓客,送人不出郭門。反對宦官陳蕃任光祿勳時,感到「封賞逾制,內寵猥盛」,乃上疏進諫,提到「近習以非義授邑,左右以無功傳賞,授位不料其任,裂土莫紀其功,至乃一門之內,侯者數人」;「采女數千,食肉衣綺,脂油粉黛,不可貲計」;「夫不有臭穢,則蒼蠅不飛」,但求有所改正。這主要是針刺皇帝信任宦官的。延熹六年(公元3年),桓帝到廣成苑打獵,陳蕃上疏諫道當今有田野空、朝廷空、倉庫空的「三空之厄」,「兵戎未戢,四方離散」,又值農忙,不當逸游而不恤民。未被桓帝採納。

    延熹八年(公元5年),陳蕃為太尉。這時中常侍蘇康、管霸復被任用,宦官得勢,排擠他人。李膺及大司農劉祐、廷尉馮緄等都因忤旨而抵罪。陳蕃在朝會時為李膺等反覆說情,辭意懇切。在宦官專橫與反宦官專橫的鬥爭中,有些朝臣懼不敢言,陳蕃獨自上疏說「內政不理,心腹之患。」自從除外戚梁氏之禍後,「近習(指宦官)之權,復相扇結」。他建議,應當「割塞近習豫政之源,引納尚書朝省之事」,選任清高之士,「斥黜佞邪」之徒。桓帝不採納。朝野怨之。宦官由此更怨陳蕃。而太學生敬重之,譽其為「不畏強禦陳仲舉」。

    次年,李膺等以「黨人」案下獄考實。陳蕃上疏極諫,為李膺、杜密、范滂等伸冤,說他們「正身無玷,死心社稷。以忠忤旨,橫加拷案,或禁錮閉隔,或死徙非所。杜塞天下之口,聾盲一世之人,與秦焚書坑儒何以為異?」並指責桓帝「遇賢何薄?待惡何優?」桓帝諱其言切,借口說陳蕃徵用下屬不當,罷了他的官。

    靈帝時,陳蕃為太傅,錄尚書事。竇太后因陳蕃在桓帝時堅決擁立她為皇后,又因陳蕃與竇武共參朝政,此時欲封其為高陽鄉侯,食邑三百戶。陳蕃上疏辭讓。竇太后不許,陳蕃固辭,「章前後十上,竟不受封」。

    「黨人」失敗這時中常侍曹節、王甫等宦官諂事太后,膨脹勢力,「多行貪虐」。陳蕃恨之,志誅宦官,而竇武也有此謀。他自以為德於太后,一定可以如願,先向靈帝上疏,指出宦官侯覽、曹節、王甫等是「元惡大奸」,如不急誅,必生變亂,並希望皇帝宣示自己的奏章。竇太后不採納,朝廷聞者莫不震恐。陳蕃因與竇武合謀,決心誅除曹節、王甫等宦官;並立即起用原被廢黜的「黨人」李膺、杜密等,共定計策。

    建寧元年(公元8年)五月,陳蕃勸竇武上書竇太后,要求立即誅除專橫的宦官。竇太后不同意。竇武和陳蕃先誅了專制宮內的中常侍管霸和蘇康,又多次要求誅除曹節等人,竇太猶後豫不決,故久未動手。到了八月,陳蕃與竇武準備對曹節等下手。九月,曹節等人發覺,矯詔收捕竇武等人。竇武抵抗不力而失敗,自殺。陳蕃時已七十多歲,聞知事發,帶領屬官及諸生八十餘人,持刀衝出承明門,攘臂大呼「黃門(指宦官)反逆」。終因勢小力弱而被捕,關進黃門北寺獄,被害。家屬被流放,門生、故吏都被免官或禁錮。

    第三節李膺附杜密受士人仰慕李膺(0—9),字元禮,穎川襄城(今屬河南)人。祖父李修,安帝時為太尉。父李益,趙國相。李膺生性高傲,交結不廣,只是和同郡荀淑、陳寔等師友往來。

    他起初舉孝廉,得到司徒胡廣徵召,舉高第,升任青州刺史,地方長官怕他嚴明,多望風棄官而去。後為漁陽太守,不久轉為蜀郡太守,調任護烏桓校尉。鮮卑來騷攏時,他常親自率軍迎擊。後因公事免官,退居於穎川郡綸氏縣,教授學生常達千人,為世人所仰慕。南陽人樊陵求為他的學生,他不接受。樊陵後來因阿附於宦官,當上了太尉,仍為志節之士所羞。荀爽拜謁李膺時,因能為他駕馭車馬而特別高興,並宣傳此事。有的士人以被李膺接待過為榮,名為「登龍門」。可見對他為人仰慕之一斑。

    永壽二年(公元5年),鮮卑寇掠雲中郡,李膺任為度遼將軍,擔任抵禦任務。由於他抵禦得力,寇掠者懼怕,放還一些被掠的人口,邊郡得以稍稍安寧。

    延熹二年(公元59年),為河南尹。當時宛陵大姓羊元群從北海郡罷官歸來,偷偷地帶回「奇巧」財物。李膺揭發之,並想查辦其罪。羊元群向竊據大權的宦官行賄,反使李膺坐罪,罰到左校(官署名)做苦工。

    起初,李膺與廷尉馮緄、大司農劉祐等共同立志糾罰奸倖之徒,而這時馮緄、劉祐也因獲罪在做苦工。司隸校尉應奉瞭解其情,上疏桓帝為李膺等說情,認為李膺等人素有功績,秉公執法,百姓稱許,反而受罰,應當寬恕,以免激化矛盾。李膺等人才得以免刑。

    使宦者畏懼李膺又被任為司隸校尉,與太學生首領郭泰等結交,反對宦官專權,有「天下楷模李元禮」之譽。這時宦官張讓之弟張朔為野王縣令,貪殘無道,甚至殺害孕婦,聞知李膺嚴厲,懼罪逃至洛陽,藏匿在張讓宅中。李膺知道張朔的罪狀,親自帶著從吏到張讓宅中搜捕張朔,交付洛陽獄,取得供辭,立即處決。張讓為弟向桓帝訴冤,桓帝詔李膺入殿而親自詰問為何擅自誅殺官員。李膺據理對答,還要求給五日期限,追查首惡分子。桓帝覺得李膺無罪,不再追問,便讓他退出。從此宦官都小心翼翼,不敢再出宮門。桓帝覺得奇怪而問其原因,都說害怕李膺。

    經歷兩次黨錮事件延熹九年(公元年),李膺等捕殺與宦官勾結的卜者張成之子。宦官集團乘機反撲,指使張成的弟子牢修控告李膺等人交結生徒,「共為部黨」,「誹訕朝廷,疑亂風俗」。桓帝隨從宦官的要求,下令逮捕黨人,李膺也被捕。審查此案經過三府(漢代的太尉、司徒、司空所設的府署,合稱三府)時,太尉陳蕃認為李膺等頗有聲譽,罪名不實,不肯「平署」(聯合簽署)。桓帝大怒,將李膺等人關進了屬於黃門署的北寺獄,株連達二百多人。外戚竇武等出面援救,桓帝才將李膺赦免,「禁錮終身」,不許做官。官府中還記錄有黨人名單。這是第一次「黨錮」事件。李膺回鄉後,居於陽城(今河南登封東南)山中,士人「皆高尚其道,而污穢朝廷」。

    等到陳蕃免了太尉,朝野之人都屬意於李膺。荀爽擔心李膺因名高而致禍,寫書勸告他明哲保身。不久,桓帝死,靈帝立,外戚竇武為大將軍,名臣陳蕃為太傅,兩人共掌朝政,合謀誅除宦者,重新任用名士,任李膺為長樂少府。但因宦官勢大,一時未曾動手。宦官卻在建寧二年(公元9年)先發制人,迫使靈帝收捕竇武。竇武兵敗自殺後,宦官得勢,又肆意逮捕「黨人」。鄉人勸告李膺逃匿,李膺毫不畏懼。結果,李膺及杜密等百餘人被捕入獄處死。同時受株連而被處死、遷徙、禁錮者「六七百人」。這是第二次「黨錮」事件。

    李膺的妻子遷徙邊地,門生、故吏及其父兄並被禁錮。李膺的門徒景顧因漏名而未被處治,其父景毅不願苟安,上書請求免去侍御史的官職而返回家鄉蜀郡。

    時稱「李、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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