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龍 第四卷 龍蛇混雜 第二百八十五章 有因就有果
    電視台的效率非常高,唐亞妮是在下午接到許飛的電晚上的黃金時間,TT電視台的都市報道就報道了神州醫院的類風濕病手術的事。

    一石激起三層浪,TT電視台的新聞一經播出,只要是看了的人都對神州醫院恨之入骨,特別是那些在神州治療過的人,更是給TT電視台的都市報道欄目組打來電話,紛紛訴說自己在醫院或被宰或被騙的情況。一時之間,都市報道節目組的熱線電話差點被打暴。

    唐亞妮身為都市報道的主持人兼副導演,在都市報道在今天晚上這麼火爆的情況之下,她只能留在台裡加班,而讓許飛一個人在家「獨守空房」。

    「方院長,我看這次你們醫院真的要好好整頓一下才行,錢我知道你要賺,但是也不會給別人惹麻煩吧?這次你們神州醫院得徹底配合我們衛生局來調查這次的事情,而且以後你們的這種什麼類風濕病的手術就再也不要做了。」許博涵道。

    方之元在醫院裡被市紀委的人帶走之後,許博涵第一時間知道了消息。他馬上發動關係,加上平時從方之元那裡得了好處的人,那可不是三五幾個人,如果他們聯合起來,在TT市好像還沒有什麼事情他們辦不到的。公然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他們這些在職領導幹部是不可能做出這樣的事的,但是抓住法律的漏洞,甚至由專業的法官或是檢察官提供非常專業的建議,打著法律地擦邊球,那就可以把責任降到最低。

    像方之元一次行賄一百萬元。按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條之規定: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井處沒收財產。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地。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就是最後一點,這個主動交待行賄行為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我們國家對於行賄受賄,重點還是放在受賄上。所以只要行賄的坦白,那肯定就會從寬。所以雖然許飛設了個小小地局把方之元給套了進去,但是最後主毫方之元在積極主動的交待問題之後。甚至都被送進看守所,直接就放了出來。

    對於這種情況。市紀委張亦馳也很無奈。方之元剛剛被紀委叫來,馬上市公安局和檢察院就有人來過問此案。而且在張亦馳不知情的情況下,對方和方之元進行了短暫的會談,所以最後也不需要多想,方之元很快就被放了出來。反正他又不是政府官員。不需要因為檔案問題或是名聲問題而影響到自己的前程。他只要有錢就成。

    「只要能快點躲過這個風頭,就算臨時把醫院給關掉都行。」方之元今天還真是嚇得不輕,當他知道帶走自己的是市紀委時。一開始還真是嚇得不行。但是很快,自己平時種下地「因」,今天就結出了「果」。

    在紀委的時候,他們向自己提出五條行賄要受地法律責任時,方之元就知道,這次只是雷聲大,雨點小。到現在方之元都還清楚的記得那五條責任(一、在被訴前主動交待,並有重大立功表現,不追究刑事責任;二、在被訴前主動交待,可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三、行賄在5000元以上,處5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四、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5以上10以下有期徒刑;五、情節特別嚴重,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了這個防身,以後誰還敢來告自己行賄?最多也就是行賄的錢上繳車庫嘛。

    「這倒沒有必要,你應該知道,這次來你們醫院地是我們衛生局和工商局,可能還會有公安局的同志,但是我知道,你和工商局、公安局的關係都很不錯,何況這次是以我們衛生局為主,你就把就心放在肚子裡就行。但是,必要地姿勢還是要做出的,另外,賠償損失也是必須的。」許博涵道,他本來是想來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春風細雨這麼一下,管理局也總不能老是盯著神州醫院吧,拖個三五個月,恐怕都沒有人會記得這件事。沒想到電視台的這一報道,馬上形勢就逆轉。

    「錢不是問題。」方之元道,在類風濕病的手術這一項上,

    錢就超過了一千萬一年,再加上醫院裡其他的男科、的,這些可都是男人的隱私病,想怎麼宰就怎麼宰,這麼說吧,方之元已經窮得只剩下錢了。

    「你有這個態度就很好,但是要注意一點,近期內都不要再和我以及其他相關人員聯繫,我相信你也會知道該怎麼做的。」許博涵叮囑道。「另外還有一點,這次TT電視台是怎麼回事?你不是和他們台裡的一位副台長關係很好嗎?」

    「今天正是他出差去了省城,而且這次因為許飛的關係,加上那個叫唐亞妮的在都市報道這個節目組裡是副導演,所以我們根本來不級反應,節目就已經播出來了。」方之元道,他也是差點把醫院裡的那位副院長給生生吃了,這麼大的事情,在這樣的一非常危險的時期,他竟然還答應接受電視台的訪問而不是馬上通知自己。

    雖然以前也經常發生過這樣的事,但是今天自己才剛剛被紀委帶走啊,他就不能多長點腦子?而且那個唐亞妮也太卑鄙無恥了,竟然打著宣傳神州醫院的旗子,讓醫院裡的人還以為她是想給醫院裡宣傳報道,所以各部門特別配合,特別是類風濕病科,讓人家裡裡外外拍了個夠,甚至那個腦殘主刀教授還讓他們拍了整個手術的過程,這直接就留下了無法抹去的記錄。

    「這次電視台的報道,完全就打亂了我的佈置,以後你得在這方面多用點心啊,這樣的事要是再來一次兩次,恐怕你的醫院還真的會永久性關閉。」許博涵道。

    「你放心,這樣的事我保證不發生第二次,如果還有第二次發生,沒說的,神州醫院直接關門,我馬上回F省,從省不回TT市一步。」方之元道。

    「好,我對你還是有信心的,千萬不要前功盡棄。」許博涵的話裡有著鼓勵也有著誘導,這讓方之元下定決心,以後一定要杜絕後患。

    ******

    有了TT電視台的報道,市衛生局在許博涵的親自指示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馬上就破案了這起以假手術假宣傳假功效的醫療事故。

    神州醫院當然也是進行了必要的辨解,他們稱,手術的理論依據是發表在《中華現代外科學雜誌》上的一篇論文,而據查證,這本所謂的雜誌根本就是一個無刊號、無發行,徹頭徹尾的假雜誌!

    至於給患者動手術的所謂享受國務院津貼、博士後導師、中華醫學院的教授等頭銜的醫生只是F省、由方之元在當地一家企業請的退休廠醫!這是一件多麼可笑的事,而且他以平均一天一例手術的速度,在神州醫院整整待了三年,如果這次不是因為許飛的管理局插手其中,不知道還會有多少人被神州醫院的這個手術治療方案所欺騙。

    市衛生局馬收就下令禁止神州醫院再進行這種手術,同時,那位騙子醫生(方之元稱他自己也是受此人的當)被公安局刑拘。

    這件事好像就這麼完了。

    如果這裡面沒有那些患者,這件事好像也能算是圓滿。但是這件事一出,在神州醫院做過手術的近千名患者當然不會幹了啊,他們得要求賠償。但是這件事卻不是由衛生局能解決得了,而且就算他們能解決得了,他們也沒有業務也沒有責任給這些患者解決啊。

    所以這些人只能聯合起來,向法院提起訴訟,讓神州醫院賠償他們的損失。計有: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精神損失費、殘疾賠償金(針對經司法鑒定確認是傷殘的人)。

    方之元在接到法院的傳票之後,馬上向自己種的那些「果」咨詢,得到的結果是,如果打官司,那自己絕對是有輸沒贏。而且如果一旦敗訴,那光是賠償的資金加起來,就能使自己破產三回。

    所以那些專業人士就給方之元出主意,這件事要麼就是一個字,拖。要麼就是另外一個辦法,私下協商解決,爭取在一個合理的賠償金額。

    方之元是越想越氣憤,這一切除了許飛和管理局莫名其妙的來找自己的麻煩外,就是那個TT電視台的唐亞妮了,不行,我不能嚥下這口氣。「找幾個人教訓這個女人一下,印象深刻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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