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咖啡其實並沒有什麼研究,只是一種愛好,或者也可以說是一種習慣。
當然,像我這種要靠父母養活的窮學生來說,當然不能指望到咖啡屋,或是西餐廳去享受那種「超豪華」的「貴族咖啡」。
有一包速溶咖啡,對我來說就已經夠奢侈了。
我喝咖啡其實是很挑剔的,雖然是速溶咖啡,我也同樣很重口感。
記得有一次,在朋友家喝到了一種咖啡,我一下子就喜歡上了它給我的那種獨特的感覺,香純中隱含著一股淡淡的香草的味道。
我一下子就喜歡上了它——朋友告訴我,這種咖啡的名字叫「麥斯威爾」。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會喜歡咖啡,一開始,我只是為了提神。
高三複習的時候,頭腦中只有學習,完全沒有了時間的概念。
為了保持清醒,我便開始了與咖啡為伴。
無數個夜晚,揮汗如雨的做著一本一本的練習題,手邊,總是會有熱氣騰騰的「麥斯威爾」咖啡與我作伴。
慢慢的,咖啡已經不再單純的是我用來提神的工具,它已經變成了我生活的一種習慣。
每天晚上,泡一杯「麥斯威爾」咖啡,整個房間就會很快的充滿一種淡淡的苦澀的清香,還有一絲淡淡的香草的香氣。
淺淺的抿一口咖啡,它那種特殊的味道馬上就會傳遍我的全身,讓我覺得溫暖,壓力也會減少大半。
時間一長,我總是會覺得迷惑。
我早已經分不清楚,我到底是為了學習而喝咖啡,還是為了喝咖啡而學習。
現在上了大學,學習已經遠不及高三時候的忙碌了,但是晚上喝上一杯咖啡的習慣卻一直沒有變。
而且我並不是每種牌子的咖啡都喝,我只喝「麥斯威爾」一種。
對於一個連女朋友都沒有的人來說,住校的生活簡直就是一種折磨。
因為每天下午沒課的時候,我只能將自己關在寢室裡,泡上一杯「麥斯威爾」咖啡,抱著一本書來消磨時光。
寢室很小,小到只允許我有一個室友,他大我一屆,是中文系的——叫劉不,我總是喜歡叫他「阿不」。
劉不是個標準的情聖——不,應該是「情剩」,因為據說他從高中的時候起就頻繁的更換著身邊的女友——當然,經常是他被女友給Pass掉,可謂屢戰屢敗,屢敗屢戰。
「真的猛士敢於直面慘淡的人生,敢於正視淋漓的鮮血。」
我相信,他比真的猛士要「猛」上許多,要換成是我,早就自斷經脈而死了。
他這人其實蠻好的,平時也很照顧我這個小弟,而且我也因為有他而多了許多同中文系美眉接觸的機會。
只怪我自己不爭氣,到現在仍然形影相吊。
其實他被人甩,對於我來說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因為每次他被美眉甩掉之後,我都會有一次好酒好菜來打牙祭。
美中不足的就是要聽他沒完沒了的吐苦水。
不過看在「好酒好菜」的面子上,我忍了!
阿不是個蠻好的人,家裡又有錢,只不過因為「海拔」有些偏低,而且臉上點綴著些許的雀斑,所以經常充當情場上的炮灰。
我總是勸他面對現實,可他卻說這沒什麼,他這叫做「萬花叢中過,片葉不粘身」。
可我知道,他是想粘卻粘不到,於是便成了吃不到葡萄的狐狸,就說葡萄是酸的。
可他是那種「賊心不死」的人,現如今他又瞄上了一個英語系的美眉,正在施展渾身解術去追她,所以一有時間就往英語系跑。
想當年劉備三顧茅廬才請到諸葛亮,可劉不已經快把英語系的門顧的不好意思了,那個美眉還是沒有甩他。
據說他的臉皮已經比克林頓還要厚了,我想這一次他至少不會像從前那樣血本無歸——因為至少他已經具備了當一個政客的先決條件了。
如果這次又失戀,我猜他一定會去參加美國的總統競選,搞不好還會成為第一個華人美國總統也說不定。
寢室裡又只剩下了我自己,阿不和那個英語系的美眉一起去了麥當勞。
據說他已經取得了突破性進展,但這也只是他的一面之詞。
因為我不知道他這一次究竟用了什麼下三爛的手段。
去一次麥當勞,當然不會使他們的關係有任何突破性進展。
因為阿不不是「痞子蔡」,那個女生也不是「輕舞飛揚」。
所以就算他們去麥當勞,也不會發生什麼浪漫的故事。
頂多只能加速雙邊關係的快速激化,說不定還會發生「武裝衝突」。
而且還會有大把的鈔票白白的戰死沙場。
何苦呢,又是何必呢?
我打開櫃子想要拿包咖啡衝來喝,可盒子裡的咖啡包卻全都空了——天哪!
這可叫我怎麼活呀!
沒有辦法,沒有了咖啡,就等於沒有了生活的樂趣。
我懶洋洋的穿好衣服,到外面去買咖啡。
學校的小商店是一定不會有如此高雅的東西的,這就害得我走了好幾家超市,竟然都沒有我喜歡喝的那種牌子的咖啡。
站在擺滿「鳥窩」的貨架前,我試圖強迫自己湊合一下了事,可是我沒有成功,因為我覺得有一股鳥糞味撲鼻而來。
硬是把我推出了超市!
就在我的希望完全要破滅的時候,我來到了最後一家小百貨店。
「有『麥斯威爾』咖啡嗎?」我知道老闆會對我說沒有,因為我已經不是第一次聽到這個回答了。
正在我要轉身離開時,只聽到老闆對我說:「你只來晚了一步,剛剛有一個女孩兒買走了最後一盒。」
我一下子來了精神,左右看了看,發現有一個穿著一身黑色的女孩兒正拿著一盒「麥斯威爾」咖啡向我們學校的方向走去。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