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徒 第1集 第152章 人妖歌唱家
    克遜做事不簡單,伊利達城內大多數關鍵人物的情報一清二楚,通通記在腦子裡,便答道:「歐內斯特伯爵曾經是財政大臣,但六年前的一場官場風波,他一方面獻媚於攝政王,一方面又想在首相那裡拿好處,結果兩頭不討好,被首相使個絆子,革除官職,保留爵位,這兩年試圖東山再起,但沒見到什麼動靜。可以這麼說,他是個沒落貴族,大多數人不想得罪首相,也就不想與他沾上關係。」

    「那麼,歐內斯特伯爵的家庭情況又是怎麼樣的?嘿嘿,你小子記憶力不錯,我剛一問,你張口就答,不錯不錯,未來的黑暗葵花會可要以你為中流砥柱了。」

    撒克遜大為振奮,臉上罩著一團喜滋滋的光華,更加賣力表現,腦筋比平時轉得快了十倍,笑道:「大人謬讚,屬下的能力還無法與西蒙、奧布裡比肩。要說那歐內斯特伯爵,他擔當財政大臣那幾個年頭,賺了不少銀元,雖然後面都被首相逼得吐出來,可是家底不俗,在城西郊區有一處別墅莊園,幾百公頃土地,農戶幾千戶,還養著兩百人左右的私兵,這幾年來又攢了不少錢,著意結交內閣大臣,意圖重回帝國權力中心。不過他品行可不太讓人稱道,典型的嫌貧愛富,前些時日還鬧出一樁坊間轟動的惡事,他女兒與一個漁夫的兒子相戀,結果這老傢伙派人下毒手,把漁夫夫婦倆弄死了。剩下兒子到處奔走,一時不了了之。」

    沈之默問:「歐內斯特的女兒怎麼會突然跟別人結婚?這事有什麼內幕在裡面?」

    撒克遜幾乎無所不至,道:「是這樣地,歐內斯特伯爵發起脾氣來,對老漁夫下毒手的事情也讓女兒知道了,他懂得不能拖延,威脅女兒說要是不嫁給安格斯男爵的兒子,就連小漁夫也殺掉,他女兒為了情人的生命只好答應條件。而且還被父親軟禁起來,消息根本傳不出去。我想,老漁夫的兒子就要崩潰了,真可憐。」

    「剛才漁夫的兒子來找我了,這麼悲慘的事情我不能看著不管,就交給奧布裡去做吧,讓他一個禮拜之內拿出令我滿意的答覆。」

    正說著話,哈馬爾上來說道:「老爺。有人求見,這是她的名貼。」老鐵匠昔非今比,一套永遠筆挺地禮服看起來神采奕奕,風度翩翩,刻意模仿過的說話永遠都那麼平板,表情永遠都是那麼恭敬,襯托出一種上流風範,雖然年老。但仍具備年輕人無可比擬的吸引力,甚至不少飢渴難耐的貴婦人打聽過這個老管家的消息。

    沈之默拍拍黛兒的屁股,小女孩機靈。跳出他的懷抱扮了個鬼臉,說:「撒加叔叔,黛兒就不打擾你的工作啦,晚上記得帶我去玩哦。」

    接過名貼一看,粉紅地紙片打著絲帶蝴蝶結。裡面用散發清香的墨水寫著:「孤芳自賞的余花在枝葉間凋零,不願跟隨黃葉掉落到地上。」赫然便是上次賞花會他在肯瑞托花園裡吟誦的詩句,一直沒有名字。自賞花會傳出來以後,廣為流傳,還改編成歌曲、畫冊,引人們爭相閱讀模仿,後來一個宮廷詩人擅自起名叫做《孤芳自賞》,倒也貼切。詩句下面是兩行字:「行走在孤獨與喧嘩中的歌者,維哲羅姆。」

    沈之默的頭皮一下就麻了,問道:「是那個太監歌唱家,他來這裡做什麼?」

    「是個男的?」老哈馬爾略覺詫異,說:「他打扮得真漂亮,我剛才還害怕織蘿小姐見了會吃醋。呃,這位……先生沒有說明來意,不過他執意要見您。老爺,他看起來不像壞人,我認為他很有誠意,再說我們與歌唱家接觸一下也不是什麼壞事。」

    「那個死人妖給了你多少錢?」沈之默的眼睛微微瞇起,射出冷冽光芒。

    老哈馬爾渾身一激靈,「啊」了一聲,頓時好像做錯事被現場抓住地孩子,垂著腦袋道:「給了一百銀元……我看他確實很有誠意才這麼說的。」

    「一百元就直接充公好了。這個歌唱家想必是來找我切磋詩歌的,正好合適,我要他成為我在宮廷裡地耳目。叫死人妖進來吧。」

    哈馬爾連忙答應:「是道:「撒加眼神也真夠犀利的,想瞞著他撈點私錢都瞞不過。」

    「鑽石薔薇」堡上下五層,建築面積五千多平米,原是由貴族苦心經營,造得富麗堂皇,哥特式的冷峻風格

    直上直下,氣勢雄偉,像真正的城堡一樣。一百多花園、馬廄、游泳池、樹林,最妙的是地下還有個收藏著幾百支名酒地酒窖,各類功能齊全,引無數人為之嚮往。沈之默花了很大的代價才從那貴族手裡奪下來,日後消除因之而起的風波也費了很多功夫。但大多數人不會懷疑他地身份,因為他表面看起來只是個貪得無厭的城區治安官。

    一樓會客廳輪廓很好,佈局完整,光線明亮,可惜沒什麼傢俱,周圍顯得空蕩蕩的,牆壁上還有劃花的痕跡,天花板的吊燈也通通都拆走了,像被強盜洗劫過一般——費盡心思奪得這套住宅以後,已經沒有更多的錢進行裝修和添置傢俱,沈之默正算計著如何增加收入。

    剛下到一樓,便聞見一股清新淡雅的菋莉花香,抬頭一看,維哲羅姆手搭著老哈馬爾從門外進來,步履從容,走路時腰身略扭,顯示出極度的女性化。這位仁兄盤起髮髻,插上裝飾用的極樂鳥尾羽,眉毛經過精心修剪,眼線細細描繪,臉上淡施脂粉,完全去除了男性的特徵,單從外表上判斷,根本分不出是男是女。

    他戴著毛茸茸的皮裘圍領,脖子上還有好幾根項鏈,整個人珠光寶氣,便是真正的女人與之相比也要遜色不少。最妙的是,歌唱家先生胸部高聳,曲線畢露,想是墊了不少東西。

    沈之默勉強笑道:「維哲羅姆先生,歡迎你,你的到來使這間簡陋的居室生出耀眼光輝,我感到萬分榮幸。」語氣著重強調了「先生」這兩個字。

    維哲羅姆見到他,美目放出難言的光彩,搶上前幾步膝蓋半彎,行了個異常規範的淑女禮節,微微一笑,說:「撒加先生,您太客氣啦,我一直盼望著親眼見您一面,從那天玫瑰大廳宴會上拖到現在,才盼來這個機會。您長得就像您所寫的古典詩一樣,深邃而美麗,使人深深沉迷無法自拔。」聲音悅耳動聽,只是還留存著一點低沉的公鴨嗓子,但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哈馬爾口水狂流,偷偷在沒有人看見的角落舉起那只被維哲羅姆搭過的手腕聞了又聞,心道:「好香!他是男人嗎?不是吧?撒加一定在作弄我,哪有這麼漂亮的男人?對了,他怕織蘿小姐知道,所以故意掩飾,嘿嘿,我老哈馬爾又不是不懂事,不會替他隱瞞麼?」

    沈之默吩咐管家:「叫伊瑟拉過來。對了,維哲羅姆先生喜歡喝咖啡還是喝酒?來來來,請坐請坐,不要客氣。」隨手搬出一張式樣難看的破舊椅子,這還算好了,若是遇到不喜歡的客人來訪,他時常準備有一張只有三條腿的椅子來招待,就看那人識不識趣。

    維哲羅姆左右打量,露齒輕笑道:「撒加先生過得真簡樸,我喜歡喝清茶。」毫不猶豫就坐在沾滿灰塵的椅子上,弄髒了那條蕾絲邊真絲長裙也不覺得可惜。

    說起來沈之默還是有些低估歌唱家的地位,雖然他出身低微,但憑借無數艱辛努力和出眾天賦,已經成長為音樂界中的女皇級人物,引無數人競相追逐,不知有多少高官貴爵願意一擲千金只為聽他那動聽歌喉,更有人著迷於他忽略男女界限的姿色相貌,縱使傾家蕩產亦在所不惜。就連攝政王也是他的樂迷,大元帥甚至妄想將他收入私宅,遠在克蒙德城的獸人也聽過他的名聲,影響大到了這個地步,讓人無法忽視。

    而著名詩人居然讓著名歌唱家坐髒椅子,傳出去肯定要嚇倒一片人。

    沈之默厚著臉皮說:「怠慢貴客,還望見諒。」反正事實就是這樣了,你想不接受也難。

    伊瑟拉邁進輕盈的步伐走進來,仍是平板的聲調問道:「撒加,你們要喝什麼?」

    「上兩杯清茶,怎麼這麼笨還要我交代?」

    「沒有清茶。」

    「沒有清茶?那算了,來兩杯白開水。」沈之默轉頭對維哲羅姆說:「松子酒雖烈,咖啡雖香,清茶雖醇,但永遠及不上白開水的平淡。」

    「為什麼呢?」維哲羅姆被這個新奇的論調吸引住了。

    「我給你兩個選擇,蜜糖和白開水,你喜歡喝哪一樣?」

    「當然是蜜糖,蜜糖多甜啊,不是有句詩說幸福像蜜糖一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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