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魂 第二十五卷 以海制陸 第四十三節 黑夜天使
    針對美國農業產區轟炸行動開始的時間被定在了六月初,羅雲沖有20天的時間完成準備工作。當時,最重要的準備工作就是搜集情報,掌握美國東南部地區,以及密西西比河流域各主要農業產區內農場的分佈情況,還有將在六月份到達的收割部隊的部署與活動情況。為此,羅雲沖專門安排了上百架偵察機去執行這個任務。

    從五月十日開始,偵察工作就全面展開了。這次情報部門提供了最大限度的幫助,甚至安排了近千名情報分析員到聖地亞哥協助羅雲沖的戰略航空兵司令部分析偵察機拍回來的照片,從而確定需要轟炸的目標的坐標,確定各農業產區需要投入的轟炸力量,對付農業收割隊需要投入的轟炸力量等。

    羅雲沖也在五月中旬開始調整戰略轟炸機部隊的編制。針隊農業區的轟炸行動基本上是分散進行的,轟炸範圍大,密度小,因此這對機群的編組有著完全不同的要求。當時羅雲沖還很擔心轟炸機的損失率,畢竟分散行動的轟炸機很難得到護航戰鬥機的掩護,不過,到了五月十八日,這個問題就不存在了。

    當天,羅雲沖盼望已久的第一批夜間護航戰鬥機到達了戰區,按照陸軍司令部的承諾,在30日之前,將為羅雲衝至少提供20個中隊,720架夜間護航戰鬥機,而且都是當時帝國最先進的夜間護航戰鬥機。

    夜間戰鬥機與晝間戰鬥機有著很大的區別,而一個最顯著的區別就是,夜間戰鬥機要比晝間戰鬥機大得多。一般都是雙發動機的重型戰鬥機。而本質上的區別是,夜間戰鬥機必須配備雷達,同時以截擊轟炸機為主,而不是以對付敵人的戰鬥機為主。

    整個大戰期間,因為帝國本土一直沒有遭到威脅,而且帝國地主戰場是在太平洋上,太平洋戰場並不是重型轟炸機的主戰場,對夜間防空作戰的要求幾乎沒有。因此帝國陸海兩軍都不是很重視夜間戰鬥機,只是帝國陸航擁有一種型號的夜間戰鬥機,主要負責在大陸戰場上對付俄軍的轟炸機。

    最重視發展夜間戰鬥機的是英國與德國,因為這兩個國家的本土都在戰爭期間遭到了大規模的轟炸,而且都遭到了夜間轟炸。當時,英國與德國都是用速度快,機動靈活地中型轟炸機改裝為夜間戰鬥機的,比如英國非常有名的「蚊」式轟炸機就有夜間戰鬥機型號,而且是一款相當不錯的夜間戰鬥機。德國也改裝了其JU-88式轟炸機為夜間戰鬥機,也有著不錯的性能。可是。歸根結底。這些由轟炸機改來的夜間戰鬥機,準確地說,叫夜間截擊機在性能上有很大的缺陷。只能應急,而不可能滿足所有的戰爭需要。

    美國也屬於較早研製夜間戰鬥機的國家,當時美國稱其為重型戰鬥機。早在美國參戰之前,P-38式重型戰鬥機就已經在美軍中服役了。最初的時候,P-38沒有安裝雷達,因此無法在夜間執行截擊任務,只是一款航程相當遠地重型戰鬥機。不過,在太平洋戰場上,P-38的表現並不怎麼樣,畢竟在白天的戰鬥中。重型戰鬥機很難是更靈活,速度更快地戰術戰鬥機的對手。正因為如此,美軍一般用P-38執行對地攻擊任務,當作轟炸機使用,很少用其執行護航與防空任務。

    在戰線推進到了巴拿馬的時候,唐帝國與美國都考慮到,如果今後要轟炸美國本土的話,那麼不管是護航,還是防空。夜間戰鬥機都相當重要。直到這時,兩個國家才重視夜間戰鬥機,並且都啟動了相關的研製計劃。

    美國人搞出了一種很奇怪的飛機,軍用編號為P-82,實際上就是將兩架P-51連接到一起,成為一架有兩台發動機的重型轟炸機。其測試時的性能是相當可觀的,在6400米高度上能夠達到400節的速度(比「游隼」與「鷹」都要快),爬升率每分鐘1150米(當時大部分高性能戰鬥機也不過就每分鐘幾百米而已),絕對升限11900米(這已經趕上「鵬」式轟炸機)了。更恐怖地是,其航程達到了3600公里,也就是說,作戰半徑至少都有900公里!如果使用副油箱的話,航程還能進一步的提高。

    如果僅僅看這些性能,P-82絕對是一款很不錯的戰鬥機,一款在性能上超過了戰術戰鬥機的重型戰鬥機。可實際上,當時美國根本就沒有時間完成P-82的所有設計工作,而且所採用的發動機也是優先提供給其他部隊的,根本就沒有足夠的發動機,加上成本等各方面地因素,到29年初的時候,只有少量不完全成熟的P-82完成了生產,而沒有正式裝備美國航空兵。

    當時美國主力夜間戰鬥機是P-38與P-61這兩種型號,其中P-38的數量最多,P-61只少數裝備用於防禦首都的部隊。因為在性能上的局限性,P-38也只能承擔夜間截擊任務,是美國當時主力夜間戰鬥機。而且當時美軍的P-38有好幾個大型號,十幾種小改型,雖然改進可以提高性能,但是改進帶來的後勤保障問題卻相當嚴重,很多P-38就是因為保障跟不上,結果停在機場上無法出動。

    比起美國人來說,帝國在此時的研製能力是非常充足的。陸軍在27年底提出了要求時,包括哈飛,沈飛在內的好幾家飛機製造廠都參加了競標,當時每個飛機廠都提出了各自的設計方案。

    成飛的設計方案最為超前。當時,成飛已經在與德國方面合作,拿到了幾台渦輪噴氣發動機,正在研製噴氣式戰鬥機。在接到了招標書之後,成飛就提出了採用渦輪噴氣發動機的一種設計方案,即將兩台發動機吊裝在機翼下。騰出機頭的位置安裝雷達,配備兩名飛行員,其中後座上的是雷達操作員。這個方案的性能指標最高,可是風險也最大,研製時間最長,投入也最大,最關鍵的是,航程只有1500公里。遠達不到陸軍的要求,就最先被淘汰掉了。

    哈飛的設計方案最複雜,即用兩台活塞發動機與一台渦輪噴氣發動機作為動力,平時用活塞發動機巡航,作戰時啟動噴氣發動機提高速度,而且也安排了兩名飛行員。可結果與成飛的設計一樣,太複雜,研製週期太長,就算其設計航程達到了3200公里,但是風險太大。也很快就被踢出局了。

    沈飛的設計最為保守。即將發動機安裝在機身後面,同時用從機翼中段延伸出來的支撐梁支撐尾翼,這樣就騰出了機頭的位置安裝雷達。可是該設計的性能指標是最低地。最大速度還不到350節,而且飛機內部空間狹小,改進餘地相當有限,最後也被淘汰掉了。

    西飛提出的方案最穩重,可也相當保守。採用類似於P-38的設計,發動機吊裝在機翼上,然後利用連接在發動機艙後面的尾梁支撐尾翼,機體就好像是掛在一根巨大機翼上的吊艙一樣。該設計的各項指標都還不錯,最大速度可以達到400節左右,航程3000公里。4門20毫米航炮的標準火力,而且還可以改裝為戰鬥轟炸機。

    當時設計指標最好的是南飛的方案,該方案借鑒了P-82的設計思想,即將兩架戰術戰鬥機結合到一起,兩名飛行員位於各自地座艙裡面,其中左面地是駕駛員,右面的是雷達操作員,雷達則安裝在中間的橫翼上。其設計指標是相當高地,最大速度可以達到440節,升限12000米,配備4門20毫米航炮,4挺12毫米重機槍,且全機關鍵部位都有裝甲保護,不掛副油箱的航程就能達到3500公里。

    陸軍最後採用了西飛與南飛的設計方案,要求兩家飛機製造廠在28年年底的時候就拿出樣機來,然後進行對比測試,最終挑選一種最為合適的戰鬥機進行大規模的生產。

    兩家飛機製造廠立即著手完善設計,在實際的設計工作中問題更多,而且很多性能是無法達到設計指標的。比如西飛的方案最終的速度只有390節,比設計指標低了10節以上,而南飛地設計方案在安裝雷達的時候遇到了不少的麻煩,主要是安裝在中段橫翼上的雷達受到了兩側機體的干擾,探測範圍有限。

    28年底,兩家飛機製造廠都各自完成了12架樣機,隨即進行對比測試。到29年1月,陸軍宣佈技術性能要差得多的西飛方案獲勝,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西飛的戰鬥機不存在雷達無法正常使用的問題,而招標書上明確說明,要地是夜間戰鬥機,而不是一架重型戰鬥機。南飛對此表現了極大的不滿,因為除了雷達之外,南飛設計的戰鬥機在各項主要性能方面超過了當時幾乎所有的戰術戰鬥機,可以說是世界上最好的戰鬥機了。

    陸軍沒有因為南飛的抗議而修改決定,很快就向西飛下達了訂單,要求西飛在4月份之前完成至少500架的製造工作,同時通過陸軍的驗收。而作為安撫,陸軍也給南飛撥了一筆繼續研究的經費,要求南飛去完善自己的戰鬥機。

    生產工作迅速開始。戰爭期間,西飛主要生產陸軍的戰術轟炸機與運輸機,現在的主要任務是與其他幾家飛機廠一起生產「鵬」式轟炸機,而西飛負責轟炸機的後機身的生產工作。因為陸軍已經停止訂購戰術轟炸機,對運輸機的需求也降低了很多,29年只有不到200架的訂單,西飛有足夠的產能滿足陸軍的要求,甚至是超過陸軍的要求,到4月初,西飛就完成了兩個批次,共720架戰鬥機的生產任務。

    這種戰鬥機被陸軍命名為「貓頭鷹」,原本是取名為「夜梟」,不過之前陸軍已經有一種戰術轟炸機用了「夜梟」這個名字,所以就改用了俗名。

    在西飛完成了第二批戰鬥機的生產任務的時候,陸軍的測試工作也已經完成。雖然「貓頭鷹」在速度,升限,乃至火力方面都不算拔尖,而且比起當時很多戰鬥機來說都差了不少,但是陸軍對其總體性能還是滿意的,認為是一種成熟的,可靠的,而且堅固耐用的夜間戰鬥機。

    確實,「貓頭鷹」僅僅只能達到385節的速度,9300米的升限,3200公里的最大作戰航程,以及2門20毫米航炮,2挺12毫米重機槍的配製,這些性能指標都不怎麼樣,當時幾乎所有活躍在戰場上的戰鬥機都要比其優越。可是,「貓頭鷹」作為夜間戰鬥機,其最主要的是雷達的性能,而這是得到了陸軍認同的。其配備的帝國最先進的機載火控雷達的性能足以使其成為最優秀的夜間戰鬥機了!

    四月上旬,運載著這720架戰鬥機的船隊就離開了松江港,一路東行,在五月中旬到達了加勒比海。因為都是裝船運送的,所以這些戰機在到達之後,還要進行組裝與測試,至少也要花上好幾天的時間。

    對羅雲衝來說,他一直想要得到的夜間戰鬥機終於到達了。而這時候也有參謀提出,應該集中在夜間轟炸美國的農場。夜間轟炸的效果明顯要比白天好得多,而且夜間大部分的農業收割隊都在休息,農業機器也都比較集中,白天收割的糧食也沒有轉運,容易毀壞。因此,在夜間轟炸的時候,收到的效果更大。

    最關鍵的是,能夠在夜間威脅到轟炸機的只有美軍的夜間戰鬥機,而轟炸機借助雷達告警機的幫助可以避開美軍的夜間戰鬥機。其次,夜間護航戰鬥機可以組成自由獵殺部隊,專門去對付美軍的夜間戰鬥機,這些都有幫助。

    羅雲沖採納了參謀的意見,隨即就命令司令部的參謀軍官開始著手策劃轟炸行動的具體方案,並且動員部隊準備執行轟炸任務。按照羅雲沖訂下的時間表,5月30日,轟炸行動就可以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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