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你個吊毛!」馬小樂一瞪眼,「別以為是鬧著玩的,一定要絕對按照我的安排去做,否則出了事我可就有麻煩了!」
「哦,行,絕對按你的安排來。」金柱收住笑臉,「貼告示、砸玻璃!」
「嗯,記住,連身影也不要讓酒吧裡的人看清楚!」馬小樂道,「裝潢工人,一般膽小,就得鬼鬼祟祟。」
「沒問題!」金柱拍著胸脯,「所有人都會像大老鼠一樣,破壞力大,但有見不得人!」
「哈哈……」馬小樂聽了金柱這話忍不住大笑起來,「金柱,你他娘的啥時變得這麼有才了,這比喻打得好!」
「嘿嘿。」金柱不好意思地摸摸腦袋,「馬大,另外兩件事呢?」
「那先不告訴你,免得你記不清怎麼做。」馬小樂道,「先把第一件事做好就成。」
這一夜,馬小樂在酒店睡了個大覺,他相信金柱會做好這事,甚至第二天早晨醒來,覺著還有睡意,又倒頭睡到十點多才起來。
午飯是不著急吃的,馬小樂打電話問魏倩,酒吧裡怎麼樣。魏倩一聽,問了一句,「是你幹的?」
「別問這個,酒吧現在啥情況?」馬小樂不回答。
「現在收整理得差不多了。」魏倩道,「不過聽說郝仁好像帶人去找那個裝潢公司的老闆了,估計現在已經打開了!」
「哦,我知道了。」馬小樂道,「你知不知道郝仁從酒吧回家的路線?」
「這個不知道。」
「嗯,那就這樣吧,有事再聯繫。」馬小樂掛了電話,尋思了會,覺得還是繼續行事,剛好趁郝仁跟裝潢公司的人糾纏。
馬小樂又找到了金柱,說第二件事,晚上去金夜色鬧場子,金柱嘿嘿直笑,說這下又可以過癮了,就是不打人,砸爛些桌椅也痛快。
「瞧瞧你,剛老實了幾年,這會手又癢癢了?」馬小樂道,「凡事要多動腦子,又忘了?」
「沒。」金柱耷拉著腦袋,抓抓腮幫子,「這不是你叫動手的嘛。」
「這不叫動手,叫前奏,你懂嘛。」馬小樂道,「就跟你日女人一樣,上來可不是要摸一會,親兩下?那就叫前奏,還不叫辦真事!」
「哦,馬大,還有大動作?」金柱嘿笑著問。
「對,大動作就是第三件事,你可誰都不要講,就我和你兩個人動手。」馬小樂道,「有第三個人知道就不保險!」
「你放心就是!」金柱說完,回去準備了。
這個晚上,馬小樂沒有在酒店睡覺,開車到酒吧的路對面停下,在裡面觀察。今晚郝仁沒到酒吧,或許正為裝潢公司砸玻璃的事窩火呢。
大概十一點鐘的時候,金柱帶著五六個人進了酒吧。
「金夜色酒吧賣假酒坑人!」金柱進去後,就從懷裡摸出了截鐵棍,「上次賣給我的洋酒,三千多一瓶,其實就是自己勾兌的雜酒!」話音遺落,順手掄起鐵棍,身邊一張玻璃檯面的桌子頓時碎倒在地。
「金夜色老闆黑心,不知道坑了多少客人!」
「砸了這個黑心店,都到無限樂酒吧玩去!」隨來的一陣狂呼亂叫,亮出大砸的傢伙,見什麼就砸什麼,甚至連客人坐的桌子都不放過。
頓時,一片驚叫。
酒吧幾個保安,一看這架勢,都沒動,還是躲一躲好,要不鐵棍掄到頭上可不是鬧著玩的。
一通打砸,也就是四五分鐘,但酒吧裡已是狼藉一片了。
守在外面的馬小樂,看到金柱他們跑出了酒吧,一個拐彎,就不見了。看看時間,馬小樂估計,郝仁不出二十分鐘就會出現。
十五分鐘後,一輛白色寶馬出現了,「嘎」地一聲在酒吧門前停下,車上下來了郝仁。
郝仁進了酒吧,嘴角歪到了鼻子上,「你們都吃屎了!」他指著保安的鼻子罵道,「看看你們,哪裡還有保安的樣,人們都騎到頭上拉屎了,也沒個反抗,任由他們砸成這樣!你們真是吃屎了!」
保安一看,得趕緊為自己開脫,要不飯碗不保,剛好來打砸的人說過都去無限樂酒吧玩去,便說是無限樂酒吧的人故意來踢場子的,都帶著傢伙,有備而來,而且非常迅速,他們都來不及反應。
「糙他媽的,又是無限樂,看來不給那狗日的小老闆點厲害嘗嘗是不行了。」郝仁當即掏出電話,喊人到酒吧集合。
不過一個保安插了句話,「老闆,我們再打回去不見得能賺便宜,他們既然派人來砸場子,那邊肯定有防備。」
郝仁咬了咬牙,「嗯,他們是應該有防備,那就不去碰這個刺。」
「不如來陰的,去守他們老闆,路上教訓教訓他!」保安又道。
「這樣也好,擒賊先擒王,把那狗日的老闆給掀了,再找機會去砸他的場子!」郝仁吐了口唾沫,上樓進了辦公室,一直等到來人,才下去吩咐了,去無限樂酒吧附近候著。
也算巧了,這晚無限樂酒吧的老闆還真是在裡面,可他完全不知道郝仁的安排。十二點剛過,他和幾個朋友一起出來,各自駕車回家。
半路上,當然是逃不掉了,被好一頓暴打。
那邊把人給打了,這邊郝仁就接到了消息,好歹解了口惡氣。「糙不死的,找我的事!過兩天我把你的場子給踢翻了!」郝仁小小暢快了一下,開車回去。
馬小樂跟在後面,看郝仁走哪條道回去。
本來,郝仁回豪佳花園小區可以走大道,但要繞一點路,而走市民廣場邊的小道,可以抄不少近路。
郝仁從酒吧回家,一般都是抄近路。這條路,有一段昏暗的地方,一旁是草坪遊樂場,一旁是成片的大樹木林,是通港市引以為豪的「城市綠肺」。
正是這段小路,成就了馬小樂的一番苦心!
就在第二天,郝仁還沒有佈置好如何去打砸無限樂酒吧,在辦公室琢磨了一個晚上,排出了計劃,很是得意。
十二點多的時候,郝仁離開了酒吧,驅車回家。不過在市民廣場便的小道上,便遇上馬小樂和金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