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手很有耐性,錯失一槍後二十分鐘了,居然還藏在那樓上一動不動。
不過,比起耐性,唐宋不認為自己比哪個差,他甚至還回屋泡了一杯咖啡——不知怎的,自從在小雯家喝過之後,他還就喜歡上這略帶苦味的洋玩意兒了。
端坐沒有開燈的屋裡,耳朵依然牢牢鎖住四百米外樓頂那道身影,唐宋又撥通了於凱的手機:
「到哪兒了?」
「馬上就到你所在的小區,還有兩分鐘。」
唐宋眉頭一動,說道:
「那你們就在那兒等著,不用過來。對手有槍,而且肯定有夜視鏡,你們來了只能成為靶子。」
「呃,讓那小子跑了怎麼辦?」
「放心,跑不了的。我們就跟他比耐心,看誰熬得過誰。還有半個小時天就亮了,他一定忍不住要撤的。」
「呵呵,那行。那小子要是動彈了你告訴我,大街上肯定不能端著槍跑,我們又是身著便衣,到時抓他還不是小菜一碟。」
「好,就這樣。」
剛掛上電話,唐宋便感覺樓頂那個人影動了起來。
下樓,然後——直走過來。
唐宋一怔,難道這小子狙擊不成,打算來個近距離格殺?那可是找錯對象了。
然而,那個心跳脈搏在樓道口隱了片刻,似乎是在考慮究竟上不上樓,最終還是搖了搖頭,走出小區大門。
唐宋淡淡一笑,給手機接上耳機,塞到耳朵裡,撥通於凱電話。說道:
「他出來了。保持聯繫,我會跟在後面,一直通報他的方位。」
這殺手既然來狙殺於他,當然對他的身材樣貌很熟悉,親自抓是不合適的,只有讓於凱他們出其不意的動手,那才容易抓住活口。
殺手一出小區,唐宋也跟在後面下了樓。並且還在樓道門口將那個已經變形的子彈撿起來放進一個塑料袋——這可是物證,要不是於凱提醒他。他還想不到。
現在自己鎖住他的行蹤,倒是不擔心那殺手再設點埋伏了。
「你們在哪條街?哪個方位……嗯,我知道了,已經聽見你們地動靜了。」
「他去了你們隔壁一條街。呃,上出租車了,你們過來接我,我就在你們後面五百米。」
半分鐘後,一輛警車呲的一聲停到唐宋身邊,車窗裡露出於凱的面孔:
「快上車。」
車裡除了於凱李峰外,還有兩個唐宋不認識的警察。都是一身便衣,見他上來,笑著打了聲招呼。唐宋點點頭,說道:
「往前直走,保持速度就行了。」
「呵呵,小唐,你這聽力用來追蹤真是最好不過了。無論多遠,都不會把對像弄丟了。」
唐宋眉頭一皺說道:
「這小子還真狡猾,居然下車又上了另一輛車。」
「呵呵,他再狡猾,也只是個狐狸,能比得上你這獵人嗎?乾脆這樣,我們不如慢慢追蹤到他的老窩,說不定還有什麼意外驚喜。」
唐宋點點頭,也是,就在老窩裡堵他。說不定還能搜出什麼證據。在大馬路上,萬一那小子把槍扔了,手腳做乾淨了,連定罪都困難。當然,現在那小子手上還拎著個箱子,唐宋可以肯定,那是他的狙擊槍。先前,可是聽著他在樓頂上如何拆卸裝箱的。
一連換了三輛出租車,繞的路程都快圍著上海轉一圈了,而天也已經被熬亮了。
看看天色。唐宋暗道還真是個狡猾的殺手,呃,估計小丫頭今天很奇怪自己怎麼到現在還沒去了。嗯,不行,看來暫時還要把她接到身邊。那些傢伙能這樣對自己下手。未必就不能找到小丫頭頭上,以威脅自己。
五點多地時候。那殺手終於下了車,又開始了步行。
一聽唐宋如此說,於凱不禁搖頭:
「好在有你跟著,否則這樣的狡猾人物,我們還真未必抓得到。」
半晌,唐宋點點頭道:
「到站了,我們趕過去。」
李峰開著的警車可是一直綴在千米之外,否則,以那殺手轉換幾次出租車的機警,很容易被發現的。也正是因為綴的這麼遠,於凱才驚歎於他在追蹤上的能力。可以說,只要被他耳朵聽見,那誰也別想跑得了。
警車按照唐宋的意思開出千米後,居然停在了錦江飯店門口。於凱一呆後道:
「所謂大隱隱於市,這傢伙還有幾分膽識,居然敢住在這兒。小唐,他在幾樓?」
「十二樓。我們最好從樓梯上去,那人好像在電梯做了什麼手腳。」
然而,走消防樓梯似乎也沒有多麼隱秘。剛到十樓,唐宋一怔,奇怪道:
「他似乎發現我們了!」
「怎麼可能?」於凱更驚訝。
「他本來還在喝酒看電視的,不過就在我們經過上個拐角時,猛地坐了起來……不好,他從窗口扔下去一團繩子,看樣子要跑。我們下去!」唐宋臉色一變說道。
「於隊,這兒有個攝像頭……」這時,李峰也已經找到被發現的根源,不能不說那殺手實在太狡猾了。
「下樓!」接過攝像頭,於凱手一揮道:
「要是這樣還讓那小子跑了,那真是笑掉人地大牙了。」
唐宋速度最快,跑在最前面,冷冷說道:
「他跑不了,於隊,你的槍呢,能不能借我用一下?」
如此狡猾,而且專躲在黑暗中殺人的高手,若是讓他跑了,那以後唐宋天天都得提心吊膽了。既然抓不到活口,唐宋不忌諱直接送他一顆花生米,只看於凱的意思,讓不讓他用槍了。他畢竟不是正式警員,沒有持槍證。
於凱一怔,不加考慮便從槍套裡將槍取了出來,扔給他道:
「小心些,最好不要有誤傷,不好交代。」
「放心,沒有十足把握,我是不會開槍的。」
「嗯,你速度快些,先去,我們隨後就到,隨時保持聯繫。」
「好!」唐宋接過槍,手在扶梯上一撐,憑空一躍,人便已經下了一層樓。
二十七秒,唐宋便已經從九樓,降到一樓了。
不過他的速度再快,也無法跟從十二樓直接空降的殺手相比。等他出了錦江飯店大門時,那殺手地人影已經從大街上消失了。
當然,這麼短的時間,就算他再會跑,也跑不過唐宋的耳朵。
既然殺手沒有再坐上什麼出租逃跑,唐宋倒不是那麼著急了。
不緊不慢地躡在後面,唐宋暗道除非你換個心跳脈搏腳步聲,否則,又能跑到哪裡?
此時天色早已大亮,這兒更是繁華街道,行人已經多了起來。早點小攤也已經擺到了路邊——這是中國特色,即便再繁華的都市都少不了,唯一的差距,便是能擺多少時間。在這兒,不到八點就找不到了——城管一上班,再擺,不好意思,就等著沒收罰款吧。
當然,大街上並不止那些鑽空子的小攤販,像永和豆漿大王,好再來等等一些正規早點店也已經開了門。
走在路邊的唐宋忽然一怔:居然還有閒心吃早飯,看來,命中注定是個飽死鬼了。
既然對方不跑,唐宋也就並不著急追上去了,能抓活口還是抓活口的好,除非逼不得已,他還不想開殺人之戒,何況自己還沒有當眾開槍殺人的權利。便通知於凱,自己在街頭等著。
四分鐘後,五個人已經坐在永和豆漿大王裡面了。
背靠裡,臉朝外坐著——他進店時頭都是低垂著的,擔心被那殺手認出來。唐宋低聲說道:
「最裡面背靠牆地那個,嗯,他一個人單獨一桌,其餘都是幾人湊在一起的。」
於凱裝作無意間往裡瞥了一眼,終於,他第一次瞧見跟他們捉了半天迷藏的殺手。
高鼻深目,是個老外,一頭很酷的黃色卷髮,手上拿著個煎餅果子,邊吃眼神邊四處打量著,正好迎著於凱的目光,微微一怔,於凱心叫不妙,臉上卻是一臉微笑地點點頭。
見到於凱的笑容,那老外原本嚴肅的神色也鬆弛下來,跟他點了點頭。
於凱鬆了口氣回過頭,卻見唐宋臉色陡然一變,驀然回頭,一揚手,便是一槍:
「彭——」
趕了點,感覺不太好。而且最後部分刪了又改,改了又刪,始終有些不滿意。
嗯,猜猜看,煎餅果子是天津的叫法,還有個大家都知道的通俗稱呼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