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奮勁過後,雷雷開始測試自己的念力,他閉著雙眼躺在床上,讓腦海中的思緒漸漸平息,心裡只有一個念頭,那就是體會念力。
念力無形,卻有居地,每個人的念力都存於意識海中,想知道自己的念力強弱,唯一的辦法就是將心神沉澱到意識海中。
由於曾經進行過冥想修煉,雷雷很快就將心神沉浸到了自己的意識海中。
所謂意識海就是意念之海,存於意念虛無中,雷雷的神年沉浸進去,只見自己的意識海中一片空無飄渺,一團金燦燦若雲霧般的東西漂浮在虛空中,雷雷知道,那便是自己的念力了。
只有這麼大一點?
看著自己意識海中那一團還不到手掌大小的念力,雷雷很是鬱悶,難怪自己老是倒霉了。
他卻不知道,別人的意識海中根本不會有這樣的金色雲霧一般的念力!
按照《詛咒之書》念力修煉的法門,雷雷開始修煉起念力,隨著他的心念一動,一絲若有若無的念力從虛空中而來,緩緩匯入到金色雲霧中……
經過一夜的時間,雷雷從修煉中醒來,他很不滿意這種修煉的方法,一夜時間,那團金色雲霧一點變化都沒有。
用過早餐,雷雷繼續看書,在看完了正版的《詛咒之書》之後,他開始參閱珈藍版的《詛咒之書》,又得到了許多啟發。
在這個魔法與劍的世界裡,詛咒術被賦予了更深的解釋,在這本書中,念力被解釋為精神力量,而催動詛咒實現的則是自然界的元素能量,以及神靈的力量。
黑暗元素讓人受到惡靈的侵襲,因此疾病纏身,火元素的力量讓被詛咒的人性格暴躁,容易得罪人,從而處境艱難,而水元素則讓人恍惚,容易產生意外,比如跌倒之類,風元素讓人輕佻……
而各種元素能量交錯到一起,就構成了更高級的詛咒術。
在珈藍版的《詛咒之書》中提出了一個嶄新的概念,那就是交換,或者說同歸於盡,也就是雷雷形容辛克蘭的損人不利己。
損害他人的同時,也傷害自己,這種完全不得利的詛咒術可以快速起效,甚至能像魔法一樣,只需要一個咒語,就能讓對方立刻受到傷害,不過嘛,自己也會受到同樣的傷害。
比如,你詛咒對方摔倒的同時,自己也會摔倒,你詛咒對方摔斷一條胳膊,自己也會摔斷一條胳膊,公平的很,也雞肋的很。
然而,雷雷卻在這樣雞肋的概念中發現了亮點……
既然辛克蘭能詛咒反噬減半,難道自己就不能麼?
懷著這樣的打算,雷雷將整本珈藍版的《詛咒之書》看完了,然後笑了起來,他已經知道辛克蘭為什麼會反噬減半了,其實並不是反噬減半,而是他將反噬分成兩部分來完成!
第一部分是立刻顯露出來的,而第二部分則是延緩了,兩部分加在一起,才構成了一個完整的詛咒反噬!
譬如,辛克蘭詛咒了一個人摔斷一條腿,他也會跟著摔一跤,可腿卻不至於斷掉,最多就是個劇痛,暫時站不起來,那個摔斷腿的人已經完成了詛咒效果,而辛克蘭卻沒有,所以,他還必須得摔第二跤。
一加一等於二,然而兩者的效果卻完全不一樣!
但是,想做到將反噬分割開來,必須擁有極大的念力,若是念力超不過被詛咒的人,就無法分割反噬。
一切的基礎還是建立在念力之上,辛克蘭首先是揚名天下的聖魔導士,又是派格帝國的親王,雖然許多人害怕他,對他有各種各樣的看法,但是,無疑他也是許多人的偶像,那些受他保護的人更是對他愛戴有加,這樣一來,他的念力自然就極其龐大了。
這個發現讓雷雷興奮不已,更加立志要做一個好人,一個出名的好人,一個受萬人景仰的好人,一個絕世的英雄,他要讓整個珈藍大陸上每一個人都知道他的名字,只有這樣,他才能掌握更多的念力,修煉到《詛咒之書》中最後的一步……
咒神!
什麼是咒神?便是連神靈也能詛咒成功的人!
連神靈都能詛咒了,那麼,威脅一個神靈將自己送回地球應該不難吧?
雷雷想到這裡,咯咯的笑了起來,像只偷吃了小雞的狐狸……
半個月的時間裡,雷雷幾乎是廢寢忘食的在鑽研兩本《詛咒之書》,同時參閱辛克蘭的魔法筆記,一些最基礎的詛咒術他已經能熟練掌握了,只是還沒有施展的機會。
同時,他還用辛克蘭留在空間戒指中的一些魔法材料煉製出了兩個小法器,這兩樣法器中都有的血液和毛髮,一旦施法失敗,能代替雷雷本人承受一部分詛咒的反噬。
半個月之後的一個早晨,雷雷走出了房間,溫暖的陽光照在身上很是舒服,雷雷伸了一個懶腰,感覺心情許久沒有這樣舒暢過了。
人最怕什麼?
最怕就是沒有希望,哪怕只有千分之一的希望,雷雷便有了前進的動力和堅持下去的決心。
要揚名立萬,贏得天下人的尊敬和愛戴,這個目標可不好實現。
在這半個月裡,雷雷想到了許多種方法,譬如,自己可以去挑戰某個大陸上享有盛譽的高手,一旦成功,必然名揚天下,成為眾多修煉者心目中偶像,可惜自己這身修為實在是弱小了點,去挑戰人家的下場就是被大卸八塊。
又或者,自己可以去獵殺某個兇猛異常的魔獸,比如泰坦巨獸,當然了,以自己的實力,去了也是為泰坦巨獸添盤菜,不,連菜都算不上,最多就是開胃小點心,還不夠人家塞牙縫的。
不過呢,雷雷一向認為,打怪獸這種事情還是應該讓奧特曼來做,人家是職業打怪獸的,無論是噴火的還是噴水的,噴閃電的到噴毒霧的,天上飛的,地上跑的,水裡游的,全部都能打,而且是堅持不懈持之以恆的打。
這顯然不是自己的長處,所以呢,這份有前途的職業還是讓別人去做吧,自己就做點風險小,受益高的事情。
雷雷經過苦思冥想,終於想到了一個短期的辦法,那就是掙錢!
掙了錢,可以去救濟災民,辦辦學堂,做點諸如此類的善事,雖然不能揚名天下,但也能造福一方,肯定能讓自己的念力得到極大的提高吧?
雷家三少只會用錢,不會掙錢,而雷雷前世是個大學生,還沒有輪到他為油鹽醬醋操心,自然也不會掙錢,不過,雷雷相信,以他兩世的經歷,掙錢不過是小菜一碟。
做生意,很簡單嘛,缺什麼,我就做什麼!
抱著這樣的理念,雷雷開始了尋找商機之旅,也就是逛大街。爬-書-網-文字首發站,註冊會員就能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