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吹燈(盜墓者的經歷) 正文 第二百三十七章 酬金
    考慮到傷員的狀況,我們並未在喀拉米爾過多停留,三天後,我們這支國際縱隊辭別了當地的牧人起程返回北京。

    剛一到市區,我就讓胖子快去把大金牙找來,一起到明叔的府上碰面,把值錢的古董全部收了。當然這事沒讓縱對Shirley楊知道,Shirley楊要帶阿香去醫院複查傷口,我隨便找了個理由就先開溜了。

    明叔跑了幾次都沒跑成,只好愁眉苦臉地帶我回了家。北京城曾經號稱「大胡同三千六,小胡同賽牛毛」,改革開放之後,隨著城市的改造,四合院逐漸少了起來。明叔的宅子位於阜城門附近,算是一個鬧中取靜的地段,雖然有幾分破敗,但那一磚一瓦都有一種古老頹廢的美感,多少保留著一些「天棚魚缸石榴樹,先生肥狗胖丫頭」的氛圍。我越看越覺得這套院子夠講究,不免有點後悔,當初要是讓明叔把這套宅子也當作報酬的一部分,他也不會不答應的,可惜我們只要了宅子的古玩字畫。

    沒多大工夫,胖子和大金牙二人,便各自拎著兩個大皮箱,風風火火地趕來匯合。大金牙一見到我,便呲著金光閃閃的門牙說:「哎喲,我的胡爺,您可想死兄弟了。自從你們去了西藏,我的眼皮沒有一天不跳的,盼中央紅軍來剡被峽北似的總算是把你們給盼回來了。現在潘家園的形勢不好,生意都沒法做了,你們不在的這些天,兄弟連找個商量的人都沒有……」

    我對大金牙說:「我們這趟險些就折在崑崙山了,想不到咱們的根據地也很困難?不過這些事回頭得空再說,現在咱們就大土豪分田地,明叔已經把這房中的古玩器物,都作為酬金給了咱們。我和胖子對鑒別古玩年代價值一類的勾當,都是一瓶子不滿,半瓶子晃蕩,所以這些玩意兒還得由你來給長長眼,以便咱們盡快折現。」

    大金牙說:「胡爺,胖爺您二位就瞧好吧,儘管放心,倒斗的手藝兄弟是不成,但要論在古詞、古玉、雜項上的眼力,還真就不是咱吹,四九城裡多少行家,我還真就沒見過能跟我相提並論的主兒。」

    胖子這時候樂得嘴都快合不上了,一隻胳膊緊緊樓住明叔的脖子:「收拾金甌一片,分田分地真忙。明叔我們可就不跟您老客氣了,咱爺門兒誰跟誰啊,您當初朝我開槍,我都沒好意思說什麼,就甭廢話了,麻溜兒地趕緊開門。」

    明叔只好把放置古董的那間房門給我們打開,裡面一切如故,幾架古樸的檀木櫃上,林林總總地擺放著許多古玩,讓人不知道該看什麼好。這裡和我們第一次來的時候沒什麼分別,只是好了一隻十三須花瓷貓,那件東西本來就不是什麼值錢的玩意兒,我們也對它不太在乎。大金牙念念不忘、始終惦記著的就是明叔一直隨身帶著的鳳形潤玉,那東西早就落入胖子手中了,此時也都拿出來,以便造冊估算總價值。我們這次去美國做生意的資金,都要著落在其中了。

    大金牙顧不上別的,這回總算把玉鳳拿在手中了,自是又有一番由衷的讚歎:「要說把玉碾碎了吃了下去能夠長生不老,那是很不科學的,不過美玉有養顏養生駐容之功效,那是不爭的事實。慈禧太后老佛爺就堅持每天用玉美容,當年隋煬帝朱貴兒插昆山潤毛之玉拔,不用蘭膏,而鬢髻鮮潤,世間女子無人可匹,可她用的來是昆山玉,比這東海海底的玉鳳可就差得多了。古人云:君子無故,玉不去身。胡爺依我看,這件玉鳳還是別出手了,就留著貼身收藏迷失件可以傳輩兒的好東西。」

    我接過那枚玉鳳看了看,雖然有史可查,這是楊貴妃用過的真品,但就連我都能看出,刻工明顯具有「漢八刀」的風格,說明年代遠比唐代還要久遠,是一件可遇不可求的稀世美玉。不過這畢竟是女子用的,我們留著它又有何用?還不如賣了換成現金,但轉念一想,何不送給Shirley楊,這不是倒斗倒出來的,她一定會喜歡,於是點頭同意,讓胖子算帳的時候不要把玉鳳算在其中了。

    隨後我們又一一查看其餘的古玩,不看則可,一看才知道讓明叔把我們給唬了。古玩這東西,在明清時期,就已經有了很多精仿,正是因為其具有收而藏之的價值,值得品評把玩鑒別真偽,才有了大玩家們施展眼力、財力、魄力的空間。鑒別真偽入門容易精通難,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古玩的魅力也就在於真假難辨之間。明叔這屋裡的東西,有不少看起來像真的,但細加鑒別,用手摸鼻聞,就知道價值不高,大部分都是充樣子的擺設。

    胖子一怒直下,就要哪明叔的肋骨當搓衣板,明叔趕緊找我求饒。以前是為了撐門面,所以弄這麼一屋子的東西擺著,在南洋辛辛苦苦收了半輩子的古玩,大部分都替他兩個寶貝兒子還賭債,他實際上已經接近傾家蕩產了,要不然也不可能拼上老命去崑崙山。不過這些玩意兒裡面,也並非全是假的個別有幾件還是很值錢的。

    我對胖子一擺手,算了,揍他一頓他也吐不出金條來,先把假貨都清出去,看看還能剩下些什麼。當下便和大金牙、胖子一起動手,翻箱倒櫃地將這麼許多器物進行清點。

    胖子自以為眼光獨到,揀起一隻暗紅色的蓮形瓷碗說:「老胡老金你們看看,這絕對是窯變釉。碗外側釉色深紅如血,裡邊全是條紋狀釉花,我在潘家園看專門倒騰瓷器的禿子李拿過一件差不多的,他說這顏色,叫雞血紅或硃砂紅,這內部的條紋叫雨淋牆,看著像下雨順著牆壁往下淌水似的。如果是鈞窯,倒也能值大錢。」

    大金牙接過了看了看:「胖爺您的眼界是真高,哪有那麼多鈞窯瓷。俗話說鈞窯瓷一枚,價值萬金,我這些年滿打滿算也沒見過幾件完整的,鈞瓷無對,窯變無雙,等閒哪裡能夠見到。釉色中紅如胭脂者為最,青若蔥翠、紫若黑色者次之,它的窯變叫作蚯蚓走泥紋,即在釉中呈現一條條逶迤延伸、長短不一、自上而下的釉痕,如同蚯蚓遊走與泥土之中,非常獨特。首先這器皿不是碗,這是一件筆洗,這顏色是玫瑰紅,紫鈞的仿品,仿的是濃麗無比的葡萄紫,無論從形制、釉彩、圈足、氣泡、胎質來看,都不是真品,而僅僅是民國晚期的高仿,可能蘇州那邊出來的,能值一千塊就不錯了。」

    我對胖子和大金牙說:「假的裡面也有仿得精緻的,雖然不如真的值錢,但好過是件廢品,說不頂咱們還能拿著去達洋樁,找老外換點外匯券。」說著將那筆洗打包收了。

    這些亂七八糟真真假假的古玩器物中,有一件吸引我的眼球。那是一件瓷杯,胎規整齊,釉色潔白,形狀就像是人民大會堂開會時,首長們用的那種杯子,但做工好像更加考究,質感很好,當然還是它那強烈的時代特徵最為吸引人:杯把手上為鐮刀斧頭的造型,蓋子上有紅五星和拳頭符號,標有「為實現國家工業化」的詞語,杯身正面還有「把總路線和總任務貫徹到一切工作中去」的語錄。

    我問明叔:「這杯子應該不是假的,但是不知是哪位首長用剩下的。您是從哪淘換回來的?」

    明叔說這當然不是假的了,是前兩年一個大陸朋友送的,據說是絕版,這杯子的價值低不了,是典型的共和國的文物,你們就把它拿去好了,其餘的東西多少留幾件給我。

    胖子看後說:「以前我家裡好像有這麼一套,還是我家老爺子開會時發的。那時候我還小,都讓老胡攛掇我家裡順出去,拿彈弓當靶子打碎了。就這破杯子能值錢?」

    大金牙說:「那個年代,甚至現在開會時發給首長們用的杯子都差不多,但這只肯定是不一樣。諸位瞧瞧這杯子帶的款,是張松濤的提款,還有景德鎮市第一瓷畫工藝合作社。這杯子可不得了,據我所知,這肯定是專門為中央的廬山會議訂製的,在當時這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調集景德鎮畫瓷名手專門畫瓷。它的數量就不多,松濤款更是難得,有很高的價值,作為絕版,也許現在價值還不凸顯,但隨著歲月的流逝,這杯子將會越來越值錢。」

    我舉著茶杯再三欣賞,這要是自己擺在家裡喝水,豈不是跟首長一個感覺?雖然這不是什麼真正意義上的古玩,但不僅工藝精美,款式獨特,數量非常稀少,更難得的是它見證過歷史上的風雲變幻,有著一層深厚的特殊含義,符合衡量古玩價值五字「老、少、精、美、好」中的:精與少二字,如果能再配成套,那價值有可能還要超過普通的明器。看來明叔這些玩意裡,還是有幾樣好東西的,雖然沒我們預期的收穫那麼大,倒也算有些個意外收穫。

    明叔房中陳設的大多數器物,都是從古玩商手中「一槍打」收購過來充門面的。所謂「一槍打」,就是一大批器物同時成交,其中大多數都是民國前後的高仿,雖然不大值大價錢,也不會像尋常西貝貨一般分文不值,而且這些東西裡面,還有那麼幾樣貨真價實的好東西。於是三人抖擻精神,將一件件東西分門別類,經大金牙鑒定不值錢的,都堆在房中角落處。

    隨著清理行動的深入開展,檀木架子上的東西越來越少,明叔的臉色也越來越難看。這時胖子見不起眼的地方有把紫砂壺,烏裡烏禿的,顯得土裡土氣,就隨手照著堆放次品的角落中拋了出去。大金牙當時正在用鼻子聞一件銅造小佛像,忽然看到胖子仍出去的紫砂壺,頓時張大了嘴,兩眼直勾勾地盯住紫砂壺從空中掉落的拋物線,連手中的銅佛都不要了,也不知他的身手為何這時能如此利索,竟然在紫砂壺落地摔碎之前將其接住。大金牙腦門子上都見汗了:「胖爺您可真是祖宗,我剛要是一眼沒瞧到,這把壺就讓您順手碎了。」

    胖子說:「大驚小怪的幹什麼,這破壺土得掉渣,連紫砂的光澤度都沒有了,也不知從哪的陰溝裡淘出來的,誰還願意花錢買?」

    我也覺得這把壺其貌不揚,造型還可以,但胎質太過烏禿,缺少多少代人摩挲把玩的光潤感,也就是我們俗稱古壺表面上的「包漿」,根本看不出個好來。不過大金牙可很少看走眼,莫非這竟是件值錢的東西?

    大金牙小心翼翼地摸了摸壺體,有用鼻子嗅了兩嗅:「別看這件紫砂壺不起眼,這可是明代的古物,這形叫筋囊,咱們現代能見帶的明代紫砂,表面上都沒有關滑明潤的包漿,因為百分之九十都是墓裡倒出來的明器。胎體在土中埋得年頭多了,就算原本有些光潤也都讓土浸沒了,再加上那個時期的工藝還沒經過改良,只是將泥料略加澄煉,雜質較多,所以觀感最初就是不比清代的壺好,但這可是一件實打實的明器。」

    我和胖子、大金牙三人心滿意足地將紫砂壺包起來,最後總共挑出了二十幾件東西。不知不覺天色伊寧晚了,一看時間,晚上九點多鐘了,眾人忙著點貨,自然是沒顧得上吃飯。胖子說來的時候,看胡同口有個飯館,先去吃上一頓再回家。於是我們拎上東西拔腿就走,本來沒打算帶明叔一起去,但明叔似乎捨不得他那幾樣東西,厚著臉皮硬要跟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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