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那次吹了牛皮以後,三元就知道我有點手藝。平時有意無意的幫我張羅局。過程有點繁雜。我就不一一的去說了。最後和一個開練歌房的小老闆接洽了,他經常去玩鬥雞。而且玩得還挺大。底錢100封頂1000。拿這個小老闆的話講是憑腦子贏錢,本不想去騙人,奈何輸得自己體格抗不住了。想撈點回來。這些年我發現,凡是想找人去出千撈點的人,大都是一些輸得很多的人,正常贏錢的人才不會去找人走偏們。
在他練歌房的小包間裡。我簡單的給他演習了幾把,他看了以後高興得很。連說:「沒問題。」這樣我們就說好了。由他帶我去。我的身份是給他練歌房供應啤酒的供應商。也有點小錢也好點賭。
記得前面有人回貼說我的心理素質好。這個走那裡我都承認。說我練技術練得快。我否認。我97的水平在我現在看來,只是一些低級的千術。我練了倆年多才是這個水平。付出的辛苦不是一句話能解釋的清楚的。因為水平不行。所以我後來會因為出千被抓。說我情商好,走到那裡都有人幫助。這個我不認同。因為很多要給我提供幫助的人都是覺得有利可圖的才來幫我。就好像你知道我能出千,你還有賭局,帶我場贏了有你一份。輸了和你一毛錢關係也沒有。道理就是這個道理,有這樣的好事不幹的是傻瓜。
這一次也一樣。算了算相關的介紹人,連三元在內一共四個人。帶我和這個練歌房老闆一共是6個人。我倆去玩。三元他們負責外圍。當時說的是怕贏了錢拿不走。他們這些地頭蛇可以出面。贏了錢分三份。我一份小老闆一份。他們四個人一份。
那個局在一個洗頭房裡。那家洗頭房是一個2樓的佈局。一樓洗頭。洗腳。洗面。2樓一半是員工吃湖的生活區。一半是小包間做按摩的。
我們約好了。我就當是溜躂偶爾到了那附近,一時興起進去洗頭的。愛裡面洗頭的時候正好遇到小老闆。然後帶我一起桌玩。
按照事先約定,下午一點左右我去了。坐在大椅子洗完頭正在敲腦殼的時候。小老闆就大呼小叫的進來了。看來他是這裡的常客。所有人都和他打著招呼。他和大家扯了一會就坐到我身邊的椅子。好像忽然發現了我。便很大聲的和我打招呼。搞的全屋子的人都聽得到,拉著我的手故意和我寒暄著。當時感覺有點彆扭。畢竟按照我倆的說法。我是個他送啤酒的這麼一個角色,幾天就能碰一次面。又不是什麼失散多年的朋。用不著這麼熱情?
當時和他哼哼哈哈的說著話。他顯得很大方的樣子對服務員說:「老三的帳算我的頭。誰也不准和他要。」當時不是這樣稱呼我的。為了方便說事,以後所有人都稱呼我為老三緊跟著說洗完了帶我去玩玩……我也故意裝著答應著。
洗完了頭。他帶著我了2樓的一個很大的房間。進去的時候裡面的牌局已經鬥的熱火朝天了。大家都和他打著招呼,他也和大家引見了我。又些都是剛才在下面洗頭的客人。再說了,97年那時候賭博出老千不是很多。所以大家都沒懷疑。
開始我沒玩。只是站在旁邊看著。有人讓出地方給我坐。並且也讓我來玩。小老闆也吵吵著說你賺那麼多錢幹嗎。這點小局能輸幾個,快點來。我故意說對這個賭法不熟。先看一會。
那個時候我對賭博已經持很謹慎的態度了。我想看看有沒有人耍鬼。看了很長時間,我確認撲克沒問題。普通的敦煌撲克,也沒有人為的用針挑過的痕跡。場的人都也沒問題。稍微有點小問題的就是有個傢伙把四個的背面都故意用指甲壓的印。淡淡的。很難發現。每次他看到了發到了自己家總是先悶幾次。這些對我來說都不是問題。
看了一會。大家總動員我玩。我就半推半就的也跟著下了注。鬥雞的規矩是贏了的一家發下次的牌。所以我要看機會。畢竟拿到我手裡的錢的時候不是很多。但是我每次發牌的時候我都利用收牌的功夫把一些需要的牌放到了牌下面。有時候故意把牌編輯好了,發的時候看需要把大牌發給小老闆。我自己洗牌發牌我自己大,很容易讓大家發現問題的。大部分的時候是發倆家大牌或者三家大牌。但是發給小老闆的時候都是最大的。然後給他提示。他就知道了。就先悶200。把局給提起來再看牌。這樣別家也是大牌,自然要跟了。他看到有人跟,就把牌拿起來看看,然後再選擇跟。這樣別的拿了大牌的家會以為他不是什麼了不得的大牌,自然願意和他鬥下去。我在場大部分就是一個看熱鬧的腳色。偶爾我也要故意跟幾次才放棄。但是這樣的一局就可以斗回來幾萬。當然了,也總不能這樣總去搞。畢竟大家都有點腦子。這樣一下午小老闆就贏了7萬多。我馬馬虎虎輸了幾千。
出師大捷。晚我們6個人一起去娛樂了一通,把錢都分了。第二天我去的時候場多了幾個昨天沒見過的人。但是通過我的觀察,也沒啥玩意。也就去和大家玩。但是其中有一個頭髮有先早卸的人。他每次發牌好像都知道自己的底牌和場別人家的底牌一樣。要嗎很利索的放棄,要嗎就總悶,悶的結果是人家雙倍的跟。不管他是悶到底還是翻看繼續跟,總是他大,他發牌如果要偷牌和從其他地方出牌是瞞不過我的眼睛的。但是我研究過他發牌,啥毛病也沒有。但是我知道。肯定不對勁。
這樣的情況這是發生在他發牌的時候。我就注意了他。後來我發現他每次發牌的時候都很慢。每次發牌的時候都是左手拿牌,大拇指先將頂面的一張牌給向右推出一個很大的牌邊。然後右手食指和中指再去接牌,接到手了拿出去發。而且他的右手的食指和中指總是併攏在一起的。觀察歸觀察。但是沒看出啥問題。所以每次他發牌的時候只要他跟和悶牌,我是多大也不跟。有時候很大為了做樣子自己不知道雖然跟幾下。但是跟幾下就直接買。並不跟的太深。並且也給小老闆提示不讓他跟牌。但是我發牌的時候,他對我的一些手法還是沒覺察。當天雖然有這樣的一個人,也沒影響小老闆贏錢。大概3萬左右。
晚我給大賓掛了個電話,和他說了我觀察到的事,問他知不知道。他在電話裡大罵我是個傻瓜。大概罵累了。問,那是最簡單一個小把戲,你怎麼會看不出?我說你別扯犢子了,快點告訴我。他說那人食指是中指之間夾了個圖釘。我恍然大悟。
太簡單的小兒科的把戲,我咋沒看出來呢?看來賭博出千這個東西不是手法了得就是全能的,
也就是說,他左手大拇指將頂面的牌推出一個邊的時候,他右手食指和中指夾著圖釘去拿牌的時候,他已經通過圖釘的反光看到了底牌。他的右手大拇指一直放在圖釘。這樣他右手閒的時候,大家根本看不到圖釘。只有去拿牌的時候右手大拇指才挪開。這樣在他的角度可以看到圖釘的反光。別人是看不到的。把牌拿出來的時候。圖釘被拿的那張牌所遮掩。大家也是看不到的,把牌發出去了右手大拇指就緊跟著扣在圖釘。大家也是看不出。手掌外側是不會發現這個圖釘的那個小尖的。所以每次那家發出什麼牌對於他來說,都能看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