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法則 第一卷 基礎進程 第十三章 一定戰約
    午餐時我連說話的力氣都沒了,正埋頭苦幹力圖補回那場惡罰造成的營養流失,忽無緣無故想起那叫方妍的女孩,不禁有麻煩的感覺冒出。

    我棄筷一歎。只看其表情的變化便可知林芳所言非虛,但我卻無論如何也想不起在哪裡遇見過她,居然那麼早就被「盯上」。若有人告訴我她是在偶然間與我相遇,並被我一米六零的身高、深厚的眼鏡以及鏡片後的粗眉小眼所吸引,怕會演繹出現代版的「絕倒」。

    可是究竟她是如何認識我的呢?口音與我相近,又是以前便識我……或者是高中的同學?

    此念一出,我自己都嚇了一跳,又覺得太不可能,因為同屆同校的高中同學我基本上全認識,如果見過,就算是在一百多人的大範圍內,也不可能一丁點兒印象都沒有。難道她是從別人口中聽到我的大名?然而為何我每每見她總有曾相識的感覺?這與記憶中無比肯定的「我絕未見過她」同時存在於腦內,生出的矛盾令大腦都想得發疼。

    餐後往找吳敬,敲門與門開的過程完成時我不由一愣,心直往下沉。那流氓竟赫然在休息室內高翹著二郎腿斜坐一旁。

    吳敬亦是一愕,似未料到我會在這時找他,正要有所言語,我搶先微微一笑打招呼:「劉教官好。」轉頭對吳敬道:「教官您有客人,我一會兒再來。」正要退走,面前之人叫道:「不忙走,正好老劉在這兒,剛才我們還提到你,有點兒事大家一起說一下。」

    我臉上毫無異色,應道:他身側入屋立在當中。

    吳敬關好門道:「坐吧,不用太客氣,現在要說的事和身份無關,隨意一點比較好。」說著坐到一把椅子上。

    我應道:到與兩人成鼎足之勢的另一把椅子上,腰挺得筆直,雙手平放大腿側上。

    劉志風忽然發聲:「你是叫植渝軒是吧?我聽幾個朋友說你打架很厲害。」說著看了吳敬一眼。後者並無異狀,慢慢道:「我把上次跟你比試了一下的事跟老劉說了,他對你很好奇。」轉頭又對那流氓說:「我沒有騙你吧?你看他是不是像個剛受了我重罰的人?我敢說你的體力肯定比不過他,如果讓你跑那十圈,現在肯定累得跟牛一個樣兒。」好像與劉志風十分熟絡。

    我心中生出奇異的感覺。完全感覺不到劉志風有敵意的存在,依照他一根筋式的性格,絕對不可能有這麼深的城府可以把敵意壓到心底。或者他真的已經消去心中的氣了。吳敬也有點兒奇怪,以他的性格應該不是會當面刺激別人的人,但現在他正在那麼做,似在故意要激起那流氓的傲氣……或其它一些什麼東西。

    所謂的「幾個朋友」應該是指那天的流氓,還要加上眼前到目前為止一直都很幫我忙的吳敬。既然如此我根本就沒有可以隱瞞的可能性,唯有老實回答:「是,我以前打過很多次架,應該可以算比較有這方面的經驗。」給了個半肯定的答案,不至於顯得太張狂。

    劉志風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又看了吳敬一眼,才說:「我說話向來不喜歡拐彎抹角,老實對你說,我本來是受幾個好朋友的托來找你麻煩的,因為你揍了他們,所以我想和你試試。」吳敬插口:「劉教官是想跟你練練拳腳,他曾經學過好幾年的散打,很不錯。」

    只看那流氓的說話態度就知道他是什麼樣的角色,他再蠢也不可能不明白自己這麼說等若把自己與上次流氓事件掛上鉤,卻仍敢這麼囂張,可知吳敬對他「有點兒驕傲」的判斷正確無誤。我在心裡再次肯定了自己對他的觀感,不敢怠慢,正要婉言謝絕,忽瞧見吳敬背著劉志風一邊的左眼向我一眨,心中一動,道:「劉教官既然這麼抬舉,那我就不推遲了,請教官定下時間地點,到時我一定不會讓您失望。」

    劉志風立刻坐直身體,擺出談話結束的姿勢:「好,明天下午是軍訓閱兵式的第一次綵排,完了後你找你們吳教官,我會在學校後面的陽光體育城等你。」

    我知趣地站起身:「好,明天一定到。」退至門口,向吳敬微一頷首,開門離去。

    直至走出百米開外我仍有點兒莫名其妙,但這一架絕不會是無緣無故,吳敬不是如此無聊的人,他暗示讓接下來肯定有他的用意。現在要賭的是他是不是仍在幫我——而以我現在的實力要在近期內收拾劉志風這樣的人,這一賭是必要的。

    我並不懷疑吳敬;退一步說,即便他有什麼問題,明天亦是個檢驗的好機會,而且再退一步說即使他有問題而我注定吃虧,明天亦不會有多大損失。

    走了半晌,忽忍不住輕歎口氣。本是異地求學,現在卻好像是惹麻煩來了。究其根底,仍是自己不夠收斂。沒有辦法,以前多年養成的劣根性用兩年的時間來剔除,委實短了點兒。

    仰首望了望天邊一朵浮雲。

    「我一定會真正改變過來的。」我輕輕在心裡說,不但對自己,更對另一個身影。

    ***

    剛回寢室,早躺在床上本應酣眠如豬的王壯張口就道:「老植,剛才有個女的打電話找你,喊你跟她回電話,好像……喂,是不是你老婆?呵,平時看你都不像我一樣老實,原來早就有女朋友了。」

    我隨意看了看電話上的來電顯示,打頭四個數字已透露出對方是何方神聖,乃是本校電話專用數字頭——而到現在為止和我較熟識的女性只一人,亦即與我有不共戴天之仇那位林學姐。默思片刻,我恍然:「我說咋個兒你都沒睡著,原來是被電話驚醒了,是吧?」

    床上人愕然:「我說的話你到底聽倒沒有噢?我問你是不是你女朋友哦?你不跟她回電話啊?」

    我伸個懶腰,看表,連一點都沒到,自言自語:「好,先睡一覺再說。」褪下衣褲爬上床調好鬧鐘,任憑橫對面那不知趣的人喋喋不休。

    醒來時渾身是汗,難受無比。我一看表,嘴張而不能合。

    竟然已經三點四十。

    我轉頭看看鬧鐘,才發覺時分針仍指著一點半左右,動也不動;翻弄一周,卻是電池沒電了,難怪未能忠心耿耿如昔。

    心內略一懊悔,只怪自己不夠慎重,致鑄此大錯。

    隔床呼嚕聲連連。

    我向那邊看了一眼,搖搖頭,扶著床邊躍下床,步向夏日備受青瞇的浴室。

    在錯誤發生之後煩惱自己是最不明智的做法,莫如盡自己之力讓事情變好——這句話套到現在這個時間來說,就是既然遲到了,不如好好休息一下午,以接受晚上的重罰。

    出門時太陽剛好被一團白雲擋著,我立在公寓門口的小籠青竹後向操場上望一眼,貼著樓壁繞到學校後門。第一眼就看見對面的體育城,想起明天的「練練拳腳」,啞然一笑,轉向而去。

    那流氓再厲害也不可能比吳敬更強,如果純按實力算勝敗早已定局;到底該不該勝才一道比較考究的問題。

    離校不遠的小鎮仍如往昔,大道兩側多了兩排地攤,雜七雜八除了槍械炸彈毒品外什麼都有。我信手逛過去,不知覺間已在城內。農貿市場那賣饅頭的仍在,我記起上次嘗過,味道的確遠勝過學校的水平。還沒把再次光顧的想法付諸實踐,那賣饅頭的年輕姑娘熱情招呼而至:「哎,買哪個?要不要這蕎麥饅頭?還是買幾個包子嘛?」

    我現出一絲微笑,走近只買了幾個饅頭。正付錢時忽有所覺,從面前姑娘頸側掠過去的目光已捉住對面街角一人的身影,不禁一愕。

    又是被我以卸了他關節恐嚇的那小偷。只看他立在角落裡東張西望的造型便知他除等人外別無其它,只不知是否在等我。

    但都已經隔了十來天了,他不會還是記恨在心罷?

    一物迎面送至眼前,恰擋著我的視線。我愕然抬頭看去,甜中微帶沙聲的女聲傳來:「你的饅頭。」對面年輕姑娘的臉上已帶上一絲不愉之色,卻同時還帶著一點兒紅暈。

    我莫名其妙地付了錢接過,接饅頭時感覺到對方動作微僵,似處於某種忿怒之中。

    逆著那小偷的方向走出三四十米,剛拐過街角,我一拍腦袋,恍然大悟。

    她定是懷疑我剛才是在看她。而無論由我目光的方向還是當時沉默的態度來判斷,任何一顆年輕人的心都不會不定下「此人正無禮至極地看我」的重罪。

    而且我還就這麼走了,以後更難以解釋清楚。

    正苦笑間被人攔住去路。

    面前一前一後的兩個人,樣子很年輕,甚至還帶著點兒稚氣,衣著打扮都令人無法不將他們與「混混」二字相聯繫。比較奇怪的是對方好像刻意要和我保持一段距離,站在多米開外。

    我清楚感覺到對方身上透出的緊張,眨眨眼,側移一步做出要從他們身旁走過去的姿態,兩人一齊後退半步。前面一人臉白無須,一臉的消極表情,張口方音:「兄弟——」忽然緊張過度說不下去,後面那人忙接下來:「我們大哥請你去一下……」我臉色一沉,他立刻腔調一轉:「對……對不起,我們老大說有點事想跟你說,麻……麻煩你去一下。」

    我盯著前面那人站了半晌,才問:「我好像見過你,是不是?」

    兩個人互視一眼,後面那個才勉強回應:「那個……那天晚上……」

    我「哦」地一聲,想了起來:「你那晚跟另外一個人追我兄弟去了,那人被抓住,你……」不禁暗罵自己眼力不濟,這人明明就是那天追偉人的兩人中逃掉的那人,另一人則還在派出所拘留所裡。不過亦不能全怪我,畢竟大家只有匆匆浮過的一眼之緣,很難在我腦海裡留下深刻的印象。

    前面那人忙接道:「對對對,兄弟我就是……」

    我慢斯條理地道:「那天你們一共十一個人,本來還想弄斷十一根肋骨,結果你們幾個溜得快,只弄斷了五根,我很覺不爽。是不是你覺得自己應該講講義氣,陪大家一齊斷幾根肋骨?我還愁找不倒你,你居然還送上門來,哼!」

    前面那人不自禁地退了半步,撞到後面那人身上才驚醒過來,表情哭笑俱像,十分古怪:「不……不是……」

    我捉弄道:「那就是說你覺得自己不應該有義氣,不想陪倒大家一起同甘共苦嘍?」

    他張大了嘴,卻一個字也說不出來,像遇到天大的難題般表情愈加古怪,因這個問題無論答是或不是都不妥當。後面那臉生者比較機靈,插口轉移話題:「那天一點小誤會,今天我們老大就是想請你過去,大家說清楚就好了。」

    我靜靜看著他們,腦中念頭電閃。

    之前劉志風約我練練拳腳,我尚以為他是受這批人所托來報我斷他們五人肋骨之仇,但現在則顯然不對,因為若他們的確如我所想找了劉志風,此刻就不該再來找我。

    此間必然另有原因。

    或者這批小流氓是想先給我一點兒餐前小點,免得明天劉志風敗在我手?再或兩邊根本都不知道對方均在找我的麻煩?前者的可能性比較小,除非他們甘願犧牲自己,再享我「毒手」的欺殘;後者的可能性也不算大,但亦不能排除劉志風只是以他們為藉口好找我麻煩。

    最好的情況則是他們找了劉志風,現在卻又突然改變主意——這至少證明這批流氓對劉志風不過是面前背後兩套,對我大為有利。

    我搖搖頭,對面兩人一臉以為我拒絕的表情剛露出,我已經冷冷開口:「走吧。」

    無論是什麼原因,都有值得我一去的價值——要徹底收拾那流氓,首要之務便是弄清他周圍一切情況,既然機會擺在面前,我又何苦拒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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