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規則的遊戲 第一卷 第三十九章、賣身救母女兒情
    侯局長光著身子躺在床鋪上的樣子,是世界上最醜的人體模特,男人見了罵娘,女人見了噁心。小孟走了進去,將一條毛巾扔在侯局長的頭上惡狠狠地說道:

    「把眼睛蓋起來。」於是侯局長就老老實實地將自己的眼睛遮蓋起來,他現在逆來順受,要多乖就有多乖。

    小孟於是彎下腰來仔細檢查侯局長的身體,重點部位用戴著塑料薄膜手套的手,翻過來看一遍,覆過去又看一遍,反覆檢查了無數次,確信沒有性病時,在那硬板板的東西上使勁打了一巴掌後,開始用高度白酒消毒。

    「哎喲,什麼東西那麼痛?」侯局長突然變得不乖了,痛得叫了起來。

    「酒精。」她冷冷地說道。

    爾後,小孟就將自己的褲子也脫掉後躺到在床上。侯局長急不可待地履行他們的秘密協議,骯髒的活動結束後,小孟立即跑進了衛生間。

    「娘的,原來是勾兌酒。」侯局長一邊穿褲子一邊罵道,穿好衣服,他也不跟將來為他生兒子的女子打個招呼就開門溜走了。

    侯局長的老婆從新民村回到家裡後,總有一種說不出來的酸味,恨自己太荒唐,竟買個女人請自己的老公去搞,世界上再也沒有她這麼愚蠢的女人了。她現在坐立不安,一想到自己的老公趴在別的女人肚子上,胃裡就想吐,心裡就想哭。

    侯太太打開電視機,將所有的頻道點完了也沒找到一個解恨的節目,於是拿出一瓶她老公平時喝的「勁酒」喝了起來,將一小瓶酒幾口就喝完了,覺得味道還不錯,心裡也好受了一些,於是又喝了一瓶,不一會就覺得暈頭轉向,躺在沙發上,不知不覺、迷迷糊糊睡著了。

    侯局長坐出租車回到家裡一看,老婆躺在沙發上「呼呼」,呼出好大一股酒味,再一看茶几上竟有兩隻小勁酒空瓶,知道老婆將酒當成了醋。

    「太太,你醒醒,要睡就去床上睡嘛。」

    這個女人也真怪,平時喝杯紅酒就會醉,今天喝了兩小瓶白酒竟沒醉,聽到老公一喊,一下就坐了起來,惡狠狠地看著他說道:

    「快去洗澡間,屙完尿後,躺在浴盆裡用消毒水泡半個小時,一分鐘都不能少。」

    「泡太久了會腐蝕皮膚的。」侯局長討價還價地說道。

    「我再說一遍,半個小時,一分鐘都不能少。」她又惡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今天在她眼裡,越看就越不順眼。

    他今天就是吃了豹子膽也不敢反抗,只有老老實實地先走進衛生間,屙完尿後,就立即跑進洗澡間放了一大盆溫水,倒進半瓶84消毒液,然後就躺在盆裡消毒。

    侯太太的酒其實是半醉半醒,頭腦清醒,但四肢無力,想睡就睡不著,對自己的老公又氣又恨又愛,生不出兒子不是他的錯,而是她自己墮胎以後出了問題。於是她也走進洗澡間,拿了把凳子坐在浴盆旁,看他老公泡澡消毒的熊樣。

    「干了?」她無頭無腦地問道。

    「干了。」他不敢看她。

    「有味嗎?」

    「勾對酒,酒精度太高。」

    「嗆喉?」

    「反正為了生兒子嘛。」

    「幹了多長時間?」

    「比與你還要快。」

    「她高興嗎?」

    「我不知道。」

    「你沒看見?」

    「她用毛巾蒙住了我的眼睛。」

    「估計中不中?」

    「我又不是醫生,就是醫生也不可能這麼快就知道。」

    「你給了她一萬五?」

    「一分都沒少?」

    「我可要告訴你了,你如果背著我去跟她搞,我就要你永遠也搞不成女人。」

    「太太,請你放一百個心,我決不背著你,做對你不住的事情。」

    「知道就好,站起來讓我看看怎麼樣了。」

    於是侯局長從盆裡站了起來,面朝著他老婆,她老婆用手去摸著問道:

    「怎麼這麼小了?」

    「消毒液泡了的緣故吧?」

    「不泡了,再泡下去,連根都泡沒了,會害得老娘守活寡。」

    侯局長如獲大赦,立即洗淨走了出來,衣服也沒穿,抱住自己的老婆就親了起來。

    再說小孟起碼用了半塊香肥皂才將自己的身子洗乾淨,擦乾後還用鼻子聞聞自己的手臂上是不是有那個男人的氣味,可惜真正有那個男人氣味的地方,自己又聞不到。她光著身子走進臥室,拿了一面鏡子對著自己臀部的上下前後照了又照,彷彿覺得被剛才那個男人偷掉了她身上的什麼東西一樣。

    小孟,並不姓孟而是姓寧,叫寧孟,是郊區農村的一位農村姑娘,母親患了子宮癌,唯一的弟弟在讀大一,父親是個七老八實的農民,她高中畢業後就放棄了考大學,一心一意打工減輕父親的負擔,為母親治病、為弟弟上學拚命掙錢。但在內地打工,每月的工資這只有幾百元,隨時要照顧母親又不能去沿海。

    現在這個人吃人的時代,弱肉強食的社會,靠賣勞力賺錢,賺一塊錢有時要付出自己身上一塊肉的代價。侯局長的老婆是在一家小飯店門口認識她的,她就在這家小飯店做小工,經常在飯店的門口洗碗搞衛生,侯太太去市場買菜就從這裡經過,見她身材高大又健康,於是慢慢攀談上了。

    經過了半個月的接觸,她們進入了實際性的談判,侯太太是以幫助朋友的名義跟寧孟談的。寧孟急需錢給她母親治病,於是咬牙答應了候太太。最後談好了,寧孟就辭掉了工作,住進了侯太太為她租的新民村。

    就在她住進新民村的當天,她回了一趟家,因為村裡有他的男朋友,也是她的高中同學,就在這天晚上,她主動將自己的第一次給了自己的男朋友,第二天她流著淚離開了他。

    寧孟放下手中的鏡子,穿好了衣服後,提著放了一萬五千元血淚錢的包包就出了門,坐車將錢送到了醫院裡,她母親正在住院治療等著錢。

    「寧孟,你哪裡弄來這麼多錢?」躺在病榻上的母親不放心地問道。

    「媽,是我的一位同學在城裡開店,我向它借的。」寧孟善意地欺騙自己的母親。

    「那要多久才能還清?」

    「她賺了錢,說我什麼時候還都不成問題。」

    「孩子,都怪媽得了這種怪病害苦了你。」

    「媽,你安心養病吧,我不是好好的嗎?我店子裡很忙,不陪您了。」

    「好,你回店子裡去吧,端著別人的碗,受著別人管。」

    寧孟離開醫院回到了新民村,她現在上班的任務就是給別的男人懷孩子,這可能是世界上最恥辱、最下賤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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