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齊人之福 正文 第四百九十章他會報復的
    那不過是李強的想像而已,電工接著說:「展覽大廳的電力系統是兩套的,一套是照明和攝像頭用的,另外的一套是報警系統,我負責的是照明這一套的,到時候可以沒有攝像頭,但是,那些展覽館的古董和靈芝都是有獨立的供電系統的,並不是我說把這個玩意給掐斷你們就能夠弄到手的。」

    李強咬咬牙說:「這個事情也顧不得那麼許多了,我也是搞裝修的,對那些報警器什麼的也是有一定的研究的,這樣的事情你就放心好了,我一定是會把這樣的事情做的乾淨利索的,不會讓你為難。這神不知鬼不覺的事情,不會有任何的危險的。」

    這李強給別人搞裝修,那些別墅什麼的高檔的住宅都是要安裝報警器什麼的,因此,在這個上面李強雖然不是說是專家這個級別,但是至少也是對報警器這玩意有一定的研究的,這樣的事情對李強來說,找到報警器的弱點,拆解下來還是相當的容易的。

    反正國內的報警器基本上合一個媽生出來的差不多。

    電工想了想說:「這又是何必啊,到時候真的抓住你了,那就不好說了。\\*\\」

    當然了,這個時候李強最為主要的是認為這樣的事情連累自己啊。但是對方是自己的妹夫,說這樣的話有點見外這個時候顯然是有點激動了:「大哥,你這話說的我有點不愛聽啊,這樣的事情你倒是沒有什麼了,你孫子也上幼兒園了。但是我兒子這邊還沒有任何的動靜。這樣就是絕我李家的後啊,這樣我死也沒有臉去見李家的列祖列宗啊,你說我能夠不著急嗎?」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沒有後代在中國來講總是讓很多人詬病的事情。更實際一點來講,沒有兒孫滿堂。那等於沒有人能夠養老送終,這才是李強最大的心病。

    李強接著又說:「大哥你放心好了,這樣地事情並會連累你的,你就是弄一點小小的事故就成了,反正也沒有人能夠保證電力系統不會出事情。到時候攝像頭也拍攝不到我們我們兩個人不可能被抓住吧,因此,這個事情只要是你不說我不說。這樣的事情怎麼樣可能找到你的頭上來啊。你說是不是。」

    聽到李強這樣做,電工倒是猶豫了一下,要是真地弄一點小事故的話,那還真的是不算什麼地。工並不僅僅是維護線路那麼的簡單。電工還是有一個作用,那就是能夠製造事故。

    這也是電工的一個必須要掌握的技巧。在李強地苦苦哀求下,電工總算是點頭答應了他的要求。當天晚上,展看到情況以後iud保安立刻就去配電室找電工。

    這個時候電工也是一副剛剛起來地樣子,正好保安成了為電工不在現場的最好地證明。

    本來這個事情要是真的查起來地話。也未必能夠查清楚,前提是陳星是一個一般的老百姓。

    但是很可惜。陳星並不是一個一般地老百姓,就算是錢市長都要給陳星三分面子。這樣的事情更是引起了市政府地高度的重視,在這樣的情況下,沒有一個警察能夠逃避的,大家都非常的賣力,一旦警察賣力起來,基本上可以說沒有查不出來的案子。

    更何況,這一次是在警察交接班的時候出現的一個事情,這樣的事情等於是直接的在警察的臉上打了一巴掌了,這能夠不讓警察惱火嗎?

    因此,這個案子查的非常的快,最後就查出來了停電的事情。\*\\這李強和李小虎父子兩個人很快的被抓了起來。

    這兩個人也是相當的英雄的,或者是可以說他們無知到極點了,你從展覽大廳那裡偷到了靈芝,還不麻利的跑路,等著警察來抓不是。但是這父子兩個人真的就是在家中,一點都沒有去避風頭的意思,這樣的事情也只有法盲能夠做的出來。

    李強和李小虎兩個人被抓先是審問的李強,李強對這個事情是供認不諱,反正是被抓了,還有電工的證詞,這樣的事情隱瞞也沒有什麼還隱瞞的。

    最後李強說:「這個事情是我和我兒子做的,和我大哥沒有什麼關係,希望警察同志不要冤枉我大哥。」

    方隊長說:「你的罪名是你的罪名。你大舅哥的罪名是他的罪名,這兩者不能夠混為一談。我最後為你一遍,你們偷的兩支靈芝在什麼地方,要是交出來靈芝的話,那就有可能給你們減情一點出發,要不然的話,那法院在量刑的時候會採取比較嚴格的處罰的。這樣的事情你一定要清楚才是。」

    李強無所謂地說:「我沒有靈芝,我和我兒子偷靈芝就是為了治病,既然是為了治病的話,那就當然吃點了。」

    這話讓在場的人大吃一驚,儘管在聽到李強偷靈芝是為了自己的兒子的時候,大家也預料到了靈芝是會被吃掉的,但是沒有想到李家父子做事情是那麼的快,立刻就被吃掉了。

    陳星瞪大了眼睛說:「你說什麼,你再給我說一遍。」

    他無論如何是不願與接受靈芝被吃掉的事情,野生的靈芝要是簡單的被吃掉的話,那這樣的就會至少有三分之二的浪費了,再加上農民也未必會能夠有十分之一的功效被吸收那就已經算是非常的好的事情

    這個如何不讓陳星感覺到氣憤啊。

    這個時候李強非常肯定地說「那是當然了,我們要靈芝就是為了治病,不吃掉的話,還能夠拿神位供上他們嗎?」

    這話說的實在,但是讓陳星聽了非常的不順耳,這叫什麼樣子的事情啊。\/*/\

    好像是故意的要和陳星作對一般,陳星現在也沒有心思聽下去了。

    當下他說:「方隊長,這樣的事情你們看著處理就成了,應該是怎麼樣起訴判刑的,我都不管了,到最後你們給我一個交代就成了。」

    說著,陳星氣呼呼的離開了。而這個時候史科長也沒有閒著,急忙跟了出來。他這個時候也是想知道陳星到底是在想什麼啊。這個事情處理到現在,案子算是結束了,但是保險公司那邊還沒有結果呢,這個事情可是史科長自己牽線搭橋的。

    當下史科長追出來就問:「陳隊長,你說這案子也有了結果了,這樣的事情也快要有了結果了,這賠償的事情你打算怎麼樣做啊。」

    陳星沒有好氣地說:「史科長看你這話說的,你看那兩個農民,他們兩個人像是一下子能夠拿出來二十多萬的人的嗎?這樣的事情並不是說我們夠賠償的起的。

    把人家逼的家破人亡也是未必能夠做賠的出來的,這不是作孽嗎?

    因此,這賠償的問題還是落到保險公司的身上了。他們賠給我,要不然等著和我打官司去吧,反正我的東西是被偷了,而且你們也投保了,他們敢不賠償,哼哼。嚇死他們。」

    陳星的話當然不會是說說而已了,這樣的事情是總是要有一個結果。

    賠償嘛,當然是找賠償的起的人來賠了。

    而且,史科長也是看的出來,這樣的事情陳星並不是說說而已,要是真的不賠償的話,那陳星指不定又是弄來什麼樣子的事情來。

    史科長解釋說:「按照保險法,這個事情既然是已經找到了頭偷東西的人,估計保險公司那邊未必會給你賠償科長你放心好了,根據保險法,哼哼,根據憲法保護受害者利益的原則,保險公司不賠償我就是違反了憲法,你說是保險法大啊,還是憲法大啊。這樣的事情不用我說你應該是明白吧。」

    這根本就沒有一點點爭論的餘地,當然是憲法最大了,任何的法律都不能夠和憲法相違背,違背了就是不合法的。不過在實際的情況中卻未必都是這樣進行的。間永遠是在進行角力,一般的情況下,客戶永遠是處於弱者的地位的,很少有人會成功的從保險公司順利的得到賠償,更是沒有多少人會因為保險法和憲法一些有衝突的地方而合保險公司打官司了,打官司這樣的事情並不是說一般的老百姓願意做的事情,一般的老百姓有一點辦法都是不會去打官司的。

    這樣的事情在國內非常的常見。但是這一次不一樣,這一次陳星是明顯的處於有利的地位的,這樣的情況下,陳星當然是會給自己爭取到相當大的利益了。

    而且陳星斷定保險公司是不可能和自己對簿公堂的,保險公司也是看人下菜的。雖然這一次陳星要求保險公司來賠償,這一點在常理來講是有點不對的地方,但是沒有辦法,陳星認識的人多,影響力大,這樣就造成了保險公司不敢不給。

    現在這個官司是陳星處於強勢的地位,保險公司也是只有處於妥協的位置了,不妥協的話,那天知道陳星會用什麼樣子的手段來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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