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恩,那個破屋子裡的十四歲男孩,葛羅亞畫了那麼一個魔法陣讓他的身體暖烘烘的,再感覺不到寒冷的氣息,他打開袋子,裡面是黃燦燦的金幣,上面躺著葛羅亞留下的戒指。
他把戒指放到一邊,把金幣全倒了出來,望著一小堆金幣冰冷的臉上看不出絲毫喜悅,他一枚一枚的數,數到一百五十九枚時,外面天色變黑,天空傳來一聲悶響,他僅僅是朝外瞥了眼,然後繼續默默地數。
三百枚金幣,整整三百枚。好大一筆飛來橫財。
他的心已經有如鐵石,看破塵世,正如對葛羅亞說的——我不相信憐憫!我不相信幸運!我更不相信善良!我只相信痛苦!我只相信恐懼!只相信……死亡!
三「不相信」,三「相信」,幼小心靈被無情和殘忍淹沒,就在這個北方偏荒之地,他見過太多血腥和欺壓的事了。他七歲時,父親貪生怕死,任人帶走了漂亮的母親,不止不阻止還推波助瀾,導致母親一頭撞上利劍,在他面前慘死,還記得母親臨死前向他伸出的蒼白右手,逐漸失去色彩的雙瞳充滿不捨、憐愛、悲痛、傷心……當時,他沒有任何表情,眼淚默默地流。等長到十三歲,他用一塊石頭把沉睡的父親拍死,不停地拍,整整拍了一天,累了休息一下,休息好了繼續拍,邊拍邊哭,整整一天,從搬起石頭的緊張、憤恨和害怕,到面無表情心硬如鐵,用了一整天的時間。
那一晚,他徹夜無眠,哭了整整一晚,從那一晚開始,他發誓再不流一滴眼淚。
父親只是個可憐的膽小鬼,真正的仇人還在強搶女人欺壓城中少得可憐的民眾,莫丁那·坎特公爵,當今皇帝撒旦一世龍在天的叔叔,他知道,要殺莫丁那除非有強大的實力,他沒有,甚至沒有任何機會去成為強者,因為……他沒有錢,哪怕一個銅幣都沒有。在殺死父親一年的時間裡,他討飯,撿吃的,學會了捉藏在地下的老鼠,學會了如何吃米粒大小的蟲子,坦桑城的人都叫他——討厭可憐的小乞丐。
就這樣,他活到了現在。
現在,地上有了三百枚金幣,他的心突然之間升起希望。
「想發洩怨恨和怒火,想報復一切曾經帶來的傷害,拿著戒指去帝都魔法學院找希伯來老傢伙,他會收容你。除了希伯來,不要讓任何人看到我給你的戒指。」
耳邊又一次響起那個快死的老傢伙的話,他把金幣裝好,又拿起戒指,想了想,拿著戒指的手伸進褲子裡,把戒指塞進了……屁股中間的洞!從他全身上下和家來看,那裡是唯一最安全的地方,最寶貴的東西當然應該藏在最安全的地方,戒指是他的希望,也就是最重要的東西。
如果葛羅亞靈魂有知,不知道會怎麼想?
門口響起一片馬踏冰地的輕脆聲音,一隊士兵騎馬過去,當先一人裹一身純白俅毛絨衣,騎一匹白馬,臉色陰沉,正是莫丁那·坎特公爵。
那個老傢伙死了嗎?
基恩有這樣的感覺,剛才天動地搖,天色昏暗,房頂幾塊磚瓦也飛上了天,多出幾個破洞,他都以為天要崩塌了,心裡卻不害怕,反在想讓這個世界見鬼去吧,可隨後,他看到了一圈美麗的光圈散射,天地恢復了正常,他失神了片刻,拿起一枚金幣放在身上,把二百九十九枚金幣放進袋子裡,然後埋進牆角。
當基恩正在做這些的時候,屋子中地面慢慢現出一個紅色圖案,正是葛羅亞吐血的位置,紅色圖案越來越亮,最後燒了起來,一隻小小的火蠅從中間鑽了出來,火焰隨之熄滅,圖案跟著消失,火蠅原地飛了一圈,尋找某種氣息,然後貼地直朝基恩飛過去,基恩一無所覺,火蠅從他跪下的雙腿間飛過,鑽進衣服。
基恩突感肚臍一疼——正是葛羅亞所繪魔法陣的陣中心。他連忙察看,卻哪有什麼異常。他沒有多想,把金幣埋好,然後又縮進草堆,拉出小老鼠,想來想去,最終沒有放生。
草堆裡摸出點火之物,幾根枯枝,點燃,又用一根鐵線穿過老鼠,一纏,丟進了火中。
小老鼠「吱吱吱」亂叫,基恩不為所動,又用兩根細棍子夾起來,在火的上方烤,直到小老鼠沒了聲音,火漸漸熄滅,他取下鐵線,把半生不熟的老鼠整個丟進口裡咀嚼,骨頭一點點吐到掌心,吃完卻又把骨頭重丟回口中使勁咬,咬碎,吞下。
基恩摸摸肚子,這個時候莫丁那·坎特公爵的隊伍回轉過來,他從門縫處看到了士兵抬著的屍體,莫丁那·坎特濃眉緊鎖,心不在焉。他想:那個老傢伙果然死了啊。
「雖然我和你素不相識,但是念在你給了我好處的份上,我幫你殺了莫丁那·坎特。」
他把葛羅亞的死歸在了莫丁那·坎特公爵身上,反正是要殺莫丁那·坎特的,多一個理由也沒有關係,「也算是對得起你了。」他這樣想著,想到了那本書。
他還是第一次看書,還是魔法書籍,由於從小沒有學習,所以他不識字,上面密密寫的什麼一個不認識,只是隨手翻翻,翻到後面,全是各式各樣的圖案,和死去的老傢伙在身上畫的差不多,他知道,那一定是魔法陣了。
翻了會沒什麼意思,把葛羅亞魔法筆錄也藏進了金幣埋藏點,同時把身上那枚金幣也放了進去。先前他想拿著金幣去城裡的酒館好好吃上一頓,可轉念一想,人家要是有個什麼歹意,弱小的自己可是全沒有反抗的能力,結果只會有一個。
所以,他決定還是過以前的生活,等到大雪初融商貿往來開始,跟著商隊到帝都去,每年,都會有那麼一、兩個商隊到帝都,然後他就去找帝都魔法學院的院長希伯來,在那裡學習魔法。
時間還有五個月,現在的問題是:要活下去。
好在對生命最大的威脅——寒冷不存在了,沒有這一條,他可以找到更多吃的東西,比如埃斯百德森林裡的樹根!埃斯百德森林有種低矮的樹叫肥根——這是他取的名字,滋多根粗,就是帶有很濃的澀味,不是很容易下嚥,不過吃一次可以管好多天。唯一可惜的是,肥根不能存貯,有一次他吃了一半留了一半,一夜之後,剩下的肥根就那麼不見了,彷彿從來沒有出現過一樣。
他帶上一根用來挖掘的臂粗尖木棍出發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