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天本不是個愛湊熱鬧的人,但今天不知道為何卻鬼使神差的想去一看究竟。
走近之後,發現人群擁擠,但裡面罵聲不斷。
「小兔崽子,識相的立馬拿1000金幣來,這事就此接過,否則,老子弄不死你。」
「***,去你大爺的藥皇傳承,傳承你大爺,到現在還只是初級藥師,那麼多藥材啊,得賣多少錢,全給你這個廢物浪費了。md。」
「要是那些藥材給我兄弟使用,我兄弟早就高級以上的等級了。」
「那麼多藥材啊,全給這b浪費了。」
「這小兔崽子當初說自己是藥皇傳承的時候,老子就不相信,他真有那本事,會來我們『神話』?絕對是來騙取藥材的。」
「練到現在的藥,也沒見出過幾顆,這小子絕對中飽私囊,把那些藥材全部居於自己囊中了。」
隨著罵聲的急劇,蕭天也大致聽出什麼,但在聽到對方說什麼「藥皇傳承」的時候,蕭天的心,頓時驚訝了一下。「火藥皇?」
火藥皇,並非其能製造火藥,也不是他製造的要具有強烈的火屬性,而是其本身職業是個火奧。其不單一身煉藥術出神入化,登峰造極,就連其一手火奧也是玩的如臂揮指,爐火純青。兩大能力,都是世人仰視的存在,很少有人能出其右。
而在火藥皇成名之後,其曾經的悲慘經歷也是慢慢被人發掘。此人從小就沒見過父母,父母生死全然不知。只知道自己是一個棄嬰。而撫養自己長大的一個老嬤嬤,也在自己十歲的時候去世,舉目無親,在這個人性貪婪,物慾橫流的社會,一個十歲孩童能生存下來,該受了怎樣的苦楚。
但天不絕人,就在火藥皇即將餓死路邊的時候,遇到一家餐館,老闆見其可憐,便招做童工,洗碗擦地。但老闆娘卻極度苛刻,尖酸刻薄。但在好心的老闆時常關照下,火藥皇在這家餐館也能混個半溫半飽。
15歲時,餐館老闆見自己妻子時常刻薄火藥皇,便告訴他國家的福利,讓其依靠國家的貧困基金和孤兒基金生活。火藥皇知道老闆的苦心,給老闆磕了幾個響頭之後,頭也不回的離開。
國家發放的福利,本來夠其生活,但福利越是好,造就的貪官污吏越是橫行,本來一個月六百的基礎生活基金,也被壓搾到了只有兩百。
一次偶然的機會,火藥皇拾撿到了路邊一對吵架夫婦丟棄的《凡塵》遊戲頭盔,立馬撿起,回到國家安排的貧困區裡,從此開始了職業玩家之路。
火藥皇自小沒有朋友,而想依靠一個人的力量遊戲,只有弓箭手和奧法兩個職業能行,弓箭手,火藥皇自視自己天生身體羸弱,不是玩弓箭手的料,而從小生活的困難,也造就火藥皇強於他人的精神力,選擇奧法,再何時不過。而在火奧中,水火無情,而水在遊戲裡卻有治療能力,當不得無情,所以火藥皇毅然選擇火奧。
火奧,與天爭命!!
火藥皇雖然沒有一點遊戲基礎,但憑借其不放棄的執著,一直堅持。
為了生活,火藥皇將各大生活職業都選擇了一次,最後認準了藥師這個職業。起初的原因是,練級時藥品太過,買不起,於是選擇了「藥材自己采,藥物自己練」的藥師生活職業,如果自己使用有所盈餘,還能靠此小賺一比。
雖然遊戲裡想要賺錢很難,但在火藥皇不懈努力之下,每日玩滿遊戲時間,每月也能賺到兩百左右。因此生活也能堅持的下來。
偶然的一次機緣,勤心採藥的火藥皇發現一個地下墓穴,想到《凡塵》的口號,斷然前往。發現此處居然是人類始祖,醫藥之祖,藥皇黃帝的墓穴,一番機緣之下,火藥皇得到了黃帝的傳承,繼承藥之大統,《黃帝內經》。
而學習了《黃帝內經》之後,極度難以升級的要求,極度難以成形的藥術,使得火藥皇原本每月的兩百收入也付之東流。無奈之下,選擇一個還算不錯的傭兵團加入,而團長得知自己的藥皇傳承之後,立馬供為上賓,傭兵團裡其他幾個藥師的藥材,也都拿來供自己使用。
兩個月,足足兩個月了,藥物沒有練出幾個,傭兵團裡的所有藥材都被火藥皇糟蹋一空。而煉藥等級還在初階。升級經驗一直滿的,顯然是到來瓶頸。而團長耗費巨資收購一株暗金級別的藥材使用,自己的藥師等級依舊沒有升級。無奈之下,團長無奈放棄自己。
團長雖然時常心疼,但卻不予計較,但傭兵團內其他人卻不這麼想,尤其是那些藥材被自己使用而無法升級煉藥等級的藥師和他的兄弟們,時常找自己麻煩,就連自己被逐出傭兵團了,對方依舊不依不饒。
而後來的情形,已經擺放眼前。
在前世,這件事情,是在嗜血鬼手的鬼神左手出現之後才被解決。原本的鬼神左手今天也是無所事事,本也準備來此淘寶,試試運氣,後來遇到這樣的事情,感覺到對方煉藥術的奇異,抱著試一試的心理,解決此事,帶著與天爭命離開。
而自此之後,火藥皇之名漸漸遠揚。
想到這裡,蕭天不由的看向遠處,正好看到鬼神左手朝這邊走來。蕭天心中一驚,立馬擠過人群,來到與天爭命邊上。沒有理睬其他人,對著與天爭命道。
「你叫什麼名字。」
「小子,你是什麼人,識相的,不要多管閒事。」看著半路走出的蕭天,「神話」中的一人喝道。
而場中被打的團坐地上的與天爭命看著蕭天,心中莫名奇怪的一動,本不想說話的他,低下頭,淡淡道,「與天爭命。」
果然!!
「與天爭命?爭你大爺!小兔崽子還敢說話。」看著蕭天無視自己存在,「神話」的人本就不爽,但見蕭天不凡,也沒有惹事,但眼前這小兔崽子也敢無視自己存在,「神話」的人,頓時不爽,一腳踢去。
這一腳,踢的實在,但卻不是踢在與天爭命身上,而是踢在蕭天的腿上。
「這人,我荊棘要了!」[(m)無彈窗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