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殺人,很多人不敢想像。
其實要殺一個人是件很容易的事。
從何說起呢,首先要從人的人命的維繫說起。
人是一種高等動物,所以,他不如低等動物,缺乏再生能力。
而一個人卻是一套複雜的生命系統。至少有循環、呼吸、消化、泌尿等系統
協同工作而維繫生命,更用一個腦部來統領全身。所以要殺人,其實任破壞以上
一種的人體部件,就能殺人了。
例如:砍頭,一劍穿心,絞死,等,都是用物理方法生硬地破壞人這些地方。
更有投毒,用窒息,等來破壞人體各個生命系統的工作。這樣就可以殺人了。
而最大的殺手其實是時間。只要時間慢慢的過去,最健康最有活力的生命也
會在不經意間慢慢地失去動力也協調,最終死去。所以對於世人來說。這個無形
的殺手才是最最最無可逃避的。但也是最有效的。
這裡叫謀殺精品店,現在,我就來謀殺你一兩分鐘的時間。
怎麼樣?成功了吧。
按一個人是一百歲壽來計算。我謀殺了你三十一億五千五百七十六萬分之一
的生命。
所以最基本的殺人不見血的方法就是…………浪費這個人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