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天寶 卷一:入唐 第七十章 我不當掌門很多年
    「魔爪?」那面帶黑紗的女子帶著戲謔的口氣道。

    「那個……這裡什麼地方?大姐。」趙志看了看那黑臉大漢,捏著嗓子小聲道。

    「問那多做甚?」大漢嚇唬趙志:「乖乖待著別指望跑出去!」

    「大哥……,」女子扭頭撒嬌道:「就知道嚇唬人。」

    大漢臉一板:「我可不是嚇唬人,咱把他打暈了帶來這裡就是不想橫生枝節,你非要留他下來那你就要保證他不逃跑,不然他要是獨自跑了,在那野外餓死或者被豺狼咬死,那可不關我的事。」大漢取了屋子裡的一條長凳掀起簾子出去了。

    「大姐,這是個什麼所在?你大哥他……」那大漢一走,趙志就從剛剛那半死不活的樣立馬變的生龍活虎了。

    「誰是你大姐?」那女子慍怒道:「我姓楊,這裡就是楊家村。」

    趙志點了點頭,「哦」了一聲,才記起來這女子想來也就是十七八歲的樣子,還是自己的FANS,自己這麼說話是有些掉價了,當下換了一副臉孔:「楊小姐,失禮了,在下受了驚嚇才口不擇言,還請勿怪。」

    趙志這麼一說,那女子似乎也發覺自己剛剛的口氣有些不妥,放緩語氣道:「趙公子,我哥這人脾氣暴躁,手下也都是些亡命之徒,而且這裡是個孤村,離此最近的村莊也要走兩日山路才可到達,因此您還是先在此住上一段時間吧。日後尋得機會我送公子出去。」

    趙志大喜,連連點頭:「楊小姐相救之恩,在下不敢或忘。」

    「公子餓了吧,我這就出去準備,公子速速穿衣起來吧,您也睡了足有兩日了。」那楊小姐輕笑一聲,走出屋外。

    「兩天?」趙志心裡一驚,這才感覺肩膀上脖子後面酸痛的厲害,顯然是那黑衣大漢把自己打暈帶來了這裡,那這就就是傳說裡楊子榮成名之地——土匪大本營!

    穿好衣裳,趙志走到門邊,掀開簾子,這才知道,這是一個一進三間的茅屋,中間一個廳堂,兩邊各是一間房子,屋子裡陳設雖然有些破舊,可是倒還整齊乾淨,那女子見趙志起身,便招呼道:「公子起來了?洗臉水都在外面院子裡,洗漱了過來吃早飯吧。」

    趙志謝了聲,走出屋外,頓時眼前一亮,脫口而出:「好景色,好景色啊!」原來這屋子其實是修在一小山坡之上,空氣清新那就不必說了,早晨的陽光毫無顧忌的灑在趙志的臉上,溫和而光亮。

    正屋的左右首各橫砌著兩個小屋子,左邊是廚房,右邊大概是牛屋和茅廁了。屋前被一排籬笆隨意的一攔,幾隻雞在院子裡悠閒的轉著,籬笆門外一條石子路一直向前延伸著下了山坡。

    山坡下卻是一個小村莊,大概二十來戶人家的樣子,炊煙裊裊,村莊邊都是農田,遠處一個不大不小的湖泊,映著朝陽,波光點點,刺的趙志微微瞇起了眼睛。

    趙志欣賞了一下,忽然心頭一動,回頭看了看屋子,高聲吟道:「空山新雨後,天氣晚來秋。」吟罷,飄然離開。估計這是屋子裡的那楊小姐應該滿眼星星了吧。趙志一邊刷牙一邊YY,洗漱完畢,又用手做梳子狀把已經養的半長不長的頭髮梳理了下,自己的帶好了方士巾,微笑著回到屋子裡。

    四方的木桌上已經擺上了兩碟鹹菜和一碗米粥,那女子見趙志回來急忙站起身來:「公子吃早飯吧。」

    趙志也著實餓了,急忙坐下,狼吞虎嚥般的連續扒拉了三碗稀飯,最後撐的不行了,放下筷子,十分滿足的歎了口氣。

    女子輕輕一笑,也不言語,收拾碗筷朝廚房去了。

    趙志左右無事,搬著個凳子走出門來曬曬太陽去去晦氣。

    「趙公子?」那女子從廚房裡走出來,叫醒出神的趙志。

    「嗯?啊!楊小姐。」趙志急忙打了個招呼。

    「公子剛剛那兩句詩可是新作?」楊小姐出聲問道,嘴裡的氣息吹動著面前的黑紗一撲一撲的。

    「哦,那倒不是,我一個王姓朋友送來叫我品評的一本集子裡的,我偶爾翻看,記住了。原文是:空山新雨後,天氣晚來秋,明月松間照,清泉石上流。」趙志估摸著王維是盛唐詩人,現在應該已經出生了,不過那時候信息技術不發達,我這裡暫時盜用下還是可以的。

    「真的是好詩啊。」楊小姐似乎十分迷戀這些東西,已經進入了發呆階段。

    趙志笑笑:「的確,我送他的四字評語就是詩中有畫,畫中有詩!」

    「先生真是高才。」女子話剛說完,那邊黑臉大漢跑上山坡來,老遠的叫道:「妹子,一起去山上!」

    那女子高聲應了一下,起身對趙志說道:「公子上午就在這裡,我與大哥出去,中午回來做飯,記住,千萬別想走啊,外面很危險的!」

    趙志急忙點了點頭,心裡大喜:「嗯,放心好了,我絕對不會奢望逃跑的。」

    那女子看看趙志,轉身朝那黑臉大漢跟前跑去,兩人一起說著話下了山坡。

    趙志咂了咂嘴:「身材還真不錯。」

    ………………………………

    趙志會逃跑麼?當然會!

    兩兄妹一走,趙志回了屋子,在廚房裡找出一把剔骨尖刀防身,即刻下了山坡,順著小路朝下走去。

    走了沒一會,就到了小村,趙志估摸著這裡既然叫楊家村,估計這裡也是些匪類聚居之地,安頓的肯定都是些強盜家眷,既然這樣,還是不招惹為妙,不然的話,一個通風報信自己可不就被抓回去了麼,於是趙志負起手來,裝作散步一樣,慢慢的逛到了村口。

    好在一路上多是幾個村子裡七八歲的孩童嬉戲追逐,到沒人來過問。趙志心裡竊喜,沿著村口的路加快了步伐。

    「喂!你個死讀書的!想逃跑麼?」趙志剛走了沒幾步,田里一個聲音大聲吼道。

    趙志一楞,轉身看去,臉色一變,正是那外號「玉面刀」的傢伙。

    「沒啊?四處逛逛。我這沒馬沒糧的,怎麼逃跑。再說我也不認識路啊。」趙志訕笑,這傢伙這麼跟這些農夫一起種田來了?不是在做山賊那份很有前途的職業麼?

    「不是?逛逛?逛逛用跑那麼快麼?」白眼狼十分懷疑趙志的人品,一個縱躍,從田里跳上路邊。

    「剛剛吃飽了,想跑兩步鍛煉下身體。飯後百步走,活到九十九嘛。」趙志報著最後一線希望解釋道。

    「快點滾回去!不然我抽你了!」那傢伙還真擺了架勢準備抽趙志。

    趙志心裡一涼,這次跑不成,日後肯定是嚴加看管,說不定還捆起來,那自己就一輩子窩在這裡了。不行!當年自己的百米12秒30不知道退步沒?拼了!

    趙志牙一咬:「好好,我這就回去,別這麼凶啊!自己人,你不記得了?我還請你吃過飯呢。」

    那白眼狼聽了這話,正努力思索著這傢伙何時請自己吃過飯呢,卻見趙志轉身,小腿輪圓了就跑了起來,喬丹運動鞋徹底的發揮了它防滑的優勢,微微濕潤的土路把趙志的百米衝刺能力發揮到了極限,加上求生的慾望,趙志估計破了自己的記錄了,可惜沒秒錶。

    沒有跑鞋的白眼狼能跑過趙志麼?

    不知道。

    為什麼不知道?

    因為白眼狼根本沒跑!

    趙志忘記了,江湖上還有種功夫叫暗器!

    白眼狼一揚手,趙志腿彎一軟,告訴奔跑的趙志直接脫軌了,打了個轉,栽在地上,去勢不消,翻滾著掉進田里,摔了個七葷八素。

    「年輕人,怎麼摔成這樣了?」田里一老婆婆好心的走過來,單手拉起趙志。

    趙志站起身來,擦了擦臉上的血水,對拉自己的這個慈眉善目的老婆婆說了聲謝。

    「娘,你管他幹什麼?」那白眼狼佈滿的叫道。

    「娘?」趙志看了看這個老婆婆,腦子裡電視劇的情節再次閃現,一咬牙齒,低聲道:「老婆婆,得罪了!」說著,橫過步子,學著電視上的樣子,把手彎成爪子狀,卡在老婆婆的脖子間,大聲叫道:「都別動!不然我要傷人了!」

    果然眾人都不動了,愣愣的看著趙志,臉上居然都浮現起古怪的笑來!

    「笑,笑什麼?」趙志楞了,一面質問,一面低聲對那老太太道:「老奶奶別怕,我不會傷害你的。只要做出戲給您兒子看就好了!」

    老太太居然絲毫不慌亂,點頭微笑道:「說出這話,算你還有些良心,我就不找你麻煩了。」

    「找我麻煩?」趙志一楞。

    「我不當掌門很多年了。」老太太微笑著緩緩說出這句叫趙志心驚膽戰的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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