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速領跑者 正文 第152章 命運之手
    紐約布魯林區。

    「自由的感覺真好啊!」一個衣衫顯得有點凌亂的年輕人,貪婪地呼吸著新鮮的空氣,露出一副心曠神怡的表情來。路人都用奇怪的眼神看著他,就像看一個弱智。

    史密斯絲毫也不以為意地笑了笑。對他而言,哪怕這渾濁的空氣中,夾雜著汽車的尾氣,卻仍然讓他甘之如飴。

    待在五十一區基地的這段囚籠生活,讓剛剛逃出囚籠的史密斯,差點難以適應外面的天氣,用手去接觸陽光,還有一點被火灼燒的感覺。好在經過這幾日來的顛簸,他已經逐步適應了外面的環境。

    四天前的夜裡,在基地的所有工作人員都休息後,他終於開始了逃亡行動。

    「忠誠」是一個很模糊的概念,簡單地說來,有點像是個人崇拜,又有點像是信仰方面的東西,或許和心理暗示也有關聯,但當史密斯真正施展開來的時候,還是覺得這一招很好使用。

    當他開始控制基地值班的工作人員的思想,並讓他們給自己打開基地的門的時候,所有的人的眼裡,都是狂熱,有的工作人員那炙熱的眼神,甚至讓他覺得那些人都是同性戀。

    好在一路有驚無險地出來了。尤其值得幸運的是,他在路上,逃脫了起碼十多起追兵,這其中甚至包括基地派出的裝備有防止腦波作用的特製頭盔的特種軍人。

    到了拉斯維加斯,史密斯不敢乘飛機。雖然他可以通過改變機場安檢人員的記憶的方式堂而皇之地進入到機艙,但他卻擔心機場的記錄錄像會出賣他的行蹤。因此,他選擇了盜劫一輛小轎車回紐約。

    一路上,他發現自己的特異功能還真好使。吃飯的時候,他在改變服務員及餐廳老闆的意識的同時,隨便遞上一張白紙就解決問題了;給汽車加油的時候,他也如法炮製,效果也很理想;尤其是在警察設卡臨檢的時候,他也靠改變這些人的記憶,正大光明地矇混過關。

    現在,他終於回到了紐約,回到了他從小生長的地方,心情自然是非常地良好。

    隨便找了個偏僻的街道停好車,史密斯悠閒地走在大街上。由於心情激動,他不時做出一些誇張地動作,藉以宣洩心中沉積已久的鬱悶。路人都在觀望這個奇怪的年青人,看他的樣子,並不太像神經不正常的人啊。

    不過史密斯的衣著,還是引起了路人的注意。現在時值紐約盛夏六七月的天氣,這個年輕人居然還身著春秋裝,實在是讓人費解啊。

    而且看他的樣子,並沒有揮汗如雨的不適感,難道說,他就體會不出這發自內心的酷熱?

    史密斯依舊沉浸在他的個人天地裡。別人怎麼看他,這並不重要,重要地是自己終於自由了。

    夏天陽光明媚的紐約城區,一切都那麼地讓人心醉。一年四季,都可以悠閒地被陽光照耀,這是多麼幸福的一件事啊。原來,自由的氣息就是這樣!無拘無束地做任何事情,實在是人生的一大享受!史密斯現在已經體會到「自由」一詞,對於一個人的真正含義。

    又走了一條街區,史密斯地心情激動起來。

    家?

    家就在不遠的地方,那裡是自己從小就生長的地方。

    越靠近自己的家,史密斯的心就跳的越快。雖然僅僅只是過去了幾個月,但卻像是經歷了幾個世紀那樣長久,母親慈祥的笑容,父親那一頭皺紋都浮現在了心頭。

    兒時生活的點點滴滴,都一一浮現在史密斯的心頭,讓他的心不由一熱。

    還有他的女神瑪莉莎,現在還好嗎?是不是還住在自己的那間房間裡,等待著自己地歸來?

    想到這裡,他突然一陣恐慌:萬一真的如基地的工作人員所說的那樣,家裡接到的是自己的陣亡通知書該怎麼辦?瑪莉莎還會等自己嗎?要知道在軍隊中拚命打拼,除了當軍人是個不錯的職業外,就是為了將來能和她生活得更家美好要知道軍官的福利可是非常高的。

    史密斯習慣地看了看立在社區街口的大鐘,原來今天剛好是一個美好的週末,難怪在交通糟糕異常的紐約城區,一路上竟然沒遇到塞車,而且現在時間還不到中午十一點。嗯,有著禮拜習慣的父母,現在應該還在教堂做禮拜,而瑪莉莎也應當陪伴在二老身邊才是。

    史密斯沉思了一下,信步來到了一家快餐店。

    對於食物,史密斯並沒有興趣,他在這裡的目的很簡單,那就是想再次檢驗自己的控制能力。

    站在快餐店的入口處,史密斯左顧右盼的樣子,一下子引起了店員的警覺。

    「不好,這個人好像從來都沒有見過,神情也很古怪。看他的手一直放在褲包裡,衣服內應該藏有攻擊性的武器。他是搶劫的嗎?」警覺性頗高的店員越想越不對,悄悄地將手按向了警鈴,一旦情況不對,就立即報警。

    史密斯清晰地感覺到了店員的想法,不由淡然一笑。

    「嗨,邁克,好久不見了,你還好吧?」話音未落,他便熱情地朝著一個中年男子走了過去。

    中年男子的表情從一秒鐘前的呆滯,一下子變化成為了老友相見時的喜悅,而坐在餐桌一旁的他的女友,也很快加入了他們談話的行列中去。

    「原來是找朋友啊,看來我實在是太小心了。」本想按動報警器的店員鬆了口氣,微笑著又投入到了自己的工作中去。

    邁克和他的女朋友,還有史密斯三人,開心地談起了兒時地趣事。但是奇怪的是,邁克的口中說出來的,卻是另外一個名字「尼克」,這是史密斯的小名嗎?

    大約十分鐘之後,史密斯和熱情的邁克擁抱了一下就依依不捨地告別了。

    走出快餐店後的史密斯,又看了下社區廣場的那口大鐘,時間已經差不多了,當下連忙向他的家走去。

    現在這個時候,店裡的邁克到底是誰,已經不再重要了。

    史密斯知道他父母的習慣,做完禮拜後回家的父親,總喜歡在院子裡檢查他的汽車,而母親則待在廚房裡做曲奇餅。

    大腦裡,他突然出現了那香甜的曲奇餅味道,還有家裡溫馨的點點回憶。所有這一切,讓史密斯的神思一下子恍惚起來。

    剛走到家門口的那片草坪的時候,一陣狗叫聲,讓史密斯從美夢中驚醒過來。史密斯瞪了一眼,那隻狗「嗚」的一聲,一下子便沒有了氣勢,發出幾聲哀鳴後,悄悄地溜掉了。

    家裡養了狗了嗎?史密斯有些糊塗了。他習慣性地大聲喊了一句:「爸爸、媽媽,我回來了。」然後就走到了房門左側的走廊上,隨即坐到了吊床上。這是他從小長到大的習慣,回家前總喜歡到這裡坐坐。

    史密斯很享受眼前這一切,除了幾聲微弱的狗鳴聲,一切都和記憶中一無二致。《》

    「你到底是誰,為什麼坐在我家的門口,你到底想幹什麼?」一個渾厚的男人的聲音響了起來,這讓史密斯一下子呆住了。

    他一臉驚奇地看著眼前這個從房子裡走出來的陌生的黑人,皺著眉頭說道:「該我問你才對吧。你是誰,為什麼到我家來,還對我說這些奇怪的話?」

    「先生,這是我的家,請你立即停止你的胡鬧。如果你再糾纏下去,我可要報警了。」中年黑人男子看了史密斯幾眼,臉上一片驚疑,小心翼翼地說道。他弄不清楚眼前這個年青的白人是不是有精神方面的障礙,要知道瘋子的力氣都很大,他可不想去激怒一個瘋子,這樣他和家人的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

    「你在說什麼!這裡住的應該是史密斯一家才對。」史密斯怒吼著說道。雖然他從沒有種族歧視的心理,可是現在的他,卻是如此地討厭眼前這個男人。他已經意識到了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情,但這卻是他不願意接受的。

    「史密斯?你是說已經過世的史密斯夫婦?你難道是他們的親屬嗎?我很抱歉,他們是多麼好的人啊……可惜……」說到這裡,黑人中年男子搖起了頭。

    史密斯的表情瞬間僵住了。過世?怎麼回事?才過去了幾個月啊?為什麼會有如此瘋狂地變化?「告訴我,你說的都是謊話,史密斯一家現在在哪裡?我要立即見到他們!」史密斯猛地從吊床上站了起來,抓住了黑人的衣領,用力地揪著。

    這突如其來的變化,讓黑人男子驚出了一身冷汗。眼前這個男人的動作是如此的迅速,力量是這麼的大,讓他幾乎喘不過氣來。

    「我說的是真的……三個月前,史密斯夫婦,還有他們的孩子……做完禮拜後……在回家的路上遭遇了車禍,一家人都死於非命……我是通過競拍的方式買下這幢住宅的……放開我……」黑人斷斷續續地說著,希望自己的話能讓這個白人青年清醒過來。

    史密斯沮喪地鬆開了他的手,眼裡滿是絕望。

    緩過氣來的黑人男子,見狀立馬跑進屋內,撥打了報警電話。這個瘋子實在是太讓人害怕了,只有警察才能趕走這個危險人物。

    當他放下電話後,看到史密斯的身影從房門走了進來,眼裡滿是凶戾的神色。驚慌失措的他,在妻子和女兒的尖叫聲中,從牆壁上取下了獵槍,顫抖著指向了史密斯。

    他聲嘶力竭地對著史密斯大聲地說道:「別過來,你再過來我就要開槍了。」此時已經是正午時分,雖然院子門口過往的人很多,但沒有誰發現這幢籐蘿纏繞的公寓樓裡,如此的氣氛是如此地緊張。

    史密斯的眼睛,呈現出可怕的血紅色,而那雙空洞的眼神,只是冷冷地看著這個黑人男子,那裡面沒有一絲一毫的感情,就連從眼角滾滾流出的淚水,也不能讓人看出他是否真的傷心。

    而看著史密斯眼睛的黑人男子,神情卻呆滯起來,慢慢的把手裡拿著的獵槍,指向了他的心窩。

    「砰」的一聲槍響,在女人和小孩的尖呼聲中,黑人男子口中噴出大口的鮮血,軟綿綿地倒在了地上,獵槍墜地時發出的「鏗鏘」的聲音,為這出悲劇劃上了一絲懸疑色彩。

    女人和小孩子衝向了地上的黑人男子,哭喊著自己親人的名字。他們弄不明白,自己最親密的家人,為何要自殺,更不明白為何會是在這樣的情況下自殺。

    史密斯的眼睛望向了那個泣不成聲的黑人女子。那女人很快地停止了哭泣,神情呆滯起來,同樣孩子看了史密斯的眼睛後,也停止了哭泣,彷彿一下子,他們的心靈沒有了任何情感,只是呆呆地看著史密斯眼角那滴落的一滴滴的淚水。

    熊熊烈火,焚燒著這幢古樸的公寓樓,剛才一切還是那麼寧靜,轉眼間便變成了修羅地獄。從著火的房子裡,不時傳來一陣陣撕心裂肺地尖叫聲,分明是有人被堵在房子裡了。烈焰噴湧而來,火勢已經達到最高點,消防員根本就無法衝進房子,只能用高壓水槍向著熊熊烈火噴灑去,希望能讓火勢小一點。

    最後當一切平靜下來的時候,消防員只能從房屋的殘骸中,找到了三具燒成黑炭般的屍體,其中兩具是成年人的,一具是小孩的。

    到底是誰會對這個幸福的黑人家庭,做出這樣沒有人性的殘害?難道是種族主義份子在美國死灰復燃了?不少黑人的心裡開始不安起來,用充滿懷疑的目光看著身邊的每一個白人。

    而就在媒體紛紛報道這起被定性為惡意謀殺慘案的新聞的時候,史密斯正獨自一個人坐在長島的沙灘邊,默默地喝著啤酒。

    一罐罐空蕩蕩的酒瓶,散落在了沙灘周圍,借酒即使是無法消愁,也能讓人地神經麻痺,不用去理會那些讓人不堪回首的事情。

    但此時此刻,史密斯的眼淚還是不住地往外掉落,這裡面既有悲傷,也有懊悔。「上帝啊,我都做了些什麼?他們都是無辜地,為什麼我會做出這麼瘋狂的事情?」史密斯不停地重複著說這句話,腦子裡翻騰的也是之前發生的那一幕幕。

    火是他命令那位黑人婦女放的,而這母子倆也被他用意念強留在了房間內,陪伴著他們已經死去的親人。

    為什麼自己會這樣做?為什麼自己會忍心看著兩個無辜的和他沒有任何恩怨的人死在他的面前?史密斯根本就無法解釋自己的情感!或者說,是因為聽到父母雙亡的消息,讓他一時之間接受不了那種沉重的打擊?

    太瘋狂了,在極度的痛苦和憤怒中,自己就這樣摧毀了一個家庭,讓三條生命永遠地消失在了這個世界上。

    為什麼會這樣?為什麼?

    史密斯沒有去墳場看望他逝去的親人,因為他覺得這只會讓他更加傷心。在他內心深處,只有一道靚麗的身影能暫時安慰他受傷的心靈。

    「瑪莉莎,你還好嗎……」史密斯喃喃地說著這句話,不知不覺地躺在沙灘上睡了過去。

    第二日,叫醒他的不是陽光,而是在海灘巡邏的警察。當警察和史密斯對視後,他心裡一震:「你是誰,是那個報案的人嗎?」警察問著一臉憔悴的史密斯,用懷疑的口氣說道。

    「我不知道你說什麼,長官。我想我是喝多了,現在我該回家去了。」史密斯的聲音很沙啞,整個人的形象顯得非常潦倒。

    「年青人,要用積極的眼光看待生活。好了,我送你一程吧。」警察拍了拍史密斯的肩膀,同情地說道。

    坐在警車上的史密斯,麻木地看著車窗外一閃即逝的風景。一天之前,他會感歎紐約的美麗,而現在這些美麗,對他來說卻都是空洞的,都是不存在的,或者說一切都是虛假的,沒有什麼真實的情感。

    當警車經過教堂的時候,突然停住了,然後慢慢地倒回到了教堂門口。教堂的鐘聲響了起來,一對新人正在親友的簇擁下走出教堂。

    新郎和新郎滿臉都是笑容,接受著親友們的擁抱、親吻和祝福。新郎他不認識,但新娘……新娘那幸福的表情,卻像一把刺刀,狠狠地穿透了史密斯的心。

    瑪莉莎!眼前的新娘是她!

    她的臉上,滿是幸福的笑容,而這幸福的笑容,應該是和他走在紅地毯的時候,才應該出現的。站在她身邊,和她攜手走完人生旅程的男人原本應該是他,可是現在這一切都不會發生了!

    他已經「不存在了」,史密斯家族已經從這個世界上徹底地消失掉了,他只是一個沒有身份記錄,沒有任何背景的邊緣人。

    史密斯傻傻地笑了笑:「你真是一個好人,居然會停下警車來,關心一對普通新婚夫婦的婚禮。真心為這對新人祝福吧,這是命運的決定。」

    警察以為史密斯也是一個熱心的青年人,對別人的喜事而感到開心,微笑著點了點頭。他怎麼知道,這句話的背後隱藏著的故事呢?

    史密斯仍然在笑,他最愛的人,卻背叛了他!

    他願意為她付出生命的女人,卻成為了別人的新娘!她的手指上,戴著的是象徵別人永恆愛情的鑽戒。不過,他下意識從嘴裡所說的那個詞,卻停留在了他的腦海中。命運!一個虛無的詞彙,牢牢地控制著他的人生軌跡。

    命運,或者說是宿命吧!如果不是為了前途,如果不是為了和瑪莉莎的將來而奮鬥,如果不是去參加那場該死的伊拉克戰爭,他現在會是站在教堂前面那個新郎的位置,親切地擁吻著瑪莉莎。可惜,現在這一切將是永遠也不可能發生的事情了。

    他的心已經隨著瑪莉莎的背叛而死了,他根本就不願意去改變這麼多人的記憶,強行讓他和瑪莉莎結合在一起。

    再怎麼改變,他的家人也永遠不能再和他坐在一張餐桌上吃飯!他永遠沒有辦法面對父母的問題,永遠也沒有辦法恢復瑪莉莎在他心目中的神聖地位。

    史密斯走下了警車,眼裡有著幾絲殘酷。

    既然「命運」帶著他走向了另一條路,一條永不回頭的路,為什麼要逃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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