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雲覺得既然要合作了,那麼最好把合作的方式和條件談一談了,畢竟這個合作的項目還不算小,於是問道:「張局長,我們將如何地進行合作,合作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什麼?」
張靜君說道:「小雲,由於有規定,所以這個項目,我們飛華公司必須控股,也就是說,我們飛華公司必須佔據新成立公司的51%的股權,這樣的話,在全部的投資中間,我們就必須劃分清楚股權了,對了要提供這樣的服務需要準備那些的系統,大概的投資是多少?」
畢竟根據有關的規定,飛華公司如果想和網星公司合作開發這個郵件服務系統,那麼就必須佔據控股的位置,所以張靜君需要詢問運營這樣一款的系統所需要的固定投資。
李雲對於這個方面並不清楚,於是把眼光投向了丁易磊,丁易磊想了一下回答道:「如果光說硬件的投資的話,大概需要100萬左右,不過好像部分的硬件飛華公司有,畢竟你們是提供ISP服務的。」
「是麼,那麼如果需要投入系統的話,需要新購置的機器大概要多少錢。」
丁易磊想了一下回答說:「大概需要50-60萬左右。」
「是這樣。」張靜君若有所思地說。
李雲關心在新成立的公司裡面,雙方的出資比例,然後說道:「張局長,那麼在新成立的公司裡面,我們雙方的出資比例要如何的規定哪?」
張靜君思考了一下,這個問題也是她一直在考慮的,對於網星公司的這套系統,她拿不準,不過畢竟人家是以技術入股的,沒有了對方的技術,那麼這個新成立的公司就無法存在下去,那麼既然如此,還不如大放一點。
於是張靜君說道:「這樣好了,我們把我們現有的設備入股,而你們把你們的技術和程序入股,剩下的新購置的設備,就按照我們的股份比例,我們出資51%,而你們出資49%,你們看這樣行嗎?」
李雲思考了一下,這樣的話,自己的這套系統的價值也就是30-40萬左右,雖然比較地少,但是畢竟張靜君她們隸屬於電信局的,估計這個應該是她們可以給出的最優惠的條件了,既然自己決定要和他合作,那麼還不如就這樣算了反正相對於夢裡面丁易磊的賣價,這個價格也不錯了,畢竟丁易磊把整套系統賣給飛華的時候,才賣了不到20萬,而且這個系統的版權還是自己的。
想到這裡,李雲對張靜君說:「那麼好吧,我們同意這個條件了,那麼什麼時候我們開始成立公司呢?」
「你們的全部軟件大概還需要半個月才能完成,我也需要向上級的電信部門申請這個電子郵件業務的經營權,那麼我們先分頭地進行,不過過幾天先把合同給簽署了,那麼我們接下來就可以進行設備的購置了。」
「好的,張局長,我們回去以後把詳細的報告書給你帶過來,然後我們就可以簽合同了。」
「好的。」
「那麼張局長,希望我們合作愉快。」
「好的,合作愉快。」
和張靜君達成了合作意向以後,李雲他們說需要回去準備報告書,和張靜君告別以後就離開了飛華公司。
剛才在飛華公司裡面憋了半天的丁易磊,剛剛走出電信局的大門就把李雲攔住問道:「小雲,為什麼要把這個項目和他們飛華合作哪?這種情況下不是把利潤分給他們嗎?」
剛才在裡面的時候,丁易磊一直都想不通,他不明白為什麼李雲會把這樣的一個項目和飛華合作,這個不是把自己的利潤分給別人,他如果不是因為這段時間李雲的決策相當的另他信服,剛才在屋裡就已經開始反對李雲的意見了,不過現在出了電信局,他想聽聽李雲的解釋。
面對著丁易磊的質問,李雲也知道為什麼,畢竟沒有一個軟件的設計者,願意把自己作品無償的和別人分享,既是丁易磊也不例外。
於是開始解釋道:「丁大哥,這也是沒有辦法的,在目前的這種情況下,國家對於互聯網的干預還非常厲害的情況下,這個時候私人恐怕是沒有辦法提供郵件服務的,而且也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對於這種新生的事務,恐怕一個電信部門會批准我們的要求的,這樣的話和電信部門進行合作也算是必然的。」
「這樣啊。」聽了李雲的解釋,丁易磊也就明白了,不過他仍然問道:「那麼為什麼不把這個軟件賣給他們呢,為什麼要和他合作。」
賣,聽了丁易磊的話,李雲也有點好笑,現在的這套軟件估計除了張靜君,全國範圍裡沒有一個人會買這套軟件的,因為這個時期除了他沒有一個人會看好這套軟件,不然的話當時的丁易磊就不會把這套軟件做出來8個月都沒有賣出去,而且最終賣給張靜君的時候才不過20萬。但是這些話可不能告訴丁易磊。
於是李雲對丁易磊說道:「我們和他們合作是有目的的,雖然現在我們不能獨家的經營這個郵件服務軟件,但是我們依然看好這個領域,雖然我們不是大股東,但是我們的投入比較少,而且還佔了相當部分的股份,這樣的話,我們的利益也是相當的可觀的,而且當和飛華的合作成功以後,我們的軟件可是值不少錢的。」
「是嗎?」丁易磊顯然不相信,但是他也沒有再說了,畢竟李雲剛才說的話非常的有道理。
「現在就把這個軟件賣掉的話,不但不好出售,而且價格非常的低,等我們和飛華合作的這個項目成功了以後,相信會有大把的人來找我們購買這個軟件的,到時間我們就可以大賺一筆了。」
「希望如此吧。」
雖然丁易磊對於李雲的話半信半疑,但是李雲當然是清楚他們的這款免費的郵件服務軟件的價值的,畢竟當時的網星公司就是,靠這個獲得創業的第一桶金,然後有了這筆錢以後才獲得以後發展的基本條件,而網星公司也才成為中國互聯網的三大門戶網站之一。
李雲清楚地記得,網星公司雖然剛開始的時候這套軟件賣給飛華公司,只賣了20萬,但是後來的飛華公司成功以後,他的每套軟件的價格可是10萬美金,整整得多了4倍,當年光是軟件的銷售收入就有400萬之多,而現在有了楊震霆的營銷團隊,那麼銷售量只會更多了。
聽了李雲的解釋以後,丁易磊就開著車和李雲一起回公司了,坐在車上面兩個人都沒有說話,都在想著今天的事情。
丁易磊考慮的是今後的公司該如何地和飛華公司進行合作,畢竟以前開發這套軟件的時候,考慮的只是自己的公司進行經營,很多的準備都是以自己的公司為主的,但是現在的情況突然的發生了改變,就必須根據改變做出適當的調整。
而此時的李雲則是正在自責,他把事情想的太過簡單了,目前中國的國情也不可能讓個人的互聯網公司經營這個免費的郵件系統,而且最開始的時候幾個郵件系統都是由電信的背景的,而私人成立的公司進入電子郵件的領域是到了互聯網的後期,國家把這個電子郵件的領域放開了以後。
不過事情已經這樣了,自責也沒有用了,那麼就在以後的工作中間多注意這一點吧。雖然現在沒有拿到這個電子郵件系統的獨家經營權,但是和飛華合作以後,自己也算是公司的第二大股東,起碼比夢裡面的丁易磊最開始的時候強多了,畢竟當是它是把整個的系統都賣給了飛華公司,而現在是網星公司和飛華公司合作,那麼對於自己還是有點好處的,而且這套軟件出名了以後,就可以直接的創造價值了,還有什麼不滿意的。
李雲既然已經決定了和飛華公司合作,那麼現在網星公司的營銷策略就需要改動了,剛剛推出的東方豪俠傳的宣傳,楊震霆他們搞得不錯,看起來這個宣傳團隊還是相當的有實力的,現在既然公司已經決定同飛華合作了,那麼這個免費郵件的軟件出售的問題就必須提到議事日程上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