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一聲驚叫劃破漆黑的夜空。
此時正是寒冬時節,可是一個看上去有二十七八樣子的年輕男子卻在深夜裡躺在無人的天橋下面,剛才那聲驚叫就出自他的口中,他坐在地上大口的喘著氣。從破舊的衣著和滿臉的胡蓄可以看出他非常頹廢,雖然天氣非常寒冷,可是剛才的夢境卻讓他驚出了一身冷汗,為了不讓自己被這寒冷的天氣凍成冰塊,他慢慢地從地上站起來活動著四肢增加自己的體溫。這已經不知道是第幾次從夢中驚醒了,這一年來,他基本上每次睡覺都會被同一個惡夢所驚醒,待身體暖活一點之後,他又開始回想剛才那個夢境。
在夢裡面,大楖也是像現在的天氣一樣寒冷,天空還零亂地飄落著小雪。他記得自己站在一個房頂上面,房子很高,從上面往下看大約有一百米左右。他大口地喘著粗氣,身上的衣服已經有多處破損,露出了正在不斷向外流血的傷口,自己好像是在逃避著什麼。就在這時後面傳來了快速的腳步聲,他扭頭向身後看去,一個身穿黑色風衣,頭帶黑色禮帽,臉上還架著一副黑色墨鏡的人已經來到了他身後十米處。切,天這麼黑了還帶著墨鏡,如果不是那人有病的話,那麼就是他的眼鏡上配有夜視儀。黑衣人把手中的那把黑色的HK雙動袖珍手槍對準了他的頭部,他感到心情莫明地緊張起來了,自己已經無路可逃了,他再次向樓下看去。樓下是一條寬闊的河流,那條河叫什麼名字他已經記不起來了,總之那條河非常寬大,河流雖然不急,但是從河面上停泊著的船隻來看,這條河一定很深。這時黑衣人開口向他叫道:「雷」,黑衣人說的內容他也完全不記得了,只記得黑衣人說的第一個字『雷』,那可能是自己的名字吧,所以後來他就叫自己雷。黑衣人說完之後,面上露出了一絲比那天氣還要寒冷的笑容,緊接著「砰!」的一聲槍響,他感到右耳上方三厘米處一痛,然後自己的身體就向樓底墜了下去。「通」,隨著響聲,他落入河流之中,刺骨的河水使本應昏迷的他再次清醒了一點,「我不能死,我不能就這樣死了。」他內心自己不斷對自己叫喊著,於是開始拚命的掙扎著,用那已經沒有多少力氣的雙手不斷撥打著河水使自己的身體在河裡移動著。
雷伸出右手摸了一下自己的頭髮,是的,剛才做的夢應該真實地發生過,因為在他的右耳上方一厘米處被頭髮遮住了一塊疤,每當陰天下雨的時候,他都會感到頭痛欲裂,那顆子彈至今應該還在他的腦袋裡面。雷不記得自己是怎麼活下來的,自從他開始做那個夢以來,他就不記得自己是誰了,出生在哪裡,還有沒有親人朋友,自己到底是做什麼的?這一切的一切,他已經全都忘記了,這可能是因為那顆子彈壓住了他的神經線造成的。他走出天橋看了看這座黑暗中的城市,城市雖然不算是很繁華,但是可以看出它發展的很快,華麗的燈光就好像這黑色天空裡的星星一樣不斷閃爍。來到這座城市已經五天了,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來到這座城市,只是覺得自己應該來這個城市,在這個城市裡應該可以找到自己是誰的線索。
「咕咕」
肚子傳來一陣叫聲,是呀,今天一天都沒有吃過東西了,難怪會感到飢餓呢。雷伸手在上衣口袋裡摸了摸,終於摸出了五個硬幣,這五塊錢算是他全部的家當了。因為自己沒有身份證,加上除了力氣之外好像也沒有一計之長,另外還要到處奔波尋找自己是誰,所以這一年來雷也沒有做過什麼穩定的工作,當然也不會有什麼錢了。只有在真的沒有什麼辦法的時候,雷才會去靠出賣力氣換那麼一點點錢,然後就省吃儉用去另一個地方尋找著自己的記憶。
這身上的五塊錢還是他兩個月錢在離這裡一千多公里的另一個城市裡賺的,雷把身上的這最後五塊錢再次放回了上衣口袋,然後走出了天橋。雖然現在已經很晚了,但是不爭氣的肚子逼迫著他必須出去找點吃的東西,要是在野外的話還好說,他可以很輕鬆地弄點山味或者捕點魚什麼的來吃,可是在這座城市裡想不花錢弄點吃的實在是太難了。
在黑夜裡轉了大半天之後,雷還是沒有找到什麼吃的東西,最後他再次拿出了那五個硬幣。算了,還是用它們換點東西吃吧,於是雷向繁華地段行走著,看能不能從24小時營業的超市裡找到點廉價的食物來填飽肚子。
「嗨,老兄,借個火行嗎?」
一個聲音在雷的背後響起,同時有三個人擋住了他身前的去路,他停了下來扭頭看了看剛才說話那個人。從對方那一頭雜亂的黃頭髮和臉上一條像蜈蚣似的傷疤,再加上對方手上的刺青可以看出他絕對是一個街頭混混。雷冷冷地向黃毛混混回道:「對不起,我沒有火。」。
黃毛混混冷笑了一下道:「那沒關係呀,哥幾個現在手頭有點緊,你能不能幫哥幾個周轉一下。」。
就在黃毛說話的空檔裡,雷發現自己身邊又多了幾個人,現在自己總共被十一個人給圍著,並且他們手裡有的拿著匕首,有的提著鋼管,不用說,他們一定是想要打劫了。不過雷的心裡卻一點也不感到害怕,他向那個黃毛混混輕笑了一下,慢慢地回道:「對不起,我已經有幾十個小時沒有吃過東西了,所以也沒有多餘的錢給你們。」,如果可以的話,雷真的希望對方就這樣離開他,他實在是不想惹不必要的麻煩。
「切!」,那個黃毛向地上吐了一口口水之後向其他人一擺手道:「兄弟們,咱們上吧,看來這位老兄是不識抬舉了。」。
「他媽的!你去死吧!」隨著一聲叫罵,雷右邊的一個混混提著鋼管向他砸了過來。
雷的身形好快,完全是出於本能的反應,他向右跨了一步,在那個混混手中的鋼管還沒有砸下來之前,他已經一拳打在了那個混混的肚子上,然後趁那個混混彎腰之際把他手中的鋼管奪了下來。雷的動作實在是太快了,其餘的混混還完全沒有反應過來呢就見到剛才那個混混倒在地上起不來了,雷把手中的鋼管扔在了黃毛混混的腳前,冷冷地道:「你們快滾吧,我不想傷害你們!」。
黃毛混混感到自己臉上的肌肉不自覺地抽畜了兩下,他彎腰撿起了地上的鋼管,站起身後用雙眼環視了一周,發現其餘的混混都用雙眼看著他,在等待著他的命令。為了不在手下的心裡面降低位置,黃毛混混把心一橫,掄起鋼管向雷砸了過去,嘴裡叫道:「去死吧!」,其餘小混混見老大都動手了,於是也鼓起了勇氣打了過去。
「切,沒辦法了。」雷心裡暗罵了一聲,也不再手下留情了,不到一分鐘的時間,那十一個混混全都躺在地上起不來了。雷不知道自己的動作為什麼會這麼快,他只知道自己好像很能打,像這樣的混混就算再多上幾倍也不是他的對手。
在所有混混全都解決了之後,雷向那個黃毛混混走了過去,黃毛一見他走了過來,緊張地叫道:「大,大哥!你饒了我吧,我,我再也不敢了,小弟真是有眼不識泰山呀,你就放過小弟這一次吧!」。
雷沒有理會黃毛混混說些什麼,而是伸手把黃毛混混的上衣撩了起來,此時黃毛混混內心非常害怕,一動也不敢動地雷他看著自己的腰間。在黃毛混混的腰間插著一把短刀,一個黑色的皮套套住了整個刀身,露在外面的刀柄末端刻著紅色的『八一』兩個字。雷把那把短刀抽了出來,刀柄長有十五公分,刀身長二十公分,寬有三公分,上有齒牙狀,看來這是一把軍刀。雷抬頭向黃毛問道:「你當過兵?」。
「嗯?」黃毛剛開始很奇怪雷為什麼這麼問,但當他看到的軍刀之後馬上就明白了過來,慌忙回道:「沒,我沒有當過兵,這把刀是我掏錢從別人手裡買來的。」。
雷仔細的端詳著那把軍刀,感覺好熟悉呀,他隨手玩弄著軍刀,軍刀就好像和他連成一體了一樣在他的手上飛速旋轉著,最後雷把軍刀插入皮套裡,自語道:「我好像也有過這麼一把刀。」。
黃毛以為雷是看上了這把軍刀,再加上雷那純熟的刀技,黃毛連忙笑道道:「大哥!如果你想要的話,那你儘管拿去吧,反正我也不會用這東西。」。
雷輕笑了一下,把刀插在了自己的內衣裡面,然後他從上衣口袋裡面掏出了那五個硬幣丟在了黃毛面前,輕聲道:「我只有這麼多錢了,算是我買了這把刀了吧。」。
黃毛一聽,連忙把散落在地上的硬幣撿起來用雙手捧到雷的面前,顫聲道:「這把刀就算是我送給你的吧,錢你還是拿回去吧。」,其實黃毛內心想著:「切,才五塊錢,還不夠那個刀套錢呢,今天真是他媽的倒霉透了。」。
雷再次輕笑了一下,他不再理那些躺在地上的混混們了,邁著穩健的步伐離開了這裡,現在連最後的五塊錢也沒有了,他必須想辦法弄點吃的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