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想看演唱會的小女孩
「媽媽,思妮姐姐怎麼會有那麼多人喜歡她呢?」在紅磡體育館的大門口處,有一個長得很是惹人可愛的小女孩指著一副宣傳畫,很是好奇的問她身邊的媽媽,小女孩不大,也就七八歲的年齡。
那個年輕得就像二十四五的貌美少婦,看了看宣傳畫上那張傾國傾城的絕美臉龐,還有臉上那抹清新自然迷惑眾生的嬌甜笑容,少婦嬌美的秀臉上蕩起了一絲溫柔的笑意,蹲下玲瓏有致的身子,摟著小女孩輕輕道:「因為思妮姐姐人長得漂亮啊!」
小女孩歪著小腦袋上下看了看自己的媽媽,然後疑惑的問道:「思妮姐姐人長得漂亮就有那麼多人喜歡她,那媽媽長得這麼漂亮為什麼就沒有那麼多人喜歡呢?」
少婦笑了,笑得很開心,女人有誰不喜歡被別人誇自己漂亮的?特別是一個小孩子,都說了小孩子說話是最真實的,那就證明自己真的長得還不錯。
「因為思妮姐姐是一個公眾人物,所以允許被很多人喜歡,而媽媽是屬於妞妞一個人的媽媽,所以不允許被很多人喜歡,難道妞妞希望別人也來跟你搶媽媽嗎?」少婦臉上那抹韻味十足的笑容,看得一個從她們身旁經過的中年男人,都站在原地癡呆了好一陣,直到小女孩抬起頭,歪著小腦袋好奇地看著他時,他才回過神來,尷尬得急匆匆走開,就算到了很遠還不時的轉過頭來。
「妞妞不喜歡有人來跟我搶媽媽,媽媽是妞妞一個人的。」小女孩撒嬌的摟著少婦的胳膊搖了搖,臉上一臉純真的笑容。
「媽媽,我們也去看思妮姐姐的演唱會好嗎?」小女孩一臉期待地看著媽媽。
少婦臉上閃過一絲為難之色,因為演唱會的門票在前兩天就已經全部賣完了,有很多買得慢的人都扼腕歎惜了好一陣,現在叫她去哪找得到門票。
「妞妞,你想看的話,媽媽去音像店裡買個思妮姐姐的碟子給你看好不好?」少婦有點為難的看著妞妞,她知道這個女兒只要認定的事情,如果沒有滿足她的要求,她是很難改變主意的。
「不好,我就要看思妮姐姐的演唱會嘛!媽媽!」果然小女孩不依的搖著少婦的胳膊,那張陶瓷娃娃般的圓嘟嘟的小臉蛋都已經擠出了一絲哭容。
「妞妞乖,演唱會的門票早就賣光了,現在想買也買不到了,下次,下次媽媽一定陪妞妞來看,好不好?」少婦試圖抱起小女孩離開這裡,她以為這只不過是小孩子的一時好奇,只要到了一個沒有陳思妮宣傳海報的地方也許妞妞就不會吵著要看演唱會了。
但她這次似乎想錯了,妞妞這次不知是發哪門子的脾氣,還就吵著一定要看陳思妮的演唱會不可,見媽媽不依她,她都開始放聲大哭起來,引來過往路人投來眾多好奇的目光。
少婦臉上一陣發紅,抱起妞妞就想離開,但妞妞死活就是不肯,扭著身子不肯讓少婦抱她,還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打起了滾來,引來眾多的圍觀者,少婦被這麼多人圍著,她開始有點尷尬了,賭氣的打了妞妞一下屁股,這下可好,妞妞更是肆無忌憚的大哭起來。
圍觀的人開始議論紛紛起來,少婦不知道平時都很乖巧的女兒怎麼今天突然這麼反常,她也開始有點委屈的紅著眼圈,看自己的女兒哭成那樣,她真的好心疼,平時別說打,就是罵,她都不捨得,但今天妞妞真的太不像話了。
鄭國忠本來是想四處逛逛一下香港的夜景的,來到紅磡體育館的門前時,見到了這一暮,看到少婦那委屈的模樣,還有那麼可愛的小女孩哭成那樣,不由第一次起了惻隱之心。
「來,不哭,哥哥帶你去看演唱會好不好?」鄭國忠臉上露出一個老少通殺的迷人笑容,對著地上的妞妞道。
妞妞聽到有人肯帶她去看演唱會,立時止住了哭聲,抬起梨花帶雨的小臉蛋,眨巴著那雙如黑寶石般的漂亮眼睛疑惑地看著鄭國忠,深怕鄭國忠在騙她似的。
「我們拉勾,如果哥哥騙你,哥哥是小狗好不好?」鄭國忠抽出紙巾幫妞妞把臉上的淚漬擦乾。
妞妞高興的伸出她那嫩嫩的小手與鄭國忠的手指勾在了一起,鄭國忠把妞妞從地上抱起,對著那個站在一旁尷尬異常的少婦道:「走吧,這裡人多。」
少婦感激的點點頭,鄭國忠抱著那個小女孩與少婦並肩越走越遠。
「停車!」突然一輛駛過體育館門口的寶馬車內有一個宛如黃鶯般的聲音急促響起。
寶馬急停了下來,後車門被人急促打開,從裡面跑出了一個身材高挑,擁有傾國傾城之貌的絕色美女,此時她正焦急的四處張望,似在尋找什麼心愛的東西似的。
「哇,是陳思妮耶!」突然那還未散盡的人群中有人高喊了一聲,他這一聲立時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像潮水般的人流立時湧了過去。
陳思妮對那些蜂擁而來的人群置若罔聞,只顧站在那裡四下打量著什麼。
「死丫頭,你瘋了。」林落倩趕緊趕在人潮未到之前打開車門把陳思妮拉進車裡,關上車門吩咐司機開車。
望著已經走遠的寶馬車,很多人都還追出了老遠才肯罷休。
「死丫頭,你發什麼瘋,你知道你這樣做有多危險嗎?」林落倩佯裝生氣地瞪著那對漂亮的丹鳳眼盯著陳思妮。
「好嘛,我錯了,總行了吧!」陳思妮小臉因為興奮而有點發紅,抱著林落倩的胳膊撒嬌道。接著又興奮地道:「倩倩,我剛才真的看到他了,可惜慢了一點,讓他跑掉了。」陳思妮說這話的時候一臉的懊惱道。
「我看是你想他想得快發瘋了,眼睛都出現問題了。」林落倩沒好氣道,這個發花癡的女人。
「我沒有認錯人,我能認錯所有人的背影,唯獨不會認錯他的背影。」陳思妮反駁道,別人根本不知道他在她心目中的位置份量有多重,為了他,她不息與家人翻臉,獨自一個人跑出來四處流浪,為的就是能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他。
「行了,算我怕了你了大小姐,真給你打敗了。」林落倩散去臉上那不堪一擊的偽裝,露出一張絲毫不亞於陳思妮的傾城笑臉,誰叫她們是死黨,除了無條件的,她還能做什麼。
看來跟「新娛樂王朝」簽了三年的合同這一步是走對了,要不,像以前那樣一個城市一個城市馬不停蹄的巡迴演唱,那要到何年何月才會撞上她要尋找的那個人啊,雖然到目前為止沒有正面碰上,但剛才那轉瞬即逝的背影,陳思妮無論如何也不會相信是自己眼花看錯人了,她相信,他就在這個城市裡,而且她有預感,他們能在這裡見面,一定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