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迷情 第四卷 鳳凰涅槃,浴火重生 第205章 改行的殺手
    ,很欣慰,沒有人因為我的不請自入而引發打擊,突然遭受不幸———劉從軍的303室門被打開了,沒看見人,至少在我的視野裡,餐廳這一塊沒有誰。

    我一邊把劉從軍的身子往屋裡拖,一邊大聲叫人。「有人嗎?有人在嗎?老劉喝醉了!」我就這麼叫———因為這是一套很大的複式樓,我不能肯定在樓上,在臥室裡,在我視線無法抵達的部位有沒有人躲藏。如果有,我必須把他叫出來,然後,傷害他,束縛他。

    跟我考慮的情況差不多———這個房子的用途不是那麼光明正大,不可能有很多人在裡邊。而現在,我可以確定,除我們之外,一個人都沒有。

    很好。

    我多走了幾步,把劉從軍拖入距離進門最近的一間屋子,好像是間書房。我把他扔在地板上,然後跳起身來,猛撲出去,我的目標,是這所房子的衛生間。

    是的,衛生間,我最的。

    但是———不是尿急。尿,沒這麼急。

    性命才急———不是劉從軍的命,他的命也沒這麼急,是我的命。

    我在衛生間裡翻到兩個桶,分別放到淋浴和備用水喉下接水,在接滿兩桶水的過程中,我又衝到陽台上拎來兩個拖把。然後我提上水和拖把,以我能夠達到的最高速度撲下一樓。我來到樓梯間,開始進行瘋狂的。

    是的,這次衛生大掃除,性命交關。

    我必須在有人進入這幢樓以前,把樓梯間裡的殺人痕跡予以清除———主要就是現場地面的血跡。這些血跡,太多太醒目,不可能讓人產生誤會,所有人看見該場景都會直接聯想到兇殺,都會作出一個最正確的,就是報警。

    殺人的時候,我沒有考慮這些,因為那一刻我的目的很單純,僅僅是殺人而已。我並不打算掩飾這個現場,反正最終結果都一樣,都是逃亡———我不以為自己殺死劉從軍,就能夠逍遙法外,能夠不讓人知道是我幹的。我沒考慮這個可能性,現代科技下的刑偵手段,犯罪現場大量的證據留存,再加上我的作案動機,根本無須掩飾,所有結果都會直接指出我就是兇手。

    所以殺人之後,我不需要搞什麼衛生,我只需要準備逃跑就好了。但是現在不行,現在我改行了,我必須救他劉從軍。那麼我改的行當,首先就得從清潔工作做起。一屋不掃,安以掃天下?對吧?

    我害怕時間不夠,我拚命地拖地擦地,把拖把上的血水擰入水桶。我沿著樓梯一步步後退著擦洗上去,直至退到303,我把血水倒進浴缸,清洗一下桶,又開始接水,又開始下一輪清潔。

    他媽的!血跡這玩意,真他媽難對付!

    幸好樓道地面貼著大地磚,挺光滑的,還存在被清洗的可能———如果是裸露的水泥地面,那些血跡———對不起,不用搞衛生了,直接跳樓吧,逃跑吧!

    清潔工作進行到第四遍,桶子裡的水看上去沒那麼紅了,我沖洗了一遍樓梯間。這時候我已經聽見了樓道安全門外傳來說話的聲音,有人在門口掏鑰匙。我提上桶子拖把,躡手躡腳地轉上樓梯———這場緊張激烈的要命衛生搞完了。

    但是我沒有進房間,我趴在303門外樓道扶手的轉彎處,伸長耳朵打聽下面的動靜。衛生搞得效果怎麼樣,我沒有檢驗———我沒時間也沒這個。有資格驗收的,是這幢房子的住戶們,群眾的眼睛永遠是雪亮的。大家都說好,才是真的好。

    我聽見下邊的人鬧起來了,「這誰啊?」一個男人驚訝的聲音,「亂七八糟的,弄成這樣?」

    心猛地提吊起來,完蛋了,我會被人報警。我將無路可逃,隱蔽完全失去意義———所有的痕跡都會指向我的藏身所在,我會被人關門打狗,包了餃子。

    我摸了摸懷裡的槍。

    「這都誰在瞎弄啊。」一個大嬸的聲音,「好心辦壞事,搞這一地的水,也不怕人家滑倒摔跤———哎喲老公,扶著我點!」

    聽著下面兩口子沒遮攔的抱怨,我捂著嘴,偷笑起來。然後我悄無聲息地掩入303房,像一條魚沒入深水。我把門關上了。

    癱倒在門後邊,我長長地出了一口氣,又擦了把腦門上的汗———他媽的,真沒想過,搞衛生比殺人還辛苦。我算是理解那位前輩說過的經典名言了———這個世界,最古老的兩種職業,男人是干殺手,女人是賣皮肉。太對了,真他媽有道理。為什麼?因為容易啊!我現在才知道,沒有什麼比殺人更容易的,起碼我可以證明,搞衛生拖個地的難度都比殺人高。

    我已經很累了。

    我四肢著地,慢慢地在地板上爬行。我趴在木地板上,一路爬行到劉從軍的身邊———倒不是沒有站起來的體力,關鍵是我覺得這個姿勢挺好挺舒服,像是在休息,可以調節一把體力。

    劉從軍還是象死狗一樣仰天躺著,他的手依然捂在喉管處,血還在汩汩地往外流。他的黑臉已經開始泛白,瞧這情形,如果他有十條命的話,現在最多也就剩下半條的了。

    我從衣服袋裡掏出口罩來,捂在他的傷處,然後又把身上的外套脫下來,撕成幾片,地在他脖子上繞了幾圈,綁住了,這樣就算我改行大夫的外科包紮工作。確實簡單了點,我承認,但是我覺得也就差不多了———他劉從軍受的這個傷我知道,只要沒死,頂多也就是嚴重點的皮肉外傷吧,能止上血就行。以這傢伙的雄壯體魄,流這麼點血,死不了他!

    當然,這個是我胡猜的,我這也就隨便這麼一說。他真要支撐不下,腳一蹬死翹翹了我也沒辦法,他命該如此啊,我可拉不住他。

    但是,我以生命起誓,現在我不想讓他死。我得從他嘴裡套點出來,這個對我而言,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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