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能說?我又沒有做壞事。」琳子看著我,可是她的臉上浮現出痛苦,「我不知道是那樣的地方,她告訴我跟人唱歌就可以了,可我受不了那裡邊的人,所以———沒做了,我換了個地方。」
「一樣的一樣的。」我喃喃地說,我太清楚在那種場合出沒的是些什麼人了。
「是的,都一樣。」琳子的聲音也低沉下來,「我總是在想自己為什麼會到這裡來,我希望能多賺點錢———但是,太難了。其實有時候我真的很羨慕那些女人,羨慕她們可以什麼都不想什麼都不怕,可是我在想我會怕我放不下———」
「你知道嗎一休哥,我害怕看見你,害怕看見每一個認識我的人,我不想讓你們看到我。」她的淚水又湧出了眼眶。「我有自尊我放不下來———那些女人嘲笑我,說我笨,我沒害怕,可是我害怕看見你們———」
「昨天晚上我在醫院裡,趴在我爸的床前哭了一晚上,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到這一步———我不想的,我沒做過壞事,我沒有傷害過任何一個人———」
「不,琳子。」我哭了。「你傷到我了,我不想你這樣,這不是你的錯,是我———我錯了。」想到我和她這一年來的生活,我心如刀絞,而且真真切切地感到自己———禽獸不如。「你為什麼不來找我,為什麼?還有———那次蘇靜威也看到你了,為什麼不讓他幫?或者帶個話給我?」
「他那次要給我錢,可我沒要———我跟他沒什麼關係,不能拿他的錢。」琳子的語氣很堅決。「我爸說過,人生在世,但求心安,我們不想欠別人的。還有,一休哥———」她看著我,眼神溫柔而淒涼,「蘇市長也說過,你有前途,不可以跟我們在一起———你人那麼好,我不能拖累你———」
我淚眼迷離。想起了琳子在醫院裡照顧我的日日夜夜,還有我們曾經共同度過的年年歲歲。為了我,她離開了,選擇一個人承受痛苦,而我卻在原來的地方忘乎所以、紙醉金迷。
在琳子的目光裡,我覺得自己很渺小很可恥。我發現自己錯得太遠了,我應該死上一百次一千次,來彌補我的無恥,安慰她的痛楚。
我不能死———我要照顧她,我要給她溫暖。我知道自己應該做什麼了。
我把她摟進了懷裡。「琳子,別哭。」其實我也在哭。「讓我照顧你,把所有的事情都交給我———」我輕輕撫摸她的長髮,「嫁給我,讓我做你的丈夫,我們一起承擔。」
「不,一休哥。」琳子想掙扎,可我把她抱得很緊———我再也不能把她丟下了。
「琳子,聽我說———」我把她的臉抬起來,盯著她的眼睛。我覺得自己從來沒有哪一刻有現在這麼認真,這麼神聖。「我一定要娶你———哪怕腳下就是懸崖,我也要和你一塊跳下去。」
琳子看了我很久。然後她什麼話也沒說,抱緊了我,把臉貼在我胸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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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醫院出來,我想到蘇靜美,我覺得自己有必要打個電話給她,告訴她這個決定,這場婚禮。
我讓琳子坐在車裡,我下來撥電話。可是和以前一樣,電話通了,沒人聽。
我執拗地撥號,一遍又一遍。我不知道那頭有沒有人,電話在不在蘇靜美身上,或者她是不是不理我。但是我沒有別的辦法,一定要找到她。
好像撥了半個多小時,有那麼久。我不會放棄,只要那邊沒關機,我就會一直撥下去。
終於,她接了。
「蘇市長———」其實我們以前通電話的時候,我從來沒有用過這種稱呼,我不知道應該怎麼叫她,我們說話都是你你你的。
她沒說話。但我知道那頭是蘇靜美,不會錯的,我能感覺到。
「我要結婚了。」我很直接,我希望在她掛斷電話之前把要說的說完。
「結婚?」她反問得很快,超過我的預計。而且語調很驚訝。
「是的。」我肯定地說。
「和誰?」好像她在冷笑,這讓我感到很不舒服。
「伊琳。我找到她了。」我說。
然後電話裡沒了聲息。
「喂———」我試著招呼,可是沒反應。
我不能確定她是不是掛斷了電話,因為我站了半天,她都沒再說話。
我看著手機屏顯上的時間,都過了二十分鐘了。我有點焦燥,又餵了幾聲,她還是不理我。
「你在嗎?手機快沒電了。」又等了十分鐘,我覺得自己的耐心消磨得差不多了。
「時間?」她終於又說了一句話。
結婚的時間?還沒考慮。我看了看表,6月3星期後吧,7月隨口說,「七夕,日子挺好,情人節。」
「在哪裡?」蘇靜美問我。
「地點?沒定下來。」我說。
「不!你———在哪裡?你的位置。」蘇靜美說。
「碧海市。伊琳在這裡,我在這裡找到的她。」我說。
「具體點。」蘇靜美說。「我現在過去。」
開什麼玩笑?我想。她在省城,500多公里哪。
「不用了吧?」我說。
「你現在的位置。」蘇靜美的聲音很冷很生硬,不容置疑。
我猶猶豫豫地說了。
「在那裡等,別走開。」說完她就掛了。
我有點害怕———好像她要來追殺我了。
可是琳子在這裡,我不想讓她看到太血腥的場面。於是我回到車上,把她送回到住的地方。
是個破舊的出租屋,只有一間很小的房間,帶著衛生間和廚房。總共大概也就二三十平方吧,還不如原來她們家一個放雜物的屋子大。
但是就跟在琳子家裡一樣,房間不大,卻讓她收拾得很整潔。我一直搞不懂女人們是如何保持這麼良好的衛生習慣,我看過太多單身男士的住處———包括我自己———都七零八亂地跟個豬圈似的。只是這房子裡的東西太簡單太陳舊了,除了一個燈什麼電器都沒有,那些床、沙發一類的傢俱,還都能看出是出租屋老闆的物事。
「本來有個房子還能便宜點,沒帶廚房。」琳子沒在意我在想什麼,「那可不行,我得經常燉點湯做幾個菜,我爸不能吃東西,可他病房裡別的病人還有家屬能吃的,我就帶給他們。不過我可不是學雷鋒---」琳子終於有了點笑容,「你對人家好,人家才能對你好———這樣我不在的時候,他們也能幫我看著我爸點,不然我做事都不安心。」
我憐惜地看著琳子,想著她在小房間裡度過的那些清苦的日子,我的心平靜如水———是的,從現在開始,我要和她在一起,哪怕是一起受苦,我也願意。
不!我不會她再受苦,我要給她幸福,我要讓她作為我的妻子,享受我能帶給她的最好的生活最快樂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