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上電話之後的方丹其實有些感動,因為雷蒙最開始的那番話。
雷蒙說,讓他們找到本傑明後,有機會的話就殺了他——但是必須是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
如此體恤下屬的聖者,在這個爾虞我詐的社會,是多麼難得啊!
方丹可是見識過上任聖者勞倫斯的人。勞倫斯那個時候,何曾管過神族這些人的死活?哪次跟教廷的交戰,不是讓他們衝在前頭?開始階段的勝利,幾乎是用神族後裔的屍體堆起來的!
所謂一將功成萬骨枯,這也是到了後來勞倫斯拼不過耶穌的原因——
手底下沒人了,只能自己上陣!
雖然他的實力稍稍過耶穌一些,但是畢竟勢單力薄,好漢架不住群狼,耶穌那邊教民甚眾,一擁而上就把勞倫斯給限制死了。
最終,勞倫斯只能選擇全力進攻耶穌,而放棄對其他人的所有防守。
這樣的結果自然是玉石俱焚,實力不如他的耶穌於是跟他同歸於盡……
可是,現在的雷蒙大有不同,他關心神族人的生命!
方丹把雷蒙的話轉達給長老會之後,長老會裡的長老們紛紛附和方丹的話,都覺得雷蒙實在對他們太好了。
在他們的觀念裡,遇到危險的時候,幫聖者頂上已經成了慣例,他們還從未聽說過,聖者主動衝在前頭的。
勞倫斯就不說了,就算是拿到了「力量之源」的拿破侖,也同樣是讓那些普通士兵衝在前邊,自己則坐在帷帳之中指揮。
指揮個屁?拿著戒指耀武揚威而已!
這樣的結果,自然是他們對於雷蒙又一次的心悅誠服,並且迅進入全球搜索狀態,他們動了神族全部的力量,只希望能夠盡快找到本傑明,好向雷蒙覆命。
南天門。
二郎神容光煥,穿著一身簇新的鎧甲,大搖大擺的從南天門穿過,兩旁站立守衛的四大天王客氣的跟他打招呼,二郎神也只是微微點頭算作還禮。
過了南天門之後,二郎神可就不想這樣慢悠悠的走路了。
原本他一路風馳電掣,基本上已經達到了音,只是到了南天門,他還是必須按下雲頭,老老實實的用雙腿走過去。
這是天庭的一項規矩,不管是開車騎牛駕馬,又或者是踩著風火輪、踏著祥雲,經過南天門的時候,都必須老老實實的從交通工具上下來,好讓兩旁站立的四大天王認清楚:這不是由什麼妖精變成的神仙。
這條規定,是因孫悟空變成赤腳大仙趕赴蟠桃盛會,最終攪亂了整個蟠桃盛會而制定的。
剛開始,經常有人違反這條規定,可是後來還是孫悟空比較靈——
他取經回來之後,告訴眾位神仙這樣的設置其實不甚合理,沒有一個醒目的標誌告訴大家應該慢行了,誰也不會在意的。
原本的度都在每秒一里以上,又沒看到慢行的標誌,自然容易出現擅闖南天門的事件。
孫悟空告訴各路神仙,取經回到長安,他師父金蟬子坐在高台上,將大乘教義傳播給世間的時候,他和八戒沒事就在長安城裡溜躂。
那時候,李靖正是喜歡搞明創造的年紀,整天在長安城裡琢磨一些新奇的東西。
長安城裡有錢人很多,馬車也多,從前都是兩匹馬或者一匹馬拉的馬車,度也沒多快。可是有錢了之後,這些人就開始在馬車前邊增加馬匹,從四匹到八匹,李靖更是不得了,居然弄了十六匹馬在馬車前邊跑。
馬太多反而難控制,它們不往同一個方向跑,反倒把馬車拉散了。
從此長安城裡,最多也就出現八匹馬的馬車,李靖還明瞭個詞叫做「馬力」,幾匹馬的馬車,就被稱為有幾匹馬力,到了現在還在延續這種稱呼。
馬車多了,度也快,交通秩序就很成問題。八匹馬的馬車追上了四匹馬的馬車,可是四匹馬的的不服氣,也不願意給後邊的快車讓道,就很容易生飆車事件。
因此,馬車擦撞或者撞人之類的事情常常生,因此傷了皇城之內的和氣,讓雙方大打出手。
大家都是在天子腳下,也都是貴族親戚,誰也奈何不了誰。那段時間,長安城裡的居民之間的關係,實在有些緊繃。
還是李靖聰明,在一些十字路口弄了些軍曹,在地上立一根竿,太陽照在上邊就會在地上投下影子,影子每短或者增長一寸,就交換一次行車的方向。
先是東西向的馬車行駛,然後是南北向的輪換。
而且,在一些主要的街道上設置度的限制,不管你是八匹馬力還是四匹馬力,統統只能使出三匹馬力的度來,否則抓到了鞭笞二十,鞭鞭見血,這才讓交通事故少了許多。
孫悟空就是受到這個啟,拔根寒毛,變成一個圓形的匾額,上邊寫著一個斗大的「慢」字,金光閃閃,好不威武。
而後,將這個「慢」字掛在「南天門」三個大字之上。在天庭沒有雲層遮擋的陽光照耀之下,熠熠生輝,甭管多遠都能看見。
然後,孫悟空再讓玉皇大帝下達一個命令——「凡是經過南天門不慢行、不下交通工具讓四大天王看清楚的,抓到之後就丟到太上老君的煉丹爐裡燒四十八天,讓其飽受煙薰火燎!」
——七七四十九天才能煉化。
從這以後,大家經過南天門的時候就都老實了。
過了南天門之後,二郎神嘴中微喝一聲,「呔!」,一朵紅色的雲朵從他的腳下生起,然後如同一道美麗的紅霞一般,向凌霄寶殿飛去。
進了凌霄寶殿之後,二郎神沒看到玉皇大帝,他按下雲頭,嘴裡輕呼著,「舅父,舅父,甥兒來也!」
可是偌大的凌霄寶殿裡,哪裡有任何一點別的的聲音?除了二郎神的喊聲,就只剩下了空洞洞的回音。
二郎神很奇怪,剛才他明明打了玉皇大帝的手機,告訴他自己有事要稟報的,怎麼現在居然不在?
無奈,二郎神祇能掏出他懷中的玉笏,在上邊虛按了幾下,然後就像是個手機一般貼在耳朵邊上。
原來在天庭,每位神仙上殿的時候,手裡拿的那個玉笏,現在也有了手機的功能,而且還能簡訊,據說3g影像通話正在研中,這是後話。
很快,電話接通了,「喂,舅父,甥兒不是跟您說有事稟報?您怎麼不在凌霄寶殿呢?」
那頭電話裡,玉皇大帝似乎有些不悅,聲音也有幾分喘息,「行了行了,你直接進宮來吧,朕在御苑這邊……」
二郎神有些不明白,御苑是玉皇大帝小憩的地方,這時候才傍晚,晚飯時間都還沒到,他跑去那兒幹嘛?難道沒睡午覺?
不過想歸想,二郎神腳下不敢怠慢,迅的向御苑的方向飛去。
不多時,二郎神已經來到了御苑,他只顧低頭往前走,沒想到迎頭撞上了一個人。
他抬頭一看,原來是嫦娥。
嫦娥還是那麼漂亮,不過二郎神對她沒什麼興趣。不過看到嫦娥際稍稍有些散亂,並且臉上頗有幾分尷尬,二郎神就算再笨也明白了。
原來,嫦娥來這裡是跟玉皇大帝幽會的!
「我說呢,嫦娥仙子這段時間怎麼滋潤了許多,原來是舅父……嘖嘖……難怪這個時間舅父會待在御苑呢,搞了半天是為了這個。」二郎神心裡默默的想著,身體卻給嫦娥讓開了一條道。
嫦娥見路讓開了,自然是滿面羞紅,慌慌張張的離開了。
看著嫦娥慌張的背影,二郎神搖搖頭,「這個時間,唉……舅父真慘,舅母也只有在這個時候,會帶著她的幾條寵物狗去天河裡散步,加起來不到一個時辰,倒是難為舅父要做那麼多的事情,一定很匆忙!」
想著想著,二郎神就已經到了御苑的木門之前。
只見兩扇雕著各類花樣的鏤空紅木大門就豎在二郎神的面前,上邊還有一個古銅的圓環,下邊鑲著一個龍吞口,上邊正是一條閃著青光的龍頭。
二郎神走上前去捏住那個銅環,往下邊的吞口上碰了兩碰。
「鐺……鐺……」
兩聲清脆的聲音響過之後,裡邊傳出玉皇大帝慵懶的聲音。
「是二郎吧,進來吧!」
二郎神推門而入,看到玉皇大帝服飾稍稍有些不整,歪靠在椅榻上。
二郎神連忙半跪在地,拜見玉皇大帝,「二郎參見舅父!」
玉皇大帝揮揮手,「平身吧!」
二郎神剛剛站起,玉皇大帝又說話了,「二郎啊,你剛才在外邊可曾看見些什麼呀?」
二郎神聽到玉皇大帝的話,心裡開始盤算。
雖然玉皇大帝跟嫦娥苟且,是許多神仙都知道的事實,但是似乎除了豬八戒那個呆子,誰也不會真把它放在心上。
況且,誰也不去傳玉皇大帝的八卦。就連嫦娥的元配老公后羿,知道這種事情也不過只是笑笑,然後就跑去找七仙女中的老三玩了。
即便如此,玉皇大帝顯然還是不希望別人說三道四的。畢竟,還是要瞞著王母娘娘,否則耳朵絕對會被揪的紅上好幾天不能上朝。
二郎神雖然是玉皇大帝的外甥,但是這個外甥一貫不是特別親,他也不敢造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想到這些,二郎神裝著一臉茫然,「沒有啊?我什麼都沒看見。舅父指的是什麼?誰不知道御苑是舅父休息小憩的地方,誰敢來打擾?」
他邊說還邊搖頭,似乎真的茫然無知的樣子。
玉皇大帝明知道二郎神在裝,不過裝的讓他很滿意,於是點點頭笑道,「沒事,朕也就是隨便問問。二郎啊,你先坐吧!」
二郎神坐下之後,又恢復到之前的喜形於色,「舅父,你可知道甥兒給你帶來什麼好消息了?」
看著二郎神興奮的樣子,玉皇大帝就有些不爽。
這個外甥他一直不太喜歡,也都怪他那個妹妹,好好的,非要嫁給一個凡間的書生,這才生了這麼個仙不仙、人不人的三眼怪物。
不過現在也不好多說,玉皇大帝便耐著性子問道,「什麼好消息?說來!」
看到玉皇大帝不鹹不淡的樣子,二郎神也有些洩氣,「雷蒙派人四下搜索本傑明的下落,看樣子是打算親自出手收拾本傑明和霍華德了!」
玉皇大帝這一聽完也開始興奮起來。
這是一個良好的開端,只要雷蒙跟霍華德開始戰鬥,就表示他已經準備蹚這渾水了。
進去之後,就由不得雷蒙那麼容易的出來!
怕就怕他一直苟安現狀,到死都不跟霍華德為敵。
消滅了霍華德之後,雷蒙就擁有了跟教廷談判的資格,到時候東方仙界再給他點特權,封個使者什麼的,給他些時間,也許,真的有可能促成東西方天庭的統一也說不定!
大不了,到時候跟耶和華那個老東西玩一把葉子牌,贏了當皇帝,輸了當宰相。
「好!二郎啊,這果然是個好消息!」
見玉皇大帝的鬍子都有些上翹,二郎神也知道他是真的興奮了。
現在天下平靜,神仙們也無所事事,終於有這樣的一個機會,能讓這些神仙們有點事情做,自然會讓人比較開心。
而在人間的雷蒙,自然不會知道,他尋找本傑明的消息這麼快就傳到天庭,甚至還讓這些神仙那麼興奮,這更是他完全意想不到的。
雷蒙也不知道,當老顧——也就是孫悟空回到天上之後,玉皇大帝就又派了二郎神暗中監視他們。因此,雷蒙那天跟帕洛特的一言一行,都在二郎神額中那隻眼睛的照顧下,清清楚楚一字不漏。而雷蒙跟方丹的電話通話,自然也讓二郎神全部聽去了。
二郎神聽到之後,就再也顧不上監視雷蒙了,直接上天來向玉皇大帝表功。
「二郎呀,雷蒙雖然開始行動的一步了,可是他的實力比起那個霍華德,終究還是要差上一點。加上那邊還有一個本傑明,萬一雷蒙抵擋不住,你可要伺機行動,暗中相助,不能讓人看出來,但又要讓雷蒙成功。東西方天庭的統一大計,就看這一次了!」
二郎神吶吶的點點頭。
他原本指望玉皇大帝怎麼樣也要誇獎他幾句,沒想到玉皇大帝只顧自己興奮,居然一句誇獎的話都沒有,還要他去給雷蒙做保鏢!
「機緣?真搞不懂,東西方天庭想統一,直接統一不就得了?還非要有個契機,非要有個什麼機緣巧合才行,搞這些莫名奇妙的東西,真不知道累也不累!」
——這是二郎神的心聲,不過可不能說出來。
二郎神低著腦袋,「是,舅父,甥兒知道怎麼做!」
這時候玉皇大帝似乎也清醒一點了,知道自己應該誇誇二郎神。
「二郎呀,此番你監視雷蒙大大的有功啊!想要個什麼呢?朕可以賜給你!」
二郎神見玉皇大帝終於幡然醒悟了,笑容又浮上了臉頰,「舅父,甥兒目前沒什麼想要的。如果東西方天庭真的大一統了,甥兒倒是有件東西想要……」
玉皇大帝抬抬頭,眉毛也上揚了一點,「哦?你想要的東西在西方?」
二郎神頗有幾分羞赧,點點頭,「嗯,甥兒想要個長翅膀的小孩子,帶回去一定挺好玩的!」
原來,二郎神想弄個小天使回去?
不知道他會不會在小天使的脖子上栓根繩子,然後像是放風箏那樣放著玩……二郎神早就看中了那些小天使,長著白乎乎的翅膀,身上又肉坨坨胖呼呼的,放在家裡當成寵物一定很好玩。
要是耶和華知道了二郎神的想法,非要氣得吐血不可。好歹那也是小天使,雖然沒有什麼攻擊力,可是也不能讓人當寵物養著玩啊!
不過二郎神也夠變態的,以前養條狗當寵物就算了,現在居然打上了小天使的主意。
其實,二郎神也有難言之隱。
自從他那條嘯天犬被降龍羅漢偷偷煮了之後,他就只能接受降龍羅漢向他道歉時,送來那條大麥町。
堂堂一個英俊帥氣的大將軍,帶著一條大麥町,多少有些說不過去——這也就是他想要養一隻小天使玩玩的最初念頭。
玉皇大帝哪知道,小天使也算是西方神明的一種?他還以為這種長著翅膀的小人,本來就應該是寵物呢!於是當下就答應了。
「沒問題,也不一定要等東西方天庭統一的時候,下次朕跟耶和華打葉子牌的時候,朕就幫你要一隻來就是了!」
說著,玉皇大帝打了個哈欠:「也挺久沒跟耶和華打牌了,手還真有點癢!」
聽到這話,二郎神也知道跟玉皇大帝沒什麼好說的了,於是他躬身向後退了一步:「舅父沒別的事了罷?那麼甥兒就先行退下了!」
玉皇大帝再次打了個哈欠,「去吧去吧,記得我剛才的話,伺機行動,暗中相助!」
二郎神彎腰施禮,「甥兒省得!」
說完,二郎神人已經退到了門外,小心的幫玉皇大帝關上了房門之後,二郎神一轉身,像個孩子似的一蹦多高,嘴裡卻不敢大聲,生怕裡邊的玉皇大帝聽見。
「yes!今日我得償所願,春風那個得意啊……」
前半句是英文,後半句是京劇。
只是,二郎神不知道,他這個妄想,始終只能成為美好願望,而絕無實現的那天。
玉皇大帝也真是荒謬,二郎神敢要,他還真敢答應,也不用用大腦——
雖然是個沒什麼智慧的大腦——好好想想。
先不說那些小天使是不是寵物,就算是,讓耶和華把自己的寵物送給別人玩弄,他會答應嗎?
或許,玉皇大帝可以命令一下太上老君,讓他把那頭曾經私下凡間、犯了天條的青牛送給二郎神。只是,不知道二郎神會不會喜歡那頭因受了禁錮、現在只會哞哞叫的老牛。
雷蒙現在每天都開著車子,穿梭在香港的大街小巷,也沒什麼事情,純粹就是閒逛,林同跟他商量過幾次新電影的事情,可是他卻沒有任何動作,似乎一下子對金錢完全失去了興趣。
在香港的街道上閒逛的時候,身邊有的時候是肖,有的時候是坦克,總之不會帶著女伴。
相比起來,肖更喜歡跟著雷蒙無所事事的閒逛。
他現在的人生信條就是混吃等死,然後閱讀大量的書籍,不停的引用書籍裡的話,做子曾經曰過的演講。
雷蒙不理解,問他:「親愛的肖,你現在已經成功的混成了香港大學的客座教授,而且,你每次去港大演講的時候,話題總是不一樣,涉獵的學科也實在太多了。這樣你還每天不斷的讀書,讀書真那麼有意思?」
肖很是不屑的一揮手:「切!你之前還不是不知疲倦的,把自己關在屋子裡埋頭苦讀?」
雷蒙笑了,伸手在肖的腦門上彈了一個爆栗:「你小子不會是為了跟我比,所以才這樣的吧?我那只是為了查資料,並不是真的多喜歡看那些奇怪的書籍。知識這些東西,夠用就好了,學不完的。」
雖然不怎麼疼,肖還是摸著腦門:「剛開始的時候,可能真的只是為了跟你比一比,總不能什麼都比你差吧?可是到後來,我是真喜歡看書了。書裡有太多太多有趣的東西,而且看完之後,越琢磨還會越覺得有趣。」
雷蒙聳聳肩,無可奈何:「那好吧,您繼續!」
肖也學著雷蒙的樣子聳聳肩膀:「子曾經曰過:學不可以已。另一個子曾經曰過:吾嘗終日不食,終夜不寢,以思,無益,不如學也。這些你都知道嗎?」
雷蒙的頭有些大了——肖真的中毒了。
這兩段話倒是聽過,雷蒙上輩子的國中課文裡有,一個出自荀子的《勸學》,另一個出自孔子的《論語》。
可是現在雷蒙沒什麼心情去複習國中的國語課程,生活裡有許多更為重要的事情等他處理,這些課文,就留給那些學生們吧。
「好了,不說這些,看你頭都兩個那麼大了。」見雷蒙露出的表情,
肖也不禁覺得好笑:「你這幾天每天開著車子橫衝直撞的,是為了秀你的Bmz4嗎?這又不是什麼頂級好車,就不要那麼招搖了!」
雷蒙被肖氣得沒什麼話說了。雷蒙現在在香港的商界,好歹也算是跺跺腳會震動半天的人物,用得著拿著一輛車來作秀嗎?
他也懶得解釋,於是只管開車。
天空突然就烏雲密佈,霎時豆大的雨點就落了下來,打在車身上出劈哩啪啦的聲響。肖居然很興奮的打開了車窗,還把腦袋伸了出去,瘋狂的大叫。
「雷蒙,爽!不信你把頭伸出來看看,雨水涼涼的,打在身上很舒服!」
雷蒙沒好氣的回答,「我要是學你把頭伸出去,就爽不起來了,我們的車子一定會跟什麼東西,來一次親密接觸的!」
肖把腦袋縮了回來,一本正經的打量雷蒙,「雷蒙啊,我現你現在越來越沒有幽默感了。你就不能把車子停下來,我們一起下車,感受一下這瘋狂的雨點?」
雷蒙沒理他,繼續小心翼翼的開車。
上輩子的那次車禍,讓他至今心有餘悸,他可不想再經歷一次。
雨刷左右搖晃著,保持著擋風玻璃的可視度。
肖突然又說,「喂,雷蒙,我們把車篷放下來好不好?這樣,我們整個車子就可以沐浴在這自然的恩賜之間了!」
雷蒙白了他一眼,不屑的說了一句,「癡線(編按:廣東話,神經病)!」
肖哈哈大笑,「好哇,雷蒙你的幽默感回來了?居然也能說幾句廣東話?」
雷蒙也被肖逗笑了,「燉母雞,灑灑水,母該母該某悶忒(廣東話:
對不起,小意思,不謝不謝沒問題)……」
然後他跟著肖一起大笑,「好吧,那就讓我們瘋狂一次,你把車篷打開吧!」
肖歡呼起來,立刻伸手按鈕,吱的一聲,車篷從前往後慢慢的開啟。
那些打在人身體上還有些疼的雨點,霎時衝了進來,以摧枯拉朽的姿態,打在雷蒙和肖的身上。
雷蒙伸出左手在臉上抹了一把,可是新鮮的雨水立刻又讓他的雙眼有些迷茫。雷蒙放棄了努力,將自己的精神力鋪陳開來,探測著前方的路況,然後閉上了雙眼,盡情的享受這久違的痛快感受!
肖就不用說了,在車篷往後開啟的時候,他就已經站了起來,並且很快站到了車子的座位上,展開雙臂,用一種擁抱的姿勢,來迎接那些生硬冰冷的雨水,口中還不斷的大呼。
「舒服,真舒服!雷蒙,我們已經多久,沒有如此在自然的環境裡這樣享受了?你還記得嗎?那時候我們在羅蘭學院,經常在下雨的深夜,一起爬到天台上享受雨水的沖刷!」
這句話勾起了雷蒙的一些回憶,他不禁也想起了羅蘭學院裡,那段其實並沒有多少勾心鬥角的學習生涯。
雖然那段時間他沒學到什麼,但是所處的環境,比起之後的要單純的太多了!
肖還在大叫,嚷嚷著一些法語,路上的車輛和行人已經在紛紛側目了,看著這兩個瘋狂的傢伙……
「對了,你那個時候的私人教師,那個叫做莫妮卡的,說起來還真的很性感呢!你老實的說,你跟她有沒有生什麼關係?」
是呀,莫妮卡,雷蒙這輩子的性啟蒙老師……雷蒙想起了那個漂亮的女老師,嘴角不禁也揚起一絲輕笑。
這樣的笑容,在雷蒙的臉上已經久違了。那是一種完全自內心,沒有任何偽裝的微笑,在這樣的大雨之間,彷彿像陽光一般,散著光輝。
——前方有個障礙物。突然,雷蒙的精神力告訴他這一點,毫不猶豫的,雷蒙踩下了剎車,車子穩穩的停住。
雷蒙睜眼一看,原來前方有一輛車停在那裡,後輪懸空打轉,地面上是一個很大的水窪,那輛車子顯然是無法自己出來了。
雷蒙小心的再次踩下了油門,慢慢的頂上了前邊車子的尾部,一點一點的,雷蒙駕駛著他的Bmz4,把前邊的那輛車頂出了水窪。
那輛車的後輪一著地,立刻向前衝了起來,在滂沱的大雨中,不過三四秒鐘就已經看不見了!
此刻,雷蒙的車子前輪也架空了,他當機立斷的打了倒車檔,慢慢的退了回來,然後右打方向盤,想要從右側的反道開過去。
肖大笑著說,「你看,你這麼好心幫前邊的車子的忙,對方卻連謝謝都沒說一聲就跑了……」
話還沒說完,卻又看到之前那輛車倒了回來,停在雷蒙的車子旁邊,車門打開,一個男人走了出來。
車上的人,居然是成龍!
那時候,成龍還沒那麼紅,雖然已經是亞洲巨星了,但在國際上還沒有多大的聲譽。不過也足夠讓人驚訝了,雷蒙和肖完全沒想到居然會在這裡遇見成龍,而且剛剛還幫他的車子衝出那個水窪。
成龍見到雷蒙也是稍稍一愣,可能想起了這是某個他曾見過的人吧。
「剛才謝謝你們了!」成龍客氣的道謝,然後又看著雷蒙,「這位先生,我們是不是從前在哪見過?」
雷蒙笑了,「你應該是在雜誌上見過我,而我是在電影螢幕上見過你!成龍先生,你好!」
在大雨中,雷蒙走下車,伸出右手,跟成龍握在一起!
成龍急的搜索記憶,隨即恍然大悟的說道,「啊,我想起來了!你是雷蒙先生,雷林影業的老闆?你們公司的幾部電影都很受歡迎啊!」
雷蒙笑笑,「倒沒想到,跟成龍先生的一次接觸,居然會在這樣的一個場合……不過很有趣。電影?不談了,除非有一天能夠成龍先生合作……」
成龍也笑了,「哈哈,好的!那我先走了,有機會聯繫!」說完,成龍大跨著步向自己的車子走去。
成龍的車子很快就消失不見了。雷蒙沒有想到,這之後倒是造成了成龍的一個習慣——就是喜歡在閒暇的大雨中,開著車子滿香港亂跑,見到類似他今天這樣情況的車子就幫人家頂出去,然後一溜煙的跑掉……
肖似乎對於成龍的表現有些不滿意,「這個人,真沒誠意……」
雷蒙不明白,揚了揚眉毛,說道,「怎麼個沒誠意了?他沒得罪你啊!」
肖不屑的說道,「他又說有機會聯繫,卻又什麼聯繫方式都不留給你,這樣能算有誠意嗎?子曾經曰過:勿欺也,而犯之……」
雷蒙受不了肖了,大笑著說,「你知不知道子曾經也曰過:囫圇吞棗不求甚解?『勿欺也,而犯之』的意思是要對君王忠誠,不要欺騙他,但是可以用直言來冒犯他……
「不過,我倒是明白你的意思,不過成龍沒有欺騙我們啊,他說聯繫,的確不用交換聯繫方式。憑我們和他在香港的地位,想要知道對方的聯繫方式,只要問問下屬就可以了,用得著交換電話號碼?」
肖想想也是。的確,人的地位和名氣可以解決這些問題。他自己也一樣,就算想要聯繫上港督,恐怕也不是什麼難事。
「好了,雨實在太大,我們回去吧!」說著,雷蒙上了車,然後像是喃喃自語又像是對肖說,「不過,倒是真的可以考慮考慮跟成龍合作一部電影呢!讓史蒂芬.史匹柏做導演比較合適!」
車篷緩緩的關閉了,雷蒙和肖回到家中。
雖然今天他們的行為似乎很荒唐,沒有任何意義,但雷蒙在沖涼的時候卻突然想到一件事情。
他這些日子一直在尋找本傑明的下落,卻沒有線索,今天跟成龍的接觸,卻突然讓他明白了一個道理。
是呀,聯繫一個人,並不一定需要知道他的聯繫方式,只要知道如何聯繫他身邊的人就可以了。尋找一個人也是一樣,不一定非要知道他在哪,只要知道他身邊的人在哪就可以了。
那麼,尋找本傑明,是不是可以變成尋找峋山修隱會的人呢?
找到一個峋山修隱會的人,就可以知道他有沒有跟本傑明在一起,如果不在,就換下一個目標,這樣,就可以一點點的、縮小尋找本傑明的範圍。反正,他一定是跟峋山修隱會的人在一起的。
比起在茫茫人海之中,大海撈針式的尋找,這樣尋找峋山修隱會的人,是一種更好的方式!
雷蒙沒有猶豫,在浴室裡就調動了自己的精神力跟方丹聯繫。這次,他傳達了一個明確的資訊過去。
「放棄尋找本傑明,改找峋山修隱會的人,一個個的排除,度會加快!」
方丹很快傳回了消息:「明白了,這樣的確更迅!」
這些,當然又被一直隱藏在雷蒙周圍的二郎神獲悉了,他也不禁開始有些佩服雷蒙,居然能從這樣的一件事中現這樣的道理,這個年輕人的確很厲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