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蒙把那本在那不勒斯舊宅中得到的初級巫術羊皮卷軸,給了肖。
肖對此顯得異常興奮,嘴裡還不時會冒出幾句奇怪的咒語來,讓林小雅覺得非常奇怪。
當時,林小雅跟肖正手牽著手,走在中環的各個商業大廈之間,瘋狂地血拼。
肖已經提著滿手的包裝袋了,反正兩個人都不怎麼把錢當一回事,最後兩人手上提著的東西讓所有路人紛紛側目,搞得櫃檯小姐不知道是該向他們推銷好,還是不推銷好了。
林小雅突然看到一條裙子,立刻把手裡所有東西都塞到肖的懷裡,衝向那條裙子去了,只留下肖站在旁邊唉聲歎氣。
可是林小雅試了半天,卻現那條裙總是有些不合適,於是只得悻悻地作罷。可是當她走到肖身邊時,肖卻站在原地喃喃自語,嘴裡不知道念叨著什麼。
林小雅感到莫名其妙,都已經走到肖的身邊了,他居然還渾然不覺,只是微微瞇著眼睛,嘴裡莫名其妙的念叨著,偶而還會把手向前揮一揮,然後又擺出一臉頹喪的樣子。
林小雅不知道肖到底是怎麼了,於是忍不住問道:「肖,你到底怎麼了?這一整天,你總是在莫名其妙的碎碎念……」
肖猛地回過神來,才想到自己在大庭廣眾之下念那些魔法咒語,確實有些不合時宜,於是便憨憨一笑:「也沒什麼,可能是我走神了吧。」
林小雅詫異的看著肖,滿臉都是不信的神色。
肖立刻補充說道:「這都是我們家鄉的俚語,說出來沒幾個人懂的,可能是離家太久了,有些想家。」
而後,話鋒突然一轉:「怎麼,那條裙子不合意?」
林小雅雖然還是不大相信,但也懶得再追問了:「嗯,看上去是不錯,可是穿起來總覺得有些不對勁,還是不要了。」
肖立刻說道:「那我們繼續逛,買到你開心為止!」
這個肖,還真的是貴族的後代,別的沒學,敗家子的行徑倒是學得淋漓盡致,花起錢來一點都不手軟。
反正雷蒙給他的級白金卡怎麼刷都刷不爆,不過,要是肖知道自己今天已經花了一百七十多萬,應該也會嚇一跳吧。
從此以後,中環很多店家的櫃檯小姐都記住了這個長相英俊、舉止得體的貴族少年,以及他身旁那個美麗的名門之女。
不光如此,更有一家pRada和一家FeRRagamo專賣店的小姐,在肖和林小雅剛剛開始談戀愛的那三個月裡,向他們推銷了總值達一千萬港幣的衣服,光是抽成,就足以支付一座豪宅的頭期款了。
要不是雷蒙赫然現,肖在那三個月裡幾乎用掉了一百多萬英鎊,肖很可能還會捧出更多個「推銷女王」來。
對於肖的瘋狂,雷蒙也只能苦笑搖頭,他們「上帝俱樂部」三人組剛剛聚在一起沒多久,還沒幹出點事情來,肖就「墮落」到無止盡的戀愛中了——至少在雷蒙看來,肖這完全是自甘墮落。
「你該學學我雷蒙少爺,在花叢之間閃轉騰挪。」雷蒙好不容易逮到了肖,趕緊對他推心置腹地說道。
現在雷蒙想要逮住肖可真是不容易,這傢伙現在起的比雞還早,回來的時間比鬼還晚,任何人看到肖,都會摸摸後腦勺,考慮了半天,然後才跟他打招呼——肖消失太久了,突然看到他,難免會有點不適應。
雷蒙以為肖聽到他的話,至少會思考一下,卻沒想到肖毫不猶豫地出一個鄙視的眼神:「我像那種人麼?」
雷蒙一下子也沒反應過來,但總覺得這句話似乎有點不對,想了想才反應過來:「嘿,什麼那種人!我又是哪種人了?」
肖也覺得自己失言了,本來雷蒙說的是肖應該向他學習,肖居然說自己不是那種人,這不是擺明指著和尚罵禿驢麼?
肖吐了吐舌頭,摸摸自己的腦袋:「嘿嘿,不好意思,我說錯話了。」
「你從前在羅蘭學院時,那個樣子不是很好?平均幾天就換一個女朋友……」雷蒙實在是對現在的肖有點「恨鐵不成鋼」,倒不是因為肖花了他的錢,而是肖如果繼續這樣下去,基本上就等於是聾子的耳朵——擺設了。
不過,肖還是一點都不領情,反倒給雷蒙說起教來了:「我記得你們中國有句老話……你算是半個中國人哦?叫做『從一而終』,你怎麼就不明白呢?陰陽要調和,當然是一陰配一陽囉!我對小雅一片真情,海枯石爛永不變心!」
雷蒙聽到立刻頭大如斗,肖這段時間到底都幹什麼去了?不會跑去研究中國古代哲學了吧?居然還說出什麼陰陽要調和之類的話……
而且,這種話居然是從一個大男人嘴裡說出來的,還是個外國男人……天吶!這個世界究竟是怎麼了?
一時之間,雷蒙也找不出理由來反駁肖,只能夠眼睜睜看著肖滿臉幸福的上樓去了。
唯今之計,雷蒙只能趕緊想辦法幫肖搞定那個林小雅……哦,不對,是林小雅的老爹——林仝。
雷蒙當然不會找奧茜,讓她去暗示林仝可以跟希臘船王家族做生意了,他想到的是另一套方法。
既然已經幫教廷做了那麼多事(其實也不過是蓋了一座教堂而已),按照雷蒙在商言商的心態,如果不讓教廷給他一些回報,那他就不是雷蒙少爺了。
「出來混,遲早都是要還的!」
雷蒙心裡默默說道。
雷蒙現在想要跟教廷取得聯繫,真的是再方便不過了。
要知道,雷蒙有事沒事就會捐點錢給「雷蒙教堂」,又經常領著一票神父四處傳教,還叫細仔成要求藍田會的小混混們,每隔幾天就去教堂門口排成一條長龍,假裝懺悔禱告,讓那些神父們忙了好一陣子。
如此奇景,讓教廷有很多人都嘖嘖稱奇,他們還從未見過哪個教堂在成立之後,會有那麼多的黑社會成員跑去懺悔!
而且神奇的是,自「雷蒙教堂」開張以來,附近的暴力事件的確少了很多,乍看之下就像是黑社會分子全都從良改業了一樣。
主教大人粗大的神經自然不會明白其中的原因,細仔成本來就打算漂白了,看著手下的小混混們一個個成了教徒,就甭提他有多開心了。
他甚至恨不得手下幾萬個小混混都能藉著教徒的身份,以達成整個集團完全漂白的目的。
一個教徒,在很多方面還是有著不少好處的。
特別是在香港還沒回歸前,英國派來的老外港督本著「反正也就是在香港混幾年,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想法,知道小混混成了教徒後,自然也在很多方面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那個主教看到雷蒙來教堂,眼睛裡閃耀的全都是港幣,要知道,每次雷蒙來這裡,都會帶著一張支票來的。
雷蒙看到主教卑躬屈膝的樣子,微微一笑,從懷裡拿出一張十萬港幣的支票,交到主教的手上。
在主教的示意下,整個教堂立刻響起了一片《聖經》的吟誦聲,不過,在雷蒙聽來,跟粵劇倒是沒什麼太大的差別。
跟主教的交談中,雷蒙婉轉地向主教提出,自己有個很好的朋友,想要獲得一個由英皇室頒的「太平紳士」,希望能得到教廷的幫助。
主教可不傻,一聽到雷蒙這樣說,自然心領神會。
於是說道:「雷蒙先生的朋友就是我們教會的朋友,他的需要就是我們的需要,我立刻找人回梵蒂岡,知會大英帝國的紅衣主教,向英皇室討這樣一個名頭,想必他們還是會給面子的。」
雷蒙滿意的笑了,他上前拍拍主教的肩膀:「那就謝謝主教大人了,今晚我請客,不過就不用叫其它的神父了,只有我們二個就好。」說完,他臉上露出一副奇怪的笑容,有點邪氣,又有點促狹。
主教當然是心領神會,很有默契的跟雷蒙點點頭:「沒問題,全聽雷蒙先生的吩咐!」
雷蒙走到門口,又回頭叮囑了一句:「主教大人記得要換上便服哦!」說罷,便哈哈大笑的離開。
而他的身後,那個主教大人臉上居然露出一絲淫褻的表情來,似乎腦子裡正在轉著什麼不可告人的勾當。
雷蒙曾經帶著主教大人去蘭桂坊的某間夜總會。
剛開始,主教大人還十分扭捏地不肯跟雷蒙「同流合污」,可是又不好丟了雷蒙的面子,無論如何,雷蒙總是他們的財神爺。
可是,等陪酒小姐來了之後,兩杯酒一下肚,再加上那些半露的酥胸,還有臀部的摩擦,很快就擊潰了主教大人脆弱的心理防線。
從此之後,主教大人對雷蒙就更多了幾分畏懼的心理。
不管怎麼說,他都是一個主教,如果在香港展的好,過幾年,說不定可以升任紅衣主教。
更何況,雷蒙身邊還有當今教皇的教女,要是奧茜小姐能幫他說幾句好話,當上紅衣主教根本不是什麼難事。
可是,在雷蒙糖衣炮彈的攻勢之下,他已經腐化成一個會嫖妓的傢伙,要是讓教皇知道了,別說紅衣主教,恐怕連教徒的身份都要被剝奪了,甚至還有可能會被內部秘密處死……
自從主教大人墮落以來,他對雷蒙就一直小心翼翼的,卻又很不爭氣地盼望著雷蒙用「糖衣炮彈」來折磨他。
在夜總會嘗到甜頭的主教大人,辦起事來自然事半功倍。
很快,他就聯繫到在梵蒂岡的好朋友,讓那個好朋友去跟英國的紅衣主教拉斐爾商量,看要如何才能幫雷蒙的朋友搞一個「太平紳士」的身份。
拉斐爾一見到是教廷的人親自過問,也不敢怠慢,他在倫敦時就聽說過雷蒙的大名,並曾見過雷蒙和瑞娜一同出席英國上流社會的晚宴。
雖然他是個紅衣主教,但是對這些跟皇室有關的人,或有著極大權力的貴族子弟,還是存有拉攏之心的。
這原本也是教廷委派他做紅衣主教的任務之一,所有紅衣主教都必須跟當地的上流社會、貴族成員保持往來,這樣,教廷不但可以控制教會,還可以控制一部分的政治勢力。
從古至今,教廷的野心就不僅僅是宗教這一塊,政治上的利益也一直是他們爭取的對象。
不過拉斐爾畢竟老奸巨猾,雖然他想要拉攏雷蒙,但對於雷蒙的身份卻一直覺得有些奇怪。
一來,之前教廷對於雷蒙的試探,他也是知道的;二來,從雷蒙在英國的資料上來看,他並沒有什麼太特別的背景。因此,拉斐爾的一時間反應,就是去找瑞娜那個英國皇室重要成員的父親。
馬修斯自然不會忘記雷蒙,相反,他一直都很關注雷蒙的一舉一動。
先是看到雷蒙大肆收購法貝熱彩蛋,經過財經專家的分析後,他也認為雷蒙此舉單純是為了斂財。
饒是如此,他也不得不佩服雷蒙的遠見。
然後,又知道雷蒙居然搬去香港,從此在他的視線裡淡出。他自然沒有把這個消息告訴在劍橋大學讀書的瑞娜,而之前雷蒙也早已跟瑞娜商量好了,在瑞娜上課的期間,兩人都互不聯繫,直到瑞娜放假。
現在又聽說雷蒙想要幫自己的朋友謀一個「太平紳士」的身份,而且還是透過一個紅衣主教來跟自己溝通,馬修斯不由得陷入了沉思,越覺得雷蒙這個傢伙有點意思了。
正常來說,馬修斯跟英國女皇商量,讓她給某個人一個「太平紳士」的身份,並不是什麼難事,因為他本身就是皇室成員。
英國女皇就是他的姑姑,從馬修斯在議會的地位來看,英國女皇似乎對於這個侄子還算青睞有加。
但是,雷蒙如果是幫他自己要「太平紳士」的身份也就罷了,偏偏還不是,而是幫一個朋友。
這就讓馬修斯覺得有些困惑了。一個人結交權貴之後,不是幫自己謀求福利,反倒是不求回報地幫助朋友,這總是會讓人覺得不大正常。
馬修斯立刻撥通了瑞娜的電話。
「瑞娜!」
一聽到馬修斯的聲音,瑞娜也覺得有些奇怪,因為她的父親幾乎從未主動打過電話。
在瑞娜的心目中,馬修斯對自己疼愛有加,也正是這個原因,從小到大,他都很少干涉瑞娜的生活。
可是,這次馬修斯居然主動打電話到學校來,這實在出乎瑞娜的意料。
「你對雷蒙到底瞭解多少?」
馬修斯單刀直入的問道。
瑞娜認真的想了想,不知道這個一向不干預自己生活的父親究竟是怎麼了,只好誠實回答:「我只知道他是一個商人,很年輕但是很有手段,另外,還知道我很愛他,僅此而已。」
前面的話多少讓馬修斯有些不滿意,覺得她也知道的太少了,甚至還不如馬修斯調查的多,可是最後一句話就比較致命了。
馬修斯瞭解自己的女兒,從小她就很頑固,對於自己認定的東西,從來不肯放棄,對待愛情更是如此。
馬修斯微微歎了一口氣:「他也同樣愛你麼?」
瑞娜身體一震,但還是很快就回答:「我想應該是的,我想他也很愛我!」
聽到這句話,馬修斯覺得沒什麼可說的,於是默默的掛上電話,他決定,明天一早就去找自己的姑姑——英國女皇,請她給雷蒙一個方便。
不就是一個「太平紳士」的頭銜嗎?每年怎麼也得出去幾個,不在乎多這一個了。更何況雷蒙還借助了教廷的幫助,於公於私,馬修斯都沒有理由不賣雷蒙這個面子。
肖莫名其妙地被港督召見,並且很吃驚地接受了「太平紳士」的頭銜,他甚至懷疑是不是英國皇室搞錯了?
因為他根本沒有加入英國國籍,他還沒聽說過,英國皇室會把「太平紳士」的頭銜賜給一個外國人的。
無論如何,「太平紳士」也等於是個貴族了,雖然沒有什麼爵位。
可是當肖看到自己的新檔案時,卻大吃了一驚,他的檔案上赫然寫著——國籍:英國。
這下,肖就更加百思不得其解了。
「太平紳士」頭銜的頒,自然有一整套的程序,而這套程序原本都是在固定日子舉行的,可是這次,港督府居然特地為了肖一個人,舉辦了一次頭銜頒的宴會。
宴會上,香港所有媒體都到了。
眾人紛紛猜測,這個新任「太平紳士」,究竟有什麼樣的背景,居然還讓港督府特別為他舉辦一次酒會。
肖更是如墜五里霧中,不過他隱隱感覺到,一定是雷蒙在背後做了什麼。
當肖滿心疑問的出席酒宴時,雷蒙則微笑著坐在位於半山的豪宅院子裡,悠閒的曬著太陽。
他心裡想的卻是:「肖,我親愛的兄弟,你從前只是個貴族的私生子,但現在也算是個名正言順的貴族了,雖然還沒有任何爵位。
「不知道你那個便宜老爸知道這件事之後,會不會驚訝到把眼珠子都掉在地上?歷史上還沒聽說過一個貴族的私生子,可以獲得其它國家的貴族身份,你就算是開創歷史的一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