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氣男 正文 第四章 賺錢不易
    一縷陽光從窗簾裡射了進來。

    「看來今天總算有個好天氣了。」雷蒙嘟囔了一句,輕輕的把一條已經被壓酸了的胳膊抽了出來。

    伢伢就躺在他的懷裡。半邊臉蛋被黑色的秀給遮蓋住了,那張美麗的臉龐上滿是寧靜,睡夢中的伢伢帶著幾分稚嫩,不知道夢到了什麼,嘴角居然還流出了亮晶晶的口水。

    「唉,挺漂亮的一個女孩子,怎麼睡著了像個傻子一樣。」雷蒙揉了揉酸脹的胳膊,脖子也顯得有些僵硬。

    昨晚雷蒙就摟著伢伢睡了一夜。

    不過他畢竟還沒有壞到喪盡天良的地步,對一個剛滿十四歲的女孩,雷蒙還是下不了手的。只是摟著一個剛剛洗過澡只穿著睡衣,同時又漂亮得讓人眩目的女孩睡覺,那種強烈的誘惑……

    「那簡直就是活受罪!」雷蒙心中暗暗歎了口氣。

    看伢伢在他懷中睡得極為安穩,想來是這小妮子在這些日子的流浪中過得很辛苦,難得能睡一個好覺。而且現在她對雷蒙極為依賴和信任,就算是在睡夢中,也是緊緊抱住了雷蒙,彷彿一條八爪魚一樣,那條滑膩修長的大腿乾脆就纏住了雷蒙。

    這一夜,雷蒙腦中人神交戰幾乎一刻都沒有停過,明明有兩次已經忍耐不住了,可是看見睡夢中伢伢那張無辜的臉龐,心中的一把邪火總是會莫名其妙的消失掉。

    趕緊起來洗了個澡,等他擦著潮濕的頭走出來的時候,伢伢也已經起身了。

    小妮子雙頰有些漲紅,一副睡眼朦朧的模樣,就連上衣凌亂,半個雪白的肩膀露在外面都沒有察覺。

    儘管從來不信上帝,雷蒙心中還是虔誠的默默念了兩句主的名字,然後走過去輕輕捏了一下伢伢的臉蛋,努力板起臉道:「起來了就去幹活兒,然後伺候少爺我更衣!」可是板起的臉孔沒有起到任何作用,伢伢連一絲畏懼都沒有了,就連雷蒙伸過來捏她臉蛋的手也不躲避了,只是有些羞澀的垂下了腦袋。

    不過有個美女服侍自己總是很愉快的。

    一邊吃著酒店裡送來的陽光早餐,看著今天早上送來的最新的報紙,伢伢站在雷蒙的身後,輕柔的幫他梳理頭。

    幸好雷蒙的精神力強大,雖然凌晨才睡著,可是兩、三個小時的睡眠就足夠讓他容光煥了。

    雷蒙放下了手裡的報紙,上面似乎有關於中東地區的消息。根據自己的記憶,似乎一九九零年,伊拉克就會入侵科威特,隨即一次波斯灣戰爭爆。

    不過現在才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底,從報紙新聞上還看不到什麼跡象。

    他歎了口氣,忽然想起昨晚在警察局裡面,自己那把手槍居然被鑒定為一把玩具槍……

    看著雷蒙掏出了那把銀色的手槍,伢伢似乎有些害怕,拿著梳子的手也有些僵硬。

    雷蒙立刻反手拍了拍她,微笑道:「別怕,這只是一把玩具槍而已,你看它是不是很漂亮?」順手又在小女孩的臉上捏了一下,雷蒙才重新集中精神查看手裡的手槍。

    造型有些類似於一般的小口徑手槍,不過雷蒙對槍械並不是很在行,只知道一些基本的知識,但是經過一番查看之後,倒也讓他現一個很奇怪的現象。

    先是彈夾似乎很奇怪,在彈夾的頂端有一塊銀寶石一樣的東西,湊近一看,卻現那根本就是一塊水晶……

    而彈夾裡僅剩的一顆子彈也讓雷蒙察覺有些不對。那天在羅蘭學院密室裡對付木乃伊怪物的時候,他很清楚的看到,每顆子彈的彈頭都是純銀色的,彈頭的內部還有一些散著銀色螢光的液體在流動。

    可是現在拿在手裡的子彈,彈頭依然是銀色的,但是卻根本不是銀質的!而裡面那原本流動的螢光也不見了,子彈夾在手指中,感覺很輕,沒有那種金屬的冰冷感和厚重感,彷彿有點像是塑膠製造的一樣。銀色的光澤很黯淡,甚至感覺有些灰。

    雷蒙放下了子彈,又仔細看了看彈夾上面的那塊水晶,現那塊水晶切割的很精緻,六角形狀的水晶大約只有兩厘米那麼寬,可是看上去又似乎有些不對。

    原本水晶這種東西,雷蒙是見過不少的,可是手裡的這塊水晶,卻好像假的一樣,光澤有些黯淡,如果不是雷蒙仔細看了一下它的質地,甚至會誤以為這是一塊粗劣的玻璃。

    他心中一動,一絲魔力從手指裡緩緩的注進了水晶,立刻的,水晶彷彿通了電的燈泡一樣出光芒。

    沒有察覺到身後伢伢眼中驚奇的目光,雷蒙的表情很凝重。

    按照羊皮卷宗的記載,很明顯,這是一塊用來儲存魔力的水晶。拉開了手槍的槍膛,雷蒙立刻找到了一個奇怪的地方。這把手槍裡沒有撞針!也就是說,根本沒有把子彈射出去的動力!

    「果然是個有趣的東西。」雷蒙微微笑了一下,把那枚水晶小心的放了回去。

    他想道:「應該是那天在對付了木乃伊之後,沒有及時補充水晶裡面的能量,使這把槍失去了動力,變成了一把無害的玩具。這把手槍根本就是一個集合了神奇魔法和現代工藝的武器啊。」看了看時間,雷蒙歎了口氣,這才小心的收起了手槍。

    他忽然心中一動,看了伢伢一眼,低聲道:「我有點事情要做,你先到房間裡休息吧?」等伢伢走進了房間,雷蒙取出了自己的皮箱,掏出了兩本巫術羊皮卷宗放在面前,一邊翻看,臉上同時露出深思的表情。

    一直以來,雷蒙心中對於巫術的理解就有些奇怪。

    按照他現在擁有的那些記載巫術資料的羊皮卷宗,雖然在中古世紀的人們眼中,巫術是一種神奇的、可怕的魔法般的東西,彷彿被籠罩上了一層神話的色彩。

    可是作為一個現代人,以學習過完整現代科學體系的眼光看來,雷蒙卻現了幾個讓他深思的地方。

    原本他還無法完全捕捉到心中常常閃過的那些怪異感覺,可是現在手裡拿著這把槍,雷蒙忽然受到了啟!

    「科學和神話的綜合體……」雷蒙口中忍不住緩緩念了出來。

    巫術的神奇,如果放在科學展落後的中古世紀,自然無從解釋,要知道,在那個時代,就連主張「地圓說」的哥白尼也只因為說了一句地球是圓的,就被當成異端活活燒死。

    在那種愚昧的年代,人們對於無從解釋的神奇現象,就難免被賦予一層恐怖和神話色彩了。

    比如這些巫術,在雷蒙看來,更貼近於一種奇怪的化學體系。比如讓人燃燒的巫術,是用一種記載中名叫「火鱗草」的植物塗撒出去,被陽光照射下就會自燃!

    而怪異就怪異在,羊皮書裡寫的那些植物藥劑,那些名稱都是雷蒙聞所未聞的!身為一個接受過現代完整教育的人,他能感受到這體系很類似藥劑學。

    還有雷蒙救伢伢的時候,懲處那兩個酒鬼用的變形術,根據羊皮書的記載,那是從一種叫「變形龍」的生物的特殊技能模仿過來的。

    羊皮卷宗記載的「變形龍」是龍的一種,這種龍擁有改變自己形狀的特殊能力。而巫術裡面的變形術也是人類模仿這種動物的能力學過來的。至於怎麼學的,原理是什麼,羊皮書上卻沒有記載。

    雷蒙甚至猜測連中古世紀巫術盛行的年代,那些擅長巫術的巫師,都是只知道如何使用巫術,卻不知道其中的原理!

    生物是否有改變自身形態的能力?

    這點雷蒙倒是知道一、兩個例子,比如現代人都知道的一種叫「變色龍」的動物,可以根據周圍的環境改變自己身體肌膚的顏色。而一種名字叫做「含羞草」的植物,一旦被觸碰,就會收縮成一團!

    如果勉強說起來,這也多少能證明,生物擁有改變自我形態的能力吧!

    那是不是可以推論,有一些人類並不知道的、或者現代已經絕跡的生物,擁有更強的可以改變自己形態的能力?甚至可以將自身的形態完全改變?

    如果巫術書裡描寫的「變形龍」這種生物真的存在過,那豈不是要把現代的生物學體系都推翻了?

    想到這裡,雷蒙眼中閃過一絲怪異的目光,掏出了皮箱裡面的一個玻璃瓶子。裡面是在羅蘭學院地下秘室裡找到的一些奇怪的植物種子。

    既然是那個研究巫術的中古世紀主教留下的東西,想必一定是羊皮書裡記載的那些奇異的植物吧!

    雷蒙決定,一旦等找到合適的地方,就要好好研究一下這些種子,最好能培育出一些成品來。

    隨後,收好了這些東西,雷蒙又閉目進入冥想狀態,修煉自己的精神力。

    巫術的「魔力」就是精神力的修煉,這個巧合曾經讓雷蒙想了很久都想不明白。所謂人的「精神力」,在現代來說,其實就是人的腦電波。

    可是這種說法,也是到了現代才被科學承認的。難道在愚昧的中古世紀,那些巫師就已經運用這些方法來修煉「腦電波」了?

    這一切的一切加在一起,雷蒙甚至得出了一個讓他自己都覺得奇怪的結論:巫術,好像根本就是一種獨立於現代科學體系之外的另一種「科學體系」,只不過展的道路和現代科學體系不同而已吧。

    兩個小時的冥想狀態結束,雷蒙醒了過來。

    今天還有很多事情要做,先是要想辦法賺點錢了,原本來英國的時候,還帶了便宜老爸給的兩萬美元遣散費,可是昨天給伢伢買了幾套高檔衣服,又住酒店花了一部分。

    昨晚,又好死不死的被戴安娜抓了去,為了保釋坦克又花了一些錢。而今天早上送早餐和報紙的服務員笑得很恭敬,雷蒙也就很大方的給了他一百美元的小費。

    此刻我們財大氣粗的雷蒙少爺,口袋裡只有兩千多美元了。

    換了一套乾淨的衣服,雷蒙拎了自己的小皮箱,讓伢伢留在酒店裡面,準備出門。只是小美女看他又要離去,眼神有些失落。

    「唉,難怪古人都說,兒女情長,就會英雄氣短。小寶貝剛才看我的目光,差點就讓我不捨得出門了……」走出了酒店,服務生幫他攔了一輛計程車,雷蒙上了車直接前往唐人街。

    俗話說人無橫財不富,馬無野草不肥!想橫財,若是走合法的正當途徑實在太困難了。雖然雷蒙有很多種辦法可以賺錢,但是現在他手裡只有兩千多美元,急切需要賺取自己的一筆資金。

    而想撈大錢,那就只有「撈偏門」了。

    按照昨晚從混混口中套取的消息,雷蒙來到一條稍微僻靜點的小路上。

    這裡是唐人街某個商場的後面,看那一片低矮的房子,想來原本是用作倉庫的。只是現在那巷子口掛了一個大大的霓虹燈招牌。

    「藍色妖魔俱樂部」按照昨晚那個混混口中的資料,雷蒙沒有去敲正門。因為現在是大白天,酒吧是不會開門的。

    繞過了正門,旁邊是一扇有些破舊的小鐵門,雷蒙輕輕敲兩下。

    小鐵門上門的一個窗戶拉開了,露出一個臉上帶著幾分警惕的中年男人面孔,臉上滿是一粒粒的麻子。

    「幹什麼?」雷蒙暗中歎了口氣,掏出一張百元鈔票從窗戶遞進去,冷冷道:「一個朋友介紹我來的。」那個人盯著雷蒙手裡的鈔票,似乎有些意動,但依然警惕的說道:「很抱歉先生,現在是白天,酒吧還沒有開門,而且正門在前面。」雷蒙笑了。

    不可否認,雷蒙的笑容非常有魅力,雖然他年紀還小,可是刻意選擇的比較老成的衣服,已經基本可以掩蓋臉上的稚氣了。

    一個像他這樣乾乾淨淨、相貌英俊的年輕人,帶著散著魅力的微笑,怎麼看也不像一個有威脅的人。

    「我知道現在還沒有開門,可是我並不是想找酒吧。」雷蒙故意歎了口氣,又從懷裡取出了一百美元,淡淡笑道:「而且,有的時候賭癮犯了,是不分白天晚上的,你說對嗎?」那個人終於笑了,帶著一絲貪婪接過雷蒙手裡的兩百美元,聽見裡面一陣金屬碰撞聲,鐵門打開了,那個人恭敬的讓開了道路:「請進吧,如果說到治療賭癮,整個街區,沒有比這裡更合適的地方了。」穿過了一條黑暗的走廊,推開了一扇門,雷蒙終於走進了這個地方。

    很明顯,這裡是一家非法的地下賭場!

    無論是前世還是這輩子,雷蒙是一次走進賭場。

    大廳中明顯經過了細緻的裝修,腳下的地毯很柔軟,周圍放著十幾張賭桌,各種賭博的項目應有盡有,周圍的場面和雷蒙從電影裡看到的賭場大致相同。但因為現在是白天,所以客人並不太多。

    耳朵聽著周圍傳來的歡呼和沮喪的歎息,還有那些輪盤、骰子、老虎機等等出的聲音,這些聲音混合在一起,雷蒙心中也不禁生出了幾分躍躍欲試。

    身旁走過一、兩個穿著極為暴露的性感女郎,就好像電影裡的那樣,有的穿著彷彿兔子裝扮的緊身衣,露出高聳的半個胸部,手裡拿著一個小小的餐盤,還有的穿著開叉極高的晚禮服,露出雪白的大腿,嘻嘻哈哈坐在男人的懷裡。

    雷蒙大概隨便走了走,熟悉了一下周圍的環境,然後才跑去兌換了一千美元的籌碼。

    不到一個小時,雷蒙的一千美元就全部輸光了。

    這是雷蒙故意,他利用這一千美元,把賭場裡的十幾個賭桌都玩了一遍,熟悉了幾個自己最有把握的項目,同時他明顯感覺到,原本在周圍暗中觀察自己的幾個穿著黑色西裝的保安或者打手模樣的人,漸漸對自己放鬆了警惕。

    這就是雷蒙的目的!

    畢竟這種地下賭場,都有黑道的背景,對雷蒙這個大白天走進來的陌生客人,不免會留有戒心。不過在一個小時內,雷蒙就輸了一千美元,自然也就讓這份戒心淡薄了不少,同時也成功的融入人群。

    他帶著一臉裝出來的沮喪,再次跑去兌換了一千美元的籌碼。

    不過這一次,過了兩個小時,雷蒙手裡的一千美元就變成了兩萬!

    以他強大的精神力,不論是玩俄羅斯輪盤,還是骰子,他都能用強大的精神力操控結果獲取勝利。

    雷蒙很小心的在賺錢,而且為了不引起別人的注意,他很小心的故意輸幾次,然後贏幾次;贏了一大筆,就立刻假裝輸幾次小的。

    到了中午,雷蒙最後又故意連輸了三次輪盤,輸掉了三千美元之後,他帶著贏得的兩萬美元,不動聲色的走出了賭場。

    他順手塞給了那個放他進來的看門人一百美元的小費,那個男人立刻露出極為恭敬的表情,湊近了雷蒙低聲道:「先生,我這裡有一個消息,如果你想玩一點特別的項目,今晚會有讓你感興趣的遊戲,和白天的節目是不同的……

    「如果你有興趣的話,就晚上來吧。不過不要走這裡,你到俱樂部的大門去,和保安說,是我介紹來的,他就會帶你進來!」頓了一下,他又補充道:「我的名字叫旺財,你記住了,晚上你走大門的時候,只要提我的名字就可以了!」旺……旺財?

    雷蒙表情古怪,強忍狂笑的衝動。

    為了這個精彩的名字,雷蒙立刻又掏出了一張鈔票給他,拍了拍這個人的肩膀,這才走出了這條巷子。

    雷蒙走出了一條街之後,確定了身後沒有人跟蹤,這才上了一輛計程車。

    身上已經有了兩萬美元,雷蒙心中卻在歎息。

    原來賺錢是這麼不容易,自己很小心的拼了一個上午,耗費了大量的精神力,現在肚子都餓了,也才賺到了這麼一點點而已。

    雷蒙想了想,決定去找「坦克」。

    坦克留下的地址,是在另一個城區。

    那裡明顯是平民區,周圍的房屋建築都極為破舊,馬路上也坑坑窪窪,可以想像,一旦下雨,那裡一定會變成泥濘不堪的模樣。

    找到坦克地址上的一家地下酒吧,雷蒙皺起眉頭看了看門口的招牌,潦草的字跡彷彿鬼畫符一般,裡面傳來的音樂帶著一點龐克的風格。

    看來是一家低級混混才會光顧的場所了。

    門口沒有任何人,推開了那扇用兩塊爛木頭做的門,雷蒙走了進去。

    果然,裡面的裝修也極為簡陋,破舊的吧檯有的地方已經掉漆,露出了木頭的原色。

    不過好在地方非常大,看來這裡原本是一個舊的倉庫改裝的。

    三分之一的地方擺放著十幾張桌子,另一邊則是十幾張撞球桌。後面還有一塊場地空了出來,好像是用來當舞場的,頭頂上幾個巨大的舊燈,看樣子好像是從船上拆下來的探照燈一樣。

    場子裡只有十幾個打扮得極為怪異的年輕人在打撞球,相較於他們牛仔服上掛著的古怪金屬鏈子,雷蒙的一身西裝就顯得有些另類了。

    「先生,您想喝點什麼嗎?」唯一的一個服務員走了過來,他身上的制服也有些髒。

    「龍舌蘭。」雷蒙掏出了一張大面額的鈔票遞給他:「另外,我來找坦克,我是他的朋友。」「坦克的朋友?」那個招待立刻把錢還給了雷蒙:「既然是坦克的朋友,那麼我不能收你的錢。你喝的酒,我請了!」看著雷蒙有些訝異的表情,那個人微笑道:「我是這裡的老闆。」旁邊那些打撞球的年輕混混紛紛朝這裡看了過來,有幾個人盯著雷蒙手裡的鈔票,眼中目光閃動。

    「謝謝你了。坦克在麼?」雷蒙也不推辭,收回了鈔票。

    「他出去了,如果你願意等一會兒,我想用不了多久的。」那個酒吧老闆說完就走了。

    過了一會兒,他從吧檯後面拿了一瓶酒過來,一個打撞球的混混攔住了他,低聲問了他一句什麼,隨後和酒吧老闆交談了兩句,這才深深看了雷蒙一眼,不過眼神裡沒有貪婪了,而是幾分畏懼。

    「怎麼了?」雷蒙皺眉,接過了酒瓶。

    「放心吧,他們只是附近一些喜歡在街上玩兒的年輕人。你是坦克的朋友,他們不敢找你麻煩的。不過在別的地方就不一定了,所以,我個人建議您在這種地方還是不要掏出這麼多錢才好。」酒吧老闆微笑。

    雷蒙點了點頭,看了看周圍,低聲道:「這裡生意似乎不太好啊。」酒吧老闆似乎有些無奈,他苦笑著看了看破舊的吧檯:「確實不太好,這裡周圍住的都是普通人,而且我們沒有資金,沒有錢裝修,無法吸引那些有錢的客人,我們甚至連脫衣舞女都沒錢請。

    「沒有客人,連妓女和毒品販子都不願意來我們這裡做生意。你說,這種情況下,那些出來找樂子的人誰還願意到這裡來?」就在這個時候,坦克走了進來,他一眼看見了雷蒙,臉上的表情有些詫異,似乎沒想到雷蒙會這麼快跑來找他。

    那個酒吧老闆拍了拍雷蒙的肩膀,走開了。

    「你好。」坦克坐在了雷蒙的面前,沉聲道:「你找我有事情麼?」雷蒙微微一笑,指了指酒瓶,笑道:「我們先喝一杯,然後出去吃飯,你一定還沒吃午飯吧。」坦克咧開嘴笑了笑,拿起瓶子一口咬掉了塞子大灌了兩口。

    「走吧,不管你來找我是為什麼,你昨天幫了我,就是我的朋友。今天我請你吃午飯!」看著雷蒙臉上的微笑,這個剛強的男人露出了他豪爽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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