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個美女當老婆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一章 最後的對決
    徐向天和李毅雙管齊下,總算是將一周前的那場風波掩蓋過去了。

    )……,小。說。網整整一周,李毅都在忙著消除一周前那個下午目睹到那場風波的人的記憶。這是一個相當複雜的工作,且不說要在近千萬人的居民中找到那些曾經在現場的圍觀人群,就單單是消除記憶這一項就夠嗆的了。

    人的大腦是人體中最複雜的區域,而記憶這種東西更是大腦活動中一個十分複雜的心理活動,所以要消除一個人的記憶不是一個簡單的事情,更難的是不是完全抹去這個人的全部記憶而是在特定時間的某個時間段將某些事情的記憶消去還要做到不能擾亂這個人的思維意識,所以一個星期下來即使是小神仙李毅也有些超負荷了。

    至於徐向天則是動用了所有能量將所有有可能留下的線索抹去,尤其是媒體方面的資料更是在別人沒有懷疑的前提下悄悄進行。

    當然這一周我也沒有能夠輕鬆,逆天改命的這種強大的仙術不是隨隨便便就可以施展的,首先受術者要經過長達二十四個時辰也就是四十八小時的淨體。所謂淨體就是將身體浸在一個加了特殊藥水的木桶裡,浸四十八小時期間不能有一點的間脫離,吃喝拉撒睡全部在木桶裡解決,當然這些藥水可不是什麼滋潤液,而是一種能夠將體內毒素等贓物逼出體表的液體,浸在其中就像是有千萬隻螞蟻在叮咬一般,這樣四十八小時之後等到他們把我從木桶裡拉出來的時候我身的皮都快成發酵饅頭了。

    「哇,老公你變白了。」這是林嵐打趣的一句話。

    確實,皮膚是白了不少,可並不是那種白裡透紅的光滑而是病態的蒼白和水腫,估計那個時候的我去拍恐怖片都不要化妝的。

    淨體之後是固元,以防止在施術的時候我的身體堅持不下來,在吃了一顆類似大補丸的藥丸後,精神異常興奮,整整折騰了一晚都沒有睡覺,鼻血那是嘩啦啦的流個不停,要不是李毅拍著胸脯向我保證不會有事,我非得找那個「庸醫」拚命不可。

    又過了兩天,等丹藥的效果完全散發出來,且我的身體適應了這種振奮狀態之後,終於,進行最後一個步驟了。

    整整一天一夜,我終於知道了什麼叫做生不如死。身體忽冷忽熱,一會兒冷得就算是將屋裡的空調開到最大再裹三條棉被都不管用,一會兒熱得恨不得脫掉一層皮,身的汗不是滴的而是淌的,忽而全身麻痺,除了還有一點意識,整個人就是一個殭屍,忽而劇痛無比每一個細胞都被撕裂了一般,如果有把刀在旁邊恨不得直接抹了脖子。

    直接導致的後果就是,法術施展完畢之後,我整個人都瘦了一圈,若不是之前大補了一次,恐怕現在的我也就是比試驗室裡骨架多了一層皮而已。

    不過,這一切都是值得的,法術的成功,也就意味著葉小玲終於擺脫了死神的騷擾,等待她的將是美好的明天。

    現在我要做的就是等,安靜的等待著葉小玲的醒來。

    一個星期的時間足夠做很多事了,比如找到那個刺殺我的殺手。

    劉伊雪最近一段時間精神一直恍惚不寧經常做惡夢,特別是家裡多了一個不速之客後,更是如芒在背,總覺得有個陰魂時時刻刻都在盯著自己。

    如果只是個普通人,劉伊雪自信可以憑借自己的姿色和本領讓對方乖乖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之下,儘管對方身已經沒有那種濃烈的陽剛之氣,不過,她深深的知道自己的價值,不管對方是十八歲的氣血方剛的青年還是四十一枝花的中年就算是如橘子皮一般褶皺的六十老翁,只要那個人願意,自己就必須服從。

    這就是玩偶的悲哀,甚至連花瓶都算不,有時候想想還不如就這樣死了算了,可是那也僅僅是偶爾閃過的一絲臆想罷了,自己這麼年輕還有那麼多的美好事物等著自己去享受呢,可捨不得就這麼離開。

    慵懶的伸展了一下水蛇般的纖腰,劉伊雪拎著那條性感的半透明蕾絲睡衣走進了浴室,不用擔心那個人會突然拉開浴室的玻璃門闖進來,事實就算自己脫光了站在他面前那個人也不見得會有反應,否則從他進門的第一天起自己就已經成為了他口中的美味吃掉了。

    當然,劉伊雪也不會風騷到去主動勾引那個人,如果可以的話她希望自己的身體永遠只能有一個男人碰,那個男人不一定是自己愛的人,他也不一定要愛自己,只要能夠得到等價的價值就可以了。

    所以,她從不把自己當做妓,而是一隻金絲雀而且是一隻聰明的金絲雀,不用裝在籠子裡也能夠得到奢侈物質生活的金絲雀。

    至於愛情什麼的,她從來不認為有什麼用,能當飯吃嗎?能夠讓自己在這片富豪小區擁有一套屬於自己的別墅嗎?能夠讓自己整天呆在家裡也能夠拿到一個月等於一個普通金領一年的薪水嗎?

    浴池很大,在裡面很舒服,尤其是鋪了一層嬌艷欲滴的玫瑰花瓣,幽幽的香味沁人心脾,閉眼睛聆聽著自己最愛的搖滾歌手的音樂。

    或許,像自己這樣的金絲雀應該偏向於輕柔的音樂,可是唯獨這一樣劉伊雪她與眾不同,或許是想向這個世界喊出最後的一聲叛逆。

    音樂開得很大,很震撼,以至於哪怕外面在敲鑼打鼓也不會察覺。

    他是一個殺手,外號瘋子,至於自己本來的名字早已忘記,作為殺手只要知道兩件事就可以了,一是殺人,另一個就是收錢,至於其他的統統可以忘記。

    六十歲對於殺手界來說已經太老了,早該退休了,事實他也是這麼做的,可是當那個男人拿著自己唯一的傳人慘死的照片出現在自己面前的時候,他那顆古井不波的心終於還是掀起了一道漣漪。

    並不是他對那個傳人有多少感情,而是因為他罷了,丟了自己的臉,所以自己必須將那個敢於抽自己耳光的人殺了,就這麼簡單。

    這是他作為一個退休殺手的最後尊嚴。

    可是,自己重出江湖第一次出手就失敗了,雖然說運氣有時候在行動的時候佔了很大的成分,不過敗了就是敗了沒有去責備自己運氣不好的理由。

    實力強大到一定的程度就可以藐視連同運氣在內的一切。

    這一點他深信不疑,所以他沒有遺憾自己的運氣不好,只能怪自己的實力還沒有達到那個境界。

    他喜歡靠在牆角,這樣有兩個好處,一是可以第一時間做出反應,而是可以捕捉到細小的聲響,這對自己的生存有著很大的決定因素。

    作為一個出色的殺手,他有自信能夠分辨出每個人各自不同的腳步聲,是敵是一聽便瞭然,即便那個女人在浴室裡把音響開得能夠掀起屋頂。

    所以,在這一刻,那顆昏昏欲睡的眼睛猛然睜開,對方來了兩個人,一個男人帶一個小孩兒。

    做殺手這麼多年他不會像那些剛出道的雛兒一樣瞧不起小孩兒,要知道小孩子往往會做出另大人都頭疼的事情,尤其是一個外表看似無害的小孩兒往往在你生出憐愛之心的時候往往能夠一擊必殺。

    門開了,瘋子猶如彎弓一樣緊繃的身子如同離弦之箭一般射了出去,最好的保護自己的方法就是幹掉敵人,所以他選擇了主動進攻,先下手為強。

    這一招他練了二十年,死在這一招下的人不知其數,所以他很有自信就算殺不了對方至少也能夠給對方帶來慘痛的代價。

    輕敵的代價。

    不過,有些時候還真是事與人違,瘋子這充滿自信的一擊居然沒有起到一點作用,對方的身體甚至連晃都沒有晃動一下,就這麼一把抓住了自己的手,接下了這堪似必殺的一擊。

    短暫的愣神之後他想到了後退,不過就是這短暫的一愣神讓他嘗到了心不在焉的代價,從瘋子出手到對方出拳打中自己,這一切之時一瞬間的事情,電光火石,不過高下立判。

    縱橫二十年殺手界的高人被一拳打飛了出去,直接撞在了像是壁畫一般的牆壁,而後撲騰一聲倒在了高檔木質地板。

    努力的想要把那口欲破體而出的鮮血嚥下去,奈何越是壓抑反彈力就愈大,終於還是噗嗤噴了出來。

    一拳能夠把自己打吐血的人,除了當年教自己本事的人,今天終於遇到了第二個,也算是不枉此生了。

    那把封塵了近二十年的短刀終於又握到了手裡,感受著那熟悉的刀刃傳來的冰寒之意,瘋子心中的不安少了幾分,多了幾分自信。

    畢竟那個帶領自己的人曾經評價:握著刀的自己能夠幹掉兩個沒有刀的自己。

    一把刀,就有這樣的威力!

    那,兩把刀呢?

    這一點,連那個人也不知道,因為今天是唯一一次自己使用兩把刀,就算是當年幹掉那個帶領自己的人的時候也沒有拿出第二把刀來,因為沒有必要。

    然而今天,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瘋子拿出了第二把刀,雙刀。

    凜冽的殺意如同寒冰一樣刺骨,將殺氣練到這種程度,可不是簡單的殺幾個人就可以的,那得從死人堆裡走出來才行,事實瘋子也是這樣做的,當年的單刀瘋子一夜之間屠盡一個兩百人幫會的事跡被道的人當做是一個五十年內無法超越的神話。

    當然,他為此付出的代價就是在事業如日中天的最高峰之時突然消失,隱姓埋名了二十年。

    單刀瘋子尚有如此神話,那麼雙刀呢?

    答案很快揭曉。

    兩把刀,兩柄死神鐮刀,下揮舞,收割鮮活的生命。

    第一刀,對方閃過了。

    加硬的玻璃餐桌被一刀兩段,切口光滑如玉。

    第二刀,砍在了等紅木門框,斷口比打磨過還要潤滑。

    第三刀,對方終於不閃了。

    他居然異想天開的想用手去接,難道他認為自己的手比加硬的玻璃還要硬嗎?別說是玻璃,就算是大理石瘋子也有自信能夠一刀斬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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