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無病一向不怎麼喜歡聽稅務專家們忽悠,尤其是在所楣方面。
自然這也同范氏投!$集團的主要收入依然是在海外部分有關係,如今在國內的業務量雖然也極為巨大,收入頗豐,但是同海外營收比起來還是要差了很多,因此對於這部分收入,范無病壓根兒就沒有打算過要玩什麼避稅手段。
事實上,范無病早就已經意識到,絕對的暴利容易讓集團走上滅絕之路,即便是如同國外的比爾蓋茨或者是巴菲持之流,也深明其中的道理,因此大家在成就了一番事業,登上了財勢的高峰之後,最終都會持重點轉向慈善事業,而有意識地讓自己的大部分財富用之於民。
反觀國內的這些富豪們,基本上還處於低級別的聚斂財富階段,對於金成的渴求簡直如同逐臭之蠅一般,哪裡有血腥味兒,就立刻要衝到哪裡去,擊了斂財,可以踐踏世間的大部分法則,從礦產、低產以及國有資產中尋覓一切可以發財的門道。
這樣的原始積累是范無病相當不認同的,無論之後的發展會如何,但是初期通過這樣的途徑發家致富的手段,最終都會受到反噬,正所謂吃了我的吐出來,拿了我的還回來。
畢竟,只要你的基業在大陸,只要你的屁股上不干誇,只要政府對你不滿意了,那麼想要收拾你只是意動之間的事情,整個體制壓在某一個集團的身上,就如同想要碾死一隻蒼蠅那麼簡單。
事實上運也不是范無病的主觀臆想,而是這麼多年來一直存在的現實情況,當年的富豪排行榜上,有多少人已經因此而灰飛煙滅了,那些都是前車之鑒哦。
想要毫無破綻地在國內的體制中生存,一般而言只有兩條路,其中一個就是像范無病這樣,已經在海外成長為大集團之後進軍內地,擁有用之不盡的!$金,在其他人根本投資不起的行業中紮下根來,行得光明正大,雖然賺錢,但是別人也只有眼紅的份兒,而找不到絲毫的攻擊的理由。
還有一個就是完全走的是高科技路子,技術起點很高但是初期啟動資金很少,這樣也可以走一條別人無法複製的道路,讓人挑不出什麼毛病來。
至於說想荽在稅務問題上耍弄什麼小手段,最好還是不必了。
無論是中國還是外國,對於稅收這個國家命脈,都是看得很重的,雖然說目前國內的稅收體制中存在很大的問題很大的漏洞,但是那是體制所限,如果你自己也有了輕慢之心,認為別人抓不到你的把柄,那就大錯特錯了。
只要你犯了錯,就不怕沒有人能夠把你的錯誤放大十萬倍,從道義的制高點上把你踩扁,然後再踏上十萬隻腳,讓你永世不得翻身,這也是國內的一種慣用手法。
如果說在海外的話,避稅也算是納稅人非違法的應有權利。
但是避稅一般是與稅法的立法意識相悖的,它是利用稅法的不足進行反制約、反控制的行為,但並不影響或削弱稅法的法律地位。避稅實質上就是納稅人在履行應盡法律義務的前提下,運用稅沽賦予的權利保護既得利益的手段。
因此而言,避稅並沒有、也不合、也不能不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避稅不是對法定義務的抵制和對抗,而是納稅人應該享有的權利,即納稅人有權依據法律進行選擇和決策。
就比如說很多人都利用保險制度來合理避稅,這個從情理上來講是可鄙的,但是從法律上來講是正當的,但是這裡面顯然也有一個度的問題,一旦玩過火了,那依然是會出問題的。
國家針對避稅活動暴露出的稅法的不完備\\不合理,採取修正、調整舉措,也是國家擁有的基本權力,這正是國家對付避稅的惟一正確的辦法。對此,在一些著名的判例和判決中,早就做出了比較明確的回答。
比如說,美國著名的漢德法官曾指出,人們通過安排自己的活動來達到降低稅負的目的,是無可厚非的。人們可以為了規避或減輕稅負,對自己的活動事先做出安排,以實現依法降低或免除稅負的目標。
英國議員也曾針林「稅務局長訴涅斯特大公」一案指出過,任何人都有權安排自己的事業,以依據法律獲得少繳稅款的待遇,不能強迫他多納稅,避稅並不等於稅收違法。
因此基本上各國之間都有一個共識,那就是只有偷稅漏稅才是典型意義的納稅主體的稅收違法。所謂的稅收違法就是指稅收法律關係主體在稅收徵收管理過程中違反國家稅法的行為。
存在稅收違法行為,是追法律責任人的基本前提條件。」
稅收違法行為包括納稅主體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違法與徵稅主體即稅務機關及稅務人員的違法這兩個方面。納稅主體的違法行為,包括違反稅務管理制度的行為,以及偷稅、抗稅、、騙稅、欠稅等行為。
不可否認,在國內當前的經濟生活中,企業特別是跨國企業各種避稅行為可能有相當一部分已經越界,跨入了違法領域。那正好說明,稅務工作的重心應該是打擊包括跨越避稅在內的種種稅收違法行為。
根據中國稅收流失問題研究估計,自一九九五年到兩千年,每個年度稅收流失的絕對額均在四千億元以上。一九九五年國內稅收流失額為四千四百七十四億元,當年稅收收入為六千零三十八億元,稅收流失率高達百分之四十二。
而到了兩千年,我國稅收流失額為四千四百四十七億,當年稅收收入為一萬兩千五百八十二億,稅收流失率為百分之二十六,減少了十六個百分點。
這一變化也說明,最近幾年加強稅收監控、打擊稅收違法犯罪等方面成效明顯。
據不完全統計,中國每年升逃資金大概是七百多億元,偷稅漏稅金額至少五百億元。
難怪老百姓說要想經商,全靠工商,要想致富,全靠稅務,要想肥,靠偷稅。
從國內媒體近期對一些企業的暴利揭露來看,偷稅漏稅仍然是某些公司的一個獲利-法寶。可見,打擊稅收違法依然是重中之重!
在政府與企業進行避稅與反避稅博弈中,正好是進行稅收法律法規完善的好時機。官方保守數字估計,跨國企業憑轉讓定價這一手段,使中國每年稅收損失超過了三百億元。
既然存在這麼大的漏洞,顯然是在體制上存在問題,如果不恩那個夠及時檢討自己的相關法律法規,迅速提高自己的稅收管理水平,再做什麼都是徒勞的。
實際上,范無病還有一個猜測沒有說出口,那就是在稅務部門依然存在一個司局級腐敗的問題,借助於立法權的掌控,故意在稅法體制中留下了無數的可操作漏洞,以此來達到自己利用法規解釋權力來為自己牟利的目的。
只不過,這樣一來他們固然是貪墨了不少稅款,但是給國家所造成的稅收損失,那就相當大了。
此時打擊偷稅漏稅自然是有必要的,規範避稅手段也是有必要的,但是不從根子上理清關係,堵上制度漏洞,一切還是毫無意義的。
同時,掀起反避稅風暴還可能產生諸多負面影響。首先,可能引起理論上的混淆,對避稅的非違法性造成輕視甚至貶斥;其次,可能會由此轉移稅務工作的重心,引起重反避稅輕打擊偷稅漏稅;再次,避稅行為最終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合理避稅,一類是違法避稅,這兩者是非常難以區別、難以判斷的,所以籠統地反避稅在實際工作中可能會引起某種混亂跟據近年來揭露的大量事實表明,偷稅漏稅往往與腐敗相關聯,重避稅輕打擊偷稅可能正是腐敗的期望取向。由此可見反避稅固然重要,比反避稅更重要的則是打擊偷稅漏稅。
看到茫,無病整理出來的=_:資料和建議,范亨一時之間就投入進去了,整整花了一上午的時間來研究這些問題,直到快吃中午飯了,這才回過神兒來。
「給無病打給電話,喊他過來吃飯,就說我打算請朱老闆商量這個事情,由他來作陪應該是好一些吧。」范亨對自己的秘書說道。
秘書應了一聲,轉身去聯繫范無病。
范亨自己則向後靠了靠-,坐在椅子裡面沉思,范無病所提出的相當多的事例,已經可以證明現在的稅收政策千瘡百孔,漏洞百出,如果不趁早進行整治,後果是非常嚴重的,畢竟總體經濟收入在增長,稅收流失的絕對數額也在增長。
自己現在還在位,能夠說得上話,而且朱老闆也是一個嫉惡如仇的人,兩個人聯合到一起來提出這個動議的話,整個政治局也需要慎重考慮,然後將工作重心轉移一下的,況且現在用不了多久就要到了這一屆政府任期將滿了,如果不能夠在任期之內將問題給解決了,那麼不管下一屆自己是否留任,都是會留下一些遺憾的。
既然現在說話還管用,那就要多做一些利國利民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