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色 第六卷 第四百二十七章 案情曲折
    怎麼沒有啊?可是條條路不通——」陳曉陽回答道

    村民們被抓之後,下林縣檢察院指控陳紅烈等村民五人犯誹謗罪,向下林縣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判決認為,陳紅烈等村民五人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損害他人人格、名譽,情節嚴重,其行為已經構成誹謗罪。陳紅烈獲刑兩年,其他四人獲刑一年。

    因不服法院的判決,陳紅烈等人以「原審認定事實錯誤、量刑過重」為由提起上訴。結果下林縣法院作出重審判決,法院依然認為誹謗事實成立,但這一次的判決結果是陳紅烈等人分別被加刑六個月。

    重審一審宣判後,村民陳紅烈等人不服,以「本案屬於自訴案件,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是程序違法,所反映問題真實,不構成誹謗罪」為由,再次向臨江市中院提起了上訴。

    「臨江市中院是麼態度?」事情問到了這裡,范亨倒是非常感興趣了。

    陳曉陽對范亨說道,「臨江中院作出裁定,認定下林縣法院沒有按照相關程序進行,屬於程序違法。並裁定撤銷重審一審判決,將該案再次回下林縣法院重新審理。」

    「嗯,臨江市院的裁定是沒錯兒的。」范亨點頭肯定道。

    就在案件再次被回重審時,有關媒對此進行了報道。

    有鑒於此,臨江市有關部門成立了個關於此案的督察組。隨後不久,下林縣檢察院以事實、證據生變化為由申請撤訴,陳紅烈等村民相繼被取保候審。

    此後多久。被關押在牢獄當中地五位村民地家屬分別接到了司法機關要求他們給這五人提供擔保地通知。但家屬認為果有罪。就開庭審理。如果沒罪。就先把案子給撤銷。取保候審算怎麼回事兒?

    下林縣縣委縣政多次派人與五位村民家屬溝通。希望他們同意先辦取保候審。人放出來之後再討論是否撤案。但此舉被眾家屬們拒絕了。

    「那麼後情況是怎樣地?」范亨接著問道。

    「迫於形勢。還是取保候審了。」陳曉陽有些無奈地回答道。

    其中一位村民地弟弟在林業局做副局長。見做他地工作不通關部門就找到了他弟弟。考慮很多因素。最後這位村民被取保出來。擔保人是林業局。另外一名村民地兒子在教育局工作。他地擔保人就是教育局。其他兩名村民也是在親戚地動員下。親屬才同意辦理取保候審地。

    而陳紅烈地擔保人則是水利局原因是他有個妹夫在縣裡從事打井生意。水利局欠妹夫一筆錢。因此水利局就順理成章地成了他地擔保人。

    「這都是什麼事情,荒唐!」范亨聽到了這裡,也不由得哼了一聲。

    「總而言之,下林縣方面為了盡快辦好取保候審一事,幾乎動員了他們的所有社會關係。」陳曉陽對范亨說道,「林業局、教育局、水利局等單位提供保證等於由外人或下林縣政府主動提供保證,這與立法的本意不合。法律的要義在於,提交保證金和保證人必須是出自申請人的主動行為。」

    范亨點了點頭,就有些躊躇起來,這件事情其實來龍去脈很簡單無非就是村裡面私設收費站,最後分贓不公造成的內部糾紛是從下林縣檢察院和法院的表現來看,北王村私設收費站的問題是不那麼簡單,否則檢察院和法院也好林縣縣委縣政府的態度也好,都顯得有些曖昧了。

    這件案件中的點就是,明明是自訴案件,檢察機關為什麼偏偏要整成公訴案件?按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上訴不加刑是一個基本的原則,但為什麼法院在二審法院回重審時,又給五個人加重了刑罰?

    誹謗罪是自訴案件,公安機關無權立案,檢察機關無權提起公訴。除非行為嚴重侵害社會秩序或國家利益,否則根據刑法條款,當事人即便認為自己的名譽受損,也只能直接到法院自訴。

    自訴案件走公訴的路子,怎麼審肯定都是錯。有改正錯案責任的臨江市中級法院,為什麼偏要兩次回重審而不是改判?

    「這裡面的問題很大。」范亨聽完了整個經過之後,對宋晴說道。

    假這件事情確實如同陳曉陽所言,北王村私設收費站的問題所關係到的,就不僅僅是村幹部的事情了,很有可能縣裡面也有人在為他們充當保護傘,而這些人的能量,也可以影響到臨江市裡面的司法公正。

    「陳紅烈跟你是什麼關係?」宋晴忍不住問了陳

    句。

    「陳紅烈是我叔叔,否則我也不可能知道得這麼清楚啊。」陳曉陽回答道。

    范亨點了點頭道,「好,此事我已知曉,我會派人調查此事,到時候需要配合的時候,再通知你好了,暫時不易張揚。」

    宋晴將陳曉陽給送了出去,派人將她送到了江南師範大學附近下車,然後看著她步行回到了學校,這才掉頭回來。

    此事范亨正在跟范無病打電話,見宋晴進來,就跟她打了個招呼,然後繼續跟范無病說話。

    「這事兒讓我來,有點兒越權了——」范無病正在白鷺山水庫上看熱鬧呢,今天有比較大的施工動作,他正坐在三層樓高的大型挖掘機上面看著司機操作,聽到老爸讓他去私下調查下林縣北王村收費站事件的時候,就覺得有點兒匪夷所思,「你直接讓省裡面派人下去調查不就完了嗎?何必這麼大費周章的?」

    范亨回答道,「我對省內的檢法隊伍已經有了信任危機了,不然怎麼會想到先讓你去打前站?」

    雖然經過案和其他一些零零碎碎的事情,范亨對江南省的公檢法隊伍進行了一番整頓,但是這個行動主要是針對較高層次的調整,對於基層的情況究竟如何,他的心裡面可不敢有什麼期盼,尤其是涉及到地方政府可能存在的問題時,地方公檢法隊伍即便是有不同的看法,也未必就敢公然忤逆縣委縣政府的意見。

    當務之急,還是要瞭解北王村收費站具體情況,查明根源問題,順籐摸瓜找到某後的保護傘,這才能夠把此事給圓滿解決,因此,范無病的人用起來是最方便不過了。

    當然了,假如能夠用得動安全局的手的話,那是最好,可惜他們對於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兒是從不插手的,如果不是涉及到國家安全,即便是他們知道省內高管存在嚴重的貪腐行為,也是不予理會的,這就是各管一攤兒的原則性問題了。

    范亨范無病有點兒不情不願的樣子,就多加了一句,「順便告訴你,伸冤的那個小姑娘很不錯的,行事淡定有條理,模樣兒也長得非常非常清純,正是你喜歡的類型,你要是去調查此事的話,就有跟她接觸的機會了,或還能讓她對你有所好感呢。」

    范無病聽了這話後,頓時有些無語,良久才回答道,「范代省長,你講話要注意身份!你兒子我是那種飢不擇食的人嗎?!」

    「當然不是了,我兒子怎麼可能那麼庸俗下流?」范亨正色道,「只不過,你好像比較偏愛於幫助漂亮的女孩子渡過困境而已。」

    范無病直接掛了電話,心想老爸現在說話倒是有點兒肆無忌憚了,估計是干省長這工作壓力太大了,又沒有什麼人可以交流的,假大空的話講久了,難免會感到精神壓抑,所以逮住了自己就要洩一番。

    不過這事兒,自己也只能是幫他去處理一下了,畢竟自己在江南省的隊伍也是很龐大的,調查這種事情應該不是難事兒,尤其是縣裡面的事情,在官場中幾乎都是透明的事情,只是瞞上欺下而已,隨便找個身份差不多的人就可以問清楚了。

    關於私設收費站這種事情,范無病多少也是瞭解的,這種事情雖然是村子裡面在出面,但是受益方肯定不會只是村子裡面,或縣裡面都有分紅的,否則這種事情怎麼可能持續好幾年而沒有人過問?

    下林縣北王村的官方收費站,是省裡面直接統屬的,收上來的費用自然也是直接入了省財政,跟下林縣甚至臨江市都沒有什麼關係,因此下林縣也好,臨江市也好,都沒有什麼興趣給他們撐腰,這也是北王村這樣的私設收費站能夠廣泛存在的原因。

    事實上在全國的範圍之內,只要有收費站的地方,就一定能夠找到可以規避收費的途徑,也會存在私設收費關卡的現象,每年在這方面的收費流失,要比收費站能夠收上來的金額高出很多了。

    而但凡是規模比較大的私設關卡,基本上都是跟當地政府打過招呼的,或有地方政府強力人士的,否則光是應付公檢法方面的突擊檢查,他們就吃不了兜著走了,哪裡還能夠在那裡坐地分贓呢?

    范無病直覺以為,這事兒下林縣的幹部們是摘不掉干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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