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色警察 正文 第一六二章 到底是錯在哪裡?(求票)
    鋸木廠距離旅館的直線距離是300米,但那是直線距離。事實上鋸木廠靠旅館的這一面是一個幾十米高的斷崖,是土質的山壁,上面也稀稀落落的長著一些樹木,不過我覺得要是沒有傳說中的輕功,想從這個山壁直接上到斷崖上面,是不太現實的。

    我和李莎選擇了繞路。

    我要說,今晚的伏擊機會很不好,既然已經有警方的狙擊手就位,那麼在旅館附近很可能都已經佈置了警方人員。我現在的行為,不光是違紀,甚至是違法的。

    可是李莎不肯就此罷手。想一想她也沒什麼錯,警方未必能幫她解決馬可士和電車之狼,如果他們僅僅是被抓起來,他們有的是機會從監獄裡傳遞出信息,她一樣面臨著巨大的危險。

    這段時間以來,我最怕的就是李莎的真面目在殺手組織眼前暴露,但是今天這個偶然的意外,還是讓我最怕的事情發生了。所以,不光李莎不肯就此罷休,我也不能讓那兩個傢伙活著出去。

    我不知道馬可士是怎麼看穿李莎的身份的,我跟那個大塊頭打架的時候,李莎只是盯著大塊頭在看。就這他也看得出來?看來,這是一門很深的學問。或者說,他們身上都有某種旁人覺察不出來的氣息?

    幹掉馬可士和電車之狼,哦不,人家叫電光之狼,但是我覺得還是電車之狼親切些。幹掉這兩個人是李莎活下去,並且救出她的搭檔,幫助我剷除活躍在這個城市的殺手組織的關鍵。我不知道他們是否還留在旅館裡,但是李莎堅信他們還在。她認為他們應該還在等什麼人。OK,既然她堅持,那麼我支持。

    警方沒有在鋸木廠這邊佈置人手,或許他們認為那道斷崖可以斷絕目標的逃路,或許另有打算。這個伏擊位置並不好,最大的問題是容易暴露。唯一有利的條件是雨下得越來越大。這為我們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掩護,但這同樣也會影響李莎的射擊精準度。

    結局會怎麼樣?

    我一直努力的使自己地情緒保持穩定,我做到了。我們把樹枝蓋在身上作為掩護,漸漸的,在雨裡我們似乎與周圍的環境融為了一體。李莎選擇了一個最佳的位置架好了狙擊步槍,而我趴在她的身邊用望遠鏡觀察大環境。

    小二給我回話了。他侵入了市局的機密行動檔案,但是總部地傢伙並不像他想像的那麼菜,幾乎在第一時間就鎖定了他。雖然在李真淑的幫助下他們沒有暴露自己的身份和地址,但是竊取的信息非常有限。他唯一能提供給我的情報是,這是一場由剛剛提升為副局的高空領導的行動。

    高空。這個城市地警務系統裡神一般地人物。他現在創下地。是警隊歷史上最年輕地副局職務記錄。同時也是最年輕地三級警監記錄。也許不會再有人超過他了。很難想像我還和這樣地人物同桌吃過飯。對我而言。高空就是一個超級BOSS。而對於高空而言。我恐怕連螞蟻都算不上。最多只是一粒灰塵。而他也不可能記得我。

    (註:這裡提到地高空地警銜和職務為虛構。不必對照現實生活中地真實情況。)

    我不知道高空親自帶隊意味著什麼。但是我知道這肯定是一個很重大地行動。在雪冰魂地軍用手提上。我只能查到那兩個狙擊手地位置。因為他們使用了衛星定位系統。除此之外。就再也沒有別地發現。這只能說明一個問題。高空帶地隊伍已經屏蔽了全部地通訊工具。他們可能已經散佈在了旅館地周圍。高空地行動在上午我上班地時候就已經展開了。也就是說。我和李莎現在完全可能處於他們地行動網中間。

    我一直在想一個問題既然高空是這麼牛逼地一個人。楚局應該放手把警隊交給他才對。真地。高空能坐到今天地位置。上面有人是肯定地。但是他也絕對是一個實力派人物。先不說他在警隊地親信有多少。光是他主管地刑警隊。這些年來破獲地案子數不勝數。他也差不多成了百姓口中地包青天一類地人物。不。是大神。他是這樣地年輕有為。這個城市地警隊完全交給他應該是所有人都可以放心地。

    當然。我這樣地想法可能很幼稚。也或許就是因為高空這樣地牛逼。空降下來當正局地楚局才迫切地需要林森另外拉起一支隊伍來掣肘於他。而且現在楚局又當上了主管政法地副市長。他在用高空地同時。另外組建一支秘密部隊。對於權謀地合縱連橫而言。非常地有必要。想一想。其實林森這個角色其實挺不光明地。我倒是還沒到那個級別。所以我自己就不必覺得有什麼不光彩地了。

    我覺得對我個人來說。管他什麼市長局長地。高空再牛逼關我個鳥事啊。他又不可能提拔我。我們這種小人物。上面怎麼交待。我們就怎麼做。混口飯吃而已。但是。稍微往深處想一想。我又覺得心裡總有一陣一陣地寒意如果我一直待在檔案股。得過且過混吃等死應該是沒問題地。但是現在我已經被林森拉上了船。這條船地沉浮。和我可以說是息息相關。我現在有了十來號人。還可以有點簽單地權利。但是這些東西在楚局高空那樣地人手裡根本屁都不是。

    也許什麼時候,別人突然反過手來,「啪」的一下就把我們拍死了,而且怎麼死的我們都不知道。說不定,死之前都還在為別人賣命呢。

    這就是為什麼我當上這個小隊長之後一點都沒有真正高興過的原因,從本能上,我就很恐懼這樣的生活。和李莎的生活比起來,這樣的生活貌似是在陽光下,而且要平靜得多,可是和他們那種你死我活的生存法則比較起來,我覺得我這種生活既沒有邊,又沒有譜。如果我永遠都渾渾噩噩,想要混吃等死,也許有一天。我就會混到號子裡去。誰說得清楚呢?

    說不定,今晚過後我就有機會進去。我說了,我現在和李莎搭伙做的事情,不但違紀,而且違法。如果最後出現什麼不可預料的結果,我被高空的兄弟逮到。又找不到可以交待得過去的理由地話,也許明天肖就可以去探監了。那時候,除了告訴她可以考慮一下那只海龜之外,我恐怕也找不到別的話跟她說了。

    那麼,現在把李莎一個人丟在這裡,不去管她的死活呢?毫無疑問,這對我要好得多。我不用再面對那些超級賽亞人一樣的殺手,更不用考慮萬一警隊的同仁圍上來時,我要不要向他們開槍。我不知道我現在到底是怎麼了。我做了很多我原本根本不會做的事情。我這樣幫李莎有好處嗎?答案是否定地。佔她的便宜嗎?嗯,她可不像肖那麼傻,我就看到了一眼。都挨了她的一記撩陰腿。別的就更不用說了吧。那我幹嘛還要幫她呢?為了自己的前途?前途這種事情,在我看來有點沒譜。那麼,還有什麼別的?如果是害怕受到她的威脅,趁她現在對我毫無防範的時候幹掉她不就一了百了嗎?反正她身上也有命案對吧,我是警察,我這麼做也是盡忠職守。

    我可能做得出來的,所以我只能不去想這個問題。當然,我也為自己留下來找了一個很合理地理由要是我突然開溜的話,李莎一定會翻臉幹掉我的。我總需要一個理由。不管這理由是否合理。而我始終也做不到那種絕對地理性啊。

    這個世界很安靜,除了雨聲,我現在什麼也聽不到。耳機已經被我關掉了,雖然我們的頻率和高空他們不同,但是既然他們全都屏蔽了,我再用只有暴露自己的可能。我不時的用望遠鏡觀察旅館周圍的情況,也不時的觀察一下自身周圍的狀況。

    時間在一分一秒的過去,旅館那邊還是什麼動靜也沒有。這好像是一場狩獵,只是。我說不清楚現在誰是獵物,誰是獵人。也許,誰最先沉不住氣的話,原本地獵人和獵物的關係就會突然發生逆轉。

    現在,有一件事我可以肯定,那就是我們不需要回去拿李莎的行李箱了。她身上穿的衣服就很火爆,不換也好。

    我們守候了足足兩個小時,算上路上耽擱的時間,現在已經是晚上11點。城市裡的夜生活也差不多上場了。旅館那邊終於有了動靜。動靜來自外部。一輛凱迪拉克CTS-V沿著森林中的砂石路面緩緩的開進了旅館的停車場。我個人是非常欣賞凱迪拉克這個汽車品牌地,要是有人送我一輛的話。我想我一定會笑納。

    但是我買不起。因為買不起,我就想像著要是李莎的SSG69一槍打爛這兩凱迪拉克的發動機的話,我一定會非常的開心。肖一定會說我這種心理很變態,但是我真這麼想的。

    凱迪拉克車上下來的是一個老外,夜視鏡裡看不出西裝的顏色,但是想來一定很昂貴。老外還帶著兩個保鏢,兩個保鏢也是老外。其中一個保鏢提著一個箱子,我覺得那個箱子如果用來裝現金地話,也不會很多。但是箱子上有一條細小地鏈子套著保鏢的手,這樣看起來,裡面地東西想必十分值錢。

    這三個老外走進了旅館,於此同時,旅館周圍突然出現了一群潛伏已久的警察。果然是一場早有預謀的行動。很快的,藏在森林中的警車也開了出來,警燈閃爍中,那三個老外被帶了出來。

    是不是覺得這齣戲太簡單太沒味道了,可是誰說非要打得血流滿地,屍體橫飛才叫警匪片呢?那三個老外被抓,隨後被帶出來的,還有兩個貌似我們同胞的男人。我甚至都沒有聽到一聲槍響。回想一下,那一次我們突襲瑞香縣的行動,最後不也是一彈未發就結束了嗎?佈局是很重要的,只要布好了局,最後收攏口袋就是很簡單的事情了。

    可是,我覺得事情也不會這麼簡單。

    在一片警燈中,我沒有看到馬可士和電車之狼那一夥人,李莎確定他們沒走,難道說,他們一直房間裡打麻將,而且還是打的素麻將,連抓賭的可能性都不存在,然後在警察突襲的時候,還很客氣的問他們要不要加起的?

    我只看到一片警燈閃爍中,一輛似曾相識的豐田霸道開了過來。車上下來的那個人身材魁梧,一臉正氣,酷得好像面部肌肉壞死一樣,雖然穿著便服,可我還是認得,那是我和他一起同桌吃過飯,現在就任市局分管刑偵實權的副局高空。一個很牛逼的超級BOSS。他是來檢閱部隊,宣佈行動順利結束的嗎?

    沒有聽到槍響,但是我的望遠鏡鏡頭裡,突然出現一個老外頭部鮮血噴濺的場面。而且連著就是三槍,三個老外全部中槍到底。後面被抓的兩個同胞反應很快,企圖往人群裡躲,但是飛來的子彈還是照樣打穿擋在他們前面的警察,將他們的腦袋打碎。

    總共就是五槍。從那幾個傢伙倒地的方向很容易判斷,子彈來自湖對面的山頭上。

    我的那些同仁們已經亂作了一團,現場發出了很多嘈雜的聲音。但是於事無補,那幾個目標人物已經全部死掉了。在一片混亂中,我看到的是,那個原先繫在一個老外保鏢手上的箱子不見了。

    看來這齣戲才真正上演啊。

    我原先以為湖面山頭上的狙擊手是我的同仁,但是看現在的情形來看,又應該不是才對。如果是警隊的夥計,在疑犯已經被抓獲的情況下,怎麼可能開槍將他們全部狙殺呢?現在看來,我原先的判斷完全錯了。

    我偏了偏頭去看李莎,她根本就不為所動。

    是我先前的判斷完全錯了嗎?可是,如果是殺手,殺那幾個人的目的是什麼?還有,他們為什麼要使用衛星定位系統,那不是沒事給警方提供自己藏身之處的信息嗎?

    等等,我覺得我現在這個判斷,才真正是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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