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色警察 正文 第一四七章 你的身體裡流淌著我的血
    讓肖蒙跟在我們後面是我的主意,我不敢讓她一個人留在樓梯間,那裡隨時可能有匪徒出現.並且,那裡還有一個被黎雅用槍托打昏,但是隨時可能醒來的匪徒。我跟她說過,要保持好距離,或許,她以為躲在門後面就沒事了。她不懂得,什麼地方才是真正的射擊死角。但是,這始終還是我的錯。

    我們這次的行動可以說非常的成功,一個人質都沒有傷到就擊斃了整個五樓女裝區的匪徒。那些破窗而入的特警無不感到難以置信,我們僅僅只有三個人。就是我自己,我也覺得難以置信,感覺像假的一樣。

    可是,除了我自己以外,本來應該讓我來保護的三個女人全部受傷了。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我想不清楚,我只知道一定是哪裡錯了,而且,肯定是我的錯。我只是想,為什麼那些子彈沒有全部射到我身上來。我這麼說不是裝逼,如果可以,我絕對會為她們擋子彈。

    商場裡可能有炸彈,特警們進來以後最忙著要做的就是疏散人群。特警們一部分是從大廈頂部用繩索滑降下來的,另一部分是從大廈的另一側,通過爆破過來的。大廈裡面緊挨著的是寫字樓,但是中間沒有通道。特警大概花了一點時間,找到建築工程圖紙,然後選擇一個點進行爆破打開了一條通道。現在,這也是一條逃生通道,那裡有寫字樓的電梯,外面也架好了消防梯。

    特警裡面沒有醫生跟進來,現場被解救的人質裡面有沒有醫生我不清楚,但是我喊了幾聲,也沒有誰站出來。有人好奇的看了看,但是僅僅是看而已。這就是我們花了巨大代價救出來的人。李莎真是英明,要是我們再因為他們縮手縮腳,在匪徒面前受到威脅的話,那才更是白癡豬頭加三級了。

    我現在什麼想法也沒有。也不想跟那些剛剛被我們救下來,卻沒有對這幾個受傷的女人表示謝意的人群客氣。我抱著肖蒙就往前面衝,一路擠翻了好多人。其中一個人竟然對我發起火來,大聲的指著我質問我說,你是警察,你怎麼能跟老百姓搶路逃跑!這是一個穿著考究的中年女人。也許還是受教育程度很高地那種,但我還是毫不客氣的蹬了她一腳。現在誰擋我的路,我殺人的心都有。

    特警們看著我,眼睛都直了。有兩個想過來制止我,那個少尉卻拉住了他們。

    警察,警察為你們賣命的時候你怎麼沒看見?現在人命關天,搶在前面一點你還不高興了?李莎和黎雅不管自己身上的傷,都朝我跑了過來。幫我掀開旁邊地人群,我們四個人一路鮮血的過去。身後灑落的血,也分不清是誰的。也許我們太過猙獰,前面的人不等我們跑到跟前。就紛紛驚恐的讓開了。

    兩個特警跑在前面為我們開路,其中一個就是誤傷李莎的二級士官。大廈的中部以上已經完全被警方控制,應該是沒有危險了。其實匪徒想炸樓,沒有足夠的炸藥,他們最多也只能把商場炸爛。大樓本身並不是那麼容易垮塌地。

    我把肖蒙抱在懷裡,幾乎是無知覺的跑著。我知道李莎和黎雅也在我的身邊,也知道她們同樣受了傷,可是我現在顧不上了。說得過去地理由是她們的傷不算太重,可如果她們的傷勢都是一樣的呢?

    我不知道。我也沒有精力去想這些問題。

    終於跑進大廈另一頭地電梯地時候。黎雅撐不住了。要不是李莎扶住了她。她可能就要摔到地上去。不過說起來李莎地傷比她還要重。她們不應該這樣跟著我跑地。這樣只能加重她們地傷勢。那兩個和我們一道地特警就很不理解她們為什麼要這麼做。他們甚至提出過要背她們走。李莎和黎雅都不幹。

    可是。這個時候。我卻有一種相濡以沫地感動。我地眼裡不停地有眼淚流出來。我從來沒有流過這麼多眼淚。我也從來沒有想過我會有這麼多地眼淚。

    黎雅臉色慘白。緊挨著我靠著電梯地內壁。把頭輕輕靠在了我地肩上。什麼也沒說。而李莎靠在我地另一邊。一隻手還是按著自己地傷口。臉上卻帶著笑。好像是湊熱鬧好玩。她也把頭靠在了我地肩上。

    那兩個特警面面相覷。好像比看到我們三個人就搞定了五樓地匪徒還要感到難以置信。

    電梯很快就停了下來。但是對我來說。這個時間卻太漫長了。大廈外面圍滿了警車。也準備好了急救車。我們這樣子看來不需要多說。由那兩個特警護送著。幾個護士迎面跑了過來。

    我們分乘了兩台救護車。我和肖蒙一輛走在最前面。黎雅和李莎則坐上了同一輛車。後來李莎半途下車了。她自己有治傷地門路。那是後來我才知道地事情。黎雅和肖蒙都被送到同一家醫院。也就是那一次我受傷後被送進來地市警察醫院。這是隸屬於我們局。主要針對全市地警員同時也收容罪犯地醫院。和軍區醫院一起號稱是全市外科專業水準最高地兩家醫院。在現在這種和平時期。治療槍傷地水平。可能警察醫院還要更強一些呢。

    肖蒙比黎雅先進手術室,不過兩間手術室卻是挨在一起地。我看著兩間手術室地燈先後亮起來,一個人徘徊在外面,心裡面依然是一團漿糊。也許我應該坐下來把思緒理清,想想到底是發生了什麼事。再想想我能做些什麼。

    我在一點一滴的收攏我地思緒,這很不容易。因為一切來得太突然,我的思維能力已經陷於半凝固狀態了。很多碎片在我眼前飛來飛去的,那裡面有肖蒙,有黎雅,還有李莎。而我的身上,有她們三個人的血。

    我在想,也許我今天最大的錯誤就在於接受了李莎的那個計劃。計劃本身很成功,以最小的代價救了很多很多的人。但是這些人跟我有什麼關係?僅僅因為我是個警察,我就該讓我身邊的三個女人受傷?我根本就不應該去救那些人,反正遲一點。特警肯定也會衝進來地。就算特警衝進來的時候死幾個人質,那又關我什麼事呢?我就應該和李莎,黎雅守在樓梯間,或者想辦法衝出去。如果不是為了救人質,我們四個人平安衝出去的可能性很大。

    這是一個原則性的錯誤。是的,以我一向的做人原則。我不應該去管這樣地事情。我自過我的日子,我不就是想混吃等死嗎?遇到危險明哲保身才是最重要的。雖然這樣林森會修理我,肖蒙和黎雅會鄙視我,可是讓她們鄙視,總比讓她們受傷強多了。

    我真的沒想到我現在竟然把自己當個人物了!對於我來說,這太可恥了。關鍵時刻挺身而出,哼哼,夠裝逼的吧?可結果呢?三個女人都傷了,三個!儘管我現在對李莎抱有一種敬而遠之的心態。可是當她渾身是血的靠了一下我的肩頭的時候,我同樣非常非常地心痛。

    好,現在來想另外一個問題。當肖蒙、黎雅和李莎三個人都受傷倒下的時候,我跑向她們的先後問題。也許我最先應該跑向肖蒙才對,事實上,我最先跑向地,卻是李莎。

    不止是因為她離我最近,而且我查看她的傷勢,似乎也只是為了查看她的傷勢。我今年2歲了。李莎是我26歲的生命裡面第一個說喜歡我的女生。而且她是那種真正的美女。

    我曾經為此而欣喜若狂,也曾經為此大病一場。但是後來我漸漸明白,對於我。對於李莎來說,這種所謂的喜歡都像是一個幻覺。我不是說她虛假,我相信她給我說那個話的時候也是真的,但是,她地身份對於平凡的世界來說,卻橫著一條不可跨越的鴻溝。終其一生,她恐怕都不能過上她喜歡的打工,上學,再嫁個平凡的小人物比如我這一類人的生活。

    看過。然後離開,這也許就是我最真實的心態。我和她以後還會有什麼交集嗎?這我不知道,也不去想。

    我在黎雅那裡停留了一下。是的,我在黎雅面前猶豫了。就在之前,我深深的摟住了她,深深地吻著她。當我以為她要出事的時候,我心完全都被怒火燒得失去理智,也為此第一次感覺到了殺人的快感。我很難去分理清黎雅對我究竟意味著什麼。我們一起經歷過戰鬥,經歷過生死。那些東西重要嗎?重要。但是我和別的兄弟,比如王靖。比如暴龍,也一樣的同生共死。

    真正讓我覺得寧靜和安心的,卻是她默默站在我身邊的那種時候。黎雅大多數時候是安靜的,平和的,她很少向我提什麼問題,但是我需要做什麼地時候,她總會默默地去為我做好。雖然大多都是公事,但是那種一舉手一投足,一個眼神一個笑容都能互相體會到的默契,卻顯然超越了友情。

    可是,我最後還是在猶豫之後奔向了肖蒙。

    肖蒙,我地女孩,我的女人。對於她,我反而沒有那種要理清頭緒的願望了。那些東西早已不重要,我和她已經融為一體。不止是因為我們的肉體融為了一體,我的生活,我的生命裡都有她很真實也很充實的存在。那種存在已經不可剝離,我總是不讓自己去想將來,這好像很不負責任,我也做不到在肉體和精神上絕對的對肖蒙保持忠貞不二。我為自己開脫的理由是,我只是個普通的,充滿男人普遍劣根性的男人,是男人就肯定會犯錯,尤其是在男女之間的錯誤上。

    我現在突然明白,我不敢去想將來,只是因為害怕。害怕肖蒙從我身邊離開的那種剝離。那是一種從生活到生命到血肉的剝離。而我又始終認為,她終有一天是要離開我的。她是公主,而我只是個平民。公主和平民的愛情只能存在於童話裡,可我們卻是生活在現實中的。

    除非我變成王子。可是我會變成王子嗎?這看來是一個笑話。我已經26歲了,在之前2年的生命中,我這個人的狀態就可以用一個「挫」字來形容,一個字就足以概括了。現在,經過我不知道到底該感謝他還是仇恨他的林森的發掘,我的很多自己原來根本不知道的潛能被激發了出來,但是。也僅僅是由「挫」轉變到了「不挫」而已。

    王子?又哪來那麼多王子呢?

    一瞬間,我突然明白了一件事情。我最後一個才去看肖蒙,是因為我做好了一個準備要是肖蒙不肯再睜開眼睛地話,我當時就可以拿槍打爆自己的腦袋。過後我也可以這麼做。我是很冷靜的想的。這很像那些傳統的武俠小說,或者是瓊瑤奶奶,或者是要死要活的韓劇地男主。可是我真的會這麼做。

    我這個人,一輩子沒有做過什麼轟轟烈烈的事情。雖然參加過幾次生死考驗的行動,但那些事沒有一件是我自己發自內心願意做的。我也清楚如果黎雅遇到危險我絕對可以付出我的生命去保護她,但是那跟拿槍打自己的腦袋那又不是一回事。

    如果肖蒙真的不肯醒來了,那就讓我最後,轟轟烈烈的裝一回逼好了。

    想通了這個道理,一切,也就輕鬆很多了。

    黎雅被推出來了,她地傷是一個貫穿傷。除了失血過多,醫生說,沒有太大的問題。也不會留下什麼後遺症。當然。留下前後兩道傷疤那是難免了,但是現在整容手術那麼先進,祛除兩道傷疤不是什麼大問題。

    因為打了麻藥,她現在是睡著的。黎雅睡著地樣子很乖,眼睫毛長長的,臉色很蒼白,但是真的很乖巧。我不去管醫生護士的眼光,俯下身在她的唇上親了一下。好好睡吧,睡一覺醒來就沒事了。

    我看著黎雅被推向了病房。又在手術室外面的椅子上坐了下來我看到一個護士拉開門跑了出來,護士的樣子有點面熟。而她在喊:「血漿!AB型的血漿不夠用了!」

    我立刻彈了起來,喊了一聲:「護士!我就是AB型的血!」

    護士回頭看了我一眼,她一看到我臉就紅,這下我看出來了,她就是那個破壞了我和肖蒙地好事自己不反省,還拿我當毒蛇的小護士蘭若淅。她根本不理我,一溜煙的往外面跑去了。但是很快她有跑了回來,看著別處說:「血庫現在沒有AB型血漿了。從別處調怕來不及,你真的是AB型血嗎?」

    我也不介意她這種拿我當空氣的態度,說:「我確定,我在你們這住過院有資料,你不用花時間再驗血,查一下就行了。」

    蘭若淅說:「行了行了,我記得的。趕快抽血吧。」

    她把我領到了護士站裡,拿出器具就準備抽血。

    我說:「要多少抽多少,別的不用管。」

    蘭若淅一聲不吭的忙活著。似乎根本不願理我。她理不理我我無所謂。但是我想到一件事突然笑了起來,呵呵。這下肖蒙的身體裡流淌著我地血,她要是有一天想離開我,我就要她還我。這樣一來,她想必也就會打消那樣的念頭了吧。

    蘭若淅看到我自己在那裡笑,就忍不住輕輕的罵了一句,神經病。罵就罵唄,只要能救肖蒙,罵句神經病有什麼大不了的。要不是因為擔心肖蒙,我甚至會提醒她,她應該罵我是精神病,因為神經病是神經病,精神病是精神病,這兩者是完全不一樣的。

    我看到蘭若淅抽了

    )就準備收工,趕緊說:「

    )怎麼夠,再抽400。」

    蘭若淅看了我一眼,我說:「裡面那個是我老婆,就算把我的血抽乾我也願意。」

    她嘟囔了一聲「肉麻。」跑回去請示了一下,又抽了

    我覺得有點暈。我上次住院就是因為失血過多,算一算根本沒過去多久。但是我還是對她說,再抽200吧。

    蘭若淅說聲,你先管好你自己吧。拿著血漿就跑回手術室去了。

    我扶著牆壁走回了手術室外,覺得眼前有點發黑,但是一想到肖蒙身體裡流淌著我的血,我就很高興。我絕對會跟她講這件事,這是多大的一個人情啊。當然我還會跟她講,貌似她的身體裡不止流淌著我地血,有時候還流淌著別地東西。

    也不知道過了多久,手術室的燈終於滅了,肖蒙被推了出來,鼻子上罩著氧氣罩。醫生說,沒有生命危險了,需要好好地休養一段時間。

    真是謝天謝地。我只顧著高興了,卻聽到「咚」的一聲,好像腦袋撞到什麼堅硬的地方了,眼前黑黑的,好像什麼都看不見。好像有人過來扶我,嘴裡還嘟囔著,才出院多久呢,就這麼逞能。而我的手好像一不小心抓到了什麼柔軟的東西,然後,我就昏了過去。

    嘿嘿,看到評論區的轟炸了。大家放心,不會那麼容易有人死的,尤其是MM。這本書和抗戰那一本不一樣,畢竟,那是戰爭時期。感謝各位關心小蒙的大大,不過結局我是不能透露的。嘿嘿。還有,作者不可能讓每一位大大都滿意,一定要多多見諒哦。嗯,這一章很肥,大大們拿票砸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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