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色警察 正文 第一四五章 賭一把看(三更,求一切所有票)
    我不知道我和黎雅擁吻的那一幕有沒有被李莎和肖蒙看到。

    我只能希望她們什麼都沒看見。至少希望肖蒙沒有看見。

    李莎我不敢確定,她看我的眼神有點值得玩味。但是好像那一次西餐廳和我翻臉之後,她看我的眼神就總是帶著這樣的感覺,我很難知道她在想什麼。再說,就算她看到了又怎麼樣?雖然我們現在住在一起,但是我又沒有對她抱什麼非分之想。而且就算她雞婆把這件事告訴肖蒙,肖蒙信不信她還兩說呢。

    問題的關鍵是肖蒙。但是肖蒙的眼睛,似乎沒有讓我感覺到有什麼特別的東西。有的,也只是對我的關心。當她看見我臉上身上都是血的時候,登登登幾步就衝下樓梯,一下撲到了我的身上。

    我靠,她這麼緊張我,我當然是很高興的。可是她難道就沒有想過,要是我身上的血是來自我自己的傷,她這麼一撲,不是很有可能讓我傷得更重嗎?但是,這基本讓我放心了,肖蒙應該是什麼也沒看見。

    李莎走在前面,在沒有確定安全之前,應該是不會讓肖蒙出來的。

    就在肖蒙摟著我問我有沒有事的時候,我看見黎雅把頭扭了過去。她的嘴邊,身上也有好多血,那是我身上的血沾過去的。就算肖蒙剛才沒有看見我和黎雅激吻的那一幕,不用太細心,從黎雅身上也能發現問題。可是,難道我該給黎雅暗示,趕緊把嘴邊的血跡擦掉,以免被肖蒙發現,我做得出來嗎?

    讓我長長的鬆一口氣,同時有十分內疚的是,黎雅很自然,也貌似很不經意的抬手把嘴邊的血跡擦掉了。身上還有,不過那些東西就好解釋得多。我心裡的感覺很複雜。我知道黎雅不需要這麼做的。即使肖蒙比她漂亮,也不代表她在肖蒙面前就低人一等。她也絕不是這種沒有自信的女孩,唯一的解釋是,她不想製造一起感情地糾紛。

    至少現在不是。

    我拍了拍肖蒙的背心,這時候她才滿懷愧疚的說:「對不起對不起,你有沒有受傷?我有沒有弄疼你?」

    我很無語。我看見李莎的眼睛裡也流露出很無語的感覺。我只能說沒事,我身上的血都是敵人地。現在不是多說的時候,我讓她先坐下來休息一下。這時候肖蒙才看到了黎雅,她和黎雅打了個招呼,黎雅淡淡的笑了一下。

    這兩個女孩之間地眼神交流算不上有敵意。但是也沒有什麼親切地成份。我想先前黎雅應該是拿我地手機和肖蒙聯繫過地。肖蒙看黎雅地眼神和看李莎地眼神不一樣。也許李莎對她來說只是個過客。也許我對李莎地態度也不算好。所以她應該是沒有把李莎當對手。這從她們竟然會一起逛商場就可以得到答案了。

    可是黎雅不一樣。除非我不上班。否則我和黎雅可以說天天都在一起。而且肖蒙那一次在回我家地路上還說過。她覺得她跟黎雅比起來除了漂亮些之外似乎什麼用處也沒有。

    而黎雅呢?在我和肖蒙地關係變成了一種既成事實之後。黎雅倒也沒有刻意地和我保持距離。但是感覺上還是有點疏遠。她原來也說過。她對我地感覺還沒有到男女朋友那種喜歡。不過那句話說得有點早了。之後又發生了很多事。我們也一起經歷了很多事。突襲猛虎幫。擊殺地獄食人魔。我們都是並肩作戰。生死與共。

    今天這一吻。她地主動回應就說明她並沒有僅僅把我當作一個同事。我真是頭都大了。感情遊戲不是那麼好玩地。尤其是像我這樣。之前甚至都沒有談過戀愛。也沒有真正和女人相處地經驗地挫男。也許我現在不是那麼挫了。但是經驗上。還是很欠缺。我肯本不相信我能兩面逢源。平安無事地搞定肖蒙和黎雅這兩個女孩。

    玩火地話。早晚會自焚地。

    不過現在絕對不是想這些東西地時候。

    外面沒有動靜,我出去把頭目和嘍的兩具屍體拖了進來,時間很短,估計他的手下都以為他還在快活著呢。一想到這我就噁心。恨不得在他身上再扎幾刀。我把我的三稜刺撿了起來,今天,它已經飲過四個人的血了,可是看起來,它的三條鋒刃依然那麼銳利。

    李莎看了看地上的兩具屍體和整個樓梯間都流滿了的鮮血,又看了看我手中的三稜刺,說:「現在六樓地人已經被清到了五樓,上面暫時比較安全。你打算怎麼辦?」

    我忍不住問:「既然安全,為什麼你不留在上面?」

    李莎說:「安全只是相對的。只有走出這個商場。才能真正安全。而且,坐等也不是我的習慣。」

    黎雅站在門邊。注意著外面的情況,同時用我和電話和林森取得了聯繫。現在反恐部隊已經到位了,但是現場指揮還沒有做出最後的決定。匪徒的要求很簡單,用他們控制的整個商場和人質作為條件,交換猛虎幫的二號人物梁朝偉,以及早先被抓的劉德華,郭富城和張學友。如果警方不答應地話,他們就會殺光所有地人質,並且炸毀整個商場。歹徒的首領是張國榮,他們地主力在一樓珠寶廳。估計除了換人之外,順便也會撈點值錢的珠寶。

    我問李莎有什麼建議,李莎反問我五樓有多少匪徒。我用三稜刺沾著血,在樓梯上大致了畫了一個五樓大廳的歹徒方位圖。他們的位置應該不會有太大的改變,因為那些位置對於控制整個大廳非常的重要。我之前看到的有16個人,加上走廊上的一個是17個,但是現在已經被幹掉了4個,大廳裡應該還有13個人,其中一個指揮官。不排除還有隱藏的人。

    李莎說:「沒有什麼更好的辦法,要麼就退回六樓等待,要麼就直接衝進去幹掉他們。從他們的位置分佈來看,我們只要衝進去幹掉最外面的幾個,就可以找到射擊死角作為掩護。我和他們交過手,他們的身手很一般。只要動作夠快,13個人我們完全可以幹掉。」

    黎雅說:「不行!裡面有很多人質。」

    李莎回應她一個古怪的笑容,說:「人質關我什麼事?」

    肖蒙說:「我也覺得不行,這樣會連累到很多無辜地人的。」

    按照李莎的想法,幹掉匪徒自己衝出去就行了,人質的死活管我們什麼事。但是我和黎雅是警察。我們不可能不考慮人質的安危。

    李莎說:「13個人不算多,出槍夠快,一個人也就負責4個目標,一分鐘不到的事情。而且,只要你們不要傻乎乎地一衝進去就說什麼我是警察,放下武器之類的蠢話,他們也根本來不及考慮是不是要以人質來威脅你們。你想想,人在遇到危險的時候本能的反應是什麼?槍聲一響,他們的第一個反應絕對是開槍向我們射擊。」

    其實想想她說的話也不是沒有道理。你要是衝進去說你是警察。然後用槍指著他們,他們肯定會想到拉人質來要挾。可是你衝進去二話不說就開槍,他們連你是誰都不知道。肯定也會先想自保。這就是殺手和警察的思維方式不同的地方。

    可是,還有問題,我說:「我們做不到你說的那麼快開槍。」

    李莎拿過我地刺刀,指著我畫的那個圖,說:「13個人,我負責遠端的7個,你們倆負責近處地6個,每個人打一個方向,只有3個。什麼也不要想,就是用最快的速度開槍。打頭。不要給他們開槍的機會。就用手槍,92和54的精準度也都很不錯的。」

    我還是搖頭,我倒是喜歡打手槍,可是我也從來沒有這麼打過。這不但要求出槍要快,還要保證精準,而且我們和對手都不是死站著的。運動中保持精度那就更難了。

    李莎聳了聳肩說:「那無所謂,我們就守在這個樓梯間,他們別想衝得進來。」這是實話。就算他們扔手雷,我們也不會等著被炸死。以我和黎雅還有李莎,進退自保問題不會很大。

    黎雅算了一下,說:「25米範圍內,我有這個把握。如果真的只是3個目標的話。」

    要照這麼說,我也有把握。

    現在還有這麼一個情況,5樓並沒有什麼外面看得到裡面的窗戶,反恐部隊來了,也只能是突擊進來。不可能用狙擊手在遠處一次解決戰鬥。他們除了人多一點。和我們衝進去需要面對地情況是一樣的。而且上面還可能命令他們確保人質的安全,那他們肯定有一個觀察的時間。也許只是幾秒鐘,但是足夠那些歹徒抓起人質做掩護了。到時候局面只會更加的複雜。

    有時候警察有很多的顧忌,用李莎的方案,鐵定是違反紀律的,但是一旦成功了,至少可以功過相抵。而張國榮既然宣稱不但要殺人,還要炸樓,那說明他們就準備了炸彈,先把五樓的局面控制了,反恐部隊衝進來,可以讓他們想辦法把這些人先轉移出去。匪徒地目的是換人,就算他們發現五樓不對勁了,也不可能立即就把一樓的人質全部殺掉,那對他們沒有任何好處。

    時間正在一分一秒的過去,很快五樓裡面的匪徒就會察覺到那個頭目出來的時間過長了,他們只要一走到樓梯間門外,就會發現情況。

    但是我還在想一個問題,匪徒既然控制了監控室,那他們肯定可以發現我們從走廊通過的情況。只要提前告訴裡面的匪徒,我們進去就是送死。可是再一想,剛才我幹掉那幾個鳥人的時候,他們要發現早就發現了,也不會這麼久都沒動靜。至於監控室那裡為什麼沒傳出消息給他們,我也管球不起了。

    瞻前顧後地,到頭來只會延誤戰機。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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