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色警察 第一季 慾望都市 第四十二章 新同事的見面會
    李莎的陽台上竟然架著一支狙擊步槍,這太難以置信了!我不知道該如何運用我的思維去思考這件事情。[]陽台外面吹來的冷風屋子裡的暖氣交替拂過我的身體,我花了很大的力氣才漸漸從混亂的思緒裡走出來。我漸漸的想明白了以下這樣一些事情:

    第一,李莎不是一個普通的女孩。我在她的房間裡沒有找到其他的什麼武器,但是同時我也沒有找到任何一本大學課本,她跟我說在光大讀成高這件事情可能是她隨口編的。而我卻從來沒有任何的懷疑。她在快餐店打工也只是為了掩飾身份。而她的真實身份是一個職業殺手。那一次在K市,就在我嚇得屁滾尿流的那個桑拿裡,有一個混混的小頭目被殺,從那個桑拿女提供的情況來看,殺手是個女的,很可能就是李莎。所以第二天我就在火車上遇到了她。她還經常出去,看來是去進行她的「工作」。

    我甚至懷疑,宋旭東老先生都有可能是她殺的。當然這一條沒有任何的根據。既然真的有這種職業,這個城市裡,就不會只有她一個。

    第二,她剛才本來是打算殺我的。一想到這我就渾身冒冷汗。要是我一收到她的短信,就猥瑣的想到廁所(如果是夏天,我更可能去天台上,她也肯定想到這一點)去偷窺她的話,這麼近的距離,就算不用狙擊步槍,我想她也能輕鬆的秒殺我。我覺得這像電影,在我冷汗直冒的同時,李莎的音容笑貌變成一張張定格的膠片從我眼前閃過。驚險刺激之外,也讓我覺得十分的難過,原來她的那些短信,只是想引誘我出現的。

    但是第三,我馬上否定了第二條最後一項推斷。她可能的確準備殺我,雖然原因我還不清楚,但是她並不需要用那樣的短信引誘我。她可以自己找上門來,趁我不注意的時候,像對付K市那個黑道頭目一樣扭斷我的脖子,相信我直到最後都不知道自己怎麼死的。或者她打電話把我叫到她那裡,不需要費太大的力氣。甚至,就在我跑下樓的時候,在每一個樓梯口,她都仍然可以狙殺我。但是她始終沒有下手,直至我衝進了她的房子,她選擇的是逃離,匆忙得甚至沒有帶走這把足以暴露身份的狙擊步槍。我甚至感覺到,我在她的屋子裡瘋狂找她的時候,她還站在陽台上看著我。

    「我也喜歡你。」

    我知道我很挫,但是我相信她說這句話的時候絕對是真心的。所以她最終都下不了手。

    我突然感到我的臉上有種冰涼的液體滑過。我這個人最不喜歡,或者說最怕遇到的就是什麼不同尋常的事情。我喜歡看各種各樣驚險刺激的電影,但是我從來都不希望我成為裡面的主角。我說了,我的人生理想就是混吃等死。這是第一次,我為我的人生邂逅了絕大多數人一輩子也不會遇到的事情而感到幸福。

    是的,這一次,我一點都沒有覺得害怕,一點也沒有覺得恐慌。我只是遺憾,我知道得太晚,也許以後我再也不會見到她了。我從來就不知道她是個殺手,但是她第一次到我的房子裡來的時候,就可以從我丟在沙發上的制服知道我是警察了。那麼,如果我們再次相見,又會是什麼樣的情景呢?

    互相用槍指著對方,搶在對方之前,還是等著對方先開槍?

    天哪,這可是我的初戀啊。老天你也太給我面子了。

    如果可以。我還是希望她只是個打工賺生活費地女大學生。而我也只是個碌碌無為地小公務員。這一次。不是出於我膽小怕死。想要混吃等死地心理。而是。我希望我和她能有一個美滿地結局。儘管我知道。如果真那樣地話。她恐怕反而不會喜歡上我了吧。

    我腦子裡一片混亂。ashu8後。我只能拿起她留在陽台上地那把狙擊步槍。一步一步地走下了樓梯。走回我自己地屋子。在李莎地樓下。我看到了一條從她地陽台上放下來地繩子。這進一步證實了。她是在最後下不了手地時候才匆忙離開地。乾脆我去找到她。和她一起出生入死吧。反正我這個人也沒有太多地正義感。我也不覺得我這個想法有多麼地邪惡。而且正好。我也算經過了訓練。興許能幫上她不少忙呢。

    我一點都沒有注意到我是光著腳。穿著很薄地衣服。在一個下雪地凌晨行走在戶外。回到房間以後。我只是下意識地把她留下地那把槍放到了床下。繼續漫無邊際地胡思亂想。一直到後來。我昏昏沉沉地睡了過去。

    等我醒來地時候。我才發現自己已經躺在了一間病房裡。觸目可及地。都是醫院裡那種刺目地雪白。

    然後我就看到了一張頹廢而小帥地臉。林森對我比了一個鄙視地手勢。說:「高燒四十一度半。你幾個月白練了。感冒竟然會感冒到這種程度。」

    我想罵他。可是我覺得我有點無力。只能抬起手來。收攏除了中指之外地其餘四根手指。

    林森說:「媽的,死性不改。據說你都昏睡兩天了。我一看到你這種柔弱得好像女人的樣子,我就渾身都起雞皮疙瘩。」

    我靠,我就不相信你不會生病的!我雖然憤怒,可我還是得感謝他,說:「那我還要感謝你把我送到醫院來咯?」

    林森擺擺手說:「我可沒有闖入一個單身男人的房間的不良嗜好,單身女人的房間還差不多。怎麼,你不知道是誰送你來的?」

    我知道了。當時她沒有走遠。她還在暗處看著我。是不捨?還是想繼續完成她的任務?如果是她的任務,是誰給她的任務呢?對我這樣的人,值得嗎?還是因為別的什麼原因?我問林森:「你怎麼知道我進了醫院?」

    林森指了指我床頭上的手機,說:「我打你電話,這裡護士接的。」手機,大概也是李莎為我留下的吧,她知道我是一個人住。

    我趕緊問:「長得怎麼樣?三圍多少?」我發現我依然很猥瑣,這似乎已經是一種本能。但是我在心裡笑了,我想我已經不再是原來的我,至少不會完全是了。

    林森恨鐵不成鋼的說:「你能不能出息點啊?唉,想不到和兩個新夥計的見面會竟然要在你的病房裡進行,我該怎麼給他們解釋你的狀況呢?要知道,我可是把你吹成了萬中無一的高手高手高高手的。」

    這好辦,我說:「你不要說我病了,就說我被50個大漢圍攻,我還掩護著一個絕世傾城的美女逃了出來。不,500個。」

    林森問:「那美女呢?」

    我說:「你就說回家給我熬粥去了。」

    「你吹牛能不能有點譜啊。我看你比我還挫,美女,下輩子吧你。」接過我的話頭的不是林森,而是一個個頭比我矮,身材比我胖,長相比我猥瑣的夾克男。當然,所有這一切都只是我的個人看法,不見得是事實。

    林森介紹說:「新同事,王靖。」

    我的目光絲毫沒有在這個夾克男的身上停留,而是落到了站在門邊的一個MM身上。

    林森回頭一看,說:「新同事,黎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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