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種藥材都對應著配合的魔法,與魔法等級對應,這些藥草也被劃分了等級。幾乎每一種神教,都有一本藥物和魔法對應的《生命圖譜》,詳細標明了各種藥物和魔法的配合,以及藥物的外型和味道等特徵。
儘管很多藥材難得,但是因為必須要配合魔法才能使用,這些藥草的價格並不昂貴。
這個世界與地球是不同的,葛征很無奈,難道就這樣眼睜睜的看著自己在這個世界上的第一爐丹就這樣胎死腹中?葛征大不甘心。
藥物要用魔法才能誘發其中的藥效,葛征深信著帕拉切爾蘇斯的一句名言:只要魔法可以做到,煉金術就一定可以做到!
他突然靈機一動:生命魔法引動藥草的藥效,必定存在一定的機理,只要自己能夠研究明白這個機理,設法達到誘發藥效發揮作用的條件,那就不需要魔法也能引動藥效。
羅蘭村周圍的絕嶺已經尋遍,葛征找到了三十多種藥草。二十多天的時間老實敦克可謂克盡職守,很出色的完成了嚮導的任務。結帳的時候葛征很痛快地給了他三枚金幣,老實敦克連忙擺手:「不行不行,一共二十三天,兩枚金幣三十枚銀幣。讓您這麼破費,我已經很過意不去了,怎麼還能多收您的錢。」
葛征心中一動,問他道:「敦克,我的商店需要一名售貨員,你願不願意?」敦克激動不已,從羅蘭村走進望山城、從一個打柴漢到售貨員,這對敦克來說是一個巨大的成就,羅蘭村這樣偏遠的小山村,從來沒有出過什麼大人物,村長老爹家的兒子在望山城裡倒馬桶,在村民看來都是一份體面的工作,何況煉金術商店的售貨員。敦克猛然挺起了男人的腰板:從今以後羅蘭村還有誰敢看不起俺!
他太高興了以至於一時間竟然忘記回答。葛征還以為他在考慮,進一步說道:「我每個月給你三枚金幣的薪水,如果你願意,收拾好東西咱們這就回望山城。」
「願意、非常願意!」敦克的腦袋小雞啄米,生怕葛征反悔:「我沒什麼好收拾的。」葛征看過他那破窩,連綿被都帶著透明的窟窿,的確是沒什麼好收拾得。他一點頭:「那好,咱們這就出發。」
葛征早就想雇一個售貨員,他自己不能整天在店裡看著,他要修煉、要煉金,說不定有時候還要像這次一樣外出雲遊,一關門二十多天,可是數千金幣的損失。有了敦克這樣的老實人看店,葛征就可以放心去做其它的事情。
橫穿過羅蘭村,一路上敦克逢人便說,他要跟隨貴族老爺進城了,月薪三枚金幣。村民們以前從來不正眼看老實敦克,沒想到這沒出息的傢伙,竟然有這樣的好運,這可讓不少村民嫉妒的發狂。
老實敦克這一輩子從來沒有享受過這麼多敬佩的目光的沐浴,甚至連村長老爹都帶了他家的小女兒來給敦克送行。出了村子好遠,敦克還一臉幸福的滿足感。葛征在一旁,忍不住露出一個微笑。
「敦克,你就這麼高興?」
「當然高興了,老爺您不知道,科琳大嬸家的女兒,就是一直嫌棄我是個打柴的,不肯嫁給我。現在,我跟了老爺,還看不上她了呢!我要娶羅蘭村最漂亮的女孩!」
葛征聽了他的豪言壯語,好奇問道:「羅蘭村最漂亮的女孩是誰?」「就是村長老爹的小小女兒。」葛征回憶了一下,剛才村長老爹也帶人來送行,他身旁站著的就是他的小女兒,葛征記得那女孩有著一截蛇腰——不過這蛇,是蟒蛇。
入城的時候,葛征才知道自己上一次被人騙了,入城稅不過一枚銀幣,自己上此竟然掏了一枚金幣,整整一百倍!想想也是,像老實敦克這樣的村民進城賣東西,收入兩枚金幣已經是極限了。如果入城稅就要兩枚金幣,根本沒人會來。
二十多天沒有回來,葛門煉金術商店的旗桿依舊高高矗立,布幡依舊迎風飄揚。葛征打開門上的魔法鎖,一旁的老漢斯伸出頭來:「葛,你總算回來了,有個看起來很有身份的人,每隔三兩天就要來找你一回,最近幾天幾乎每天都來。」
看起來很有身份的人?葛征嘀咕一下就知道是誰了。他笑了笑對老漢斯說道:「我知道是誰了,謝謝你大叔。」老漢斯等葛征進去了,連忙關上門,一溜煙的跑道了城主府的後門,敲開了門道:「我找伯姆托。」過了片刻,一個下人從裡面出來,老漢斯也不認識他,只是說了一句:「葛征回來了。」那人點點頭,拿了一袋金幣交給他。
老漢斯打開一瞧,眼睛瞇成了一條縫:足足有十枚金幣!只需要跑一趟,就頂得上自己賣掉一件上等的護具,這金幣未免太好賺了。老漢斯在回去的路上一直在想:這葛征究竟是什麼來頭,為什麼博摩斯少爺要找他,那個看起來在城主府中地位不低的先生也要找他。這位先生好闊綽,一出手就是十枚金幣!
葛征剛剛安頓好,外面就傳來了一陣馬蹄聲。果然很快就響起了一聲呼喊:「請問大師回來了嗎?」葛征從裡面走出來,果然是那人。馬車還是那輛馬車,不過那人的神情卻沒有以往那麼從容了。「大師要出門怎麼也不告訴我一聲,這些天可把我給苦壞了……」
葛征奇怪:「苦壞了?」那人自知失言,連忙取出一張莎草卷:「這些天大師不在,積攢下了不少問題,大師抽個空慢慢解答,這是報酬。」說著放下了一張晶石卡片。葛征知道裡面的金幣肯定只多不少,接過那莎草紙卷道:「好的,我今天晚上就解答出來,你明天來取吧。」「多謝大師!」
老實敦克躲在門後面看的眼饞不已:看看人家貴族老爺,隨便做幾道題,就能賺錢,生活實在是太美好了!跟著老爺混,一定有前途!好好幹上幾年,我敦克就羅蘭村裡最富有的人樂,到時候蓋上一幢大房子,娶了村長老爹家的漂亮女兒,人人見我都要尊稱一聲「富翁敦克」,哈哈,富翁敦克!